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上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原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犹太人论文,原因论文,历史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北宋时期,一部分犹太人随着阿拉伯人、波斯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了当时闻名于世的国际大都市——东京(今河南开封)。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稳定之后,于南宋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在土市子街东南(今开封市东司门十字街一带)建立了一座规模巨大、金璧辉煌,有“梁园胜境”之称的犹太会堂,①标志着开封犹太社团已经形成。开封犹太人信仰“一赐东业教”(即Israel译音),保持独特的宗教礼仪和社会习俗,但宰杀动物时,“惟谨守挑筋遗规,虽血缕肉线,必将尽焉。清真之旨,远过于回教”,②故又名“挑筋教”。从宋、元、明到清乾、嘉年间,开封犹太人与汉、回等民族和睦相处,甘苦与共,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尤其是在丝绸业、金银锻造业、商业、医药等领域做出了很多成绩。从12世纪中叶到19世纪后期的700多年是开封犹太人兴盛发展时期,教众最多时达73姓,500余家,约4000-5000人。然而,17世纪中叶以后,在犹太社团繁荣昌盛的背后,却出现了种种由盛转衰的明显迹象,例如:自康熙27年(公元1688年以后),开封犹太人已很少郑重地修葺清真寺;嘉、道年间,清真寺已墙垣剥蚀,破旧不堪,最后一位掌教去世后,无人继位,在外国传教士的重金收买下,某些族人试图出卖希伯来文经卷;1850年,“伦敦犹太人布道会”派出两位中国信徒邱天生和蒋荣基在开封考察时发现,这里的犹太人都不识希伯来文,已50多年没有拉比(开封犹太人称掌教),完全丧失了对救世主弥赛亚的期望;③1866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访问开封,见会堂已彻底毁坏,犹太遗民仅余三、四百人。他呼吁重建清真寺,否则就“无法挽回他们免遭消亡之灾”;④1867年,一位英国国教的主教访问开封后也作了如下报道:“他们完全失去了他们的宗教,与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从相貌、衣著、习惯和宗教方面来看,他们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⑤。加拿大基督教中华圣公会河南教区主教怀特(W.C.White)也指出,在19世纪中叶,“无论从宗教意义或作为一个社团来说,(开封)犹太人已不复存在”;⑥1912年,怀特利用犹太族人赵允中等企图将弘治二年(1489年)的《重建清真寺记》碑和正德七年(1512年)的《尊崇道经寺记》碑以及其他一些十分珍贵的犹太人遗物运往国外;1914年,怀特以中华圣公会的名义,把一赐乐业教清真寺的旧址买去,至此,开封犹太社团完全消失,犹太人完全同化于汉、回⑦等民族之中。
犹太人被称作是“唯一纵贯5000年、散居五大洲的世界性民族”,⑧它有着极强的凝聚力与生命力。在它长达2000多年的流散生涯中,遭受到了任何民族都难以相比的灾难与痛苦,但在多数情况下,都能以其极为独特的“犹太精神”维系着民族团体的生存与发展,被异族完全同化的先例甚少。因此,开封犹太人的同化引起了国外犹太学界、民族学界的极大兴趣,称之为“历史文化之谜”。自近代以来,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学者陆续发表了许多论著来研究这一问题。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中国学者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潜心探索,各抒己见。到目前为止,中外学者关于历史上开封犹太人被同化原因的论点主要有“通婚说”、⑨“隔离说”⑩、“科举制度说”(11)、“宽容说”(12)、“中犹文化相似说”(13)等等。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外国学者得出一些虚拟悬测的结论,如“上帝安排说”、“中国反犹说”等。笔者认为,上述诸种原因主要强调的是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客观因素,缺乏从犹太人自身的角度去探讨他们被同化的主观因素。