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关系的两个周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美论文,周期论文,两个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概括地说,日本处理对美关系,经历了从衰落到上升的两个周期(注:日本学者五十岚 武士在1991年首次提出美日关系存在两个历史周期的论点。参见中华美国学会、中国社 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合编:《“20世纪美国与亚太地区”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现 代出版社1992年版,第214页。美国学者威廉·R·内斯特亦认为美日关系存在两个周期 :“最初的伙伴关系和最终的竞争对手的两大周期,构成迄今为止的美日关系:一是地 缘政治的(1853—1945年),二是地缘经济的(1945年至今)。”参见William R.Nester: 《力量跨越太平洋》,麦克米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页。)。1854—1867年 的幕末时期和1945—1952年的美国占领时期,日本两度衰落:旧制度在外压下迅速解体 ,孕育着新制度的诞生。在衰落时期,日本外交的选择余地很小。1868—1945年和1952 年至今,日本两度上升:伴随着国力的增强,追求与美国“半斤八两”的平等地位,外 交上的选择余地增大。
冷战后日美关系进入第二个准平等时期。这一时期可能比1895—1911年的第一个准平 等时期(16年)长,有可能延续到2010—2020年以后。这主要是因为:(1)21世纪初美国 在西方世界的霸主地位比20世纪初英国的霸主地位稳固得多;(2)21世纪初日本的发展 潜力已大不如20世纪初,因而不能与它在20世纪初的扩张态势等量齐观。在21世纪的前 20年,日美关系平等化的继续发展,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政治领域,这将更多地 表现为对等地接触,内在的主要标志将是发展双边对话,外在的主要标志将是日本成为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军事领域,日美关系平等化的主要标志将是建立日美军事 伙伴关系,这意味着日本将不仅继续是美国在经济上的支持者,而且要在更大程度上成 为美国在军事上的支持者,今后日美军事关系,仍将长期缺少平等基础上的自主交往; 在经济领域,随着美国对日控制力的下降,日美将更加平等、互惠地竞争与合作。然而 ,两国的经济冲突不会偃旗息鼓。应该指出,日本的未来战略发展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第三次出发”:(1)从外压上看,其强度远不能与幕末时期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 相提并论;(2)从主观努力上看,不能指望日本很快就发生类乎明治维新和战后改革那 种深度和广度的变革。
日美关系将在遥远的未来进入第三个平等时期。在日美关系的前两个平等时期,两国 相继充当典型的领土扩张型国家:在19世纪前半叶的第一个平等时期,美国从北美大陆 的大西洋沿岸扩张到太平洋沿岸;在20世纪前半叶的第二个平等时期,日本在二次大战 时一度占领西太平洋的大部分地区。日美关系的第三个平等时期与前两个平等时期的相 异之处将是:经济扩张取代领土扩张。笔者展望:在太平洋合作的格局下,日美关系全 面平等化。随着日美第三个平等时期的到来,日本对美政策将发生重大转变,其主要特 征是独立自主。这将要求美国不在日本驻军。从日美关系的现状看,这一转变将是渐进 和长期的。在21世纪的前一二十年,美国不大可能结束在日本的军事存在,但驻日美军 数量将下降。在日美关系的第三个平等时期,日本将作为多极世界的一极,在亚太地区 与中美平起平坐。笔者认为,正像在日美关系的第二个平等时期,华盛顿体系取代了日 英同盟一样,在日美关系的第三个平等时期,新的地区安全机制有可能取代日美安保体 制。这意味着,1951年建立的日美安保体制可能要延续到2020年以后。在日美关系的第 三个平等时期,日本可能在总体上仍处于上升时期。但发展势头可能较弱。这一上升时 期能持续多久,将与日本国内正在进行的改革的成功程度成正比。
一、日美关系周期的结构和成因
(一)日美关系周期的结构
迄今为止,始于1791年美国商船“华盛顿夫人”号途经日本的日美关系一直摇摆于平 等与不平等之间。所谓平等,主要指相互性,涉及日美相对于对方的权利、义务和国际 地位,其基本特征是对等、互惠。过去两个多世纪中,日美两度结成平等关系和主从关 系,其基本规律是:平等意味着竞争,不平等意味着合作。日美关系以1911年为界,可 分为近代、现代两大阶段,亦即两个周期。每一周期历时约为一个世纪,可具体分为四 个发展时期:平等时期、过渡时期、不平等时期和准平等时期。
