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崛起的问题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从“七五”计划开始,正式使用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区域划分。“九五”初期,一些学者根据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发展走势,提出了要谨防“中部塌陷”的问题,相应地也就引发了关于如何实现“中部崛起”的讨论。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的定位和走向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最新统计资料,2001-2003年,西部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9.8%、20.3%、21.3%,呈提高趋势,中部分别为22.3%、22.2%、21.6%,呈下降趋势;2001-2003年,东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70.5%、71.2%、72.5%,一路走高,中部的比重分别为18.2%、17.8%、17.0%,一路下滑。“东西夹击”下的“中部塌陷”不言自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这表明中央已经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针确定下来,这对中部地区的发展将产生长远的指导意义。
一、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必须以建立自我发展机制为基本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两大战略关乎“两个大局”,是被作为“举国战略”来推动的,全国上下是自觉服从、服务这“两个大局”和“举国战略”的。就中央政府来说,对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和西部大开发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甚至“特惠”政策。
对东部,最早设立了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等特殊经济区域,并分别在税率等方面实行了优惠政策;下放了较多的经济管理权限,如给予沿海地区广泛的经济决策自主权,包括大规模项目的审批权,向外商提供退税政策的自由,保留较多外汇收入的权力,以及企业的进出口权力等;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东部地区开发区享受国家税收返还政策。如果进行跨时空的比较,可以发现东部沿海地区在率先开发中享受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好处,一些政策往往是东部先实行并得到巨大利益,而后政策调整,后来者常搭不上车。如20世纪80、90年代东部地区修高速公路时,国家给了大量投资补助,等到中西部地区有条件建时,国家调整政策,引入市场机制,政府投入大大减少。这些“率先效应”使得东部财大气粗,在区域竞争上其他地区难以与之交手。如招商,东部在用地上往往进行财政补贴,地价很低甚至零地价,有的还采取变通措施给企业以税收返还,这是其他地方无法与之相比的。
再说西部大开发。共有20项政策,包括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开放、吸引东部投资、发展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政策“含金量”是极高的。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2002年的统计,“西部大开发三年来,国家政策措施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投资2600多亿元”。“长期建设国债资金三分之一以上用于西部开发,达1600亿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约3000亿元。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加6000多亿元”。“三年来,国家在西部地区新开工了36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6000多亿元”。“三年来,国家在西部地区共安排科技开发项目2100多个,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约200个,企业技术创新项目400多个”。据测算,政府投资1元平均能带动4元社会投资。正是由于国债资金、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向西部投资倾斜、地方配套增加以及东部资金介入等因素,才使西部地区的投资得以快速增长。显然,在投资增长因素中,政府投入尤其中央政府投入是主要带动力量。
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何况,既然是“促进”,应当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但是,也要看到,在短期内中部不太可能获得东、西部那样的“特惠”政策。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预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短期内难以上升到“举国战略”的层面,它更多的内涵是“统筹”、“平衡”和“希冀”。既然中部崛起的政策环境短期内难以改变,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基本取向只能是从自身的角度寻找出路,建立自我发展机制,加速市场化进程,释放后发潜力,增强区域竞争力和竞争优势。
二、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必须正视中部地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快中部发展的困难和矛盾主要还是来自内部。中部地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历史上形成了低层次生产分工定位。生产分工主要取决于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中部具有良好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但在计划经济时期,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长期按照低于价值的计划价格向东部供给初级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部经济技术竞争力又不敌东部,在生产分工和资源配置中仍然处于不利地位。低层次的生产分工格局,导致资源利用率低、产业技术水平低、产业关联度低、产业效率低、产业竞争力弱、经济增长乏力。因此,正确认识和能动性地调整中部的分工定位,是加快中部发展遇到的首要难题。
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中部与东部相比,表面上是经济增长速度、发展水平等方面落后,实质上是结构不合理。由于历史原因,中部至今未能改变农业区和资源粗加工区的结构。2002年,从产业结构看,三次产业结构为17.69∶46.65∶35.66,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第一产业高3.1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低5.09个百分点;从就业结构看,第一产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3.69%,高于全国3.22个百分点;从工业化率看,中部为39.48%,比全国低5.16个百分点,工业主要集中在纺织、食品、饮料、化学、黑色及有色金属和机械等传统部门。
三是对外开放度较低。1997-2001年,东、中、西部实际利用外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5%、2.9%、6.5%。2002年,中部实际利用外资仅为70.4亿美元,为全国的10.93%;进出口总额为16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9%,低于全国6.9个百分点,绝对数仅占全国的4.24%;外贸依存度为7.3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2.8个百分点。显然,只有逐步解决这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更好地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从根本上改变中部在目前全国区域经济格局中的不利局面。实现中部崛起,必须正视并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三、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应当着力实施的几项战略举措
1.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力争较快的发展速度。
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必须把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放在重要地位。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和就业结构。要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发挥比较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把产业升级、市场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培育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努力在国内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发展一批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特色产品和名牌产品。要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特别是要立足于扩大内需求得发展空间,在保证投资方向优化的前提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是硬道理。中部地区要缩小与东部地区发展的差距,必须从中部的实际出发,坚持政策拉动、国内市场需求拉动、骨干优势企业拉动、技改投入拉动、高新技术企业拉动、招商引资拉动,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力争有较快的发展速度。
2.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实现中部地区崛起,要探讨工业化反梯度推移的途径,努力实现三个跨越式发展,即跨越先工业化后信息化的发展阶段、传统工业的某些发展阶段、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阶段。加快城镇化进程,对中部地区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有计划地发展大城市,努力增强实力、强化功能、提高品位,使之成为区域性的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文化中心。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有条件地向大中城市发展。大力培育中心镇,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和为农业服务的功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推动,进一步形成推进城市化的合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中部地区农村人口比重大,因此,要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重视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基本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经济政策时,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在优先位置,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3.注重制度创新,推进市场化改革。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实现中部地区崛起,有赖于制度创新。东、中部经济发展差距拉大及中部经济增长的相对“滞缓”,与所有制结构的不适应紧密相联,因此,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在推进产权多元化的制度创新上有新的突破,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解决政府在职能上“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由管制向监控的转变。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促进经济进一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动力。要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探索适合国有大型企业特点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方式;继续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进一步推进电讯、民航、电力等行业的改革,使之形成大企业间的竞争格局。要加快发展商品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动中部地区基础产业和服务贸易领域进入国内外市场。
4.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要把对外开放深入到经济、技术、社会、文化、服务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全面开放意识。要积极调整外经贸结构,以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带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转移的时机,做好利用外资的结构性调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选择有实力、管理好、信誉优的企业到境外兴办项目。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选择股权结构合理、成长性较好的民营企业,创造条件在境外上市融资。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大经贸新格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要坚持建设和整治、硬件和软件有机结合,全面系统地整治环境,持之以恒地建设环境。要增强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意识,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营造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创新、保护干事的人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