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资本与乡村“问题少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资本论文,少年论文,社会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509-(2007)02-016-05
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曾在《街角社会》一书中描绘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波士顿意大利人贫民区街头不法青少年团伙的生存状态。[1]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和“三农问题”的深化,乡村街头少年现象进一步突出。现在,不管是在大小城镇,还是偏远的乡村街头,都会发现一群群沉迷于电子游戏、追求吃喝玩乐、乐衷于打架斗殴、鸡鸣狗盗、无所事事的“问题少年”。他们不仅使家庭头疼不已,地方社区也深受其害。本文运用社会资本的理论讨论乡村街头“问题少年”现象。
一、从社会解组、社会控制到社会资本
长期以来,青少年越轨研究多运用西方结构功能学派中的社会解组论(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与社会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社会解组论学派深受迪尔凯姆“失范”概念的影响,它把现代社会越轨行为的增加归结为宏观的原因,即快速的工业化和都市化。快速的工业化和都市化减弱了欧美国家的社会控制从而导致越轨行为的增加。社会解组理论强调,完整的社会结构,良好的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和谐而交融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人们遵纪守法,反之,动乱的社会环境和充满矛盾的人际关系会使人行为失范或犯罪。越轨社会学中的控制理论则发展形成于二十世纪中叶。控制理论认为,犯罪的发生是犯罪行为的冲动与阻止它的社会控制或身体控制之间不平衡的结果。其基本假设是:所有人都有违反法律的强烈动机,因此背离规范是十分正常的。但为什么人们不越轨呢?原因在于绝大多数人和主流的社会制度有着紧密的纽带和联结,这种纽带和联结防止了他们做出越轨和犯罪行为。因此,并不是由于人们和越轨亚文化的纽带才吸引他们越轨的,而是由于人们缺乏和主流社会的各种社会和文化制度(如家庭、社区、宗教组织和职业组织等)的纽带,才使得他们走向越轨的。[2] 最著名的控制理论家之一特拉维斯·赫希(Travis Hirschi)认为,人类从根本上来讲是自私的生物,通过权衡潜在的利益和可能的风险而精心做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的决定。在《少年犯罪原因探析》(Cause of Delinquency)一书中,赫希声称,有四种纽带把人们同社会和守法行为联系起来:依附(Attachment)、责任(Commitment)、投入(Involvement)和信念(Belief)。当上述四种纽带足够强大时,这些因素让人无法自由自在地违犯规则,从而有助于维持社会控制和遵从。然而,如果这些社会纽带不够强大,不良行为和越轨就会发生。[3]
如果说社会解组理论是从宏观社会变迁的角度寻找青少年越轨的原因,社会控制理论则把注意力投向微观的个体,并且希望把青少年越轨的微观个体原因与宏观社会变迁联系起来。在上述两种理论指导下,有研究从个体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方面归纳诱致青少年越轨的因素,并相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其实,上述连接微观个体与宏观社会变迁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因为缺乏有效的中间变量,微观个体与宏观社会结构的连接注定是脆弱的。本文将探讨社区社会资本在沟通微观个体与宏观社会结构之间的位置。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资本[4] 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个重要社会科学概念,西方学者开始运用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理论研究越轨与犯罪问题。其中约翰·哈甘(John Hagan,1995)等运用社会资本理论分析德国青年中的右翼极端主义和校园犯罪现象。他们研究的结论是,前东德地区虽然在东西德合并后经历着快速的社会变迁,但学校和家庭依然拥有非正式社会控制的资源,由此形成的社会资本能够限制青少年的右翼极端主义转向和青少年问题的出现。[5] 哈尔波恩(D.Halpern,2001)分析了“芝加哥社区人文发展项目”的调查数据,试图发现同一地区不同社区之间犯罪率存在差别的关键原因。研究发现,从社会资本对犯罪的影响分析结果来看,社会资本与犯罪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哈尔波恩认为是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成员相互的信任、利他行为和尊重,形成了一种社区的集体防范能力,从而使得整个社区能够有效地控制犯罪的发生,譬如避免青少年拉帮结派及吸毒等行为。