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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检(俭) 厉勤
《世说新语·政事第三》16:“陶公性检厉,勤于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值积雪始晴,厅事前除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
按:此段开头,历来断句标点者,均作“陶公性检厉,勤于事。”而“检厉”之义,诸家注释,各自不同。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李慈铭云:‘案检疑当作俭。’锡案:检厉盖综核之意,检字不误。”《汉语大词典》:“检厉:方正严肃。”张永言先生主编《世说新语辞典》:“检厉:方正、严正。”张万起先生编《世说新语词典》:“检厉:检束严格。”郭锡良先生《古代汉语》:“检厉:仔细认真。”
历代文献中,以“检厉”连文者,仅此一见,因缺乏参照比较,故注释各异、意见纷纭也不难理解。然愚存疑者久之,以为此处校勘、断句均似有误,或当作“陶公性俭,厉勤于事。”试分述如次:
(一)正如李慈铭所云,“检”疑当作“俭”,言一人的性格特征,古文献中言“性检”或“性检厉”者,未尝有先例。而言“性俭”者,则触处可见。如:
《晋书·桓温传》:“温性俭,每讌惟下七奠株茶果而已。”
《晋书·庾敳传》:“时刘舆见任于越,人士多为所构,惟敳纵心事外,无迹可间。后以其性俭家富,说越令就换钱千万,冀其有吝,因此可乘。”
《南史·王义恭传》:“帝性俭,诸子饮食不过五醆盘。”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引《笑林》曰:“沈珩弟峻,字叔山,有誉而性俭。张温使蜀,辞峻,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粗者。’”
《旧唐书·封伦传》:“至尊性俭,故初见而怒。然惟听后言。后,妇人也,惟丽是求。后心既悦,帝虑必移,所以知耳。”
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卷六“崔道融传”:“(崔)性俭,久沉草泽,备尝辛楚。”
“俭”为节俭,因此常与“约”、“节”、“素”、“吝”、“率”等组成同义复词,用“俭约”、“俭节“俭素”、“俭吝”、“俭率”、“简俭冲素”来形容一个人的性格。如:
《三国志·吴志·朱治传》:“(孙)权常叹(朱)治忧勤王事。性俭约,虽在富贵,车服惟供事。”
《晋书·王导传》:“导性俭节。帐下甘果烂败,令弃之,云:‘勿使大郎知。’”
《晋书·桓冲传》:“冲性俭素,而谦虚爱士。尝浴后,其妻送以新衣,冲大怒,促令持去。其妻复送之,而谓曰:‘衣不经新,何缘得故!’冲笑而服之。”
《宋书·沈攸之传》:“攸之性俭吝,子弟不得妄用财物,唯恣雍之所须,辄取斋中服饰,分与亲旧,以此为常。”
《周书·王罴传》:“罴性俭率,不事边幅。尝有台使,罴为其设食,使乃裂其薄饼缘。罴曰:‘耕种收获,其功已深;舂爨造成,用力不少。乃尔选择,当是未饥。’命左右撤去之,使者愕然大惭。又有客与罴食瓜,〔客削瓜〕侵肤稍厚,罴意嫌之。及瓜皮落地,乃引手就地,取而食之。客甚有愧色。”
《晋书·元帝纪》:“帝性简俭冲素,容纳直言,虚己待物。”
(二)此段后文所举“录锯木屑”、“用竹令录厚头”、“连根取竹”三事,均只能说明陶公“性俭”(节俭),而不能说明其“性检厉(方正、严肃)”
(三)向来“俭”、“勤”往往相关,所谓“俭”者,乃节流也;所谓“勤”者,乃开源也。故“勤”、“俭”常连类而及。
《宋书·自序》:“上以林子清清公勤俭,赏赐重叠,皆散于亲故,家无馀财。”
《旧唐书·封常清传》:“常清性勤俭,每出征或乘驿,私马不过一两匹,赏罚严明。”
《旧唐书·柳亨传》:“此后颇自勖励,杜绝宾客,约身节俭,勤于职事。太宗亦以此称之。”
