“订单农业”要恪守合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订单论文,合同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报载,浙江省一家外贸公司给农民下了一批小黄瓜的订单,并从日本引进种子,邀请日本技术人员和当地农机人员一起到基地,现场指导农民种植,直至培育出高品质的黄瓜。但是没想到的是,不少农民看到市场上这种黄瓜十分好销,就忘了原先的契约,自作主张把黄瓜直接投放到当地的市场或卖给了别的经销商。辛苦张罗了几个月的外贸公司大为苦恼。据悉,这种现象,在我国许多农村都存在,致使一些农业企业损失不少,为此,他们呼吁:发展订单农业,农民的合同意识亟待加强。
订单农业受到农民们的普遍欢迎,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少农民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较为淡薄。许多农民把订单看作下单企业单方面“请客吃饭”,而意识不到自己是合同签约的一方,有权益也有照单供货的履约义务。订单签订以后,农民种出的东西没有别的人来竞争收购,或市场行情下跌并不畅销时,下单企业都要收购,而且不得不收,但是一旦产品行情看好,收购者趋之苦鹜时,农民图高价图眼前利益随便找个买主一卖了之,全然忘记了原来的订单,弄得下单企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迫使这些下单企业不得不取消了来年再下订单的念头,影响了企业发展订单农业的积极性,最后吃到了苦头的还是农民。
要进一步发展订单农业并逐步实现产业化经营,一方面要对农民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合同意识,打破“法不责众”的观念,使订单形成对农民履约的制约力;另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培育己相对稳定的基地,探索股份合作、协会联系等形式扭紧同农民之间的纽带,使农民履约成为内在的需要和自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