日美关系在20世纪初叶完成第一个周期:1854年日本开国前的半个多世纪是第一个平 等竞争时期,基调是美国挑战日本酿成冲突;1854年开国后到1868年明治维新是日美不 平等关系确立和深化的过渡时期,基调是强制性磨合;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以承认 对美依附地位为前提,实行国内的资本主义化,同时追求与美国关系的平等化,基调是 从属性合作;1895年日本进入与美国关系的准平等时期。它通过相继发动中日甲午战争 和日俄战争成为二等列强,并于1911年从包括美国在内的列强手中收回关税自主权,基 调是合作与摩擦并存。
日美关系将在21世纪完成第二个周期:1911—1945年是日美关系的第二个平等竞争时 期,基调是日美争霸酿成冲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日美矛盾逐步发展,在东亚演变 成日本要独霸、美国要合霸的争夺局面。随着世界法西斯运动的发展,日美太平洋战争 终于爆发;1945—1952年是美国占领日本并且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日本的过渡时期,日 本对美从属地位再次确立,基调是强制性磨合;1952年日本独立到1989年冷战结束是日 美关系的第二个不平等时期,日本以承认对美依附地位为前提东山再起,基调是从属性 合作;1989年冷战结束后,日美关系进入第二个准平等时期,基调是合作与摩擦并存。
长达200余年的日美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一个基本特征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的美 国惯于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强调交往、接触,以求改造日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 的日本则在锁国政策失灵后转而追求富国,强调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这种接触两 度造成两国在平等基础上的冲突。尽管如此,总的发展趋势仍是:两国人民从彼此隔绝 走向相互交往,相互理解的程度逐步加深;两国的体制从隔绝造成的趋异走向交往带来 的趋同,制度上的差异趋于缩小;双边关系从零和博弈走向双赢博弈。然而,在进入21 世纪之际,还不能说日美关系已走出竞争—冲突—合作—竞争的否定之否定范式。如果 说,19世纪初日美两国缺少交往,那么在21世纪初,日美两国更需要的则是互惠。这是 因为,要发展正常的国家间关系,交往是前提,而互惠和互相尊重则是保障,二者缺一 不可。就世界各国而言,21世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把平等、互惠原则的运用从经济领 域扩大到政治—军事领域,从双边扩大到多边。非如此则不能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
(二)日美关系周期的成因
日美关系周期性发展的一个原因是两国利害冲突愈演愈烈导致对抗。美国在19世纪为 了保障本国的海外商业利益,不惜侵犯日本的国家主权,走的是推行强权政治、奉行炮 舰政策的道路。日本在明治时期步美国的后尘,从被压迫民族转变成压迫民族,及至大 正时期,成为与美国争夺远东霸权的挑战者。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与美国争夺霸权失败 ,决定了它作为后来者再次追赶美国的命运。
美国在过去两个世纪中始终对日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日美关系在大部分时间里具有 主从关系性质。19世纪中叶美国侵略日本,给日本一个学步的机会。1876年日本迫使朝 鲜与之缔结不平等条约,就是仿效培理叩关日本。日本一边建立与弱小国家的不平等关 系,一边争取与美国的平等地位。在此过程中,日本成为与美国无异的侵略者并进而成 为美国的挑战者。正由于日本挑战美国失败,二次大战后又得到美国扶植,日美才结成 师生关系,在第二个周期的轨道上继续运行。
日本统治集团起初企图以孤立自处来保持与美国平等的地位,失败后带着比美国人更 强的等级观念赶超美国。日本这种后来居上的努力是日美关系平等化的基本动力。在西 方势力东渐造成殖民地化危机面前,日本不甘忍受美国的压迫,奋起直追。如果说日本 起初是被西方的“虎”、“狼”宰割的“羊”,那么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则走上一条由 “羊”变“狼”并反转来吞食其他“羊”的道路。日本赶上帝国主义化的世界潮流从而 与“狼”为伍后,日美关系的第二个周期就开始了。从大正时期起,日本就站在平等的 立场展开一场与美国争夺地区霸权的斗争。这场“狼”与“狼”之间的自相残杀,最终 以太平洋战争的方式进行。日本在这场战争中战败投降,导致它再次沦为美国的附庸。 二次大战后,日本第二次追赶美国,谋求东山再起。
