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哲学V#183-深刻的哲学命题(3)_哲学论文

生活哲学V#183-深刻的哲学命题(3)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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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图良:“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

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开始向国教演变,在教会内部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基督教信条系统化和理论化工作、并为教会制定基本教义和建立神学理论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教父,其学说被称为教父学或教父哲学。德尔图良(Tertullian,公元145~220年)就是中世纪最有名气的拉丁教父,是一个反理性、反哲学的极端信仰主义者。

早期教父的工作是护教,因而护教便成为早期教父哲学的主要内容,其中关于哲学与宗教、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便成为了教父哲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德尔图良以激烈的言辞表达了其反哲学的倾向。他认为,哲学是“人和魔鬼的学说”,“异端是哲学教唆出来的”,哲学家比其他异教徒对基督教更危险,应该把所有的哲学家都“送去喂野兽”。他告诉其信徒说:“在希腊人的信仰和上帝的信徒之间,在追求名声的人和追求生活的人之间,在言说者和行动者之间,在建设者和摧毁者之间,在朋友和敌人之间,在真理的败坏者和保卫、传授者之间,在真理的统领和囚徒之间难道有什么相似之处吗?”在德尔图良那里,宗教成了终极的真理,信仰高于一切,理性服从于信仰。他还说:“我们有了耶酥基督以后不再需要奇谈怪论,在欣赏了福音书之后不再需要探究。”关于这种反理性的思想,他在《论基督肉身》一文中,有一段“名言”:“上帝的儿子死了,正因为这是不合理,所以才是可信的。他被埋葬之后又复活了,正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是完全肯定的。”这句话的意思是:理性认为上帝之子耶酥基督作为神,他的死是不合理的,可是基督确实死了,所以他的死又是可以相信的。同样,理性认为死而复活是不可能的,但基督又确实死而复活了,所以这件事又是可以肯定的。总之,有些事虽然理性认为是不合理和不可能的,但实际上这些事却又是千真万确的。后来,人们嫌德尔图良的这段话说得太饶舌,干脆把它简化为:“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在他看来,《圣经》是绝对真理,错误在于理性。理性与信仰是截然不同的,人的理性是不能认识真理(上帝)的,对真理的认识不能依靠理性,只能依靠信仰,依靠人的“灵魂感应”和对教会权威的服从。信仰是首要的,信仰高于一切,信仰是基督亲自制定的准则。信仰这一准则是惟一、不变的。除了信仰之外,别无他求。

教父哲学实质上是一种神学。哲学崇尚理性是讲道理的学问。而神学强调的是盲目的信仰,要人们放弃一切思想抵抗,无条件地信仰上帝。德尔图良轻视理性,推崇盲目信仰,其理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因为他首先对“上帝之子死了”和“上帝之子死而复活”这两个前提作了绝对肯定,即要人们对《圣经》上的这种荒谬的神话故事绝对相信,然后再推出人类的理解力不能认识这种“真理”的结论。在逻辑学上,这种大前提错误的推论方式是极端错误的。这种偏激的观点也遭到了包括来自基督教会内部的反对。但是,德尔图良终身坚守自己的观点,决不妥协,根本不和别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讨论问题。他认为,一切世俗知识在上帝面前都是错误和愚蠢的,基督徒必须无条件服从《圣经》。最后,德尔图良甚至与罗马教会决裂而加入了一个基督教的极端派别,奉行严格的禁欲主义,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在欧洲哲学史上,德尔图良的绝对信仰主义可以说是开了蒙昧主义的先河,它对以后的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奥古斯丁:“基督教是真正的哲学。”

奥里留·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公元354~430年)是教父哲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著作堪称神学百科全书,其代表作主要有《忏悔录》、《论三位一体》和《上帝之城》。在其哲学著作中,奥古斯丁宣称基督教是真正的哲学。因此,称奥古斯丁为哲学家,倒不如首先称他为神学家。他的神哲学体系几乎是面面俱到,对当时的所有问题都进行了阐述,对人们心中所有的疑问都给予了解答。