[6] 科莱默(Ronald C.Kramer,2000)分析了近些年来美国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他认为不断扩张的经济和社会压力,如贫穷、不平等和社会排斥等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社会结构性压力削弱了家庭和社区提供社会支持与非正式控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是阻止青少年暴力事件所必需的。[7] 沙歌特(Susan Saegert,2002)等探讨了社会资本与纽约低收入家庭犯罪之间的关系。[8] 上述西方学者都论证了社会资本对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越轨的意义。与国外研究情况相比,国内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研究少年越轨的文章还不多见。
本文所使用的是普特南(R.D.Putnam,1993)意义上(即比较宏观层面)的“社会资本”概念。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指一种促进生产的社会关系结构(Social capital is a productive structure of social relationships)。内容包括网络(Network)、信任(Trust)和平等互惠的规范(Norms of reciprocity)。[9] 普特南认为一种平等交换的规范有助于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互信。而要发展这样一种规范,必须透过社区成员间不断的交往。社区成员之间的不断交往可以克服囚徒困境“一次性博弈”中的机会主义问题。社区成员通过自组织的网络不断地联系沟通,进而建立平等交换的规范、互信,以致有利于缔造公共物品。[10]
二、实地调查:社会变迁与“问题少年”
“问题少年”在广州农村又被称为不良少年或者“烂仔”。2005年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一下子给广州市曙光少教所①(以下简称“少教所”)送来4名越轨少年接受管教。从表1的统计数据来看,曙光少教所收容的越轨青少年多数系外省或本省外县人,广州市本地被收容管教的少年数量反而比较少。这是因为本地社区和孩子家长考虑到少年的声誉和以后的成长,一般不愿意送越轨少年进少教所,而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对越轨少年由社区和家庭联合予以矫治。所以,大岗镇的“反常”行为一时产生轰动效应。
2006年6月24日上午,笔者到番禺区大岗镇的南村和北村就当地“问题少年”情况做调查。③ 据南村吴村长介绍,该村属于广州市最偏远的地方。北村村长给我们介绍:该村青壮年劳力基本上都外出打工。普通家庭如果不外出打工,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村里赌博、赌六合彩有一些。村风尚好,但青少年在校学生有出轨现象,涉黑也存在一些,团伙性个别存在。村里不良少年有一些。有的小学没读完就在社会上混,小偷小摸。不良少年的产生和父母、家庭有很大关系,社会也有原因。应该说本村家长对教育还是很重视,但对于怎么引导、教育小孩家长却跟不上,社会风气也影响他们成长。小孩子要花钱,父母不给,就自己想办法。一般说来,他们先偷家里,偷亲戚,后偷邻居,不做大案,小案常做。总体上,不良少年比以前有越来越多的趋势。部分孩子从小就有不良习惯,呈两个极端,穷的家庭没能力管,富的家庭太娇惯。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办法管,老师公开要求学生,不学习没有关系,但不要捣乱影响其他同学。现在当村干部很难,村民觉悟提高了。村内群体性事件近两年少了,以前较多,主要是土地纠纷。村里鱼塘发包,以前有涉黑势力参与。近年来社会风气越来越差。违法少年送少教所以前没有,近年才开始,当时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才送少教所,这对在外社会青少年有警示作用。
从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的情况来看,该地乡村虽地处偏僻,却也深深地卷入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洪流之中。在市场经济冲击之下,村民生活、村庄经济、村治模式、村庄权利结构、村庄风气等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相比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活在社会转型中的乡村少年,面对道德缺失、价值多元、诱惑纷呈的社会,难免把持不住,堕落成为“问题少年”。
三、社区社会资本与青少年越轨
