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策背景下存量规划的停车设施解决路径思考论文_许智鹏

深圳市政策背景下存量规划的停车设施解决路径思考论文_许智鹏

许智鹏

身份证号码:35062419901220xxxx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居民小汽车保有量已经形成较大规模,停车设施需求也不断增长,现状停车设施供给短缺现象日趋严重。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深圳土地空间开发趋近饱和,国土空间上存量规划已经替代增量规划成为空间治理重要手段。近年深圳在存量规划进行了全方位的持续探索实践,使得深圳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存量规划探索经验。本次研究立足于深圳存量规划政策背景,对停车设施供给路径进行讨论,以期为相似的公共产品需求设施供给提供借鉴经验。

关键词:存量规划;设施供给;深圳

ABSTRACT:The car ownership of shenzhen residents has formed a large scale. The shortage of parking facilitie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After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in Shenzhen,land space development is approaching saturation. Inventory planning has replaced incremental planning as an important means of space governance. In recent years,shenzhen has carried out all-round continuous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in Inventory planning,which makes shenzhen take the lead in China and forms a series of experience in Inventory planning and exploration,such as urban renewal,land reconditioning and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Based on the inventory planning policy background of shenzhen,this study discusses the supply path of parking facilities,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 experience for similar public goods demand and facilities supply

KEYWORDS:inventoryplanning;public facilities supply;urban renewal;Shenzhen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市正在面临巨大的停车设施需求。然而,深圳原特区和西部广深走廊沿线等较早开发区域,土地空间开发上趋近饱和,用地难以为继,巨大的停车设施缺口难以得到落实。近年来,深圳市在存量规划上取得了重要进展,有效地实现了土地集约化利用,在塑造了现代化的城市形象的同时,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提供了公共服务供给的解决路径。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恰恰停车问题近些年来越发成为许多城市制约交通出行品质的设施需求侧关键环节。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过程中,本次研究努力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考,在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上进行深度挖掘组合,对城市停车问题进行一定剖析和建议。

1.背景

1.1深圳市小汽车保有量

深圳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涨。深圳交警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5月底,深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48.5万辆,相比于2018年12月底统计数据335万辆,半年增幅达到3.8%。无论是车辆总数还是车辆密度,均是全国第一,“停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

2019年6月起,深圳市调整小汽车增量配置额度,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且深圳市小汽车摇号轮候人数突破120万人。因此,两年内可预期小汽车增幅5.7%,需求端依然旺盛。

除了本市车辆外,据2017年深圳限行政策实施日,统计在深外地车牌小汽车60?.17万辆,占日均出行车辆总数的36.39%,总量巨大,相当于新加坡的小汽车总数。随着深圳房价高企,物价上涨等问题,往返于莞深、惠深境界线的外地车日益增多,外地车本地化使用的现象更加普遍。

1.2深圳市停车设施发展情况

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3月,深圳市被列为全国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第一批五个试点示范城市之一,要求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信息平台建设两个重点方向先行先试。2017年9月,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12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7深圳停车调查报告》,[1]2018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2]

《2017深圳停车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截至当年4月,全市路外停车泊位共191.6万个(配建类189.3万个,公共类2.3万个),路边划线泊位1.3万个。停车泊位与小汽车保有量之比为0.6∶1,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

从2007年至2017年,深圳市交警部门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泊位从50万个增至111.3万个,年均增长6.1万个。《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规划每年新增10万个以上停车位,因此预测规划末期需求依然无法缓解。

2深圳存量发展的实践

2.1存量规划内涵与特点

存量规划是与存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狭义的存量发展概念,是指在不新增加建设用地的前提下,通过存量用地的挖潜提效来实现经济增长。广义的存量发展超越了传统城市更新的研究范畴,狭义的存量发展则只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一个方面。现阶段所谓的存量规划,实际是面向存量建设用地的规划。其重点聚焦于已建设低效土地的再开发和闲置土地的再利用,还很难将城市存量资产的维护、运营、管理作为规划的工作内容。[3]本次主要讨论空间建设方面的规划问题,属于侠义的存量发展概念。

2.2深圳存量规划的背景特点

深圳是率先遭遇空间资源硬约束的超大型城市。早在2005年,深圳就已经遭遇人口、土地、资源、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严峻挑战,并确立了由“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型的目标和方向。