因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消失,一个民族的融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发展过程,这不仅仅是客观因素所能主宰的。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封犹太人定居中国之后,他们从务实的立场出发,在犹太知识分子的带动下,自愿模仿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吸取中国古代民族文化的伦理准则,以求适应新的环境。然而,正是这种心理给他们带来了始料不及的严重后果,即希伯来文化的消失。当然,作为与犹太人同居的主体民族的宽容态度、婚姻的巨大融解力量、犹太社团孤立的处境也在客观上为两种文化的融合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
随着犹太人在开封的定居,古老的希伯来文化与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相互接触,当地居民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汉族的诸多文化现象首先对犹太知识分子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并由此带动开封犹太人渐渐产生了仿效心理,自愿选择了占有绝对优势的儒家文化。两种文化的合流从根本上决定了犹太人必然被同化的命运。
近年来,在国外学者中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开封犹太人同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中犹文化的相似之处。当然,希伯来文化与中国文化中确有许多不可否认的相似之处,如都具有追求光明、酷爱自由的精神风貌;“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民族气节;抑恶扬善、谦虚和乐的准则;克己忍耐、豁达宽容的乐观精神;刚健有为、聪颖智慧的处世之道;乐善好施、团结互助的集体观念;注重教育、尊敬贤达的优良传统等。但是,仅以“相似”来解释历史上开封犹太人被同化未免失之偏颇。众所周知,无论是宗教、法律、文化艺术,还是社会习俗、伦理原则等方面,希伯来文化与基督教文化无疑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可是,尽管中世纪欧洲的宗教势力和世俗政权为迫害犹太人改宗而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其结果却是大部分犹太人仍“走着自己的道路,守着自己的理想,抱着自己的希望,而始终不变地维持着民族生活的本来面目。”(14)除基督教文化以外,伊斯兰文化对希伯来文化也有很大的继承性,可当犹太人生活在穆斯林世界时,也并没有因为两种文化具有相似之处而被同化。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希伯来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似,只能说是为开封犹太人与当地居民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
犹太人在开封定居、生存的历史表明:他们出于自身的需要,从务实的立场出发,极力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儒家文化,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犹太人知识分子用儒家观念来阐释一赐乐业教的宗旨、教义。
首先,用儒家观念中的“天”来称呼犹太教所崇拜的“雅赫维”。在开封犹太人留传下来的几块碑的碑文中都以“天”、“上天”、“真天”、“重天”、“敬天”、“天道”、“天心”、“告天”、“天命”来称呼万物之主。尤其是弘治二年碑和康熙二年碑中都至少有六七处提到“天”。曾经到开封进行实地调查的耶稣会士骆保禄(Jean Pawl Gozani)在其书简中写道:“对于他们(即开封犹太人)来说,埃洛希姆(Elonim)、阿特乃(Aaonai)、活的和真正的上帝等,所有这些名称,他们仅用汉文中的‘天’来表示,别无他称”。(15)不仅如此,开封犹太人在对“天”的解释上也明显儒化,如“恩其天者、轻清在上,至遵无对。天道不言,四时行而万物生。观其春生夏长,秋敛冬藏,飞潜动植,荣悴开落”。(16)这样一来,一易乐业教所崇拜的真天与儒家观念中的“天”就区别甚微了,而天国里神的混同,正是民族融合的标志之一。
