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的构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构思论文,管理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劳动管理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这两方面的发展。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探索劳动制度的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把新的劳动管理制度建立起来。
一、改革开放以来劳动管理体制的基本变化
我国的劳动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在1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劳动管理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无论在方法上、还是在手段上,与过去相比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就业制度方面,改变了国家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统一安置的做法,初步建立起劳动力市场主体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机制,企业拥有用人的自主权,就业者具有职业选择权。在劳动关系方面,改变了过去单一的行政性管理和约束的办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用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行为。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开始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劳动管理方面,由过去主要是安排指标、招工就业和指令性工资计划管理,转为在搞好就业安置的同时,拓展劳动服务工作领域,如开展职工技术培训,举办各级各类的劳动技术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如社会养老保险等。这些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劳动管理工作的改变,对于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们的劳动管理工作还远未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新型的劳动管理制度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比如,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具有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主要是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但目前劳动力市场只是刚刚起步,尚未完全形成,因此,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在这里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观念问题,要端正对劳动工作、劳动改革的一些模糊观念,提高对劳动宏观管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如何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劳动制度。
二、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对实现国民经济
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管理具有高度的计划性、指令性、行政性,其当时所具有的作用和权威是众所周知的。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不是说,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劳动管理工作就不需要了。近些年,有的人认为,国有工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四自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四放开”(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之后,劳动部门放了权,没了权,因此,劳动管理“无事可做”,劳动部门无用了。这是一种模糊的认识。市场经济并不是完全自由放任的经济,且不说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也是在政府的调控下运行的,只是调控的力度有所不同而已。一般来说,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货币金融政策、产业(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对外经济政策、社会保障和劳动政策(就业政策、劳工政策)等方面。重视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管理的一大特点。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一般都设置劳工部(局)专门管理这方面的工作。当然,这种管理与我们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种管理,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大相径庭的。
我们国家已经确定了今后5年(即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和15年这一跨世纪时期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实现今后15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从我国17年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和今后国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来看,今后劳动管理的工作和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繁重、更艰苦、更复杂。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搞好劳动的宏观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对于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现,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本质特点和基本性要求,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传统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把过去主要依靠计划、依靠国家行政的直接控制、配置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改为主要依靠市场的配置作用。搞市场经济,就要有市场。从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来说,要有劳动力市场。可以说,没有统一、规范、发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谈不上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就是我们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的基本任务。这里涉及到劳动用工制度、就业制度、工资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改革,而这些改革,触及到社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搞好这些改革,把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实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不可缺少的,此为其一。其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和运作机制,比如,财产所有制、企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金融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其它方面不说,仅就社会保障制度而言,它就直接与劳动管理、劳动改革相关,或者说,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发达国家通行的四大社会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除医疗保险之外,其它三大保险目前均作为深化劳动改革的内容,主要由劳动管理部门操作实施。
其次,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基本上是粗放型的。因此,经济素质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生产的社会化、规模效益、自动化程度低。转变传统的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走集约经营、规模经济的发展路子,就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劳动管理改革和劳动部门的工作就肩负着重要的任务。我国生产技术落后,设备落后,管理落后,而更为落后的应该说还是人的素质、劳动者的素质。我们有些企业,厂房新、机器设备也好,但做出来的产品就是比不上国外的。为什么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工人的技能低。发达国家的工人在就业或上岗前,都要经过严格的职业技术培训。本人曾在德国的一些企业了解过,企业用工都到职业技术学校去招收,工人在进厂前都已在职业技术学校经过全面学习培训,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等。进厂后正式上岗前,还需要在企业办的培训部培训一段时间。因此,工人无论是知识面、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都比较高。而且,工人在工作了一个时期以后,还要进行再轮训。为了提高我们劳动者的素质,必须通过深化劳动制度改革,转变和拓宽劳动管理的职能,加强职工技术培训,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再次,搞好劳动的宏观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十分重视劳动的宏观管理和劳动关系(劳资关系)的协调,是因为这方面往往存在矛盾,而这种矛盾通常会带来社会不安定。