所以前言陶公“性俭”,后言陶公“厉勤于事”(关于“厉勤”见下文)亦紧密相关。
(四)陶侃之禀性,在同书中亦有记载。
《世说新语·俭啬》:“苏峻之乱,庾太尉南奔见陶公,陶公雅相赏重。陶性俭吝,及食,啖薤,庾因留白。陶问:‘用此何为?’庾云:‘故可种。’于是大叹庾非唯风流,兼有治实。”
此处“陶性俭吝”乃前文“陶公性俭”最有力之旁证。“俭啬”有两义,一为节俭,一为吝啬。节俭是美德,贪吝就是恶行了,而陶侃、庾亮之事均当属前者。
庾亮之“啖薤留白”与陶侃之“录锯木屑”、“用竹令录厚头”等如出一辙,但庾亮事入“俭啬”门,陶侃事入“政事”门,实因庾亮之“啖薤留白”乃为一己之利,而陶侃之“录锯木屑”乃为官员聚会,“用竹令录厚头”乃为作钉装船伐蜀,均属郡国大事。另外,我们从陶公“大叹庾非唯风流,兼有治实”一句亦可看出,陶公是将“节俭”作为“治实(治理政事的实际才能)”的。
(五)如果“陶公性检厉,勤于事”当为“陶公性俭,厉勤于事”之讹,那么“厉勤”是否可以连文,此为关键之所在。我们的回答是,“厉勤”可以连用,且古代文献中不乏用例。“厉勤(字又作励勤)”乃同义复词,为“勤勉”义。《说文·力部》:“勱,勉力也。……读与厉同。”桂馥《说文义证》:“字或作励。”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字亦作励。”《字汇·力部》:“厉,勉力也。”如《后汉书·杜诗传》:“则将帅自厉。”李贤注:“厉,勉也。”在此意义上可以和“励”通用。
“勤”亦有“尽心尽力”、“勉力”之义。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杜预注:“尽心尽力,无所爱惜为勤。”
故“厉勤(励勤)”连用,表“努力、勉力”之义。如:
《魏书·卢玄传》:“(卢)道将下车,表乐毅、霍原之墓,而为之立祠。优礼儒生,励勤学业,敦课农桑,垦田岁倍。”
唐菩提流志译《大宝积经》:“舍利子,菩提摩诃萨闻我说已,为清净故,应当如是励勤修学。”(11-259)
唐道世《法苑珠林》卷四十八:“贞观末,有僧法藏,以乞为心,不护细行。夜宿寺中,有大神衣甲羽胄,从门中拔出掷于寺外七里,伤足,余无所损。夜还返寺,重门皆闭。后遂改,励勤道业。”
宋王与之《周礼订义》卷二十一“地官司徒下”:“既谓之无职,殆亦不宜出者也。不宜出而出之,亦勉之使励勤耳。”
“厉勤(励勤)”与“勤厉(勤励)”乃同素异序词。中古时期,同素异序词非常常见,仅《世说新语》中就不乏其例。
可能是由于语音平仄的关系(一般同素异序词,最终的选择往往是根据调类顺序,如是平仄关系的话,一般先平后仄,而“厉勤”为仄平,“勤厉”为平仄)典籍中更常见的为“勤厉(勤励)”:
《宋书·王韶之传》:“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为弘所绳,夙夜勤厉,政绩甚美,弘亦抑其私憾。”
《宋书·孔琳之传》:“昔事故饥荒,米谷绵绢皆贵,其后米价登复,而绢于今一倍。绵绢既贵,蚕业者滋,虽憨厉兼倍,而贵犹不息。”
《南齐书·苏侃传》:“侃达高帝此旨,更自勤厉,遂见委以府事,深被知待。”
唐玄奘译《佛说佛地经》:“如诸众生勤励身业,由是众生趣求种种殉利务农勤工等事。”(16-722)
唐道宣《续高僧传》卷五“释法云”条:“且经且论,四时游听,寒暑不辍。或讲前讲末,初夜后夜,覆述文义。间隙游习,于路思义,辄不自觉行过所造,其勤励专至类皆如此。”(50-463)
唐慧沼撰《金光明最胜王经疏》:“虽举昔事以劝时会,恐不专心勤励行学,复说修学之轨。”(39-182)
故“厉勤于事”亦即“勤厉于事”,乃对于政事尽心竭力之谓也。
(六)除以上语言方面的证据外,我们还可以从有关史籍的记载中来证明这一点。