以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为例,其位于深圳中西部,周边与南山区、龙华区、光明区相接,区域联系均在一小时交通圈内,空港资源便捷,毗邻区域重要增长核心,是深圳市较早发展起来的街道。如今,石岩街道常住人口总数60万人,生态线外建设用地总计16平方公里,而实际建成区面积达到18平方公里,现状建成度高,建设空间边界抵近生态核心。因此,存量规划既要考虑地块发展,还要考虑腾退生态用地腾退等公共利益用地落实。

2006年深圳编制的第二轮近期建设规划和随后启动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都制定了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的策略和路径。

2009年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颁布,2012年,深圳市坪山区南布社区和沙湖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2014年,落实国家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部署,深圳对存量规划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

到2018年底到2019年初,密集出台了关于城市规划标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政策,在政策上打通了几大存量规划手段。在公共设施供给方面,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这(2018年局部修订版)》(下文简称《深标》)中对地块容积,明确了转移容积和奖励容积的概念,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附设提供了容积转移和奖励的基础。

3深圳市小汽车发展与停车问题困境

3.1深圳市停车设施在规划政策上的不足

停车设施因其具有盈利性特点,且小汽车出行与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的城市发展目标不相吻合。因此长期以来,严控小汽车发展,鼓励公共交通出行,成为主流。但实际小汽车却不受控制,停车设施也没有得到政策上的规范。

对比发达国家,日本小汽车购置政策,建立起了一套强制绑定车位的《车库法》:任何车辆必须有固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保管场所,否则不予落户。因此,除了出台种类繁多的“汽车税”限制购车需求外,还需要购买人提供小汽车停车位证明,方可申请购置小汽车。新加坡则是通过限定增长(年增长0.5%,2018年开始要求零增长),对小汽车指标通过摇号方式获取,从而限制小汽车使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当前国内政策只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小汽车增长却不做限制。因此在当前深圳的城市更新体系里面,此前停车设施并没有得到与公交首末站同样的重视,不作为可奖励的公共资源类型。

3.2停车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

路外停车位无法满足。根据《2017深圳停车调查报告》,深圳市停车泊位与小汽车保有量之比为0.6∶1,因此现状停车见缝插针,占用生态绿地、未开发或规划限制区域、历史遗留问题空地、人行道等设施现象特别普遍。

早期开发的用地停车设施规划不足。大量城中村、老旧小区和旧厂区停车位规划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规划规范体系不完善,对小汽车发展预期不足,车位预留不足。现状往往占用周边市政道路路侧停车,以及占用内部消防生命通道,人行道停车现象严重。

规范对深圳小汽车发展预期不足,现状《深标》户均停车位配建指标0.8-1.2个车位,然而居住新建小区的业主普遍拥有两辆以上小汽车,因此新建小区依然存在停车位不足的现象,到了夜间小区无法停放的车辆同样占用城市支路通道,形成隐患。

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对标准执行时调研不足。深圳市新建保障房小区,现状取值标准较低。预期保障房居住人群小汽车使用频率低。但实际上,深圳有大量的保障房建设位置较为偏远,导致职住通勤需求迫使保障房居住人群不得不购置小汽车,从而造成停车位规划不足。其次,法定图则规划的停车设施用地,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往往被抹掉,将独立占地设施作为附设型设施处置,限制了停车用地的建设扩容可能。

用地规划功能分区造成时空错位问题也加剧了停车问题。由于职住的时空错位,白天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商业办公区,工业园区;夜间或休息日则集中在居住区。使得停车需求在时空上集聚和空置明显。

供给方式单一,目前规划建设以政府主导为主。《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中公共停车场项目将分三类实施:第一类采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二类采用市政府直接投资模式;第三类采用区政府投资模式。三种模式都不能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

相关鼓励停车位配建的政策不完善,使得规划审批弹性较大,市场供给缺乏指引。同样造成了停车设施供给困难。

4解决方案

4.1提高规范停车位配建标准

加强规范矫正,对照城市机动车辆发展变化和远期控制目标,优化《深标》和交委促进停车设施落实政策。对标国际上大城市和交通规划先进国家的经验,总结制定符合需求的配建停车位标准。

4.2要求重点区域按规范高限配置停车位

合理运用规范指标,要求人口集聚区域内新开发建设项目,在项目停车位配建时采用上限取值,在满足项目自身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停车位缺口提供供给。

