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服饰之美的发展历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之美论文,发展历程论文,服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 先秦服饰之美经历了由上下同享“五采”之美发展到担负起深沉复杂之礼仪文化的过程,后者表现于服饰成为等级贵贱的标志、惩处的手段、礼仪的规范以及它对于主体心灵的反作用四个方面。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指出:“最美丽的猴子与人类比起来也是丑陋的。”①我以为,人类与猴子相比,其“美丽”之处除了表现在人类会思维、有语言以及一些生理器官上的进化以外,还表现在人类有了“羞耻感”和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人类比一般灵长动物的高明“美丽”之处,就是当人猿相揖别时,人类就已开始知道用草叶、树叶、树皮、兽皮、毛、鸟羽、亚麻、葛布等来抗寒御暑,保护装饰自己的躯体。人类何时正式穿上了衣裳并且有了“衣裳”这个概念,难以确切定论,不过,在上古传说中,有“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②的说法;《世本·作篇》又称“伯余制衣裳”、“胡曹作衣”。《尚书·禹贡》中又出现了织文、织贝、纤缟、絺紵、元纁、玑组、纤纩等可以制作衣裳的贡物。看来,“衣裳”这一概念的产生,至迟也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事。
服饰的出现,一开始就表现为它的实用性与审美观相结合的特点。考古发现表明,早在一万八千年前的北京山顶洞人原始群落中,先人们就已经会制造和使用骨针,已经掌握了从选料、切割、刮削、挖孔直至磨制成形的复杂制作过程。他们凭借骨针以缝制兽皮,连结树叶树皮,制造出原始的服装。在北京山顶洞人遗址中,考古工作者还发现了许多白色带孔的小石珠、黄绿色的钻孔砾石以及穿了孔的兽牙等,说明先人们在制作服饰的同时,已经渗透进了美的内涵。同样,在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遗止中,在许多女尸骨旁,发现由一个个精小的贝壳串连起来的“项链”。在陕西户县境内的西周车马坑遗址中,也有这种遗迹出现。
由于物质资料的相对丰富和人们思维的渐次发达,在林林总总的自然界繁杂景象中,人们将自然界的景色抽象为“五色”、“五采”(后来发展为“七彩”)以作为构成万物的基色。从文献记载看,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已出现了“五色”、“五采”美学观念。《尚书·尧典》云:“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当时人们不仅习惯于用“五采”来形容人类的服饰,也常用以比喻一些美丽的鸟如凤凰等,如《山海经·南次三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尽管尧舜时代已经出现了“五色”、“五采”的美学观念,但是,当它作用于人们的服饰之上时,却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韩非子·五》篇中的一段话从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尧之王天下也,冬日鹿裘,夏日葛衣,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粢之食,藜藿之羹,虽监门之养不敌于此矣。”
随着奴隶制的出现,昔日那种上下同享“五采”之美的现象已被打破,服饰,这种人类的“护身符”,担负起了深沉而又复杂的礼仪文化角色。关于这点,本文拟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服饰之华美与粗劣,成了衡量等级贵贱的外在标志。就古文献记载来看,《诗经》中的一些描写,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诗经·大雅·文王》描写“殷士”臣周以后,在参加周王朝助祭仪式时,其穿戴是“常服黼冔”,穿着绣有黑白相间的斧形花纹的礼服,戴着珍贵的礼帽,一点也没有破落的迹象。周王朝的创始人公刘在率领族人迁徙时,其穿戴就与众不同而显得富丽堂皇,《诗经·大雅·公刘》描写到:“笃公刘,……陟则在,复降在原。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王守民先生在《诗经二雅选评》中,将这几句诗翻译为:“忠实厚道古公刘,……他先登上小山冈,复又下到平原上。身上佩带是什么?是那美玉和琼瑶,镶玉刀鞘装宝刀。”③公刘的这身打扮,俨然是个“大酋长”,其他部落成员是难以与之媲美的。周王朝建立后,对服饰之美的追求,几乎全为统治者所垄断。《诗经·周颂·丝衣》在描写周王举行国宴时,其穿戴十分鲜艳夺目:“丝衣其紑,载(戴)弁俅俅。”穿的是光洁柔软的丝绸衣服。同样,一些官僚贵族阶层,在服饰装扮上,依然是超乎一般黎庶之上的,如《卫风·硕人》在描写卫庄公之妻、齐庄公之女庄姜的美时,除了突出庄姜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天生丽质以外,还勾勒出她的穿着之美──“衣锦褧衣”,在锦绣内衣之外,又穿了一件用麻纱做成的外套,显得雍容华贵。《召南·羔羊》中,又描绘了一帮衙门官吏的穿戴状况:“羔羊之皮,素丝五。愧佟薄ⅰ案嵫蛑铮厮课澹辏楱睿纾愧”、“羔羊之缝,素丝五縂”。这帮人冬日穿着羔羊皮袄,夏日穿着绫绸缎,尸位素餐,鱼肉乡民,被乡民们称为“委蛇”。