乡村“问题少年”是近些年才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一般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乡村是不存在“问题少年”现象的。普特南的社会资本概念强调“网络”、“信任”和平等“互惠”的规范,认为社区发展的本质就是增进社区社会资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乡村干部控制着村落绝大多数“稀缺性资源”和“结构性的活动空间”,[11] 村民被严格限制在有限地域范围内生产和生活。这种社会体制客观上促进了村民之间的交往,在他们中间形成了各种形式的“信任”网络,以及正式或非正式的平等“互惠”的规范。[12] 所以,改革开放之前,村落社区社会资本具有一种再生产的能力,它使得乡村青少年能够基本按照社会预期的轨道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逐步解除了“国家”对乡村“稀缺性资源”和“结构性活动空间”的控制,赋予农民较大的人身、经济自主权;另一方面,村落社区社会资本也陷入流失并走向极度匮乏的窘境。
处于社会转型中的大岗镇的偏远村庄,在市场经济冲击之下却发生了社会解组的过程,其实质是一个村民之间“网络”、“信任”和“互惠的规范”被破坏和消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村庄逐渐丧失了那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尚存在的、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能够促进村落社会和谐再生产的社会结构——社会资本。世界银行将社会资本分成紧密型、跨越型和垂直型社会资本。紧密型社会资本指家庭成员和其他具有紧密关系的人之间的纽带,跨越型社会资本指不同类型的人之间较弱一些的联系纽带,主要是各类组织的成员纽带,而垂直型社会资本指社区居民与那些对他们具有重要影响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纽带。一般来说,在这种社会资本模式中,普通农村社区的特征是具有很强的紧密型社会资本,较少的跨越型社会资本,基本没有垂直型社会资本。相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村民生活,当下村落社会不仅只有较少的跨越型社会资本,基本没有垂直型社会资本,甚至连紧密型社会资本也在走向贫乏。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部分青少年,逐渐疏离了与家庭、村落、学校和亲戚的关系,而是投入到陌生的城镇和游荡在街头的问题少年群体,从而脱离了家庭、社区和学校的控制范围,卷入越轨的行列,成为问题少年。
由此,我们可以形成社会转型期乡村青少年越轨的一般发展逻辑:社会转型→社会解组→社区社会资本衰落→社会控制能力降低→青少年越轨。
既然我们发现导致乡村青少年越轨的症结在于转型社会中村落社区的社会资本缺失问题,那么,防范、矫治青少年越轨的思路之一就应该从增进乡村社区社会资本的角度入手。通过构建乡村社区社会资本,把乡村少年凝聚到社区中来,并利用社区资源搭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台。普特南认为透过一种市民参与的网络,特别是由市民自主组成的经济(如合作社)和社会团体(如福利互助组织、趣味团体等),将促进市民间的合作。[13] 所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努力促进乡村各种形式农民自组织的发展,提高村民的集体认同和村落社会整合度,应该成为乡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村落社区社会资本的建构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再建村落社会资本提供了契机
按照中央的提法,目前是中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世纪之初中央发动的新农村建设是“城市反哺农业”政策的具体体现。通过新农村建设,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电、通车、通自来水”,初步改变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经过下一步的通讯、燃料、改厨、改厕等基础设施改造,农村的面貌将会有更大的改观。新农村建设通过外部资金、政策输入村落,不仅可以改变农村脏乱差的局面,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更能提高村民对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为村落社会资本再造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投入有限而宝贵的资金的时候,要清楚以下三点:(1)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外界资源的引入,对此政府不能逃避带头多方筹资的责任;(2)外部的资金投入不能代替村民的资金投入和主体参与,外部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酵母和催化剂的作用;(3)外部资金不仅要投向基础设施改造,还要扶持发展农民自组织的各种社团、协会和群众活动等。
(二)扶持各种形式的农民自组织发展