其次,用儒家的纲常伦理来解释一赐乐业教教义。如明弘治二年的《重建清真寺记》碑上写道:“愚惟三教,各有殿宇,尊崇其主。在儒则有大成殿,尊崇孔子。在释则有圣容殿,尊崇尼牟。在道则有玉皇殿,尊崇清。在清真,则有一赐乐业教,尊崇皇天。其儒教与本教,虽大同小异,然其立心制行,亦不过敬天道,尊祖宗,重君臣,孝父母,和妻子,序尊卑,交朋友,而外于五伦矣。噫噫!人徒知清真寺礼拜敬道,殊不知道之大原出于天。”明正德七年的《尊崇道经寺记》碑进一步阐述道:“尝谓经以载道,道者何?日用常行,古今人所共由之理也。故大而三纲五常,小而事物细微,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莫匪道之所寓。然道匪经无以存,经匪道无以行。使其无经,则道无载,人将贸贸焉莫知所之,卒至于狂谈而窈冥行矣。故圣贤之道,垂六经以诏后世,迄于今而及千万世矣”。“然教是经文字,虽与儒书字异,而揆厥其理,亦有常行之道,以其同也。是故道行于父子,父慈子孝。道行于君臣,君仁臣敬。道行于兄弟,兄友弟恭。道行于父妇,夫和妇顺。道行于朋友,友益在信。道莫大于仁义,行之自有恻隐羞恶之心。道莫大于礼智,行之自有恭敬是非之心。道行于斋戒,必严必敬,道行于祭祖,必孝必诚。道行于礼拜,祝赞上天。”由此可见,古代开封犹太人所阐发的本教教宗与儒家经典上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序),朋友有信,”(17)以及众人皆知的“三纲五常”如出一辙。正如英国学者宋奈雷(Song Nai Rhee)所说的那样:“开封犹太人一直把五伦(五种关系)、三纲(三种社会约束)和五常(五种永恒的道德)等儒家原则当作自己的伦理规范加以强调,同时还用天、上天、上帝和道等儒家伦理术语来描述自己的神”,“通过对儒家经典广泛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了一个与犹太教并不同的、有高度组织的伦理制度。犹太儒生意识到犹太教与儒教相同,因此,为他们的儒化合理性找到了一条理论根据”(18)。
最后,从犹太清真寺的结构、布局、风格,特别是寺内设置等方面也明显地体现了希伯来文化与儒家文化的交融。如步入清真寺的大门,就有一座15英尺的牌楼,上有“敬天祝国”四个大字。进大门后在一院落的二门上有这样一幅儒学味十足的对联:“自女娲嬗化以来西竺钟灵求生天生地生人之本,由阿罗开宗而后中华衍教得学儒学释学道之全。”清真寺的大殿分前、后殿,前殿名为“至清殿”,后者名为“至教堂”。不仅大殿的名称颇具中国角彩,而且殿内布置了许多儒学味极浓的对联,有些出自犹太名人之手。如至清殿的窗旁挂着一幅文林郎宜良令赵映斗所题的对联,内容为:“识得天地君亲师不远道德正路,修在仁义礼智信便是灵圣源头。”在清真寺内最神圣的地方,不仅置有“摩西椅”,而且在高椅之后设有万岁楼,供有“大清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万岁牌”,以表达他们“受君之恩,食君之禄,惟尽礼拜告天之诚,报国忠君之意”。(19)可见,开封犹太人中的一些代表人物为适应中国社会,改革了自己的宗教,而宗教的儒化必然导致开封犹太人与当地社会相融。
第二,从14世纪开始,一些犹太人知识分子热衷于科举制度,醉心金榜题名。
国内外学者在探讨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原因时,莫不注意这一现象,即开封犹太人中有不少人通过读孔孟之道,循科举之路而出人头地,甚至成为官宦之辈。以明代为例,犹太社团中中进士、得功名的人就不乏其例,详见下表。(20)
明代中国犹太士大夫题名表
姓名学位 官职宦游地方 备考
俺城 锦衣卫指挥都指挥佥事 浙江省 永乐皇帝赐姓赵
高平贡士 知县 南京徽州府歙县
艾俊举人 德王府长史德州
金口
光禄寺卿 北京 居住宁夏
金胜 金吾卫千兵未详 居住宁夏
金钟生员 未详
弘治二年《重建清
真寺记》碑撰文者
左唐进士 布政使司参议、参政广东 正德七年《尊崇道
经寺记》碑撰文者
艾田举人 学官
艾应奎周王府医官开封
张美 平垣营游击山西
这些人为了跻身于上层社会,从小就学习中国文化。1605年,艾田在北京会晤利玛窦时就曾说:“他自己从小就全力攻读中国文学,所以放弃学希伯来语”(21)。正是在此过程中,犹太知识分子“受到了中国传统思想和佛教的影响、熏陶,以及封建官场的环境和他们与各族官吏交往的频繁,逐渐改变了他们立身处世的哲学。这些都强有力地冲淡了他们的民族意识。特别是他们是犹太人集团中有势力、有威望、有影响的人物,其影响所及,不能不遍及整个犹太人集团”(22)。在此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促成开封犹太人热衷于科举制度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宋奈雷强调的是犹太人的商人出身,他还指出:“生活在有轻商传统的儒教中国社会中,较之其他民族更为野心勃勃的犹太人,由于科举制度可以使人青云直上,必然发现诱人的科举制度更加合乎他们的胃口”(23)。一些中国学者也援引此说,如对开封犹太人问题进行过大量实地调查的张绥先生就认为:“中国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政策不得不使这些定居在汉族社会内的犹太人正视现实,要想在中国出人投地作为‘神的子孙’,只有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24)。