日本发展与美国的平等关系是历史的必然。日美关系的周期表明,日美关系将在21世 纪进入第三个平等竞争时期。随着这一时期的到来,日美间的利害冲突势将增大。日美 关系进入并完成第三个周期(日本再次挑战失败和东山再起),不具有必然性。在2020年 以前,日本不大可能成为美国的挑战者。美国是个旧式霸权国,不愿放弃对日主导地位 。日本要取得对美平等地位,就得与美国斗争。拥有主导权的美国为避免与日本对立, 将推动日本把矛头指向其亚洲邻国,通过成为与美国无异的推行强权政治的国家,实现 与美国的平等化。
二、日美关系的第一个周期
(一)平等时期(1791—1854)
19世纪上半期,日本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其国际地位与美国平等,但并非与美国处于 同一条起跑线上。两个异质国家展开一场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斗争:美国处于近代 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阶段,朝气蓬勃;日本处于前近代封建主义的历史发展阶段,幕气 沉沉。在美国要“交往”、日本拒绝“交往”的斗争中,两国均以等级观念看待对方。 美国在对外扩张中成为压迫民族,带有浓厚的种族等级观念。孤立自处的日本亦从等级 观念出发,把世界各国分为三类:一是中国、荷兰两个“通商”国家;二是朝鲜、琉球 两个允许派遣使节的“通信”国家;三是包括美国在内的不相往来的国家。
19世纪上半期,围绕日本开国还是锁国的问题,日美展开一场攻防战,孕育着这一双 边关系的不平等化。这是一场侵略与反侵略之争。美国商业资本和捕鲸业的利益向西太 平洋扩展,要求美国政府开道:迫使日本开港、通商,为美国捕鲸船提供海难救助和补 给等方便。蒸汽动力船即将投入太平洋航线,在日建立加煤站,便具有了经济和军事的 双重意义,成为美国政府的当务之急。美国为此对日奉行炮舰政策。日本为避战,与美 国缔结不平等条约,陷入殖民地化危机。
美国对日施压呈逐步升级态势,在未发展成完全的战争政策前就达到迫使日本开国的 最低目标,是美国未动武的原因。1846年7月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官璧珥率舰2艘闯入江 户湾,以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为样本,压日本与美国缔结不平等条约,受拒后返 航,是奉行低压政策。1853年7月和1854年2—3月,美国海军准将培理两度率舰闯入江 户湾,是对日奉行高压政策。高压政策还不是完全的战争政策。结果,在日本不武装抵 抗美国舰队侵入其内海、内河的情况下,培理未对日行使武力。
日本对美政策逐渐软化,以退让求和平,导致美国不战而胜。1842年以前,日本对来 犯或遇险的美国船一律驱逐。中国在鸦片战争中败于英国后,幕府的对美政策发生转变 ,以1842年8月的给予柴水令取代1825年的驱逐令。1846年日本向侵日的璧珥所率舰船 提供了部分补给。日本处理美国遇险船员的做法亦发生对美国有利的改变。本来,日本 只通过中、荷两国间接归还美国遇险船员,但1849年4月却发生了格林中校率舰一艘闯 入江户湾,直接索回日方收容的美国遇险船员的事件。
(二)过渡时期(1854—1868)
1854年以后数年,美国充当侵日急先锋:1854年3月美国与日本缔结第一个不平等的《 日美和平友好条约》,迫使日本同意保护美国遇险船员、为美国船提供补给、给予美国 单方面的最惠国待遇。1857年6月美国与日本缔结《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条约》,不但 迫使日本同意对美开放长崎港、美国公民得在下田和箱馆两地居住,还率先在日取得领 事裁判权。1858年7月美国与日本缔结《日美友好通商条约》,又第一个取得与日本协 定关税的特权并迫使日本同意新潟、兵库开港,江户、大阪开市。
美国率先置日本于不平等地位,酿成日本的殖民地危机。首先,美国在日拥有领事裁 判权,使美国人在日本犯罪时,可以逃脱日本司法当局的审判,从而助长了美国人在日 本为非作歹;其次,美国在日无条件地享有日本给第三国的优惠待遇,但日本却不能在 美国享有同样待遇;第三,美国在日实行协定关税制,使日本的关税率不但丧失了良性 的调节作用,而且还呈恶性下降趋势,从1859年的平均从价10%降至1864年的5%,进入 明治时期后进而逐步降至2%—2.5%,给日本的近代化造成极大的困难;第四,美国带头 迫使日本开国、开港,酿成19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日本黄金大量外流、物价飞涨,经 济秩序紊乱,民怨沸腾。
