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国际法审视论文

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国际法审视论文

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国际法审视

李 青,薛立君

(沈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摘 要: 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是国际金融发展历史上非常重要的货币制度,该制度以金币本位制度、金块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为主要的表现形式。虽然这是一种国际货币制度,但是该制度却并不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形成的方式也不是国家之间的合作协商,而是源于英国国内金本位制度的发展与延续。基于国际法视角来回顾和审视这个制度,分析其最终未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并为在全球经济纵深发展的形势下,对推动未来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给予一些启示与思考。

关键词: 金本位制度;国际法;审视

1816年,《金本位法案》在利物浦伯爵领导下的议会中通过,标志着英国率先完成了金本位制度的建立。另外,英国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将黄金作为衡量本国货币的唯一价值尺度,其无限法偿性贯穿于货币的整个支付过程中。英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扩大这种制度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同时,这种制度也使得英国成为该货币体系下的最大赢家[1],当时全球超过2/3的贸易信贷是通过伦敦进行的,超过一半的长期投资也是通过伦敦进行的。英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2]

英国的这种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制度,在半个多世纪之后被德国、意大利等欧陆国家所接受,欧陆国家及大洋彼岸的美国纷纷开始建立起金本位制度。也正是在这些欧陆国家及美国等资本主义强国的共同引领下,金本位制度开始具有了国际性。

一、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最初形式——金币本位制度

金本位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金币本位制度。狭义的观点认为,金本位制度就是金币本位制度[3]。该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一)黄金充分发挥国际货币职能

这种制度下的本位货币是黄金,每一种货币都具有通过法律规定下的含金量,各个国家的货币通过按照其法定的含金量来确定彼此之间的比价;金币的铸造在民间是绝对自由的,铸造金币仅仅需要个人按照本币的含金量来将自己手中的金块送进铸币厂,然后就可以获得等量的金币;同时,黄金的兑换在民间也是绝对自由的,货币当局不限制在自由市场上其他金属辅币及银行券与黄金和金币进行等量交换;允许黄金自由输出输入。黄金成为独一无二的国际储备,并且国际结算也依赖于黄金。这种具有高度宽松自由的货币制度,使得黄金能够充分地发挥出国际货币职能的作用,稳定了当时的货币秩序,从而使得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万华落户东宝以后,我们以前的朋友圈也都跟着过来了……”荆门万华生态家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志坚说,以万华生态家居秸秆生态板为生产原料,国内定制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亚丹、诗尼曼先后落户东宝。总投资5亿元的伊仕利智能家居生产项目在园区开工建设,好莱客、卡诺亚等其他家具企业也正在与东宝区商谈落户事宜。

(二)货币规则自愿松散

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各国纷纷效仿,进而由各国采取自愿的原则遵守具有一定共同性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的规则,是该制度的另外一个特点。

金本位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便利各国之间的货币金融交往,促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推动各国经济的共同发展。但是,各国所遵守的共同规则,由于没有明确、得到各国普遍认可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没有相关的国际组织来管理,故而没有牢固的法律基础。不仅如此,该体系下的国家都采取自愿的原则来选择性地遵守本来就已经很不稳定的规则,所以这种“自愿性”的不稳定性也会根据各国利益的变化而进一步加强。因为没有法律基础,该体系下对于各国行为的监督或者是管理也形同虚设,也让该制度的松散性的缺点暴露无遗。看似给予各国充分的自由选择遵守与否的权利,也使得各个国家常常基于本国的利益做出一些弄虚作假,甚至是无视规则的事情。

(三)尚无国际法基础

贸易战和货币战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国家间宣泄对彼此货币政策不满的主要方式,而这些方式也将各国的经济推向了更深的深渊,万劫不复。金本位制度也最终土崩瓦解。取代黄金进入流通领域的纸币也深深地陷入了信用泥沼中无法自拔。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想重新建立起统一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可能性已经是微乎其微。于是各个货币集团开始纷纷登上历史舞台,以欧陆大国法国为代表的法郎集团、以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为代表的英镑集团、以资本主义新贵美国为代表的美元集团,纷纷建立起自己集团内部的货币体系。这些货币集团之间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壁垒森严。这个时期统一的国际货币体系已经荡然无存。

二、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初步限制——金块本位制度

这是一国在本国国内黄金与外汇储备均不足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民间兑换黄金而导致本国内部黄金流失,进而依靠这种自由汇兑作为同金本位制度保持联系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较之上文提到的通过银行券汇兑限制黄金自由汇兑的形式,在限制的程度上大大加深——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禁止了黄金在国内的自由兑换。在这种情况下,把本国货币依附在他国(实行金币本位制度或者金块本位制度的国家)的货币之上,是这一时期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度的国家被迫做出的选择。