奥古斯丁对“哲学”概念的理解来自伏洛所写的哲学手册,这本书列举了288种哲学,它们都是对于“如何取得幸福生活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由此,奥古斯丁将基督教理解为“真正的哲学”,因为它与其他哲学一样以幸福为目标,并且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以及如何达到幸福的生活。他认为,世俗哲学家将人类智慧视为幸福,以为依靠个人才能和前人的知识遗产才能获得最高幸福。事实上,哲学家的智慧只能产生各种意见的纷争,远离幸福状态。基督教将幸福视为上帝赐予的福分,只是被上帝拯救的人才会有幸福。上帝的智慧已经被铭刻在《圣经》之中,《圣经》的作者才是“哲学家、圣者、神人和先知,正直和虔诚的教师”。当然,他并没有完全否定现实哲学的价值,而且其哲学的一个特点就是将柏拉图的哲学与宗教思想共冶一炉。他曾说:“如果那些被称为哲学的人,特别是柏拉图主义者说出的一些确实为真、与我们的信仰相一致的话,我们不应害怕,而要把这些话从他们不正当的主人那里拿回来,为我们所用。”真理不是哲学家的发明,而是上帝恩赐给人类的财富,却被“邪恶、不正当地奉献给恶魔”,基督教“应该取回它们,用于传授福音”。这样,奥古斯丁的哲学理论往往是前半截为哲学,后半截为神学,不能自圆其说之时,便通过“顿悟走近上帝”,或者“上帝只能信仰,不能认识”。

奥古斯丁可以被看做是理性神学的先驱。他对神学教义的沉思实际上涉及到许多哲学的问题。

——创世说中的哲学思维。奥古斯丁的创世说基本上来自(圣经)中的创世记,但他吸收了新柏拉图主义的“‘无’中创造世界”的思想。在他看来,上帝创世时一无所有,上帝是“一言而万物之始,你是用你的‘道’——言语——创造万有”。用言语创造万有,这就是奥古斯丁的概括。上帝用语言创造万有,这就赋予了语言以本体论的地位,使之成为了万物之本原或始基。

——时间学说。在论述创世说时,他提出了自己的时间学说。你认为时间不是忘怀的,是上帝创世时一起创造的,创世之前无所为时空。流逝的时间只能被知觉的运动所度量。“正是在我的心灵里,我度量时间。”时间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不确切的。“妥当的说法似应是:有这样三种时间,关于过去事物的现在,关于现在事物的现在和关于将来事物的现在。”“过去的事物现在”便是记忆,“现在事物的现在”便是直接感觉,“将来事物的现在”便是期望。这样,时间的三维性也就变成了现在的一维性,变成了记忆、直观和期望这三种心理状态了。“时间是心灵自身的延伸”。这里的心灵不是专指人的心灵,而是上帝的心灵。时间的理念“现在”是上帝心灵的瞬间创造。上帝心灵中的“现在”是一切时间的原型,人所知觉到的流逝的时间是对时间原型的摹仿。因此,上帝在瞬间创造出连绵不断的时间。

——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在奥古斯丁之前,基督教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是通过宗教体验和奇迹来达到的,也就是说是用神秘主义的、非理性的方式来进行的。奥古斯丁试图用理性的方式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他认为,人的知识是由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所构成的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人的理性所拥有的真理来源不可能低于理性,也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中。在人类知识等级之上,存在一个处于最高级地位的真理,它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规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这一最高的、外在于人类知识的真理就是上帝。上帝是真理自身和人类真理的来源,真理是上帝之光,“光照”(illumninatio)是人的理性获得真理的途径,一切有理性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真理,但只有那些信仰和热爱上帝的人才能自觉地、充分地接受真理,把这些真理集中起来,最后认识作为真理之源的上帝、奥古斯丁说:“谁认识上帝就能认识这光;谁认识这光,就能认识永恒者,惟有爱才能认识他。”这实际上是让人通过信仰,靠超自然的上帝之光来认识真理,认识永恒,信仰是高于一切的。

