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寡头竞争、产业研发效率与战略性研发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寡头论文,战略性论文,效率论文,竞争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41(2013)02-0028-08
0 引言
一国政府通常可以采取生产补贴、出口补贴和研发补贴等措施以促进本国产品的出口。在寡头市场结构下,这些举措一方面可以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策略性地降低与本国企业相竞争的外国出口企业的产量。然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应该禁止使用出口补贴和限制使用生产补贴,但是允许符合一定要求的研发补贴。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的政府将更多的注意力从直接针对出口产品的贸易政策转向间接针对出口产品的研发政策。例如:美国政府20世纪开始实施的先进技术计划(ATP)、技术再投资计划(TRP)、环境技术行动计划(ETI)、制造推广伙伴计划(MEP)以及小企业创新与研究计划(SBIR)等。而日本政府在21世纪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中更是明确提出,将继续加大科技投入,重视基础研究,力争创造领先世界的科技成果。因此,研究一国的最优研发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自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诞生以来,由于直接针对贸易产品的贸易政策缺乏稳健性而备受批评[1-3]。另一方面,虽然单个国家干预本国企业的贸易行为能够给其带来收益,但是一旦与之相竞争的其他贸易国也采取相应措施时,往往会导致两败俱伤而陷入“囚徒困境”。然而,在已有战略性研发政策的研究中,许多学者发现,研发补贴却是比出口补贴更加稳健的政策措施[4-8],即无论市场竞争状态怎样,研发补贴总能促进本国社会福利的提升。
基于对研发政策的关注和对研发补贴稳健政策的再考察,本文在国际寡头市场结构下,加入产业研发效率因素,据此展开分析一国政府的最佳研发政策。在本研究模型中,企业降低成本型的研发投资发生在市场竞争之前,和许多研究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模型一样,同样假定一国企业所生产的物品全部出口到第三国,这样便于清晰呈现影响战略性研发政策的主要因素。和单纯研究国内只存在一家垄断企业出口时,国内政府的研发政策选择不同,研发补贴政策并不完全适用国内企业数量多于一家时的寡占市场结构,同时一国研发政策的选择还要受到整个产业研发效率的影响。无论与本国出口企业相竞争的其他出口企业国政府是否干预其企业研发,本国政府的最优研发政策均有可能为补贴、征税和不干预企业研发。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将不对称市场结构和企业研发效率纳入同一个理论分析框架下,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结构和企业研发效率可能对一国政府研发政策带来的影响,同时论文的研究结论具有比以往研究更加丰富的内涵:在国际研发竞争的过程中,若他国实施研发补贴政策时,一国的研发政策可能为不干预或是征税,也就是说一国的研发政策并不一定会“以邻为壑”。
Spencer和Brander(1983)的国际研发竞争第三国市场模型是本文研究的基础[4]。此后,Bagwell和Staiger(1994),Miyagiwa和Ohno(1997)以及Leahy和Neary(1996,1999)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扩展[5,9-11]。除此之外,与本文研究相近的是分析市场结构差异下的贸易政策文献。Bernhofen(1997)通过建立存在中间产品市场时[12],两个非一体化企业在第三国市场竞争的古诺模型,考察了政府的最优贸易政策选择问题,其研究结果显示,政府对最终出口产品进行征税还是补贴取决于中间产品提供商对中间产品的定价策略。黄兆基和刘瑶(2008)通过借鉴Bernhofen(1997)的模型[12-13],考察了政府的研发政策。其研究表明,政府的研发政策取决于研发投资的技术外溢程度和最终产品的差异性。李长英等(2009)以及谢申祥和王孝松(2010)同样通过引入中间品贸易因素[14-15],分析了一体化企业和非一体化企业之间的贸易状况,分别从产品的水平和垂直差异考察了非一体化企业所在国政府的研发政策。Kujal和Ruiz(2009)则发现[16],水平市场结构差异和产品差异程度共同影响国家的研发政策。不过,上述研究均简化了企业的研发效率问题,他们要么没有考虑研发效率,要么将研发效率给定。事实上,不同产业企业的研发效率是会发生变化和有差异的,即使同一产业也会随着时间的迁移,其研发效率也会不断变化。事实上,在关于研发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Zhang等人(2003)通过对中国工业企业的所有权性质进行分析[17],发现企业所有权结构也会影响企业的研发效率。周立群和邓路(2009)通过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分析[18],也发现企业所有权性质会对研发效率产生影响。Chen等人(2004)利用台湾地区企业数据发现,企业研发效率与企业规模经济性相关[19],而Pavitt等人(1987)通过对英国1945—1983年的企业数据分析[20],发现较小和较大企业的研发效率比中等企业更高。正因为如此,将企业研发效率纳入政府制定研发政策的考察范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本模型