(一)银行券取代黄金的绝大部分职能

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下的成员国普遍没有履行国际义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金币本位制度中,许多国家仅仅是出于促进本国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自愿遵守“中央银行或者货币当局发行钞票时必须有一定的黄金储备”的规则,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许多国家却是想尽办法来规避掉这一规则,而他国又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因为国际社会缺乏像国内社会那样的强制机关来保证规则的实施,如果各国不善意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国际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信任就会消失,国际规则就会名存实亡,国际秩序就无法维持,各种国际合作机制就无法运作[6]。所以,国际规则的有效运行和国际秩序的稳定,从根本上来讲,不仅需要各国之间能够形成一个各国公认的、符合各国普遍愿望的国际规则,更需要这些共同达成的国际规则能够被各个成员国来忠诚地遵守,这些规则规定下的国际义务可以被各个成员国善意地去履行。但是,当时的各成员国似乎没有善意地去履行国际义务,久而久之,就为后来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衰落留下了隐患。

在这种情况下,对银行券与黄金的可以兑换的最低数额加以规定,使得民间的汇兑限制大大增加,削弱了黄金自由兑换的基础。此时的民间黄金兑换的自由度,被极大地限制在银行券可以与之兑换的条件下。这实际上是在各国黄金储备不足的条件下,各个国家寄希望于通过这种制度来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稳定的一种变通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也为后来各个货币集团之间形成森严的壁垒埋下了伏笔。

(二)黄金的国际货币职能受限

金块本位制度使得黄金在民间流通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黄金的国际货币职能被严格限制。这种货币制度使得之前作为可以用来自由铸造和自由兑换的金币彻底退出了流通领域,其功能也仅仅局限在国际大宗货物的收支清算方面。

一国民间自由兑换黄金的可能性降低,国家间自由兑换黄金的难度也大大提升。这似乎已经开始违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自由往来的初衷,也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金本位制度建立的初衷。因为金本位制度没有国际法基础,没有规定一国应该承担的国际义务,这就使得各国尤其是在一战过程中因为战争的消耗而导致国内黄金大量流失的国家,可以对国际义务无所顾忌,完全根据本国的利益来调整本国的立法。这种立法的调整,如果站在一国的国内法角度来观察,基于一国主权在国内的至高无上性而言,确实是无可厚非。然而,如果站在全球、国家间的角度来观察,这种以银行券限制黄金的国际货币职能的国内立法,也确实使得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基础被严重削弱。

三、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畸形发展——金汇兑本位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同样也是在一战结束后建立起来的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3) 焊缝XRD物相分析和断口EDS能谱扫描表明焊缝中含有大量的脆性相Mg2Al3、Mg17Al12,大量的脆性相决定了断口形貌图中断裂面主要以解理断裂为主,有少量的韧窝存在,脆性相的存在严重降低了接头质量。

(一)黄金的兑换被禁止

在这种制度下,民间流通金币与铸造金币已经被彻底禁止;流通领域中的银行券已经被视作本位币;银行券仅仅可以供使用者去购买外汇,兑换黄金或者是金币的行为被绝对禁止;持有外汇的使用者可以持有外汇,到该外汇的发行国去兑换黄金,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在国家层面上而言,实行该货币制度的国家,把准备金都提前存放在他国,且黄金的兑换必须以各国之间提前议定好的比价为基础进行。

金块本位制度也是金本位制度的一种。该制度产生于一战结束后,此时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因为在战争中的巨大消耗,导致国内黄金储备不足;再加之这些主导战前国际货币秩序的国家在战争中普遍实行的浮动汇率政策,使本国货币币值变得极为不稳定。英法两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已大不如前,两国为止住国内的经济颓势,决定限制金本位制度,采用金块本位制度。此时,唯有大洋彼岸的美国依旧保持着战前的金本位制度。金块本位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二)货币主权遭到极大破坏

