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理论争论_计划经济论文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理论争论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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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3317/j.cnki.jdskxb.2014.047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4)04-0025-06

      [中国当代史研究]特约主持人 李良玉

      主持人简介:李良玉,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社会史、中国当代史和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是指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前提,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来管理和调节的经济。它的特征是国家直接配置全社会的资源,直接控制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实行自上而下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1]157-158。从理论上和当时的宣传上,这种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在于可以使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生产的无序性、混乱性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也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生活过和受过教育的人的基本常识。无论理论上看起来多么美好,但在实践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改变日益僵化的计划经济,实施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的呼声在政界、理论界愈加高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高层领导认为,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是最终目标。就当时的状况而言,迫切的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所以在经济的所有制形式上保留了多种经济成分,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一时期被称为“过渡时期”,等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经过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宣称建成了社会主义,即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资料收归公有,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的优点是可以集中社会重要资源搞经济建设,比如“一五”计划期间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的实现,既是计划经济体制完成的标志,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建设成就。但是,这种靠行政干预,高度集中,中央统得过多、过死,以非经济的手段搞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很快就显现出来:企业没有自主权,缺乏竞争,缺乏活力,效率低下,产品质量差,整个经济没有了创造力。计划经济体制的这些缺陷虽然很早就被中共中央高层领导察觉,也曾试图经济改革,但由于“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属于资本主义的”思想观念的束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能够取得突破,相反,“文革”期间,由于政治上走向极“左”,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经济体制也更加僵化:所有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都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彻底割掉,例如农村自留地、家庭副业、自由市场。甚至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极端口号,批判“价值规律”、“唯生产力论”、“利润挂帅”等等。文革结束时,国家经济到了崩溃的边沿,城乡经济凋敝,居民生活困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政治上的拨乱反正,思想的解放,改革开放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改革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成为重要内容,经济工作要按照经济规律来做,即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但几十年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道路必然不会那么顺利,期间经历了多次论争才最终实现这种转变。

      1978年7月6日至9月9日的国务院务虚会上,胡乔木作了《按经济规律办事,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发言,强调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不可超越和替代性,长官意志和行政手段要遵循客观规律[2]。9月9日,李先念在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说:“认真实行按劳分配,善于运用经济手段,而不要滥用行政方式,或用行政层次、行政区划的框架去束缚经济的发展”,“我们要改革一切不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改革一切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过去二十多年中,我们已经不止一次改革经济体制,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是在企业管理体制方面,往往从行政权力的转移着眼多,往往在放了收、收了放的老套中循环,因而难以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我们将改革计划体制、财政体制、物资体制、企业管理体制和内外贸易体制,建立起现代化的经济组织、科研组织、教育组织及有关管理制度”[3]331。这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央高层较早提出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主张。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成为时代主题,改革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979年3月8日,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讲话提纲中写道:“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4]221。这也是陈云曾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计划需要市场调节”主张的重提,重在强调市场在经济中的重要调节作用。

      陈云对市场调节作用的提出,也是中央领导较早地将市场作用与“计划”并提,这就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撕开了一个口子。

      4月5日至28日,中央在北京召开了有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党政军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经济问题。会上李先念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李先念说:“在整个经济的管理体制上,总的看来是集中过多,计划搞得过死”,“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3]372。

      同时,经济学界也在为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而努力。

      1979年4月16日至29日,“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会议从理论上着重探讨价值规律的作用问题。参加会议的有经济理论工作者,也有经济业务部门长期搞实际工作的同志。会议重点讨论了三个问题: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扩大企业权限与价值规律的关系问题和价格问题。其中,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多数与会者主张不要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提法,应当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在讨论关于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时,有人说,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因此,应当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为主导,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应当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第一,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第二,价值规律第三。还有的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就不能低估,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大多数与会者都认为,全民所有制内部的关系仍然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关系。既然是商品关系,就要有市场,就要有一定程度的竞争,价值规律就必然起调节作用。只是这种商品关系是社会主义的商品关系,这种市场是社会主义的市场[5]。

      邓小平也在思考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问题。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时,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他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6]236。

      邓小平的讲话对于打破长期以来认为“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僵化观念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为在中国搞市场经济开辟了通道。

      为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1980年国务院设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体改办”),经济学家薛暮桥被任命为顾问,协助起草《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初步意见》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7]356

      这个文件起草出来后,正值中央准备召开各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决定把这个文件提交会议讨论,指定由薛暮桥代表国务院体改办在会上对文件作一说明。他说:“在我们起草这个文件的时候,深深感到所谓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要解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针。将来起草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是一部‘经济宪法’……要解决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动的准则问题”,“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来,我们一直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完全解决了,就是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存,全民所有制只需要有一个模式,集体所有制也只需要有一个模式,非常简单。显然,这是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这种教条主义的认识,不但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破坏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现在我们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是对30年来占统治地位的教条主义思想的挑战,这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新发展”[7]357。

      《初步意见》和薛暮桥的说明虽然得到胡耀邦的赞扬,但是“由于在当时体制改革对许多同志来说还是一个比较生疏的问题,因而在会上没有展开讨论作出决定,只是作为一个草案供大家进一步研究。会后,《初步意见》这个文件也没有公开发表”[7]358-359。

