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的动态化平衡论文_陈婧茹

浅析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的动态化平衡论文_陈婧茹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23)

摘要:自1968年亨廷顿于《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提出“政治参与扩大程度不应超过政治制度化程度可容纳范围”的政治秩序论始;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重要话题。本文通过对政治秩序论理论及事实变迁的描述,探讨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并试图对二者形成动态化平衡进行分析。

关键词:政治制度;政治参与;政治稳定

一、亨廷顿的政治秩序论

20世纪4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前期,正值欧洲殖民帝国解体和第三世界国家出现。后者作为新近独立的国家对于现代化发展具有极大热情。但事与愿违的是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政治发展,反而陷入了永无休止的政治动荡。基于此,1968年萨缪尔▪P▪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提出“政治秩序论”认为:政治具有自身的逻辑而独立于经济发展。任何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制度化程度和政治参与程度之间的互动关系。对此,他应用公式做出如下说明:

政治制度化÷政治参与=政治稳定

在他看来,第三世界国家出现“政治衰朽”的原因在于“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卷入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的发展却又步伐缓慢。”也就是说,只有在政治参与扩大程度不超过政治制度化可容纳范围的前提下,政治秩序才得以建立。

亨廷顿这一“政治秩序论”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然而,其强调政治制度化应优先发展于政治参与的论点,在日后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推进中遭遇冲击;而这种冲击简言之即为: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冲突导致政治制度的优先次序难以保证,从而导致政治秩序论的最优路径实施受阻。

二、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冲突

(一)政治制度化优先次序面临困境

一方面,政治制度化的高度强调意味着要利用政党结构、政府制度、立法措施,特别是本民族传统规范的阐扬人为地抑制民众政治参政的希求。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文化水平提高,西方价值观念在城市知识界的传播,政治参与的诉求日见提升,这就使得这种人为抑制的难度将不断增加,甚至为了达到抑制目的,不得不借助于武力等政治高压手段,而这种高压手段在压制不同利益集团利益诉求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矛盾冲突的张力。

另一方面,将政治制度化的优先性置于政治参与之前必然带来人为的压抑方式;而这种方式极易异化为威权主义。众所周知,威权主义本身具有封闭性,其将导致政治系统缺乏有效的自我更新与调试能力。而这种能力的缺乏使得政治制度不断僵化,难以维系。

(二)政治参与诉求的日益高涨

由于“经济发展造就了新的财富和权力来源,进而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变迁和鼓励民主化的价值观”。民主的观念日益深化,政治参与诉求不断高涨。

以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为例,1974年葡萄牙废除军事独裁,建立民主政体;此后15年,民主政权在30个国家取代了威权政府;并且为其他国家民主化运动带来力量和合法性。

这种民主化趋势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必然性。首先,经济发展使得各利益集团有更多的资源可供分配,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协调和妥协;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促进了中产阶级的扩大。毕竟,民主是以多数统治为前提的,在贫富差距悬殊的地方很难生长;因此,中产阶级的崛起无疑为国家民主化发展带来动力。其次,恰如阿尔蒙德所说:“对政变和其他政治现象的研究表明,至少在某些环境中民主化是互相传染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民主化的示范效应使得具备民主化条件和民主化基础薄弱的国家同时出现要求民主化的努力,而这种努力趋势往往是不可逆转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最后,在理论层面自由民主的观念也占据主流。正如弗朗西斯▪福山提到: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是“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区分现代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

三、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的动态平衡

因此,基于上文可以发现,强调政治制度必然优先于政治参与的论点依然存在不断完善的空间——首先,在现实政治中,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极难按照最优次序有序发展;甚至有时候,现代化初期的新兴第三世界国家政府在民主呼声和西方榜样的压力下,需要面临政治制度化建设与民主建设的双重任务。其次,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存在着叠加关系;制度化建设的优先性,并不代表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一定是完全独立的。相反,两者可能是一个同步建设、互相影响的政治过程。也就是说,尽管扩大政治参与、发展民主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不稳定,但从长远来看它可以赋予政体以生命力。因此重要的不是依托政治制度化控制政治参与,而是应该在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寻求最佳值,适时适度地调频二者之间的相互共振,从而实现政治系统动态稳定的谐调。

(一)建立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双向联动

所谓政治系统的动态稳定即:政治系统具有适应性、持续性,能够很好地和外在环境协调联动。政治制度是政治系统稳定的前提,而政治参与亦是政治系统与外在环境互动的渠道;欲建立政治系统的动态稳定就需要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具有同时性,即:将二者结合,建立双向联动关系。一方面对政治参与进行制度化规范,通过法律、政策的约束逐步将政治参与引入制度化轨道;另一方面调整政治制度,通过提高利益群体的合法性,为政治参与提供足够的空间。

(二)以经济发展为契机,协调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参与的关系

首先,“政治组织应该有把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资源合理化分配的组织机制。”众所周知,经济发展是引发政治参与诉求扩大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形成政治稳定就需要一方面利用政治制度化使利益集团逐渐纳入合法化渠道,另一方面利用政治参与使得利益集团获取资源。

其次,“政治系统要拥有将经济发展的物质资源转化为有利于政治系统稳定的政治资源的合法化机制。”无论是物质资源的分配,还是把政治参与、政治诉求等政治资源引入到政治系统之内,均需要政治合法性。而合法性的主要途径是政治制度化,即把物质资源的分配以制度化形式规范下来,将政治参与纳入到既定的政治程序和规范中。

四、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动态平衡的实现路径

然而,真正实现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的动态平衡,不能仅局限于理论构想层面,还需从政治实践中寻找现实元素,构建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动态平衡的实现路径。

2014年弗朗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与政治衰朽》中提出:“构成一个政治秩序的是三种基本类型的制度:有效国家(effective state)、法治(rule of law)与民主问责(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再进一步说,“一个立足于国家、法律和问责制三者平衡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对所有社会而言,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是必需之物”。实际上,福山所提出的构成政治秩序的三种基本制度正是在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寻求平衡。借助这三种要素,社会可以在这两个看似矛盾的目标之间构成协调:一方面,国家在政治制度化的不断完善中获取足够的权力与能力来确保和平、执行法律和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另一方面,国家的权力在法治和民主问责制的政治参与框架内受到有效制约。

参考文献

[1]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3]萨缪尔▪亨廷顿.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论文作者:陈婧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9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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