在当时一战结束后的背景下,一些战败国面临巨大的战争赔款,黄金用以支付战争赔款,只能被迫通过改变原有的金币本位制度,采用金汇兑本位制度使本国货币与他国的货币挂钩的方式来维持国内经济的发展,形成一种畸形的货币依附关系。这不仅仅使得当时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黄金都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的控制之中(英、法、美等一战战胜国),使得寻求货币依附的国家与被依附的国家之间形成了畸形的货币依附关系,也使得寻求货币依附的国家的货币主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其实就如在文章开始时提到的那样,最早的金本位制度在金币的铸造及兑换方面给予了绝对的自由性,黄金的流入与流出也没有任何制度上的束缚。这些特点与建立该项制度的为发展自由贸易的初衷是相符合的。在早期的西方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希望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便利各国货币金融往来。看似是符合国际法中的普遍愿望的要求,但是实则是具有非常大的局限性的。因为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各国的愿望都是不断扩大本国的对外贸易,共同建立宽松自由的货币体系,提升本国的经济实力。但是,各国却仅仅将目光局限在国际货币领域,而忽视了其他领域中可能影响国际货币关系的因素。如今我们站在国际法的视野下重新审视当时的金本位制度,应在尊重以下原则的基础上构建符合当代国际货币金融规律的国际货币体系。

在以上种种规定下,似乎已经与金本位最初建立时的自由铸造、自由流通和黄金自由输出输入的初衷完全不一致。而这种变化的产生距离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的形成不过三十多年而已。作为当时世界上唯一的国际货币制度,仅仅存在三十余年就已经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结果不得不令人深思。

综上,4.2.1与4.2.2分别代表θ、β之和与γ的两种关系形式。根据两种情况均可得出,WTP与θ、β呈正相关,与γ呈反相关;qn与WTP呈正相关。当γ增加量相同时,表3中WTP增加量大于表2中WTP增加量。

通过以上对国际金本位制度的逐步限制,我们不难发现,黄金作为国际货币的职能被逐渐削弱。尤其是在金汇兑本位下,因为黄金都没有存放在国内,而是在国外,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提高了信用创造的能力,意味着货币不再会受到黄金储备的制约。但这是一种十分不稳定的做法,因为本国的黄金存放在联系国,那必然会受到联系国货币币值波动的影响。不仅如此,在面对经济危机时,更加不利于各国抵抗经济危机,大量兑换外汇使得联系国的信用急剧紧缩,使得危机进一步加深。

金币本位制度是以各国国内法为基础的,正如前文所述的该制度的特点:允许自由铸造、自由兑换、黄金自由输出输入,这些规则中的“自由”“允许”等含义包含的仅仅是各国可以行使的权利,没有规定各国的国际义务,这显然会造成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仅在国内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也没有共同的明确的国际条约来促使各国履行国际义务。所以,这一时期的金币本位制度没有国际法基础,就更谈不上会具有国际法上的意义。这种货币体系更像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本国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基于彼此之间的某种默契对于相互之间的货币关系的一种“君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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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符合金融规律的国际货币体系

货币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的体现,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拥有最高的法律权力和权威,而各国也不从属于其他国家的法律权力和权威[4]。如此一来,在本来就没有法律约束的金本位制度货币体系下,一国迫于现实压力将本国的货币主权“让渡”给了其他国家,这也为后来金本位制度的崩溃留下了巨大的隐患。因为主权是国家的固有属性,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5]。国家对于本国货币主权的维护不单纯的是代表了一个主权国家对于本国货币制度的独自管理的权力,更是国家主权保持完整性的重要体现。这种由于国家货币主权遭到破坏进而影响到国家主权的不完整的影响已经开始从货币金融领域延续到了政治领域。

(一)建立统一的国际货币规则

深究该问题的根源,还要回到国际货币金本位制度本身,这种制度仅仅是一种形式,一种西方各国出于自身利益、基于共同发展需求的一种“抱团取暖”。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这也是金本位制度在短时间内反复被限制、修改,乃至最后被瓦解的根源所在。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的规定,想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各国的不正当的行为,更是海市蜃楼。最后只能通过战争——军事战争、贸易战、货币战的方式来解决“违法”的问题,更是使西方各国最后掉入了因为没有法律规则而导致的恶性循环中。所以,国际化的货币体系的稳定必须以形成一种各国公认的、符合各国普遍愿望的国际规则为基础。

(二)履行明确的国际义务

流通领域里的金币的使用被严格限制,直至最终退出流通领域;金币只在国际大宗货物的收支清算时才使用;货币发行当局发行银行券,前提是必须有黄金的储备为保障;银行券不仅进入流通领域,而且具有与本位货币一样的无限法偿性;与金币本位制度相比,此时兑换黄金已经是非常困难了,黄金的兑换被严格限定在银行券的条件之下。英国通过立法规定,至少1 700英镑才可以兑换黄金,法国国内法更是将兑换黄金的最低额度提高到215 000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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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尊重他国货币主权