《晋书·陶侃传》:“侃性谦冲,功成身退。”“侃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募运于斋内。人问其故,答曰:‘吾方致力中原,过尔优逸,恐不堪事。’其励志勤力,皆此类也。”“侃性聪敏,勤于吏职,恭而近礼,爱好人伦。终日敛膝危坐,阃外多事,千绪万端,罔有遗漏。远近书疏,莫不手答,笔翰如流,未尝壅滞。引接疏远,门无停客。常语人曰:‘大禹圣者,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岂可逸游荒醉,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蒲博之具,悉投之于江,吏将则加鞭扑,曰:‘樗捕者,牧猪奴戏耳!……时造船,木屑及竹头悉令举掌之,咸不解所以。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馀雪犹湿,于是以屑布地。及桓温伐蜀,又以侃所贮竹头作丁装船。其综理微密,皆此类也。’”
从这些论述来看,陶侃是一位能够谦恭俭约,勤于政事的官吏,所谓“谦冲”即指谦虚淡泊,古文献中往往“冲俭”、“谦俭”、“简俭冲素”连文,如:
《晋书·刘琨传》:“(琨)父蕃清高冲俭,位至光禄大夫。”
《晋书·元帝纪》:“帝性简俭冲素,容纳直言,虚己待物。”
《陈书·陆琼传》:“琼性谦俭,不自封植。”
所谓“励志勤力”,缩略之则为“励勤”。因此《世说新语》中概括为“陶公性俭,厉勤于事……”是非常恰当的。且就语言节奏而言,“陶公性俭,厉勤于事”均为四字句,更为上口。日本目加田诚《世说新语》译为:“陶公は倹約家ご,仕事熱心ごぁつに。”(陶公是个俭约的人,热诚于政事)近是。
二 让杜许
《世说新语·方正第五》47:“王述转尚书令,事行便拜。文度曰:‘故应让杜许。’蓝田云:‘汝谓我堪此不?’文度曰:‘何为不堪,但克让自是美事,恐不可阙。’蓝田慨然曰:‘既云堪,何为复让?人言汝胜我,定不如我。’”
按:文度所云“故应让杜许”一句,历来无确诂。徐震塄《世说新语校笺》:“杜许,孝标无注,不详何人。《晋书·王述传》但言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不言让何人。”日本目加田诚《世说新语》译为:“杜氏ゃ許氏に讓ゐべほなかつにごしょぅか。”(是不是理应谦让给杜氏、许氏呢)注云:“杜許,不明。”肖艾《〈世说〉探幽》:“余嘉锡著书严谨,于此条仅引刘盼遂之言‘杜许未详’四字而已。徐震堮疑杜、许为二姓,亦不详其人。鄙意以为因历来句读有失,致产生误会,以无为有,纷纷猜测杜许为何?一人邪?二人邪?疑终莫明。《方言》:东齐谓根为杜,又涩也。故杜有塞义。书中‘杜许’一词,盖谓文度言‘故应让’之后,蓝田语稍涩,然后反问:‘汝谓我堪不?’原文‘故应让’‘让’字下应作句号。‘杜许’‘许’字下作逗号,如此方合。质之高明,以为然否?”
近年出版的张万起、刘尚慈《世说新语译注》将此句译为“本来应该谦让给杜、许”,注云:“故,本来。杜、许:不详何人。”
愚以为肖艾先生言“杜许”非姓,甚是。然改变句读,迂曲作释,似亦未达一间。“故应让杜许”仍当作一句,唯“让杜”为同义复词,乃“推让拒绝”之义,“许”为句末语气词,相当于“呵”。现分述如下:
(一)此事亦见《晋书》。
《晋书·王述传》云:“述每受职,不为虚让,其有所辞,必于不受。至是,子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述曰:‘汝谓我不堪邪?’坦之曰:‘非也,但克让自美事耳。’述曰:‘既云堪,何为复让!人言汝胜我,定不及也。’……简文帝每言述才既不长,直以真率便敌人耳。谢安亦叹美之。”
正因为王述不为虚让,故“简文帝每言述才既不长,直以真率便敌人耳。谢安亦叹美之”,但从传文可知并未言及应让于何人。
(二)其实,“让”有“谦让”、“推辞”、“拒绝”义。
《书·尧典》:“允恭克让。”孔颖达《疏》引郑玄曰:“推贤尚善曰让。”
《楚辞·九章·怀沙》:“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王逸注:“让,辞也。”
《玉篇·言部》:“让,谦让。”
《管子·君臣下》:“治斧钺者不让刑。”尹知章注:“让,犹拒也。”此乃常义。
“杜”本木名,后亦有“拒绝”义,此乃“”、“剫”之假。