面对突如其来的殖民地危机,日本对美实行攘夷。1863年6月长州藩在下关击伤美国轮 船1艘,7月又炮击闯入未开放港口的美国轮船1艘。尽管美国正全力从事国内的南北战 争,无力他顾,但仍参与列强的侵日活动。7月16日,美舰“怀俄明”号远征下关,击 沉长州藩军舰2艘,炮击海岸炮台。次年8月,美国租用武装轮船1艘,与英、法、荷组 成联合舰队,远征长州藩。长州藩因寡不敌众被迫停战。长州藩和幕府分别与列强缔结 屈辱的协定。1861—1864年,美国先后向幕府索取赔偿77.12万美元。
日本攘夷失败后,幕府已失去存在的价值:靠幕府攘夷无望,而继续退让只能使日本 更加依附列强。结果,更富民族意识的改革派在1868年实行明治维新,既承认从属于列 强的现状,又确立了走向独立自主的国家目标。这决定着,日本将通过发展对美关系来 增强实力,到与美国平起平坐后,再分道扬镳。
(三)不平等时期(1868—1895)
明治维新后,日本仍处于与美国不平等的地位,但与幕末不同,不平等中孕育着未来 的平等。19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取得二等列强的准平等地位。日本走的是一条与美国 维持从属性合作关系的大国化道路:作为适应国际环境的结果,日本靠对邻国侵略为主 、对美争取平等为辅的方针,跻身列强之列。它之所以走上这条迂回的道路,除不讲原 则外,主要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向强大的美国争平等,难度较大,需要逐渐积蓄力 量才能完成,而侵略弱小的邻国,则比较简单易行。
在外交政策上,明治政府与幕府不是一刀两断,而是有一定的连续性。明治政府继承 了幕府与美国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同时也承担了修改条约的义务。尽管维持了对美从属 性合作关系,日本争取与美国的准平等地位仍十分艰难,先后缔结了三个条约才解决问 题。1872年日本谋求与美国全面修改条约,受拒。1874年日本谋求先在收回税权上取得 突破,于1878年与美国签署《吉田—埃瓦茨条约》。关于收回税权,条约规定要与各国 共同实施,因而在取得欧洲列强同意以前,只是一纸空文。1882年日本再次要求全面收 回国权,又遭美国抵制。1886年日本谋求先在收回法权上取得突破,仍得不到美国响应 。此后日本一再提出修改条约方案,终于在1889年2月与美国签署《日美友好通商航海 条约》,规定在条约生效五年后废除领事裁判权。该条约在日美两国均遭到反对,未付 诸实施。1894年2月,日方提出除保留重要进口商品的协定关税外,收回全部国权的方 案,经部分修改,于同年1月与美国签订《日美通商航海条约》。1899年7月17日新条约 生效,日本从美国手中收回治外法权。
(四)准平等时期(1895—1911)
日本取得与美国准平等地位的标志之一是通过中日甲午战争成为二等列强。日本与美 国侵略弱小国家时,既有共同侵略的一面,也有彼此争夺的另一面。随着日美两国继续 大国化,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19世纪末,世界进入帝国主义时代。日美关系的准平等化亦在此时完成。日本以脱亚 为手段,成为与美国无异的侵略者。这规定着,日美将展开瓜分殖民地的较量:日本刚 刚从中国割占台湾,正在窥窬朝鲜,而美国则急不可待地吞并东太平洋的夏威夷,迅即 又从西班牙手中夺取西太平洋的菲律宾。只是由于日美的领土扩张野心还不够大、主攻 方向尚不一致,才避免了两国在太平洋迎头相撞。从长远观点看,美国在世纪之交采取 的三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行动(1897年吞并夏威夷、1898年占领菲律宾以及1899年后对华 推行门户开放政策),均成为后来与日本争夺的焦点。美国在19世纪末开始向太平洋彼 岸扩张,为其后来与日本争夺西太平洋埋下了火种。在上述三个问题上,美国的政策是 独霸与合霸兼而有之(在夏威夷和菲律宾推行独霸政策,在中国推行合霸政策)。世纪之 交的日本虽在一定程度上反对美国独霸夏、菲,但对其合霸中国的主张却表示同意。然 而,随着日本的大陆政策的发展,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很快就在1904—1905年的日俄 战争后成为日本推行侵华政策的绊脚石。到明治时期结束的1911年,日美矛盾已发展到 只有进行政治交易才能加以控制的程度。
1905—1910年,日美各怀鬼胎,围绕“满洲国际中立化”、日美联合经营南满铁路、 “满洲”铁路中立化三个问题反复较量。斗争的格局是美攻日守,趋势是美国的攻势逐 步增强。日本恃其军事实力对抗美国的经济实力,一次次瓦解美国的攻势。在这场争夺 中国东北的斗争中,一方面,美国的政策虽然保持在合霸的框架内,却从平分秋色地分 羹走向以我为主地强占,而日本则日益暴露出独霸的倾向;另一方面,美国加强对日攻 势,既是为了实践门户开放原则,也是为了保住其在中国东北的市场份额。美国对日发 动这三次攻势后,日本开始与美国分道扬镳。