笔者认为,中国“重农抑商”的政策不能作为开封犹太人猎取功名的主要原因,而只是促成这一社会现象发生的一个因素,根本原因则在于犹太民族尊重知识、注重教育的天性。自古以来,犹太人以注重教育而著称于世。古代的希伯来教育在世界教育史上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后来的流散生涯中,各地的犹太社团都把教育放在关系到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位置上,要求每位犹太人,即使靠施舍生活或乞讨度日的人每天也要挤出时间学习犹太法典。“学者们被认为是最高贵的贵族,无论什么东西——不单是财富和地位……都没有学术那么重要。……也正是对教育的热忱,推动了犹太人进入学术和文化领域。”(25)尼古拉一世统治时,在俄国的一个小城镇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们城市的特点是缺少现代化学校。科皮尔连一所国立或公立的世俗学校也没有。基督徒居民都是文盲,而犹太人却办起了大量的学校。……在科皮尔,有个犹太人为了送自己的孩子去上学不惜倾家荡产。不少穷人为了交纳学费卖掉了自己最后的一个枝形灯架或者仅有的枕头……除去为浴池烧火和担水的呆子梅尔克以外,科皮尔的犹太人中没有一个文盲。”(26)在前苏联,犹太人的教育水平超过了其他民族。据统计,1920年犹太人中已有70.4%脱盲,比其他民族的平均比例高出一倍。1929年,在俄罗斯的医学和经济学院中,犹太学生占60%以上(27)。在美国,犹太人把掌握知识、运用知识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犹太人家庭是学问受到高度评价的地方,在这方面,非犹太人家庭相形见绌。就是这一个因素构成了其它一切差异的基础”(28)。以色列建国以来,仍然注重教育兴国,强调“教育是创造以色列新民族的希望所在”。可见,崇拜知识是犹太经久不衰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所共有的天性。正是这一天性决定了开封犹太人被识书达理的儒士生活所吸引,自幼苦读《四书五经》,谙熟《朱子格言》,并自然而然地走上了科举之路。
第三,开封犹太人尊孔祭祖,行汉人礼仪。
据弘治二年碑记载:“其道教相传,至今衣冠礼乐,遵行时制。语言动静,循由旧章。人人遵守成法,而知敬天遵祖,忠君孝亲者,皆其力也。”可见,犹太人定居开封后,入境随俗,在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等方面渐渐遵从汉人的习惯。他们不仅尊重皇权,而且尊孔祭祖。骆保禄在其书简中写道:开封犹太人实行汉族式的礼拜式,“我请求这些人告诉我他们是否崇拜孔夫子,包括他们的掌教在内的所有人都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说:他们确实尊孔,其方式与大多数异教徒文人一样。他们也参加隆重的祭祀孔子的仪式,也如同其它人一 样在圣人庙中举行”(29)。
第四,开封犹太人改用汉文姓名。
1163年,当清真寺创建之时,犹太人尚采用希伯来文名字,如掌教利味·五思达、主持工程的俺都剌等,但后来犹太人逐步改用汉姓。据弘治碑记载:“俺诚医士,……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以奏闻有功,钦锦赵姓,授锦衣卫指挥,升浙江都指挥佥事。”《明实录·太宗实录》也记载:赵诚原名俺三,是河南中护卫军丁,因几次告发开封周王朱橚“图谋不轨”,永乐皇帝“赐姓名赵诚”,并加官奖励,升任“锦衣卫指挥佥事”。至于犹太人到底从何时起改用汉姓,中外史料中尚未有直接性的证据。东垣、江文汉、孔宪易等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也颇有歧义,但至少有一点可以断定,即明朝以后,很少看到开封犹太人沿用希伯来文名称,只是在书写谱谍时才把希伯来文与汉文姓名并用。使用汉语,改用汉姓,这正是开封犹太人日益与汉民族融合的标志之一。
总之,开封犹太人为适应新的环境,在仿效、吸收儒家文化的过程中付出了很高代价,导致了他们始料不及的后果,即一赐乐业教宗教信仰的淡漠和民族认同感的逐渐消失。虽然那些带头儒化的上层人物想恢复犹太传统,振兴犹太社团,多次重建清真寺,新修经书,但已无法一如既往了。那么,为什么偏偏在中国开封出现了被完全同化的结局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主体民族的态度进行比较性的分析与研究。
三