《说文·木部》:“杜,甘棠也。从木土声。”段玉裁注:“借以为杜塞之杜。”《说文·攴部》:“,闭也。从攴度声,读若杜。剫,或从刀。”段玉裁注:“杜门字当作此,杜行而废矣。”
《广雅·释诂三》:“,塞也。”王念孙疏证:“者,《说文》:‘,闭也。’或作剫,塞也。……《晋语》:‘狐突杜门不出’,《众经音义》卷五引贾逵注云:‘杜,塞也。’字并与通。”
从“杜门”拒人于外,自然就引申出“拒绝”义。
《资治通鉴·秦纪一》:“李牧杜门称病不出。”胡三省注:“杜门,塞门以拒绝来者。”
《战国策·赵策四》:“今得强赵之兵,以杜燕将。”鲍彪注:“杜,犹拒。”
故古文献中“杜遏”、“杜弃”、“杜黜”等均可连文,而其中词素“杜”均有“拒绝”义。如:
《抱朴子·明本》:“外物弃智,涤荡机变,忘富逸贵,杜遏劝沮……道家之业也。”
《宋书·刘义宣传》:“朕以至道无私,杜遏疑议,信理推诚,暴于遐迩。不虞物变难筹,丑言遂验。”“杜遏”乃禁绝、阻止之义。
《魏书·吐谷浑传》:“所献土毛,乃是臣之常道。杜弃所献,便是绝之,纵欲改悔,其路无由矣。”“杜弃”乃拒绝、屏弃之义。
《后汉书·袁绍传》:“今赏加无劳,以携有德;杜黜忠功,以疑众望。斯岂腹心之远图?将乃谗慝之邪说使之然也。”“杜黜”乃拒绝、黜退之义。
故“让杜”可以连文,乃“推让拒绝”之义。正如“拒让”可以连文,表“拒绝推让”之义,《艺文类聚》卷四八“职官部”就录有《为魏南阳王允宝拒让尚书令表》。
(三)“许”在中古、近代汉语中,常可用在语尾,表示感叹语气,相当于“啊”、“呵”、“呢”等。如:
《乐府诗集·懊侬歌》:“懊恼奈何许,夜闻家中论,不得侬与汝。”
《乐府诗集·华山畿》:“奈何许,所欢不在间,娇笑向谁绪?”
五代蜀王衍《甘州曲》:“可惜许!沧落在风尘。”
而且这一用法不仅出现于诗词,也出现于散文,就《世说新语》一书中,亦有用例。
《世说新语·赏誉》:“玄度才情,故未易多有许。”
张万起《译注》译为“玄度的才华,确实不易多得。”注云:“许,句末语气词。”甚是。愚以为,“许”作为句尾表感叹的语气词,盖由其古音决定的,“许”上古为“晓”母“鱼”部,音如[xia];中古为“晓”母“语”韵,音如[xǐo],均合表感叹之语气。[8]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许(四)奈何许、如何许、可惜许、刻惜许、可怜许、堪怜许”下云:“许,语助词……凡此许字,均不为义也。”张书的说法虽然与我们略有不同,但所指语言现象是一致的。
所以《世说新语·方正》中文度所言“故应让杜许”即“按照惯例是应当推让、拒绝呵”之义。
三 催摄面(而)去
《世说新语·豪爽第十三》6:“王大将军始欲下都,处分树置,先遣参军告朝廷,讽旨时贤。祖车骑尚未镇寿春,嗔目厉声语使人曰:‘卿语阿黑:何敢不逊!催摄面去,须臾不尔,我将三千兵槊脚令上。’王闻之而止。”
按:“催摄面去”一句甚可疑也。肖艾《〈世说〉探幽》云:“催摄面去”句,“面”字唐写本作“向”;汪藻《考异》敬胤注本作“回”。惟此句语意与上下文衔接不上,诸家无说。疑“卿语阿黑,何敢不逊!”及下文“须臾不尔,我将三千兵,槊脚令上”为祖逖语,中间插入“催摄面去”句,乃叙述逖边语边怒目向使者威胁催其回去。“摄”字有威胁意。《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尝游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
肖说大谬。祖逖之语,目加田诚《世说新语》译为:“兵をぉさめて、とつとと立ち去れ。”(立即收兵回去)注为:“催攝面去:催は、促しせきたてゐ。意攝ほ、ぉさめゐこと。唐写本には‘向去’、《世說箋本》は‘回去’に作ゐ。今《箋本》にょつて訳す。”(催摄面去:“催”是催促的意思。“摄”是指收起。唐写本作“向去”,《世说笺本》作“回去”。今据《笺本》译。)张万起、刘尚慈《世说新语译注》译为:“你告诉阿黑:怎敢放肆无礼!叫他收起脸乖乖回去,稍有耽搁,我就率领三千兵甲用长矛戳他的脚,让他退回。”注云:“摄面:收起脸面。意思是让他收拢张牙舞爪的样子,放规矩、老实点。”