三、日美关系的第二个周期
(一)平等时期(1911—1945)
日本于1911年收回关税自主权,再次成为与美国地位平等的国家。日本与美国地位平 等,意味着竞争、争夺和行使拒绝权。与第一个平等竞争时期不同,这次日美不再是异 质国家,而是同为帝国主义国家。此后30年,日本追求与美国“半斤八两”的帝国主义 。它在此误区中越陷越深,最后到了不能自拔的程度。
日美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走向冲突,是它们奉行侵略、扩张政策的结果。日美太平洋战 争爆发前,两国主要围绕菲律宾、中国和地区安全三个问题展开争夺。与美国挑战日本 的第一个平等时期不同,这次日本是挑战者:它要北进,中国就成为与美国必争之地; 它要南进,就不能回避菲律宾问题;它最后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地南北并进,目的就是 毕其功于一役,以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方式解决地区安全问题。
日美争夺西太平洋的斗争最后以太平洋战争的方式进行。日本发动这场战争是必然的 。从日本国内看,这既是它顽固坚持“亚洲门罗主义”的后果,也是陆海军共识增大的 结果。到1940年,历来那种陆军力主北进而海军则要求南进的意见对立已趋于消失。19 36年8月,海军促成了以《国策基准》为纲领的“北守南进”决策,而1940年7月的《适 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决定“南北并进”,提案者却是陆军。从国际上看, 首先,苏联顶住了德国法西斯的进攻,从而使日本无机可乘,未敢冒然北攻苏联。其次 ,这是帝国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产物。日本是个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它要依 实力大小和本国的战略需要扩展利益线,建立“自给自足”经济圈,就须向美、英、荷 建立的东南亚殖民体系发起挑战。194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是它实施“亚洲门罗 主义”的最后努力。此时,这个靠武力征服起家的殖民帝国已过度扩张:不但战争规模 之大已非其国力所能承担,而且在东亚大陆和东南亚两线作战,顾此失彼。在联合国家 的共同打击下,日本终于在1945年8月战败投降。
(二)过渡时期(1945—1952)
战后初期的日美关系是败者与胜者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敌到友的转变。日本战败投 降后仅半个月,即进入被占领状态,日本回到与美国不平等的地位。美国第二次与日本 进行了强制性磨合。尽管日美太平洋战争具有帝国主义战争性质,但这只是双边层次的 局部问题。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全局和法理上看,美国代表反法西斯盟国占领、改造 日本,使之非军国主义化,属顺应历史潮流之举。美国改造日本也有利己的一面,这就 是使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为使日本非军国主义化,美国在日推行民主化改革,在 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两个领域,割除、改造了日本最富侵略性的机制和势力。在美国占 领军主持下,日本军国主义势力遭到沉重打击。在大约4200名战犯嫌疑人中,约2500人 被判刑,700余人被处死。
美国既打击日本,又利用日本对抗苏联。1947年秋至1948年春,美国远东战略的重心 从中国移到日本。随着美苏冷战从欧洲波及亚洲,美国谋求在日推行化敌为友政策,到 1948年秋上升为国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军事上从非军事化变为推动日本重 整军备;在经济上停止日本的拆迁赔偿。
1951年9月8日签署的《日美安全条约》和1952年2月28日签署的《日美行政协定》以法 律形式把日美不平等关系固定下来。就日本而言,与前途未卜的第一个过渡时期不同, 这次日本的命运有很大的确定性。从此,日本成为惟美国马首是瞻的追随者。《日美安 全条约》是日本在二次大战后与美国缔结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第一,这是 个单方面的条约。美国不但在日拥有驻兵权,而且拒绝在享受这一权利的同时承担由此 产生的保卫日本的义务;第二,该条约赋予美军应日本的要求镇压日本内乱的权利,有 明显的不平等性。不仅如此,日本与美国缔结行政协定,还丧失了对驻日美军的治外法 权。结果,日本虽然得到美国卵翼下的安全,却丧失了与美国平等的地位。