当犹太人经过艰难旅行来到开封时,中国皇帝恩准他们“归我中夏,遵守祖风,留遗汴梁”。(30)在此后的数百年间,中国朝廷对犹太人一直奉行宽容政策。这是因为,历史上的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国家,不象一些宗教国家那样奉行宗教扩张政策,以吸引异教徒改归本教为最终目的,更不存在根深蒂固的反犹主义传统。中国朝廷对待各种宗教信徒的态度是,只要不违抗皇权,均可得到礼遇。据《马可波罗游记》记载,元世祖忽必烈就是一位颇为开明的皇帝,他把佛教的释加牟尼、伊斯兰教的穆罕默德、基督教的耶稣和一赐乐业教的摩西遵为世界“四大先知”。中国史籍中没有任何资料能说明开封犹太人曾遭受迫害。关于这一点已为大多数严肃的学者们所承认。如美国学者波拉克(M·Pollak)在其英文版的《明清官员、犹太人和传教士》一书中就认为,在中国没有任何统治者把犹太人作为迫害对象,他们从未受过奴役。但也有个别外国学者出于主观臆想,仍把反犹主义的存在作为中国犹太人被同化的原因之一,如宋奈雷就曾经说:“反犹主义作为一个可能的原因还没有排除。但由于缺乏证据,我们不能把它当作主要原因来处理”。(31)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猜测。如果中国朝廷真的排犹,那么,开封犹太人何以能参加科举,谋取仕途?他们何以能自由选择职业,在各个领域大显神通?那么也就无法解释下面这一现象的出现,即“求观今日,若进取科目,而显亲扬名者有之。若布列中外,而致君泽民者有之。或折冲御侮,而尽忠报国者有之。或德修厥躬,而善著于一乡者亦有之矣。逮夫农耕于野,而公税以给。工精于艺,而公用不乏。商勤于远,而名著于江湖。贾志于守,而获利于通方者,又有之矣”。(32)
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犹太民族作为一个离开故土、四处飘泊的民族,他们的经历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在宽容平和的气氛中,犹太社团才会繁荣发展,犹太文化才会出现黄金时代。但正是在这种宽容的气氛中,犹太人往往容易淡化甚至消除对外界社会的防范心理,容易放弃本教的清规戒律与风俗习惯,而出现与主体民族相融合的种种趋势。与此相反,当外界社会为了使犹太人改宗而采取种种压制与迫害的手段时,又往往产生一种适得其反的结果,即犹太人更想方设法固守自己的传统,坚持自己的信仰,这无疑又加深了犹太人与当地居民的隔膜与矛盾。例如,公元前334年,当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大帝建立了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历史进入了“希腊化时期”的时候,由于当权者的宽容,在亚历山大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犹太社团,成为当时除巴比伦、巴勒斯坦之外的犹太文化和精神中心。亚历山大死后,埃及成了托勒密王朝统治的中心,这一王朝认为犹太人是奇特的“哲学家民族”,在伦理道德方面具有优越性,所以允许犹太人自由从事宗教活动,遵循自己的风俗习惯使亚历山大犹太社团在100多年间兴旺发达。在犹太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七十子希腊文本》就在此问世。可正是在这样的宽容气氛中,犹太社会却明显地分裂成两个阵营——愿意接受希腊文化的上层知识分子和固守传统的下层人民。不仅如此,这时在亚历山大的犹太人中还出现了一股强大的企图融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于一体的思想潮流,以政治家兼思想家斐洛(33)为其代表。这种政治潮流无疑加剧了犹太社团的分化及其与希腊化国家的融合。可是,当塞琉古王朝兴起并占领了巴勒斯坦之后,为了加速推行希腊化政策,对犹太人实行强迫改宗,不仅宣布犹太教为非法,并且还屠杀犹太人。这一过激的举动不仅没有达到把耶路撒冷改成希腊化城邦的目的,反而激发了犹太人的民族意识,爆发了著名的“马喀比起义”,经过3年激战,不仅粉碎了塞琉古王朝的希腊化政策,而且得到了信仰自由,犹太民族的凝聚力进一步加强了。可见宽容带来融洽,而压迫只会导致对立与反抗。又如在中世纪的欧洲,封建统治者为犹太人设立了许许多多的“格都”,每一个“格都”都是与众不同的微型国家,与当地的社会生活隔离开来,反而助长了他们以上帝“选民”自居的强烈排外心理。而开封犹太社团面临的却是一种完全相反的宽容局面,正是在这种不加限制的“温和”气氛中,开封犹太人消除了与当地居民在心理上的猜疑与障碍,从而为自然同化创造了条件。当然,与欧洲的“格都”相比,开封犹太人还面临着不利于他们维持犹太属性的孤立处境。“格都”栅栏里的犹太社会虽然常常遭受岐视与迫害,但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他们与其他地方的犹太社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拉比死后有理想的继承人,从而严格地维持着犹太教传统。“特选子民”、“应允之地”等观念在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而开封犹太社团“在16世纪之前,他们还与波斯(西域)保持联系,可以从那里获得经卷和官拜书”。