普特南特别重视社团在形成社会资本过程中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过程中,农村中也形成了一些同业群体和专业协会,但就目前来看,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同业群体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社团,另一方面,自发或非自发形成的各种专业协会,规模都比较少,组织动员能力有限,与农会或农协等农民组织在台湾、日本、韩国农村发挥的作用相比,差距太大。现在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组织,生产型的农民组织可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闯市场,提高农民开拓市场与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生活娱乐型的农民组织则可以排斥社会丑恶现象,丰富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促进各种形式的农民组织的过程中,也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以及外部的支援与指导。各种形式的社团组成了农民赖以交往的网络,社团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活动就促进了农民之间的互动水平,在频繁的互动过程中,可以增加互信并形成共同遵守的规范。由此,村落社会资本就可能逐步丰富起来了。
(三)准确定位村民自治,使村政组织真正成为农民的“三自组织”
村民自治的初衷是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组织”。但就目前村民自治在全国发展的情况来看,村民委员会距离真正成为村民的“三自组织”还有相当差距。费税改革后,番禺区大岗镇村财政的情况算是比较好的,因为每年镇政府负责下拨村集体行政事业经费,并出资给村两委盖办公楼,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更多的中国村庄在税费改革后没有了集体收入,在财政转移支付还难以到位的情况下,因为没有办公经费和干部工资,很多村庄事实上成为“瘫痪村”。“瘫痪村”的状况不仅上级政府不满意,村民也有很大意见。在整治“瘫痪村”,重建村政组织过程中,我们应该反思既有的村民自治政策,何以农民戏称村民自治“一事一议,一事无成”。为什么实行村民自治后,乡村治理处于更困难的境地?村民自治组织难以成为真正的“三自”组织的原因到底何在?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和乡村基层政治体制架构,村政组织都应该在村落社区社会资本建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这就要改变人们对村政组织职能的传统认识,重新反思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定位村党、政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村政组织应该与诸多农民社团一样属于农民群众的自组织,只不过因为村政组织的村集体法人代表地位而使之可能成为联结村民以及各种农民组织(社团)的富有活力的核心。
(四)村落社区社工(义工)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借助新农村建设的机缘,通过农民自组织活动的显著增加,具有再生产功能的“社会资本”可以在村落社区中逐渐丰富起来。在此过程中,还有一项任何现代成熟社会都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社工工作制度必须及时引入村落社区。社会工作者可谓维持现代社会健康运行的润滑剂,他(她)们活动在各个领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需要帮助的个人或团体及时献上爱心。社会工作者的贡献不仅在于能够帮助人们解决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从他(她)们身上体现出一种博爱、奉献的时代精神。这种时代精神对于唤起人们的道德自觉,增强人际互信作用巨大,其对社区社会资本建构的意义自不待言。
村落社区社工工作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倡导。社会工作在乡村的推广首先要大力发挥传统的共、青、团、妇、少等团体的作用,借助这些团体宣传社会工作的意义并身体力行。同时,从行政管理、经费募集、人力动员、激励机制、文化建设等方面逐步建立完善社工工作制度,保证村落社区的社会工作在制度保障下健康运行。在实际工作中,可试行社工工作日储蓄制度,村民年轻时储蓄一定数量的社工工作日,保证老年时享受相应数量的社会工作服务。通过社工工作制度成功引入村落社区,会彻底改变社区的群体生态,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新社区将展现在人们面前。村庄里的“问题少年”会及时得到社工的救助,其自身也会被吸引到社工服务的网络中来。
注释:
①遵循学术惯例,文中少教所名称、村名皆用化名。
②少教人员15岁以下占73%,16—17岁占27%。(少教所制表时间2005年8月7日)。
③调查方法是分别在南村、北村召开座谈会,对村长、村支书和驻村片警作深度访谈,以及观察法、文献研究法等。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包括部分村干部、村民和片警。为避免给受教家庭造成负面影响,调查低调进行,不与受教家庭接触。在去大岗镇之前,我们已经在少教所对该镇2005年送来的四名越轨少年进行了无结构式深入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