(三)不平等时期(1952—1989)
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和《日美安全条约》生效,日美之间的战争状态结束 ,日本取得独立。与日美关系的第一次平等化如出一辙,20世纪50年代,日本一面承认 从属于美国的现实,一面争取对美平等地位。这预示着日本再次走上通过发展对美关系 增强实力,谋求与美国平起平坐的道路。所不同的是:上次日本处于殖民主义时代,走 的是领土大国化道路;这次日本处于现代民族国家并立时代,走的是经济大国化道路。
日本通过1960年修改《日美安全条约》,只取得与美国相对平等的地位。1960年1月19 日缔结的新《日美安全条约》,虽然通过删除驻日美军有权镇压日本内乱条款和美国承 诺有保护日本的义务,增强了条约的对等性,但并不是相互防御条约。
日美关系的第二次准平等化亦即伙伴关系化。1960年以后,日美关系的平等化与全面 伙伴关系化同步发展:由60年代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发展到70年代建立政治伙伴关系。19 61年6月池田勇人首相访美,标志着日美进入经济伙伴关系阶段。此后日美通过新建立 的阁僚级日美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协调两国的经济关系。70年代的日本开始谋求成为联 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美国支持日本的这一要求,标志着两国开始建立政治伙伴关系 。日本谋求在多边框架内走向政治大国,是企图在政治上与美国平起平坐。进入80年代 后,美国进一步抬升日本的政治地位,决定在磋商等级方面把日本视同北约盟国。
日本在80年代仍受美国的军事保护,要推动对美关系的平等化,在不能走军事大国道 路的情况下,只能在经济上补偿。结果,80年代的日本在“支持者”的意义上成为美国 的伙伴。由此产生分担责任问题:日本逐渐增大全球性经济、政治作用,直接、间接地 为美国分担更多的费用,美国则支持日本政治大国化,给日本更加平等的地位。
(四)准平等时期(1989—?)
二战后日美关系以1989年冷战结束为界,经历了一个从不平等到准平等的转变。90年 代前半期,美国一边打击日本,一边发展自己,为日后缓和与日本的经济关系奠定基础 。进入1995年后,美国转而双管齐下,力图扭转两国政治—军事、经济关系发展不平衡 的趋势:在缓和与日本的经济摩擦、发展经济合作的同时,加强日美军事同盟、致力于 建立与日本的军事伙伴关系。
就日本而言,建立与美国的军事伙伴关系,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将意味着加强日 美安保体制,以提高自己的对美地位、发挥更大的国际安全作用。但从更长远的观点看 ,日美军事伙伴关系的建立将有助于增强日本的对美独立性。这是因为,日本发展与美 国的军事合作,最终目的不是与美国一体化,而是积蓄力量,以求有朝一日摆脱美国的 控制。由此观之,日本在对美实行最大限度的迂回,奉行的是“曲线脱美”战略。
迄今为止,日美关系平等化产生的凝聚力大于离心力。从主观方面看,这是因为,日 美两国决策者的实用主义色彩很浓,他们从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42%(美国为30%,日本为12%)这一事实出发,在亚太地区谋求霸权:美国希望以分享权 利为诱饵,在日本的支持下实行变相的一国霸权主义;日本则谋求与美国平起平坐,分 享霸权。从客观方面看,日美关系只发生了部分质变(经济关系进入平等竞争阶段),而 政治—军事关系仍处于从属性合作阶段。这就决定了日美两国在政策上的连续性仍大于 间断性。
未来日美关系的平等化在政治、军事领域尚有发展余地,其发展速度将与日本对美政 策的积极主动程度成正比。美国出于其“领导”世界的需要,将把日本的民族主义势力 引向对外承担更多安全义务的方向。日本为本国利益计,将带有更浓的对外扩张色彩。 这要求日本最终在“普通国家”的意义上实现与美国的平等化,实现修改《日美安全条 约》、修改《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这意味着日本将在军事上逐步发展成为美国的小伙 伴。
今后一二十年,日美军事合作有可能发展到联合出兵干涉别国内政的地步。在历史上 ,日本曾两度与美国联合出兵:第一次是在日美处于准平等时期的1900年参加八国联军 进攻中国;第二次是在平等时期的1918年参加英、法等协约国的干涉军进犯苏俄。在21 世纪的第一年,日本出兵印度洋,参加美国的反恐战争,是第三次与美国联合出兵,标 志着日美军事关系平等化的重大发展。进入21世纪后,日美关系的平等化已在更大程度 上具有针对其他国家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