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电网建设外部常态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讨论文_陈超,朱华军,赵金苹

建立电网建设外部常态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讨论文_陈超,朱华军,赵金苹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阜南县供电公司 安徽阜南 236300)

摘要:针对电网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规划对接、土地审批、通道预留、施工民事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结合实践经验,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建立“政府主导、属地协调”的常态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电网建设有序高效推进。

关键词:电网建设;常态机制;实践;探讨

县级供电企业全资改制以后,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及电力大修技改自有资金投资都由省市公司下达计划,不经地方政府财务预算,所以,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认为电网建设非政府直接预算计划内任务,是供电企业的事,没有纳入政府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在配合上不够积极主动,有些民事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我们也一直在探索如何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电网建设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实践中,总结出一些成功的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积极协调,深入宣传,争得理解支持,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协调上级供电公司就电网规划建设改造与县政府进行对接,分析电网存在的薄弱问题,对地方经济发展、扶贫攻坚、招商引资、农村产业发展等的不利影响,阐述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重要意义,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地重视;二是每月向县委县政府及经信委、发改委等部门报送电力信息,分析电网运行情况、电网建设情况、行业电量及大客户用电情况等,加深政府部门对电网支撑作用的认识;三是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引起社会各界共鸣,组织专题采访和报道,通过电视、网络、村村通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电网作为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各项政策重点扶持建设的行业之一,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大局,关系到千家万户。宣传电网建设对推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以及产生的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农村群众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多方争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大力营造人人关心电网建设、支持电网建设的社会环境。这是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的前提。

2 行政推动,建立组织体系,强化组织领导

在协调宣传的基础上,以文件形式成立政府层面的电网建设工作领导组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人副组长,政府办、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局、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林业局、供电公司等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组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并且要根据电网建设特点,细分电网建设宣传组、督查组、协调组等职能组,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

各乡镇(区)均相应设立本单位电网建设领导组织,加强电网建设的管理和协调。

3 多方联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通过政府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筹划,政府和供电公司共同起草,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阜南县电网建设常态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电网建设实施意见》文件,出台了电网建设“一纪要、两方案”(即“关于加快阜南县电网建设的会议纪要”、“电网建设服务工作方案”和“电网建设实施方案”)。政府提出围绕组织领导最强、规划方案最优、土地保障最先、环境协调最好、质量水平最高、工作流程最畅、施工进度最快“七个最”的要求,本着快办快批原则,打造部门服务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办理相关事项,对无理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各相关部门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要主动衔接、靠前支持、全力配合,乡镇(区)靠前服务、全程参与,做到电力施工推进到到哪里,服务组跟进到哪里,确保工程建设服务“零距离”、施工“零干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形成了“政府主导、各方联合、属地协调”的电网规划建设工作常态机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对接机制,为规范和推进全县电网建设的提供政策支撑。

3.1建立属地管理机制

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把电网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整体推进,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在政府主导下,按属地化原则开展电网建设工作,加强工作对接,促进电网企业与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各乡镇(区)政府要把电网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统筹协调管辖区内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随时随地到达现场,及时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

一是发展规划对接。供电公司要结合地方规划滚动修订电网专项规划,并向政府部门汇报,做好电网规划和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步衔接。政府规划部门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并严格保护城乡供电专项规划确定的变电站用电和线路走廊,优先落实电网建设条件,确保电网规划顺利实施。

二是项目前期对接。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对35千伏及以上重点项目方案进行对接,强化业务协作,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方案确定和回复承诺工作,保证项目提前立项。规划建设部门10个工作日内回复项目可研站址及输电线路征求意见函,20个工作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和《选线意见书》,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10个工作日内回复项目可研阶段站址征求意见函,15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预审手续。对电力建设用地,国土部门配合做好土地规划调整,确保项目用地指标。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在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情况说明表、用地预审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后,即可完成用地预审程序。水务、林业、文物、人民武装、通信、交通等部门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电网建设项目前期手续,一般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电网项目可研及初设阶段征求意见函,并及时提供项目可研、初设阶段的资料、数据和工程预算。供电部门经与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对接,电网规划能及时根据城市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就进行调整。

三是项目实施对接。电网建设批次项目实施前,供电公司要向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情况和实施计划,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电网建设启动会,对关键性和控制性的项目要先启动、先保障。供电公司、施工单位和各乡镇及时落实三方对接,召开专题对接会,做好施工协调和宣传工作。实施过程中,就征地、拆迁、赔偿等方面随时与相关部门对接。

3.2建立常态例会制度,加强工程过程管控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网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电网建设工作汇报,协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安排电网建设相关工作,实施闭环管控。各乡镇政府要参照召开电网建设工作例会,不走形式,要切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辖区内电网建设进度。

3.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电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对电网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电网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故意阻碍电网建设工作的,坚决予以查处。

3.4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电网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以责任状的形式,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对电网建设的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依据完成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责任人予以问责。

结束语

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新常态,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做好电网建设工作,加快工程进度,优质高效完成电网建设任务,尽早发挥工程效益,惠及千家万户,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论文作者:陈超,朱华军,赵金苹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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