笔者在德国(西德)时,发现德国是一个社会十分安定有序的国家,但尽管如此,每年3、4月间,仍会在城市里出现行业工人、职员举行的为解决本行业工人、职员权益问题的游行、演讲、集会等活动。七十年代以前,工人主要是为缩短工时、保障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斗争,八十年代以后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和保障就业等。工人们通过游行集会等活动来谋求问题的解决,如不行,就可能举行罢工。在这过程中,政府就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以避免矛盾的激化,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整体性的劳资对立,但随着经济市场化和经营多元化的发展和就业、用人自主性的加强,劳动就业矛盾和各种劳动争议、劳动纠纷问题将会日益增多,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能否解决和处理好这些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必须在改革中搞好劳动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新型劳动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是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管理,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建立,要注意坚持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劳动制度改革,必定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如大量富余劳动力与国民经济就业容量有限的矛盾;分配制度上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和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效率与分流、裁减冗员困难的矛盾;企业破产与职工安置的矛盾,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必须从实际出发去进行改革。不改革不行,不改革问题不能解决,但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一步步推进,特别是要注意把握好时机,把握好力度。二是劳动改革要与整个经济改革相适应、相配套。劳动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进行与各个方面的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息息相关,因此,要注意衔接配套、相互协调。三是要坚持以解决充分就业问题为中心目标,这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劳动管理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四是以劳动力市场建设为重点,建立起统一、规范、有序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布局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逐步实现劳动宏观管理的法制化,以《劳动法》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新的劳动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就业,较好解决充分就业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和失业问题是始终存在的。一方面是每年新增的适龄青年需要就业,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由于经济结构的转换和调整等因素影响,总有一部分人员会失业或部分失业(得到的工作时间不足)。在我国,就业问题较为突出和更具特殊性,这主是我国是一个具有近12亿人口的大国,每年有大量的新增就业人口,据统计,全国农村富余劳动力3亿多,现已有6000多万人进入城市就业,乡镇企业吸纳了大概1.3亿,尚有1亿多有待转移。如何解决庞大的就业人口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经济调控长期面临的基本任务。
解决就业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要依靠经济的发展。要继续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巩固、提高、壮大国有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放宽政策,扶持集体、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合资经济等其它经济形式的发展;要特别重视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以安置就业为主的劳动服务型企业,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从劳动管理的角度看,促进就业,更好地解决充分就业问题,需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正确的促进就业政策。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投资者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给予鼓励和扶持,以争取使更多的人得以就业。通常的鼓励措施是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或税收优惠。即投资者投资于新办企业或原有企业的更新改造,每创造一个新的就业岗位将从政府获得一定的投资补助或税收减免。这种扶持措施不是针对投资的形式,而是针对能创造就业岗位的多少,针对你能吸收多少个劳动力,它通常应用于中小企业。目前我国对企业的扶持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性质,如对三资企业、对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这种做法将来应逐步改革,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应一视同仁,平等竞争,扶持政策应主要针对对劳动力吸纳、安置的情况和产品的方向(企业的产品是否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
2、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一是要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行政区域分割的局面,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区域相通的劳动力市场的步伐;二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如城区、街道、县城、乡镇的劳动服务站、职业介绍所建设,要逐步形成网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择业沟通联系,提供服务。三要建立就业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准确的就业供需信息,以在更大的区域和范围内使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能作更好更快的选择。四要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则,通过强化劳动力市场的法制管理,全面贯彻《劳动法》,使就业供求双方的行为法制化、规范化。
3、强化就业培训和再就业、转业的训练,这一方面有助于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
4、做好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更准确地了解、把握劳动力资源状况,以利于制定政策,有重点地解决问题。
(二)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合理布局
与上述所讲的促进就业,解决充分就业问题直接相联系的是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布局问题。前者侧重于总量方面解决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后者则是要使劳动力资源在城乡间、行业间、部门间、区域间的配置更加合理、更为有效。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水流不腐,钱流才富”。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从总体上说,也只有一定的流动才能有更高的效能和更好的效益。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规范的流动机制中,他才能选择到较为合适的职业岗位,更好地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传统计划管理体制的破除,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那种僵化、呆板、分割状况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变,因而具有了一定的流动性,主要表现在:(1)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冲破了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局面,流入城市谋职就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60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力流入城市,其中2000万是跨省流动,如广西有上百万农村劳动力到广东就业;(2)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流动。这不仅是农村劳力流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各级各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科技、管理、经营、教育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的“一江春水向东流”;(3)随着企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和个人选择职业的自由度的增强,行业间、部门间、企业单位间的人员流动增大,劳动者的转业增多,岗位转换率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出现的流动性,对于增强经济活力,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使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沿海较发达地区、开放地区,不仅获得了经济起飞所需要的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且也获得了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对于农村和不发达地区来说,劳动力流动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虽然“民工潮”存在着无序等问题,但外出“打工”确已成为贫困地区农户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条重要途径。如南宁地区天等县、马山县,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特困县,每年县财政收入只有2000~3000万元,而县里外出“打工”(主要到广东深圳、珠江三角洲和广西区内重点城市)的农民群众一年寄回来的收入比县财政收入还多。