(34)但此后,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逐渐减少,特别是随着中国封建社会“闭关自守”政策的推行,开封犹太社团进一步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1605年当利玛窦与艾田会面之后,曾派人给开封犹太清真寺的掌教送去一封信,那位年事已高的掌教在回信中表示愿意将清真寺交给利玛窦管理。掌教的这一心愿一方面是出于对利玛窦的敬重,但更为关键的原因是开封犹太社团已缺乏合适的掌教继承人。后来,又有3位开封犹太人去北京拜访利玛窦,声称自那位掌教去世后,开封犹太社团中已无人再懂希伯来文了。1723年8月18日宋君荣(P·Antoine Gaubil)在其书简中也写道:“我想亲自去看一下他们(即开封犹太人)是否懂希伯来文。这些人告诉我说他们不知有多长时间就没有来自西方的‘师傅’了,也承认自己丝毫不懂希伯来语法和《圣经》的长篇大论,更不懂他们所有的《密西拿》,甚至也不懂《圣经》的历史”。(35)事实上,到了清代,开封犹太人不仅得不到外部教友的支援,而且社团内部的分化现象也日益明显了。
四
开封犹太社团在定居中国的数百年后,不仅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言行举止等方面,而且在体质上也日益被同化,从他们身上很少能找到“高鼻深目”的犹太形象,这说明中国开封犹太人与当地居民通婚的年代已比较久远,范围也比较普遍。根据犹太法律,犹太教徒实行“族内婚制”,不得与外族通婚。开封犹太人在定居中国后的较长一段时间还维持着这种生活习惯。由于“族内通婚”与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相违背,所以中国史籍中有了这样的记载:顺帝至元六年(公元1340年)“十一月甲寅,监察御史世图尔言,宜禁答失蛮、回回、主吾人等叔伯为婚姻”。(36)这里的“主吾”是元时对犹太人的称谓,一般认为,史料中的“术忽”、“主鹘”、“珠赫”等均为“主吾”的别译。可见,在犹太人定居开封的一百多年后仍然保持着“弟娶寡嫂”的婚姻制度。可是,明代以后,开封犹太人就逐渐放弃了这一犹太传统,与汉、回等民族通婚。从明末清初记载的开封犹太七姓《登记册》中可以看出,开封犹太人至少娶了苏、郭、陈、徐、顾、吴、贾、林、牛、吕、胡、周、宋、王、董、孔、孟、郑、邓、许等40多个姓氏的外族妇女为妻。王一沙先生曾对清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以来的426位开封犹太人及其后裔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在近130多年间,中国古代犹太人及其后裔的4-5代人中,率以22%的比例把自己的女儿出嫁给汉、回、满等民族。同时,又以28.6%的比率把汉、回、满等民族的妇女吸收到自己的家庭里来”(37)。那么,促成开封犹太人与异族通婚的动因何在?按照宋奈雷的解释是:“犹太人参与科举制度打开了与中国人通婚的大门。犹太儒生在中国官场中的升迁,与中国儒生密切过往,以及儒生的地位观念势必造成通婚(或许美国犹太人实行广泛的通婚是个类似的极好的例子)。尤其是那些做官的儒生,居住在没有犹太人的地方,会感到他们的子女通婚是必要的而且也方便。因此,在漫长的岁月中,实行通婚自然就会破坏中国犹太人的文化和人种的同一性。到了18世纪60年代,中国犹太人在‘容貌上、衣著上、习惯上、宗教上都地地道道地变成了中国人’”(38)。一些中国学者也主张此说。当然开封犹太人社团中热衷于科举制度的知识分子,确有从门第观念出发,率先娶回汉、回等族妇女为妻、妾者。如明末张美有六房妻室,其中最少有四房为非犹太女性。清初赵映斗的两房太太漆氏、房氏也不是犹太人。但象张美、赵映斗这样的封建士大夫毕竟只是少数,广大的劳动人民均与科举无缘。而事实上,在犹太社团中通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不局限于上层人。因此,笔者认为造成大范围通婚的直接原因在于开封犹太社团的人数越来越少,这个孤立团体无法从外界得到人员补充,对内又不吸收新教徒,再加上内部分化、天灾人祸等因素,传统的族内婚制已无法再维持下去了,所以不得不与外族通婚。当然,婚姻障碍的冲破,也是走向融合的必然结果,而通婚又反过来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就开封犹太人而言,他们的女子与外族人通婚,按照中国传统子女将随父姓,不再属于犹太人,可以不受犹太传统的约束。而犹太男子娶外族女子为妻,不仅把外族的传统习惯带入犹太人家庭,而且他们的孩子在行为举止上会深受非犹太母亲的熏陶,这样,经过数代相融,犹太家庭的血统就会越来越淡化。这种情况的发生在犹太史上并非没有先例。如公元前7世纪亚述攻破以色列后,从巴比伦、叙利亚等地迁来了许多种族不同的人定居于以色列,后来,这些人与当地的犹太人通婚,形成撒马利亚人种,最后同化于亚述国家。