与此相反,一般劳动人民不仅难以有追求服饰之美的奢望,而且常常是充满着“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的深切忧虑。他们采桑养蚕,抽丝织布,劳动果实都被那些“公子”们所剥夺,《诗经·邠风·七月》反映了当时平民百姓的痛苦心声:“七月流火,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劳苦大众创造了美,但却不能得到美的享受。从《诗经》等先秦文献的记载看,当时的一般劳动者,其服饰的最佳面料也只能是葛布而已。
当服饰成了人们日常生存的必需品时,对其进行剥夺,已成了统治者惩治被统治者的一种惯用手段。这就是服饰之美发展历程中的第二种变革。在西周时代,自从周公制礼作乐以后,包裹人类躯体的服饰已成了展现等级尊卑的物化符号,成了体现周礼的重要环节。周礼曾规定那些奴隶主阶层的人们,纵然在进行“六艺”中的“射”、“御”两项激烈运动时,也不可能象古希腊人那样赤裸着身体进行体育锻炼,而必须衣冠楚楚。《礼记·曲礼上》明文规定:“百姓”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相反,那些庶民、奴仆乃至杂耍百戏的宫廷俳优,却可以裸体,以供贵人们玩赏嘲讽。考古发现,在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有一立体圆雕玉石奴隶人像,其躯体赤条条无遮无拦。有时,人们为了表示自己悔罪自责,也常常采用半裸的方法,以表示自己的诚意。《史记·宋微子世家》曾载:“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唐司马贞“索隐”释曰:“肉袒者,袒而露肉也;面缚者,缚手于背而面向前也。”这是发生在殷周交替之际的服饰文化现象,由此亦使我们想到战国时赵国廉颇向蔺相如“肉袒负荆”以请罪的情景。在西周以后的出土文物中,裸体奴隶、优伶更是普遍存在。1976年,在陕西扶风庄白出土的窃曲纹文鬲青铜器上,铸有刖足裸体的奴隶守门形象;在陕西扶风齐家村出土的一件西周青铜盘上,直接用四个裸体男奴来作为盘的四足。④1974年,在山西闻喜上郭村出土的一件西周晚期夔纹方鼎,亦以四个裸体奴隶为方鼎的四足。⑤在出土的西周玉雕器物中,也有裸体奴隶的形象,如甘肃灵台西周墓出土的人物立像,螺发而赤裸,作垂手站立状。⑥在山东莒县出土的西周后期的方鼎形器盖上,曾雕铸有一对相对而坐的男女裸体铜像。据考证,这一对男女裸者,也是当时奴隶的形象写照。关于裸体的耍百戏优伶形象,在考古发现中,也是大量存在。如1981年,在绍兴306号战国墓中,出土一件青铜屋,屋内有一组形象逼真的裸体艺伎铜像,⑦男的击鼓、吹笙、弹琴;女的双手交置于腹前,作引吭高歌状。小人像体高仅3厘米左右,但轮廓鲜明,眉目清晰,十分简洁明了地突出了裸体的特征。这种以裸体来表现对奴仆、卑贱者的鄙视的现象,在秦汉画像砖石中也不乏其例。也许,人类的祖先在开始时是以裸体为美的,仅就我国而言,如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女神形象,就是丰臀凸腹耸乳,且女阴部位亦十分明显突出,代表了一种生殖女神的形象。女神尽管赤身全裸,不作任何外在的装饰遮挡,但她留给人们的却是对那个特定的历史氛围中的无与伦比的美的回忆和思考。而当历史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幅幅赤身裸体的奴隶、艺伎的形象,留给我们的只是一种苦涩的回忆和咀嚼。如此看来,当统治阶级在着意寻求服饰之美的时候,对于劳动者却是多了一条锁链。美,在这里又显示了它的阶级性。
第三,服饰之美必须符合“礼”的规定。犹如现代人们对街上流行的形形色色的“制服”所产生的敏感一样,在周代,人们对服饰(尤其是其中的礼服)也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将服饰之美同礼紧紧地捆在了一起。正象后来的《后汉书·舆服志》所言:“夫礼服之兴也,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故礼尊尊贵贵,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其服,所以顺礼也。”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服装,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僭越了,纵然穿得再美也不能称之为美。下文中的两个事例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据《左传·闵公二年》载:
(晋)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馀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惹,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子章也;佩,衰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