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促进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的方针。现在要研讨的问题已不是农民要不要、能不能进城的问题,而是怎样流动、怎样管理的问题?即怎样做到流动有序、布局合理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农业人口缩小,农村劳力进入城镇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促进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合理布局,要重点解决这么几个问题:首先,要在政策上、管理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要一味地盲目流入大城市,以减轻大城市在住房、就业安排、交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压力。要配合加快中小城镇的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进入中小城镇。这里取决的因素一是经济发展,中小城镇只有具备一定经济规模,才能吸纳劳动力;二是城镇化建设,要把小中城镇的规模、功能完善起来;三是人口和劳动管理,严格控制劳动人口往大城市迁移,但适当放松对中小城镇的迁移,特别是对小城镇,不仅不应控制,还应适当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此集结,发展各种生产和服务事业。其二,要有组织地引导、鼓励劳动力流入艰苦行业和缺乏劳动力的行业。目前一方面是劳动力过剩,失业率高,另一方面是不少行业缺乏劳动力。煤炭、矿山、冶金、化工等艰苦行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面临着劳力缺乏的问题,纺织行业近些年招收女工也十分困难。城镇青年劳力不愿意进入这些行业,农村青年劳力进入又有各种障碍,这种状况在我国是比较特殊的。解决这个问题,牵涉到方方面面的改革,也牵涉到社会生活观念、价值观念的变革。从劳动的组织与管理来说,要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政策、福利保障政策等方面实行更灵活的政策,以保障上述行业拥有较稳定的劳动力资源,这是劳动资源合理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再次,建立健全劳动力有序、合理流动的机制。这里重要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要使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更为规范、更具法制约束力。在合同期内,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一旦合同期满,双方都有再次选择的自由,从而保证劳力流动的有序进行。
(三)促进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
劳动管理不能象过去那样只管招工、安置就业,只管劳动人口有没有活干;而要同时注重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说,不仅要在数量上注意解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而更要在质量上提高就业水准。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这是增强就业能力的基本要求,对于社会来说,这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求,是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因此,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劳动者职业技术的培训与教育,一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长短结合、功能多样、面向劳动力市场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形成培训网络,重点举办就业前培训和转业培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就业换岗或转业也要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在职轮训,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要举办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对在职的劳动人员进行轮训,以扩充职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三是继续办好各级各类技工学校,为企业和用人单位培养技术工人,尤其是多培养一些高级技工。四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就业,以强制就业人员接受培训。同时,要完善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和评定工作,把企业工人的技术等级与收入、福利待遇结合起来,以激励人们努力学技术,逐步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通过尽可能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来克服或减缓由于人的劳动活动周期性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等给劳动者带来的就业影响,缩小由于市场经济体制造成的社会差距,提高居民的生活保障程度,促进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四大保险,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医疗保险,前三者与劳动管理和劳动制度改革直接相关。近几年各项保险已逐步建立,但总的是覆盖面不宽,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为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进程,第一,实行法定和自愿相结合、以国家法定为主的原则,在制定法规、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养老、失业、工伤事故等保险,以扩大覆盖面。第二,根据个人、企业、国家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以个人和企业为主,强化保险金的征集和收缴,建立起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事故保险基金。同时,加强和改善保险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以保障投保人的需要。第三,逐步推行各项保险的社会化管理,一方面增强各项保险的社会统筹保障能力,另一方面适应劳动者流动、转业、换岗对各项保险的要求。第四,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保险机构。一般来说,法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区域设立和管理,工伤事故保险可按行业建立。同时,各种社会保险机构要逐步成为独立法人的机构。
(五)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与传统计划体制不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的使用显得更具活力和效率。但另一方面,劳动关系的调整与处理,劳动者权益问题则变得更为复杂和突出。如近些年不断发生的一些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不顾劳动者的劳动安全组织生产而导致重大事故问题,还有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问题,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因此,建立新型劳动管理制度应该强化这方面的职能,加强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问题的调查、监察、调解和处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主要在这么几个方面:1、合理的劳动标准主要是合理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劳动管理必须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法定的劳动时间和合理的劳动强度,如需要劳动者超时、超强度工作应给予补偿。2、合理的收入水平。一方面是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是实施法定的职工最低收入标准,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3、劳动安全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追求最大效益、获取最佳利润为目标,这是无可非议的,但企业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要以不损害职工的劳动安全为前提。近些年一些企业发生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如深圳市三资企业发生的重大爆炸、火灾事故说明,劳动管理必须全面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国家监察的职能,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劳保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和易发生危险事故设备的管理、维护、更新和监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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