五
在开封犹太人社团走向衰落的过程中,贫富分化及开封水灾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随着一些开封犹太人经济实力的增长,清朝以后,在社团内部产生了贫富分化。一方面出现了一些大的名门富豪,如金氏家族的金勇、金士奇,石氏家族的石子玉、石兰亭、石维峋,赵氏家庭的赵国璧、赵佩鹤,李氏家族的李荣、李祯等。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贫而娶妻不得娶,与埋葬不能埋者”的赤贫阶层。这种贫富对立的现象使犹太社团明显分化。随着中国封建社会各种矛盾的发展与激化,犹太人内部的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甚至在同一家族的内部也出现了贫者与富者“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清末民初,不少犹太家族之间产生内讧。如赵子健与高木匠为争夺清真寺地皮而互相残杀,出入公堂。1890年,内地会牧师密尔斯(Dennis·J·Mills)在访问开封时也发现:“他们彼此也不团结,有一个犹太人因为谋杀另一个犹太人而进了监狱,等候审判”(39)。1900年5月,在美国犹太人组织——“中国犹太人救援会”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S·J所罗门曾宣读了几封发自开封的信件,其中有一封写道:“开封犹太人曾是十分富裕和有影响的社会集团,由于内部不和,终于衰落了。现在他们十分贫困,并且不知道犹太教的事情”(40)。
由于开封地势低落,黄河多次泛滥,这使开封犹太社团和当地居民一样屡遭动难。特别是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当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围攻开封时,明朝官员决开大堤,滔滔洪水,淹没了开封。据史料记载:“汴没于水。汴没而寺因以废,寺废而经亦荡于洪波巨流之中。教众获北渡者,仅二百余家,流离河朔。残喘哺定,谋取遗径。教人贡士高选,承父东斗之命,入夺取经,往返数次”(41)。这次水灾,开封全城汉、回民族死亡之比例分别为74%和96%,犹太人中约有半数遇难。尽管如此,在当时官员赵承基、赵映乘以及贡士高选、生员商维屏、掌教李祯等人的组织下,开封犹太社团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振兴,但这次灾难已使七姓家族元气大伤。道光21年(公元1841年)6月,黄河再度决口,开封城内“富都贫、贫者丐”,已经越来越小的犹太社团又一次遭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七姓家族中的一些名门大家已日趋败落。
综上所述,开封犹太社团的消失,并非什么“民族学上的一大奇迹”,也不是“无法考究的历史之谜”。开封犹太人的同化是各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而产生的一种自然而然的历史现象。这一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开封犹太人从自身的需要出发对儒家文化进行吸收与模仿,从而导致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互相交融,最后走向合流。
*同化是指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民族同化分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前者属于进步现象,后者则是反动的,历史上开封犹太人的同化是一种完全没有外力强制的自然同化。
注释:
①开封犹太会堂叫“清真寺”,明朝中期曾一度改称“尊崇道经寺”,俗称“礼拜寺”。
②张蔚西:《大梁访碑记》,见徐珂:《清稗类钞·青回回教》,中华书局标点本,第四册,第1964页。
③参阅乔治·史密斯和W·H·麦都思:《代表伦敦犹太人布道会对开封府犹太会堂的访问纪实》,上海1985年,英文版。
④丁韪良:《河南犹太人访问记》,《皇家亚洲学会北中国支会期刊》,1866年卷,英文版。
⑤宋奈雷:《犹太人的同化:中国犹太人之例》,载《社会和历史比较研究》,1973年1月号,转引自《民族译丛》,1979年第3期。
⑥怀特:《中国犹太人》,1942年多伦多版,序言部分。