“偏衣”是指以背脊为界,左右异色而不相对称的衣服,其中有一半同晋侯穿的服装颜色相同。太子申生穿上这种“偏依”去领兵打仗,从而引起了晋廷官人的一番议论。“衣,身之章也”,这可以看作是我国较早的关于服饰的定义。在大臣狐突看来,太子申生即使穿上了半个国君式的服装,也是犯了大忌,是难能容忍的;纵然佩上了金玦,走起路来光彩照人,也不能算美。美,仅仅存在于对等级制度的恪守上。与此相似,在《国语·鲁语下》中也有一段文字记载:
虢之会,……穆子曰:“楚公子甚美,不大夫也,抑君也。……今大夫而设诸侯之服,有其心矣。若无其心,而敢设服以见诸侯之大夫乎?将不入矣。夫服,心之文也。如龟焉,灼其中,必文于外。若楚公子不为君,必死,不合诸侯矣。”
在这里,穆子称赏“楚公子甚美”,不是赞美他的人长得漂亮、衣服的质地比较高档,而是赞美他身上穿的是“诸侯之服”。依照穆子的逻辑,穿上诸侯之服,就必须有能力去当国君,否则,名实不符,“必死”无疑。穆子在称赞“楚公子甚美”的同时,已变相地否定了楚公子的美。解开这个谜的钥匙,在于服饰之美必须严格遵守等级制度;美,必须牢牢地捆绑在“礼”这根柱子上。
第四,服饰之美的二重性。当服饰作为一种尺度的在上层社会为“礼”所用时,服饰之美开始呈现出了它的双重价值功能,即它既是等级身份的外在表现,同时又对主体的内在心灵起着强化作用。也就是要求外美与内美能产生共振,通过外在的美进一步激发内美的分泌滋生乃至永恒。《晋语·国语》记载了一个翩翩少年,因世袭而戴上了礼帽,当他第一次公开亮相时,引起了晋国一帮老臣们的议论:
赵文子冠,见栾武子。武子曰:“美哉!昔吾逮事庄王,华则荣矣,实之不知,请务实乎。”
……
见范文子。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
……
见韩献子。献子曰:“戒之,此谓成人。成人在始与善。始与善,善进善,不善蔑由至矣。始与不善,不善进不善,善亦蔑由至矣。如草木之产也,各以其物。人之有冠,犹宫室之有墙屋也,粪除而已,又何加焉。”
晋大夫们的高谈阔论、谆谆教诲,无非是要求后生赵文子在戴上了冠以后,要处处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为行动准则,加强责任心。“服,心之文也”;反之,“心之文”又离不开一定的外在服饰去体现,二者互为作用,相辅相成。这种服饰美的意义,在于它既美化了一个人的外观,又强化了作为统治集团成员为本阶级效命的神圣使命感。韩献子所言“善”的本意,尤其体现了这层含义。推而言之,他要求一个人不仅要保持外在服饰的整洁美观,而且要对内心常常拂扫,粪除杂含,使表里如一,华实并茂,并且尤其要在“实”(内美)上下功夫。由此看来,在春秋时期人们的服饰审美观中,亦已注射进了浓郁的政治审美基因。
在先秦占主导地位的审美观念中,就服饰之美(外美)与内心之美(内美)问题,人们更倾向于内美。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庆封曾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当他乘车到鲁国时,遭到了不少人的白眼和讥讽,其中鲁国的叔孙氏就毫不客气地说:“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⑧这个庆封之所以遭到舆论的谴责,原因在于他不学无术,不能引用《诗经》中的诗句来同别人“专对”,在当时是出了名的皮囊货。所以,第二年(襄公二十八年),齐国发生暴乱,他被赶出了齐国,再次来到鲁国避难。他本想得到安慰,谁知又遭到了鲁国大夫展庄叔的一顿奚落:“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到了战国时代,这种强调“内美”的审美观,几乎达到了极至,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战国策·楚策》中记载的唐且见春申君时的一段话:“臣闻之:贲、诸怀锥刀而天下为勇,西施衣褐而天下称美”。表明了战国策士们的极端理念化的审美倾向。
先秦服饰之美的发展变迁,经历了一个由野蛮到文明、再由文明而出现一些局部“野蛮”现象的曲折发展历程,它与中华文明史的发生、发展是相一致的。先秦服饰审美观念,对秦汉以后我国服饰文化的发展起着奠基的作用。
注释:
①《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75年版,第27页。
②《易·系辞》。
③王守民:《诗经二雅选评》,陕西师大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页。
④参见《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
⑤参见《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编4·青铜器(上)》图版236-237。
⑥参见甘肃博物馆文物队:《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⑦浙江省文管会:《绍兴306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期。
⑧《左传·襄公二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