因此容易求得企业z的反应函数:
2 政府的研发政策分析
在基本模型中,简单分析了政府不进行研发干预,市场中存在多个企业时每个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利润。下面将引入政府的研发政策,进行进一步分析。由于政府研发政策的存在,将博弈从二阶段扩展为三阶段:将博弈的第一阶段设定为政府制定研发政策阶段,第二阶段为企业决定研发阶段,第三阶段为企业进行市场竞争阶段。
为了简化分析,同时也是侧重考察不对称市场结构对研发政策的可能影响,在这部分主要考虑以下寡占市场结构:即两国市场结构不对称的情况,H国有两个企业h[,1]和h[,2],F国只有一个企业f。而对于一国拥有更多企业的情形,将在结论性评述部分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首先考虑只有一国实施研发政策时该国的最优研发政策,然后分析两国同时实施研发政策时,两国的研发政策选择。
2.1 只有国家H可以实施研发政策时
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两国企业的研发不会使得两国企业的边际成本降低至零,以及研发之后各个变量仍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即企业产量、研发和产品价格均为正值,本文限定a>1.67805。
在最终产品的市场竞争阶段,两个国家企业的目标函数分别为:
由式(7)不难发现,对三个企业而言,它们之间的研发均呈现战略性替代关系②。
进一步,可以求得均衡时企业研发减少的边际成本:
命题1:在H国有两个企业,F国只有一个企业情形下,若只有H国政府实施研发政策,那么当企业研发效率较高(1.67805<a<1.875)时,H国政府补贴本国企业研发,而当企业研发效率较低a>1.875时,H国政府向本国企业征收研发税。
命题1的经济学直觉是这样的,因为H国内有两个企业,因此在G国市场上,H国的企业除了与F国的企业f展开竞争外,H国的两个企业之间也相互竞争。这样,从H国角度来看,H国的研发政策必须既考虑到该政策对F国企业研发的影响,又要考虑到该政策对国内两个企业之间竞争的影响。
当企业研发效率较高(1.67805<a<1.875)时,企业研发投入获得的收益较多,因而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这样企业之间的研发竞争更加激烈。由于研发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研发投入降低的边际成本更多,企业在市场上的产量竞争也更趋激烈。因此,H国政府通过补贴国内两个企业的研发,借以增加H国企业在G国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尽管这样同样会增加H国内两个企业之间的竞争,造成无谓损失,不过相比挤占F国企业的利润而言,这种无谓损失会小得多。所以,从H国的整体社会福利来看,此时H国的最优研发政策应是补贴。
随着企业研发效率的降低,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程度减弱。当企业研发效率下降到a>1.875时,企业之间的研发、市场竞争程度削弱。H国内企业之间研发竞争所产生的负外部性超出其所获得的转移利润。因此,政府通过向国内两个企业的研发进行征税,借以抑制国内企业之间由于研发竞争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将整体社会福利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2.2 只有国家F可以实施研发政策时
下面分析只有国家F实施研发政策的情形。和只有国家H实施研发政策时的情形一样,为了保证两国企业的研发不会使得两国企业的边际成本降低至零,以及实施研发政策后各企业的产量、研发投入为正值,同样需要限定a>1.84307。
此时博弈的最后阶段与只有国家H实施研发政策时的情形完全一样,在此不再赘述。
回到博弈的第二阶段,由于三个企业研发的目标函数为:
命题2:在H国有两个企业,F国只有一个企业情形下,若只有F国政府可以实施研发政策,F国政府的最优政策为补贴本国企业的研发(图2)。
F国只有企业f,在市场中面临H国企业的竞争。因为企业之间的研发是战略性替代关系,如果企业f增加研发,那么必将降低H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因此F国政府通过补贴本国企业f的研发,促使企业f增加研发投入,由此从H国企业那里获得更多的转移利润,增进F国的社会福利。
不干预企业研发是政府可以选择的一个策略,如果仅考虑单个政府干预企业研发,那么一旦政府选择研发征税或是补贴,这种干预就必定会提高干预国的社会福利。
2.3 两国政府可以同时实施研发政策时的情形
下面分析两国政府针对各自国家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干预时的政策选择。为保证两国企业的研发不会使得两国企业的边际成本降低至零和各个变量均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本文限定a>1.84307。
虽然此时两国政府均干预国内企业研发,不过由于博弈的最后阶段与只有单个国家实施研发政策时的情形一样,故此不再赘述。
回到博弈的第二阶段,此时三个企业研发的目标函数为:
由式(11)不难发现,H国政府的研发补贴会增加国内企业的研发,降低国外企业的研发。不过由于H国内有两个企业,而两个企业之间的研发又处于一种战略替代关系,因此,H国的研发补贴在促进企业