⑦开封犹太人在与汉族融合的同时,也有少部分人融合于当地的少数民族之中。个别学者曾提出,犹太人可能与满人融合,但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国内外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历史上的开封犹太人确实曾与回民相融,其证据主要有三:第一,开封犹太人曾经称自己的会堂为“清真寺”,但到底是犹太人仿效回教徒,还是回教徒模仿犹太人尚有争议,无人能提出明证;第二,“一赐乐业教”曾被称为“青回回教”,开封犹太人曾被称为“篮帽回回”或“七姓回子”等;第三,西方传教士丁韪良曾提出,“同治六年,归回教者有之。”今人王一沙在调查中发现,开封犹太人后裔中确有与回族通婚的现象。笔者认为,历史上的开封犹太人曾与少数民族相融合,但其主流是被汉民族所同化,所以,本文考查的重点是古代开封犹太人被汉人同化的历史缘由。
⑧顾晓鸣主编:《犹太文化丛书》,三联书店上海分店,扉页。
⑨“通婚说”认为历史上的开封犹太人打破族内婚制,与当地居民通婚,是他们被同化过程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最早注意这一问题的是新教传教士们,国内学者张绥、王一沙等均强调此说。
⑩“隔离说”认为,正是与世隔绝、孤立无援的处境导致开封犹太人逐渐放弃本族信仰,犹太社团日趋衰落。西方传教士唐纳德·麦克季理斐及美国犹太人大卫·A·布朗等主张此说。
(11)“科举说”认为,历史上开封犹太人消亡的直接而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的科举制度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最早系统论述这一观点的是英国学者桑奈雷。国内学者中把“科举说”提得最响的是张绥。
(12)“宽容说”认为,犹太人之所以在中国被同化,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社会的宽容态度,平等的社会地位使开封犹太人渐渐淡化了对外界社会的防范心理,与当地居民产生了文化认同感,美国学者波拉克及国内学者沙博理、付文忠等主张此说。
(13)国外学者汉堡最早提出开封犹太人同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中犹文化的相似性,具体来说就是犹太人的道德观念与中国儒家的伦理准则极为相似。
(14)布拉恩:《犹太民族史》,倪秀章译,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1页。
(15)《骆保禄的第一封书简》,见荣振华、莱斯利:《中国的犹太人》,耿升译,古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5页。
(16)弘治二年《重建清真寺记》碑碑文,现存于开封博物馆的原碑字迹早已模糊难辨,文中所引用的碑刻资料均以江文汉的《中国古代基督教及开封犹太人》一书所附的碑文为依据。
(17)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5页。
(18)宋奈雷:《犹太人的同化:中国犹太人之例》。
(19)弘治二年《重建清真寺记》碑碑文。
(20)王一沙:《开封犹太春秋》,海洋出版社,第136页。
(21)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一卷第11章。
(22)潘光旦:《中国境内犹太人的若干历史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序言部分第10页。
(23)宋奈雷:《犹太人的同化:中国犹太人之例》。
(24)张绥:《犹太教与开封犹太人》,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序言第4页。
(25)乔治·E·贝克莱:《维也纳及其犹太人》,阿布特——麦迪逊公司1988年,第38-39页。
(26)阿巴·埃班:《犹太史》。
(27)参阅诺拉·莱文:《1917年以来的苏联犹太人》,伦敦1990年版,第246页。
(28)杰拉尔德·克雷夫茨:《犹太人和钱》,顾骏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46页。
(29)《骆保禄的第七封书简》,见荣振华等:《中国的犹太人》第92页。
(30)弘治二年《重建清真寺》碑碑文。
(31)宋奈雷:《犹太人的同化:中国犹太人之例》。
(32)明正德七年《尊崇道经寺记》碑碑文。
(33)参阅H·H·本·萨桑:《犹太民族史》,哈佛1976年版,第295页。
(34)荣振华等:《中国的犹太人》,第9页。
(35)《宋君荣1723年8月18日致赫德神父的书简》,见荣振华等《中国的犹太人》,第169-170页。
(36)《元史》卷40《顺帝三》。
(37)王一沙:《中国犹太春秋》第61页。
(38)宋奈雷:《犹太人的同化:中国犹太人之例》。
(39)密尔斯:《河南犹太人》,转引江文汉《中国古代基督教与开封犹太人》,知识出版社1982年,第168页。
(40)转引张绥《犹太教与中国开封犹太人》第61页。
(41)康熙二年《重建清真寺记》碑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