——神正论。所谓神正论是奥古斯丁对恶的起源和性质的解释,它的意思是:面临着恶的存在而显示出上帝的正义。他认为恶是“背离本性,趋向非存在……倾向于存在的中断”。一切被称为恶的东西可以分为三类:物理的恶、认识的恶和伦理的恶。物理的恶(事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源于事物缺乏完善性;认识的恶(认识秩序的颠倒)源于人类理智的不完善;伦理的恶(人的意志的反面,无视责任,沉湎于有害的东西)产生于人类意志的缺陷或者说是人类的原罪。总之,恶不是上帝的创造,上帝只是赋予了人以自由的意志,即人的意志有行善或作恶的选择自由,上帝并不干预人的选择,但对人的选择的后果进行奖惩。上帝的恩典主要表现为赏罚分明的公正,而不在于帮助人择善弃恶。人类面临的善恶选择也就是做基督徒或异教徒的选择。

——世俗之城与上帝之城。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提出了圣城与俗城相区别的社会观。这里所谓的“城”是“社会”的意思。他认为,社会是按照一定协议组成的人的群体。“爱自己并进而藐视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并进而藐视自己者组成天上之城”。这是按基督教伦理学标准做出的圣城与俗城的区分。

奥古斯丁的神学理论达到了教父哲学的顶峰,为基督教建立了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完整体系。他的宗教思想统治了基督教近十个世纪,一直到基督教哲学的另一个巨人托马斯·阿奎那的出现。他的许多著名言论对世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例如,有人认为,奥古斯丁反驳怀疑论者所提出的“我怀疑故我存在”的命题和论证方式,似乎可以说是17世纪近代哲学奠基者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先声。

安瑟尔谟:“上帝既存在于心中,又存在于现实之中。”

安瑟尔谟(Anselmus,公元1033~1109年)被人们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作为一个经院哲学家,他主张理性应当服从信仰。他说,我决不是理解了才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也就是说,基督教应该先信仰后理解,信仰是理解的前提、范围和目的。当然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并不主张只信仰不理解。他说,当我们有了坚定的信仰时,对于我们所信仰的东西,不力求加以理解,乃是一种很大的懒惰。我们的理性必须服务于信仰,我们必须用理性去维护信仰,以反对不信仰上帝的人。“信仰,然后理解”就是他的口号。用惟实论的一套看法去证明上帝的存在,就是他使理性服务于信仰的具体体现。

安瑟尔谟面对“能否找到一个独立的充足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这一问题,经过长期的考虑,提出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他看来,人人都有“上帝”的观念,只要弄清这一观念的意义,就能理解上帝必然存在的道理。他在《宣讲》中的证明表述为下面一个推理:

因为:上帝是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

又因为: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于人们的心中,而且也存在于心外(即存在于现实中)。

所以,上帝是实际存在的。

对于证明的关键步骤,安瑟尔谟做了这样的论辩:“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仅仅在心中存在,因为假使它仅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在实际上也存在的东西就更加伟大了。所以,如果说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仅在心中存在,那么,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与被设想为可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相同的了。但这根本不可能,因此,某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毫无疑问既存在于心中又存于现实中。”安瑟尔谟这段推论省略了一个前提: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的东西,不如被设想为同时在心中与现实中存在的东西那样伟大。因此,一个人心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逻辑必然性就会使他同时承认这个东西的实际存在。并且,不管他把这个东西称作什么,这个东西的实际意义只能是基督教信仰的上帝。

安瑟尔谟因为这个“本体论的证明”而名垂一时,不过,他从“上帝”观念的意义分析出上帝必定存在结论的证明方式从一开始就遭到了人们的反对。当时法国的僧侣高尼罗写了《就安瑟尔谟(宣讲)的论辩为愚人辩》的反驳文章,高尼罗并不反对安瑟尔谟证明的结论,但他认为这样的证明并不能使不信仰上帝的愚人信服。他反对的依据是:“起初的东西(真理)是一回事,而把握起初东西(真理)的理解力又是一回事。”也就是说,存在于思想(理解力)之中的东西并不见得存在于现实之中。一个画家在作画之前构思的观念与实际画出的图画是不同的两件事。传说有一个谁也没有去过的最完美的海岛,人们可以理解传说中一切美好的东西,但却不能由此推论出传说中的海岛必定存在。

