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民主论文,理论论文,十八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5)07-0040-07 DOI:10.15937/j.cnki.issn1001-8263.2015.07.006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有许多创新和突破,这些创新和突破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概念并明确其基本内涵 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概念,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提出要联合全国一切革命党派、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共商”民主联合战线的具体办法的主张和长期与党外人士民主合作的理念,为新中国成立后协商民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探索实践中,“协商”、“民主协商”等概念开始频频出现在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和党的文献中。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协商民主思想得到丰富和发展。1991年3月,江泽民在相关讲话中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①的概念,这一概念被写进2006年2月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7年11月,国务院发布《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这是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正式使用“协商民主”的概念,强调“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②。201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正式使用“协商民主”的概念。 十八大以来,党对协商民主有诸多理论创新,其中之一就是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概念,这一理论概念旋即成为中国重要的政治话语。而它的基本内涵,在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得到正式明确。《意见》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③这一基本内涵具体包括六层含义:第一,协商的领导权归中国共产党,协商必须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政治前提,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所在。第二,协商主体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它不仅包括人民中的一切个体,更涵盖了人民范围内的一切阶级、阶层、党派、集团甚至其他政治势力。正如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所指出那样:“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④第三,协商客体,即协商的内容,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第四,协商是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第五,协商的目的是为了“努力形成共识”。第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 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概念并对其基本内涵作出明确阐述,一方面,这是我国协商民主思想和实践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具有历史必然性。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⑤另一方面,它反映了党对协商民主在认识上的深化和高度的理论自觉,表明党已经开始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理论上进行建构,而明确概念和界定概念则是构建理论的必要前提。这必将为今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奠定重要基础,也必将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二、作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重大判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判断”。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认识”这一重大判断,主要澄清了协商民主为什么产生于社会主义中国和它的独特优势是什么这两个重大认识问题。 (一)“五个源自”表明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⑥理由是什么呢?习近平接着深刻说明了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提出了“五个源自”思想,即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⑦ 首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它不是从外国搬来的。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长期实行的代议民主和精英主义的弊端日益凸显,“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作为一种民主理论开始在西方政治学界迅速兴起,目的是为了弥补西方代议民主制存在的诸多弊端,如代议民主往往被少数社会精英操纵,不能体现多数公民的意志和利益,公民在选举过程中行使民主权利的结果对公民的社会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远未达到付诸实践的程度,但客观上展现了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民主形式而出现的趋势。其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它也不是从我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虽然我国历史上某些开明皇帝也曾实行廷议、朝议和谏议等“民主”制度,以听取臣属的意见,但总体而言,我国封建社会并没有真正的协商民主,更准确地说,是有协商而无民主。因为协商民主的一个必要前提,是协商主体地位的平等性,而这在封建社会是根本谈不上的。可见,作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上,不是直接来源于东西方的民主形式;理论上,也不等同于现代西方学者研究的协商民主理论,而是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和中国人民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这就是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的根本要义。 (二)“五个可以”阐明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十八届三中全会作说明时,提出了协商民主“三个有利于”思想,认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⑧习近平在《讲话》中对该思想作了进一步充实和理论概括,提出了“五个可以”,集中阐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即“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法落实的弊端。”⑨ 从“三个有利于”到“五个可以”,这一思想创新轨迹表明:第一,习近平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执政,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而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必须有实实在在的民主形式来体现,必须有顺畅的渠道、有效的机制能够使人民广泛、持续和直接地进行政治参与,必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才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正在创造的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邓小平曾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⑩所谓“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一方面是指我们不仅要有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民主形式,而且还要做得更切实,这就是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另一方面是指我们要努力创造出资本主义国家所没有的民主形式,并且要做得更高,这就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中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三、明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的基本定性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基本定性”。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刻把握”这一基本定性,着重阐明了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其重要性,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的内在联系以及强调了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 (一)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其重要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对于党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治理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深刻指出:“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还是国家机关施政,都必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11)同时,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对于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前途命运也具有决定性意义。党和国家事业的成功,“靠的是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12) (二)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的内在联系 党的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习近平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1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要拜人民为师,视人民为主人,跟人民商量办事,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越多越深入越好。一方面,协商的过程是形成共识的过程,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另一方面,协商的过程也是利益整合的过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平衡社会利益”的重大命题,协商民主可以为平衡社会各方利益提供制度性的机制,通过在不同层次上广泛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三)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14)这既指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也为基层协商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是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无论是在决策之前还是决策实施之中,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议事协商,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为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必须创造更多条件,如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提出协商民主建设的“六个坚持”基本原则、“七大渠道”和“五大步骤”程序 制度建设是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必须重点明确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协商渠道和协商程序。 (一)提出协商民主建设的“六个坚持”基本原则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了民主合作需要遵循的原则:一是保持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权;二是对党外人士要彼此信任,互相尊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提出的协商原则是“平等相待、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兼容并包”。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进一步提出要“在重大决策之前”、“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与“充分协商”的原则。(15)十八大以来,党对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就是对协商民主建设的原则作了系统性的理论概括,提出了“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16)可见,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原则,已经从过去较为零散的论述逐渐走向系统的集中的论述,是对十八大前协商民主原则的继承和进一步发展。 (二)明确协商“七大渠道”,区分不同渠道的发展方向,渠道的发展要坚持整体性与差异性的有机统一 十八大之前,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渠道上有积极的实践探索,但还没有在理论上进行系统概括。十八大后,党对协商渠道开始进行理论上的概括。《意见》明确指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各类协商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式。”(17)《意见》的这一论述,其重大意义在于:第一,首次在理论上明确了协商的七大渠道,即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第二,在这七大渠道中,各渠道的发展程度不一,因而各协商渠道在今后的发展方向是有所不同的。在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上,我们探索实践的时间长、积累的经验丰富,在今后要“重点加强”;在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上,我们开展得不够,积累的经验不多,在今后要“积极开展”;在社会组织协商上,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经验和办法不多,在今后要“逐步探索”。第三,各协商渠道有各自的优势,各协商渠道不能自我封闭,不能各自为战,而是要做好衔接配合,统筹发展,最终指向“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一目的,这体现了协商渠道发展的整体性。第四,各协商渠道有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这些特点和实际需要决定了各渠道的协商内容和方式会有所差异,因此,各渠道也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地确定本渠道的协商内容和形式,这体现了协商渠道发展的差异性。 (三)明确提出以“五大步骤”为核心的协商程序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意见》指出,在协商程序上,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确保协商活动有序务实高效。”(18)这一论述是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要求的具体化,指明了协商程序主要包括五大步骤:一是制定协商计划,这是开展协商的前提。二是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这些议题和内容必须是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三是确定协商人员,即确定协商主体,解决由谁来参加协商活动的问题,要确保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开展协商活动,这是协商的关键步骤,决定着协商活动成果的大小。要发扬民主,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五是协商成果的运用反馈,协商取得的成果要运用起来,付诸实际行动,而成果“落地”的效果如何,也要及时向参与协商的主体进行反馈,以便于协商主体对协商成果的监督落实和进一步改进。 五、确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方向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十八大部署的战略任务,习近平围绕这一战略任务,对协商民主的长远发展作了战略性的设计,就是要形成作用实在、全方位、多样化、全国上下联动的格局,这主要是基于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三个应该”思想的考虑。 (一)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 要使协商民主成为真正有效、管用的民主形式,第一,协商要真协商,就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重要原则。第二,协商要有制度保障,要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第三,协商要有广泛性,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第四,协商要几上几下。2014年11月11日,习近平在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中南海谈话中指出:“我们讲究的民主未必仅仅体现在‘一人一票’直选上。我们在追求民意方面,不仅不比西方国家少,甚至还要更多。西方某个政党往往是某个阶层或某个方面的代表,而我们必须代表全体人民。为此,我们要有广泛的民主协商过程,而且要几上几下。”(19)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做实。 (二)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 协商民主的全方位要求,也就是要形成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布局。第一,要拓宽协商渠道。要让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渠道都能切实承担起协商的责任。《意见》强调,今后要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第二,要丰富协商类型。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类型,特别是要发挥政治协商对其他各类协商的牵引作用。第三,要建立健全协商方式。综合运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对话三个层次的构想,“对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基层单位内部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对话,应分别在国家、地方、基层三个不同层次上展开。”(20)十八大以来,党进一步发展了“三个层次”的思想,提出了“四个涉及、四个广泛商量”的思想。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21)这一思想不仅层次分明,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它将人民利益划分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地方人民群众利益、部分(特定)群众利益和基层群众利益四个层次,清晰地指明了协商的客体分类,有利于指导协商实践的开展。同时,它强调在不同层次开展协商时,都要求进行“广泛商量”。 六、强调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专门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正确认识和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有明确的论述。 (一)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22)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之间内在的联系。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其重要职能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开展民主协商活动,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因此人民政协是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主阵地。同时,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它为发展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协商民主通过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活动,已经把自身有机融入到国家政治制度的肌体中去,内化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 (二)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 协商的渠道多种多样,但专门的协商机构只有一个,就是人民政协。这意味着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承担着更重要的责任。因此,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23)如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关的作用?第一,要把握人民政协的协商重点,把运作较为成熟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形式巩固下来。第二,要不断丰富拓展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形式,要“更加活跃有序地”(24)、“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25)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意见》也指出:要“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26)第三,要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外部的协商民主,配合支持其他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次发展。 (三)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人民政协在此过程中充当什么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呢?习近平在《讲话》中有明确的论述,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人民政协提出了“两个适应”的要求,即人民政协“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27)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28)65年前,人民政协的使命是协商建国,包括协商建立新中国和协商建设新中国;65年后的今天,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就是协商治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是人民政协服务改革发展的总要求。要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①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06页。 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6日。 ③(16)(17)(18)(26)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2月10日。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73页。 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82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 ④⑥⑦⑨(11)(12)(13)(14)(21)(22)(23)(25)(27)(2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15)莫岳云、张青红:《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思想的历史演进》,《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7期。 (19)人民网:《习奥会瀛台谈话曝光:民主未必仅仅体现在“一人一票”上》[EB/OL],http://gd.people.com.cn/n/2014/1114/c123932-22908949.html,2014-11-14。 (20)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94页。 (2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9页。标签:协商民主论文; 全国政协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党的群众路线论文; 党的十八大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理论创新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习近平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