在高快速出口附近,建议同样取规范上限值配置停车位。为今后公交优先战略,过境交通车流管制,预留“P+R”停车换乘解决方案。使得不符合通行规定的车辆在进入城市道路时得到有效截流。

4.3制定中长期停车设施规划

目前深圳市颁布关于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只有《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缺乏对停车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整体把控,不利于停车缺口趋势扭转。因此,基于深圳市停车现状,亟需制定出台中长期的停车实施规划,统筹设施规划建设。

4.4多种方式进行停车设施用地供应

遏制项目侵占法定图则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其他设施用地。对符合中长期规划停车设施选址的用地,采取复合利用的方式,在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城市绿地地下空间,道路高架闲置净空空间等地方设置停车设施。

通过运用土地整备的方式,采取利益统筹的方式,完成对法定图则规划设施用地的规模释放。为复合利用拓展用地空间。

城市更新过程中,对符合停车设施中长期规划选址的项目,或经论证有必要增配停车设施的项目,采取贡献用地或贡献用房的方式,引导停车设施布局。

3.5纳入用地贡献或容积率奖励体系

在鼓励服务设施设置上,深圳采取了奖励容积的政策。《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下文简称《暂行措施》)在对容积率奖励时,交通设施仅针对公交首末站而言。停车设施并不作为鼓励增配的设施类型。2019年3月出台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下文简称《容积率审查指引》)规定:“开发建设用地中,按法定规划及《深标》、《暂行措施》等要求落实的附建式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及市政设施,其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 其中提到了《深标》要求落实的附件式交通设施,并没有规定指向。但目前管理部门在规划审批上依旧执行《暂行措施》的相关规定,将能够作为奖励的交通设施先定位配置公交首末站。因此停车设施目前没有任何鼓励设置措施。

为了对接停车设施供应需求,未来可通过对《容积率审查指引》中交通设施的内涵进行条文说明,将停车设施作为鼓励增配的设施进行奖励明确,达到扩大停车设施供给的目的。其次,由于地下停车设施在深标中不计容,《深标》中奖励容积的上限为30%,以此核定停车设施的增配个数;参照容积率审查指引对增配中小学,综合医院的指引,处转移容积外,进行用地贡献奖励。

5.总结

由于停车设施问题属于近年来需求增长明显,政府关注较晚,配套标准和设施缺乏有效统筹的公共资源类型。本次研究通过对深圳小汽车基本情况,停车位供给情况,存量规划基础、停车设施问题点和解决方案的探索,为接下来相关规划的制定以及同类设施供给提供思路。

参考文献: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17深圳停车调查报告》的通知

[2]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3]邹兵.存量发展模式的实践、成效与挑战——深圳城市更新实施的评估及延伸思考[J]. 城市规划学刊,2017(1):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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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增强保温性能

在高层暖通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设计的原则就是节能型原则,这是工程施工必须要实现的一个关键点,为了提高暖通工程的节能效果,必须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最大程度的保证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良好,因为只有增强了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空调系统在运行的时候才不会产生较大的负荷。空调的运行负荷被降低了,自然就达到了节能的目的,因此,在高层暖通系统的运行中,空调系统的运行负荷与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有直接的关系,采取增加围护结构保温性能的措施来实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增强设备或管道的绝热措施,可以减少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在工作过程中的冷、热损失,保证介质的状态、参数和安全运行,改善工作环境,暖通空调系统的能耗自然而然就降低。

结语

总之,高层的暖通设计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在进行暖通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暖通设计的原则,暖通设计要以经济型和节能型作为主要的设计原则。其次是做好对暖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仔细的分析,结合问题提出优化设计的对策,加强暖通工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设计说明、科学选择水泵扬程,同时还要增强围护结构或者设备管道的保温性能,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提高暖通空调系统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从而使人们在高层的居住获得更好的享受,为社会节能减排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贺永鹏.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优化对策[J].工程与建设,2019,33(02):197-198+204.

[2]贾玉琴.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优化对策探讨[J].居舍,2018(14):97.

[3]王晓静.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优化对策探讨[J].门窗,2018(02):104+106.

[4]张建东.高层建筑暖通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南方农机,2017,48(24):107.

[5]秦永阁.高层建筑暖通设计的优化对策[J].建筑技术开发,2017,44(24):129-130.

论文作者:许智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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