高尼罗与安瑟尔漠之间的争论是在观念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对立。高尼罗认为观念与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序列,不能作出从观念到存在的跳跃。安瑟尔谟则认为,能够解释一切的最高原则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哲学史上围绕着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展开的争论延续不绝。笛卡尔、莱布尼茨和黑格尔赞同并修改了这一证明;托马斯·阿奎那对它不以为然。洛克、康德也否定了这一证明的有效性。康德曾说:一百个存在于思想之中的塔勒并不比一百个实际上的塔勒少,只不过是实际中的塔勒多了个实际存在这一特点罢了。而实际存在并不是一个怎么具有说服力的特点,不能说明有了存在,事物就会无与伦比。

托马斯·阿奎那:哲学是神学的奴仆

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的关系问题,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早期的希腊教父奥里根(Qrigenos,约公元185~254年)曾提出“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的论断。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俗界的智人的儿子们说,几何学、音乐、文法、论辩术、天文学是哲学的婢女,那么,关于哲学和神学的关系,他们也可以说同样的话。”[转引自《西方哲学史新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这就是“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的来历。

被封为“圣师”的托马斯·阿奎那将亚里土多德哲学引入基督教神学,将理性神学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在采用亚里士多德学说论证基督教教义的时候,继承和发展了奥里根提出的“哲学是神学的奴仆”的哲学命题,进一步论证了哲学与神学的关系。

为什么说“哲学是神学的奴仆”呢?托马斯认为:

首先,哲学与神学的地位不同。哲学与神学是两种不同的学科,哲学研究的是人的智慧,神学研究的是神,是最提高的知识,最高的真理。一切哲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和结果都必然归结于神,哲学之地位低于神。哲学乃神学之奴仆就像人乃神之奴仆一样。

其次,哲学家与神学的可靠性不同。哲学所研究的理性毕竟是属于人的,其确定性是源于人的本性之光,是有限的,也是可能犯错误的,而神学的确实性来源于神的启示,是绝对的、至高的真理,是永远正确的。

第三,哲学与神学的研究方式不同。哲学只注意人的理性所能把握的东西,其目的在于国家政治一类,而神学所探究的是超出人类理性的优美至上的东西,其目的则在于永恒的幸福。神学不是把其他科学视为其上司,而是把它们视为其下属和奴仆。

尽管哲学与神学有各自的作用范围,但是,托马斯认为:“我们也不应该禁止用上帝启示的学问去讨论哲学家用理智去认识的理论。”反过来,“神学可能凭借哲学来发挥,但不是非要它不可,而是借它来把自己的义理讲得更清楚些。”哲学对于神学主要有以下三种作用:哲学可以用来证明信仰中的某些道理,如“上帝存在”;哲学可以用哲学类比信仰,如用哲学来解释“三位一体”等神学教义;哲学可以用来批驳异端和无神论者的言论。神学确实要利用哲学,但那只是纯粹的“利用”而已,是居高临下的使唤,一句话,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由此可见,托马斯一方面认为哲学是神学的奴仆,另一方面又在有限的范围内给哲学以一定的地位,肯定了哲学的作用,这就为哲学的独立存在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前提。

总之,托马斯适应着当时思想文化领域内理性主义影响日渐扩大、双重真理说(即同时承认神学真理和理性真理的学说)正在兴起的形势,充分运用从阿拉伯文化回流过来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和方法,用一套更巧妙的办法来说明神学高于哲学、哲学必须为神学服务的信仰主义观念,从而为自己的神学唯心主义奠定了地基。在这个地基上,他建立起了博大庞杂的哲学体系,这一思想体系集经院哲学几百年发展之大成,将中世纪经院哲学推上了顶峰。人们通常把托马斯这一庞大的思想系统称为托马斯主义,托马斯因此与奥古斯丁一道并列为基督教哲学的两大台柱。尽管在开始时,托马斯主义曾因突出理性、区别哲学与神学而受到教会指责,但很快就得到教会承认,一举成为罗马教会的官方学说,并被钦定为经典。1879年,罗马教皇再次颁布命令,确认托马斯主义为天主教惟一真正的哲学,并且加封托马斯为“经院哲学和神学之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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