      由此看来,《初步意见》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在中央高层还没有形成共识。

      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赵紫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具体阐述了如何正确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他说:“在我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当是:在坚持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在制订计划时也要充分考虑和运用价值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8]。随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成为中央高层的共识。

      不仅如此,《初步意见》由于过多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还受到了批评①。全国各主要报刊还发表了大量的批判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强调市场调节作用的观点②。不同的意见不再能自由发表。薛暮桥尽管赞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方针,但也不敢公开发表意见。即便如此,薛暮桥还是于1982年5月在自己组织的关于体制改革理论问题讨论时对自己的观点作批评,说:“计划调节‘大部分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观点有“毛病”[7]379。刘国光于1982年9月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的文章。文章谈到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时,在充分肯定了“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说“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样的说法仍然受到了批判③。

      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上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中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的关系表述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即“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9]。时隔两年,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基本没有进展,甚至还没有达到1980年《初步意见》的深入程度。

      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这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10]。

      《决定》还将“计划”中的“指导性计划”与经济规律、市场调节拉近了距离。“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对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其他大量产品和经济活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由市场调节。”[10]

      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关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的提问时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1]148-149。

      1987年2月6日,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又一次谈到了计划和市场问题。这次谈话中,邓小平认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而不是划分社会性质的重要因素。他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11]203

      10月25日,赵紫阳在党的十三大报告的第二部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中说:“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或者只适合于某种特殊历史条件的东西,被当做‘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和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东西,被当做‘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12]。

      实际上,这是进一步从理论上区分清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问题。

      十三大报告还对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主体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分析:“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利用市场调节决不等于搞资本主义”;“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12]。

      党的十三大确立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实施,导致经济领域已经出现的混乱和不稳定的因素加重了。改革的不够到位、市场的不完善、改革过程中一些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进,使十三大之前已经出现的经济总量失衡、结构失调、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过快和秩序混乱等问题进一步恶化了。

      为了理顺价格,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使经济建设持续、稳步、协调发展,1988年9月26—30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三届三中全会。全会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13]。

      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必然要采取一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比如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加强中央权威。这就使一些政界和学界的人认为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错了,还是要回到“计划”的老路上去。尤其是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之后,“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属性,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的观念回潮,对坚持市场经济改革的观点被认为是经济领域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甚至无限上纲上线,把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问题同基本制度直接联系起来,“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这就是说,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14]。

      一时间,整个社会的空气都很沉闷,政治、经济改革似有倒退之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创的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将要不保,经济上退回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中去的趋势日益明显。这是坚定支持改革开放路线的邓小平所不能容忍的,他决定打破改革的这一僵滞局面。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资本主义就没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也是控制嘛!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11]364。

      199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邓小平在上海视察,与上海市负责同志讲话中说:“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1]367。

      邓小平的讲话是在小范围内传达的④。为了更大范围内宣传邓小平坚持改革开放的思想,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总编辑周瑞金组织人以“皇甫平”的笔名写了四篇系列评论文章发表在《解放日报》上。这四篇文章分别是:《做改革开放的“带头羊”》(2月15日)、《改革开放要有新思路》(3月2日)、《扩大开放的意识要更强些》(3月22日)、《改革开放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4月12日)[15]。“皇甫平”的系列评论引起了全国范围内持续七八个月的围剿,全国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刊物和报纸参与了围剿行动,如《当代思潮》杂志、《真理的追求》杂志、《求是》杂志、《高校理论战线》、《理论参考》(人民日报理论处办)、《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所有的批评文章几乎都是上纲上线,给扣上吓人的大帽子。有些批判文章的作者明知“皇甫平”评论是传达的邓小平的主张,还是举起了大棒猛击[16]160-193。这种局面迫使邓小平从幕后走向前台。

      1992年年初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多次谈话。在谈到计划和市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时,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1]373。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传达以后,在中央和各地没有出现不同的声音,随即形成了学习、贯彻的热潮。2月28日,中共中央将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以1992年2号文件的名义向全党下发和传达。

      6月9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作了《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精神,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搞得更快更好》的讲话。在谈到经济体制改革时,江泽民指出:“那种认为市场作用多了,就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也是不正确的”[17]198。江泽民在总结了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对计划和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发展过程,以及学术界、理论界在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和提法之后,说:“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虽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但也与中央一些同志交换过意见,大家基本上是赞成的”[17]11。

      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在中央高层取得了共识,并向省部级干部传达。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的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他说:“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18]。

      从1978年到1992年,中国是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体制还是适应时代发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经过十几年的论争,随着十四大的召开、十四大政治报告的公开发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宣布,论争基本结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最终得以确立。

      ①据薛暮桥说:“当时我曾建议采纳体改办《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改革思路,后来得知我这个意见已受到批评”(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7页)。

      ②红旗出版社把部分文章编辑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第一辑)》一书,于1983年2月出版。

      ③详见谢春涛《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吴敬琏访谈录》,载于《百年潮》1998年第2期。陈东琪在《良知与责任——刘国光经济思想述评》(载于《财贸经济》2007年第8期)一文中也提到刘国光因这篇文章受批评一事。

      ④朱镕基同志亲自动手,记录整理了邓小平同志视察上海的多次谈话。在1991年年初全市党员干部会议上,朱镕基同志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在上海的谈话精神,而有关视察谈话更为具体详尽的材料传达的范围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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