张说近是,然亦未善。愚以为“催摄面去”疑“催摄而去”之讹。
(一)《佩文韵府》卷七六“摄面”条下引此例,且云“注:催摄面去,犹云快收拾嘴脸去也。”张注“收起脸面”,盖源于此,然有望文生义之嫌。因为遍查古籍,“摄面”仅《世说新语》一见,且“面”唐写本作“向”,敬胤注本作“回”,可见此字可疑。愚以为原当是“而”字,因形近而误为“面”、“向”、“回”。古籍中“而”、“面”相讹之例,俯仰可得。如:
《汉书·汲黯传》:“而黯常毁儒,面触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王先谦《补注》:“常以此言面斥之,互详弘传。官本面作而。”
《汉书·郊祀志》:“衍以阴阳主运。”如淳曰;“今其书有《主运》。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而)〔面〕为服也。”中华本校勘记云:“景祐、殿本‘而’都作‘面’,《封禅书》集解引同。”
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形讹》,乃专论形近而讹之著作,然该文中“而解者曰”数语,道光七年刻本却讹为“面解者曰”了。
(二)“催摄而去”之“催”乃副词“疾速”、“赶快”之义,中古常见。如:
《旧小说·无名氏·杂事秘辛》:“(吴)令催谢皇帝万年,(女)莹乃徐拜称皇帝万年。”
《乐府诗集·莫愁乐》:“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双浆,催送莫愁来。”
《搜神记·南康甘子》:“甘子正熟,三人共食致饱,乃怀二枚,欲出示人。闻空中语云:‘催放双甘,乃听汝去。’”《述异记》录此事时,“催”字作“速”。
齐陆杲《系观世音应验记·会稽库吏姓夏》:“今夜梦见一道人,直来其前,语夏:‘催去!’因觉起,见所住槛北有四尺许开,又见所梦道人复语:‘催去!’”
而“摄”古有“收”、“敛”之义。
《说文·手部》:“摄,引持也。从手,聂声。”段玉裁注:“谓引进而持之也。凡云摄者,皆整饬之意。”
故引申之,则有“收”、“敛”义。
《战国策·楚策四》:“摄祸为福,裁少为多,知者官之。”吴师道注:“摄,收也。”
《资治通鉴·晋纪二十二》:“自今非军期严急,不得遣使,自馀赋发皆责成州郡,其群司所遣弹督在外者,一切摄还。”胡三省注:“摄,收也。”
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统摄”注引《考声》:“摄,敛也。”
故“催摄而去”即“赶快收敛起来回去”。
而古文献中,类似“收摄而V”、“敛摄而V”、“摄而V”等句型常见。如:
晋郭璞《葬书》:“天光发新,眼界轩豁,气象爽丽,神怡性悦。一部精神,悉皆收摄而纳诸圹中。”
明缪希雍《神农本草经注》卷十六:“欬逆者阳虚而气不归元也。气得敛摄而归元,则欬逆自止。”
《浙江通志》卷十八:“摄龙洞:洞前石窦常干,雨则渗润,须臾满溢。或有异物如鱼虾之类,与水注瓶而归,云雨随至。及送还洞口,则瓶已空,若摄而去,故名。”
四 群猪(群诸)
《世说新语·任诞二十三》12:“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上去,便共饮之。”
按:“时有群猪来饮,直接上去,便共饮之”数语,目加田诚《世说新语》为:“そのとき豚の群れが酒を飲みにゃつてきたが、すぐに迎ぇ入れて、そのままぃつしょぅに酒を飲んだ。”(当时有一群猪也来喝酒,立即迎进来,就这样一起喝了起来)张万起先生《世说新语译注》将此段文字今译为:“阮氏家族的人全都能喝酒,仲容(阮咸)到同族人那里一起聚会,不用通常使用的酒杯斟酒喝,而用大瓮盛酒,大家围坐瓮边面对面大喝。当时有一群猪也来喝,径直凑到酒瓮跟前,于是就一起喝起来。”