命题3:当H和F国政府同时进行政策选择时,会出现如下均衡情形。第一,若1.84307<a<1.875,两国政府均补贴本国企业的研发。第二,若1.84307<a<2.36533,H国政府不干预国内企业研发,F国政府补贴国内企业f的研发。第三,若a>2.36533,H国政府向国内企业征收研发税,而F国政府则补贴国内企业研发。
正如命题1和命题2所述,在一国存在多个企业的情形下,该国政府在实施研发政策时需要考量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个因素为利润转移动机。利润转移动机要求政府补贴国内企业研发,因为这一补贴将增加国内企业研发,提高国内企业产量,增加国内企业利润。第二个因素为纠正国内企业过量投资的动机。在政府不进行干预的情形下,每个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均有过量投资的动机,即企业实际研发投资量超过企业成本最小化所要求的研发投资量。政府通过征收研发税可以有效抑制企业过量投资动机。第三个动机为抑制国内企业过度竞争动机。国内企业多于一个时,在国际市场上,国内某一个企业就会既面临国外企业的竞争,又会面临来自国内其他企业的竞争,而国内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无疑会减少国内企业的总体利润,降低围内的社会福利。此时,政府通过征收研发税,也可以削弱国内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进而提高国内整体社会福利。一国对本国企业的研发究竟是征税还是补贴,关键取决于上述三种影响因素的强弱大小。如果利润转移动机超过纠正国内企业过量投资动机和抑制国内企业过度竞争动机,那么补贴企业研发无疑应是政府的最优政策,反之,则是征税。
对于F国而言,由于该国只有一个企业,其增加研发投入获取转移利润的动机远超过抑制其过量投资的动机,因此,无论行业研发效率如何,该国的研发政策总是补贴。
对于H国而言,当产业研发效率较高(1.84307<a<1.875)时,企业增加研发的边际收益较高,增加企业研发的利润转移动机超过抑制企业过量投资和国内企业之间过度竞争的动机,因而,此时政府的最优研发策略为补贴。随着产业研发效率降低(1.875<a<2.36533),企业增加研发的边际收益下降,增加企业研发的利润转移动机有所削弱,以致其低于抑制企业过量投资和国内企业间过度竞争的动机。因而,此时的最优研发政策应为征税。不过,若考虑此时F国对其国内企业f研发的补贴,这将导致企业f的研发投入增加,H国的企业研发投入降低,极大地降低H国企业的利润,从而抑制H国政府降低本国企业研发的动机,因此,与向国内企业征税时的情形相比,此时不干预企业的研发却可以获得相对更高的社会福利(具体的福利比较参见图3)。随着行业研发效率的进一步降低(a>2.36533),企业增加研发的边际收益将大幅下降,增加企业研发的利润转移动机进一步削弱,以致其远远低于抑制企业过量投资和国内企业间过度竞争的动机,所以,此时H国的最优研发政策无疑为征税。
3 结论
尽管我们只考虑一国只有一个企业和另一国拥有两个企业时,行业研发效率对政府研发政策选择的可能影响。不过,谢申祥和王孝松(2011)对两国拥有超过一个企业时的对称情形作了探讨[21]。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国不对称的市场结构下,如果两国企业数量均超过一个时,拥有企业数量较多的国家,其研发政策由于其企业研发的负外部性更大,因而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条件下,该国实施研发税的政策可能性更大,相反,由于一国企业数量较少,该国政府实施研发补贴以获取外国企业的转移利润动机则会更强。
由前文分析可知,一国最优的研发政策既与整个市场上国内外企业的数量有关,同时也会受到企业研发效率的影响。在两国企业数量不对称的情形下,两国同时干预各自国内企业研发时,两国政府的研发政策可能不是一种简单的单调关系,也就是说可能在某一研发效率区间,某一国家的最优研发政策可能是不干预本国企业的研发,国家对研发政策的选择不应该是:不是补贴即是征税的选择,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某一国政府对本国企业的研发干预,并不一定会招致另一国家的报复。当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由于此时的利润转移动机远远强于遏制企业过度研发投入的动机,因而该国政府的最优研发政策最终为补贴,这与Leahy和Neary(2001)所分析的结论相一致[8],即研发补贴比出口补贴更稳健。
本研究的结论表明,政府在研发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考虑行业的国内外市场结构和行业的研发效率因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我国各行业的经营范围逐步从国内走向国外,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推动下,相信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走向国际,在我国各个行业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效率不断提升和国家不断鼓励过剩产能行业兼并重组的大背景下,研发政策应该根据行业研发效率和行业的市场结构而不断调整。
收稿日期:2012-04-01
注释:
①这一部分是一般性的分析,本文不特别指出各个外生经济变量的范围,不过事先约定这一部分的分析均是在各个变量具有经济学含义和优化条件得以满足的前提下进行。
②在前述关于a的假定条件下,企业f研发致使其利润最大化的二阶条件自动得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