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项目审计分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事前审计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合同进行把关,事中审计主要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材料价格进行把控,事后审计是指工程竣工后对整个项目进行的审计,审计的结果如何控制质量?如何应用到以后的工作中指导以后的工作?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行业内共享结果,反过来指导以后的工程项目,这个课题值得探讨。
关键词: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动态管理
工程项目审计分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关内容和方法依据等比较成熟,本文对审计结果如何应用进行探讨。
1、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内容
1.1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者是否经过招投标
招投标法第三条从项目大小、建设性质、资金来源等方面界定了招投标的范围。因此审计活动应按照上述规定,审查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者是否经过招投标;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正规、完善;审查是否有招标文件、投标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等。
(二)审查拟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合规、完善
招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拟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载入招标文件。招标人应重视拟订条款的起草、拟订工作,并须载入招标文件告知投标人。
拟订条款越详细、越具体,合同执行者的责任和义务越清晰、越明确,执行中的纠纷和争议也越小。1、工程价款支付方面。2、合同价款调整方面。3、执行计价规定方面。4、经济责任追偿方面。
(三)审查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
招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以招标文件为依据。
(四)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建立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1.2事中审计的主要内容
事中审计重点审查工程项目施工中,常规经济事项发生后的处置结果是否有依有据,突发经济事项处置是否公平合理客观公正,存在争议的经济事项记录是否准确详实,需要及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及时做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
(二)审查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三)审查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1.3事后审计的主要内容
事后审计的重点是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竣工结算审计是甲方将乙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交由有权审计部门或第三方,直接对竣工结算编制正确与否实施审计。
(一)审查竣工结算编制原则和计价原则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一致,是否符合当地政府现行计价规定。
(二)审查工程量编制是否与施工图纸一致,变更工程量是否真实,计入工程结算的变更是否属于甲方责任。
(三)审查定额(清单单价)套用或换算是否与所涵盖的施工内容相一致,量、价换算依据和技术资料手否经甲方签认。
(四)审查计入工程结算的材料设备单价是否经甲方事前签认,事前未签认的是否执行当地有权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并经甲方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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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审计结果的因素
2.1前期的因素
设计因素:项目方案直接决定项目成本,方案设计特别关键,如何优选方案?如何限额设计?至关重要。
招标人的因素:一是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不依法进行招标的行为;二是极少数招标人存在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的嫌疑。
招标代理机构的因素:招标文件编制有误、量身定做、频繁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因素:评标委员会组成有瑕疵、评标失去公正性等。
投标人因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采用不正常手段中标。
监管人因素:监管人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等。
程序因素:规避场内招标、程序有瑕疵等。
2.2过程中因素
合同履行情况,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证工程不严谨、不认真;把关不严;有关代表业务知识有欠缺;过程中材料设备型号规格不详细、询价渠道过窄导致批价过高等。
2.3审计因素
审计人员的责任心,职业道德至关重要。
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范围、对定额清单等理解的水平。
监督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监督方法等。
3、审计结果的应用
通过对审计结果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知道要使审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就必须从项目前期开始,加强工程招投标行为监管,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监管人、施工现场甲方代表、施工人员、造价咨询人员、咨询成果文件实施全过程、全覆盖地监管。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3.1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过程总结、项目效果评价、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3.2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成本、工程造价、投资控制、达产能力与设计能力差异、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
3.3项目绩效评价应根据管理需要和项目特点选用社会效益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工程质量指标、建设工期指标、资金来源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实际投资回收期指标、实际单位生产(营运)能力投资指标等,并制定评定办法,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3.4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内所有项目的所有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同类项目进行比较评比竞赛。
3.5电网系统内建立工程审计平台,公开有关工程指标,定期提供材料设备指导价格,也可以统一采购。
3.6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观念,确保各项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3.7规范各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3.8减少人为干预因素,提高责任心。
3.9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优胜劣汰,健全监管体系。
3.10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反过来指导以后的工程项目。
审计结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活动主体的动态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挂钩,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工程项目设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探索并创新的建立一个审计结果公开共享,参与各方都可以约束监督并相对公平合理的平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必将对电网审计管理产生深远的意义。
程鸿春:1970.04,高级会计师,本科,1993年毕业,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
论文作者:程鸿春,于瑶,刘国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4
标签:工程项目论文; 项目论文; 因素论文; 招投标论文; 招标文件论文; 事前论文; 甲方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