本人每读至此,便心存疑惑。诸阮虽为好酒之徒,生性放诞不羁,然断不至于人畜无别,与猪共饮。《任诞篇》凡54则,均述魏晋名士任性放纵,诋毁礼法、傲视权贵、愤世嫉俗之事,其中与饮酒有涉者凡30则,然均不过言名士饮酒、醉酒、论酒,借酒达到“蔑视礼教”、“物我两忘”、“形神相亲”的目的而已。不仅《世说新语》全书中未再见到与牲畜共饮共食之事,而且同时代文献中亦未再见到类似记载。虽然《晋书·阮咸传》中有:“不复用杯觞斟酌,以大盆盛酒,圆坐相向,大酌更饮。时有群豕来饮其酒,咸直接去其上,便共饮之”一段记载,但此文依据《世说新语》加以改写之痕迹甚明。首先,将“猪”改成了“豕”,但原文“瓮”之口径太小,不便诸阮与群豕共饮,为圆其说,所以将“瓮”改作“盆”。即便如此,不但不能令人释疑,反而令人更增疑惑。后读萧艾《〈世说〉探幽》,见已首发此疑。萧先生曰:“后人过于相信魏晋名士荡检踰闲,认为凡属不近人情之事,他们都做得出来。所以与猪共饮,也不足为奇,却忘记了他们是人,而且还是十分聪明有教养的人。他们之所以纵酒,固然与社会风气、个人嗜好有关,甚至有的还出于不得已。可是,即使象刘公荣那样,‘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也并未与畜牲共饮一瓮。因此,我认为《世说》此条乃传抄有误。”
萧艾先生此言深得我心,但萧先生认为“猪”为“獠”之讹字,从而解为诸阮与西南少数民族之“群獠”共饮,似又嫌迂曲。愚意以为“群猪”当是“群诸”之讹也。
“群”有“众”义:
《楚辞·九章·惜诵》:“反离群而赘胱。”王逸注:“群,众也。”
《荀子·非十二子》:“合群者也。”杨倞注:“群,众也。”
“诸”亦有“众”义:
《广雅·释诂》:“诸,众也。”
《礼记·内则》:“浆水醷滥。”郑玄注:“以诸和水也”。孔颖达疏:“诸者,众杂之辞也。”
故“群诸”为同义复词,意为“众辈”、“众人”。如:
《论衡·超奇》:“陆贾之书未奏,徐乐、主父之策未闻,群诸瞽言之徒,言事粗丑,文不美润,不指所谓,文辞淫滑,不被涛沙之谪幸矣。”此“群诸”作定语,“群诸瞽言之徒”即“众辈妄言之徒”。然“群诸”亦可在句中作主语、宾语。如:
唐李筌《太白阴经》卷七“祭文书药方总序”:“说四天王则北方天王也,于于阗城有庙,身披甲,右手持戟,左手擎化塔,祗从群诸,殊形异状,胡人事之。”所谓“祗从群诸”即“随从的众辈”,此为主语。
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九九“众仙步虚词五首”:“玄风转飞盖,紫气泛仙车,浮空不待驾,倏忽升虚无,徘徊哀下界,顾眄愍群诸,三元真化毕,翛然入太虚。”“愍群诸”即“怜悯众辈”,此为宾语。
而六朝时期使用得更多的是“众诸”,“众诸”与“群诸”同义。
三国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王请入内,手以女授,侍女千余,天乐相娱。留彼七年,存亲生养,言之哽咽,辞退归国。天王曰:‘斯国众诸,今以付子,而去何为?’”(3-46)此例中“众诸”作主语。
西晋竺法护译《生经》:“于是违远至尊和上及阿夷梨,众诸等类修梵行者,四辈弟子,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3-92)此例中“众诸”作定语。
西晋竺法护译《贤劫经》:“月支佛,愍众诸,日大趣,山光晖,至德顶,大名闻。”(14-47)此例中“众诸”作宾语。
再者,古代文献中“诸”、“猪”互用,亦非没有先例。如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余赐女孟诸之麋。”洪亮吉诂:“《禹贡》作‘孟猪’。”
《尔雅·释地》:“宋有孟诸。”陆德明《经典释文》:“诸,《尚书》作‘猪’。”
所以《世说新语·任诞》乃言:阮氏同族之人都能饮酒,阮咸到族人中聚会,就不再用普通酒杯斟酒喝,而用大瓮装酒,大家围坐瓮旁面对面大喝。当时有随从众辈欲饮,便径直凑到酒瓮跟前,就和主人一起喝起来。其实此则与《任诞》中另一则:“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均言诸阮与刘公荣之“生性好酒,为人放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