基于这种没有法律基础的金本位制度的建立,无不渗透着各国对于彼此国家货币主权不尊重的思想。国家货币主权其实是一个效力范围,它不仅要在一定时间内有效,而且要在一定地域内有效,前者称之为属时效力范围,后者称之为属地效力范围;至于应该如何做,什么行为他们应做或是不做,那是一个规则的属事效力范围,同时,还要考虑到谁应该做或者避免做的问题,即属人效力范围[7]。显然,没有法律基础的金本位制度,怎么能够使得各个国家学会尊重彼此国家的货币主权呢?金本位制度的确立,就是以各国的国家利益为首要出发点,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其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其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8],亚当·斯密的这种“依靠看不见的手来调控经济”的经济学理论在当时就已经留下了重大的隐患。各个国家只思考采取何种货币政策会更有利于本国的利益,而忽视他国的利益,本质上就透露着对他国货币主权的不尊重。

五、结语

基于国际法视角来回顾和审视该制度,我们不可否认该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其特定的历史作用,有着其特定的优势。以本国利益为导向,以货币政策为手段,且这种手段的使用是不加以任何限制的绝对的自由化、绝对的灵活性,这对于短时期的各国经济的发展确实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每个主权国家基于本国的国家主权来追求本国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也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样,我们也不否认,离开了强大的国家实力的支撑,货币本身是无法维持强势的[9]。但是,没有规则的约束下,过分强调依赖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国家的国家实力来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就会陷入各个国家恶性竞争的循环里;没有规则的约束下,各个国家过分强调本国的权利,这就会造成权利的滥用;没有规则的约束下,各个国家都是基于本国的利益去无限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各个国家就不会去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如果权利的行使不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最终会导致混乱。自由必须要以规则的约束为前提,自由地行使权利必须以忠实地履行义务为基础,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国的利益。

1.2.1 供试材料发芽。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4—1995)要求,从鑫两优212杂交标准种、亲本及纯度待测样品中均随机取200粒种子,均匀置于发芽床上,在温度为30 ℃、光照为750 lx、湿度为75%的条件下发芽3~7 d。

随着全球经济的纵深发展,国际货币制度的发展与劳工、环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新时期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对于全世界各个方面的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像类似于金本位制度这样松散的国际货币制度自然不能够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国际货币制度必须在一定合理的规则下运行,才能稳步前进,担负起历史赋予其的重任。

而从进步的角度来选择规则,法律规则无疑是最有保障的规则。没有以法律规则作为基础是导致金本位制度最终走向瓦解的根源。以史为鉴,在当今全球治理的背景下,对于国际货币体系构建有着新的时代要求,也启发着各个国家对于建立一种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公认、可以被普遍接受的法律规则保障其运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的新思考。

燕京大学正在计划筹建一所社会服务学院。我们选择在燕京大学取得硕士学位的一位个案工作者同时担任学生个案工作的督导。目前,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主任(即浦爱德本人)在燕京大学开设一门个案工作的课程。当筹建中的社会服务学院建成后,它将会就医疗社会服务方面寻求北平协和医院的指导,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将会成为该院的实习基地。

参考文献:

[1]B.J.Cohen.The Future ofSterlingas an International Currency[M].London:Macmillan,1971:59-61.

[2]孙树强.英镑国际化的陨落[J].金融博览,2018(4):94-95.

[3]王传丽.国际经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272.

[4]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M].王铁崖,陈公绰,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94.

[5]周鲠生.国际法: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75.

[6]曾令良.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85.

[7]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45.

[8]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7.

[9]杨玲.英镑国际化的历程与历史经验[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7(2):72-78.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Monetary Gold Standard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

Li Qing,Xue Lijun
(College ofLaw,ShenyangNormal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110034)

Abstract: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gold standard system is a very important monetary system in the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development.The main forms of the system are the gold coin standard system,the gold bullion standard system and the gold exchange standard system.Although it is a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it is not based on international law,nor is it formed by mutual cooperation and negotiation between countries.It comes from the development and continuation of the British gold standard system.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this paper reviews the system,analyses the reasons for its failure to continue to this day,draws lessons from it,and gives some enlightenment and reflection o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utur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deep development ofglobal economy.

Key words: monetarygold standard system;international law;review

中图分类号: D99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5450(2019)03-0090-05

收稿日期: 2019-01-20

基金项目: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7DF002)

作者简介: 李青,男,辽宁本溪人,沈阳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法学研究;薛立君,男,内蒙古赤峰人,沈阳师范大学国际法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法学研究。

【责任编辑:赵 践 责任校对:赵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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