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准则论文,台湾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上台湾的会计工作一直未受到规范。然而,1982年发表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正式接受了“公认会计准则”(GAAP)。自1982年以来,已公布了20条会计准则。按一般假定,台湾的会计准则可按任何标准发展,从独立的编制到接受其他现有的准则都行。本文的目的要提供证据,证明“国际会计准则”(IAS)对台湾的会计准则发展的影响。台湾的会计准则与IAS相一致的结论能为IAS的适用性提供间接证据,并为IAS委员会制定实用的国际准则提供指南。
台湾的经济主要是出口导向型的,它的许多公司都从事国际贸易。由于台湾公司对国际市场的参与,它们可以从国际社会所承认和接受的会计准则中得到好处,例如,同国际经营活动相一致的台湾会计系统可以使其财务报表减少同财务会计准则中的跨文化差异有关的风险。这样,台湾的公司便可以改善它们同其供应商或顾客之间的贸易条件。同样地,为国际贸易商提供容易理解的财务信息,便可以减少那些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公司的资本成本,以及鼓励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台湾的证券市场。至少从表面上看,IAS似乎可以成为制定台湾的“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合乎逻辑的指导。
本文的比较研究是通过考察台湾的和国际的会计准则而完成的。考察结果显示,台湾的GAAP在很大程度上与IAS相一致。此外,从1988年以来,台湾的GAAP同IAS的一致性又增加了。从1988年到1993年这段时间公布的4条台湾GAAP是以IAS为依据的,而另外4条在实质内容的所有方面都与IAS一致。因此,台湾在制定会计准则方面似乎正在走向国际化。下文通过描述台湾的财务报告的一般趋势而为此提供一些背景知识。
台湾的财务报告
台湾历史上不规范的会计环境似乎与其目前充满活力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不相协调。台湾之所以相对较晚才实施正式的会计准则的原因可以归咎到,在台湾普遍存在着不公开招股企业、企业主的保守天性和台湾资本市场的投机性质等因素上面。不公开招股企业不愿意对外发表财务报告是因为它们不要求从外部筹资或因为其他不公开招股的家庭企业满足了财务要求。台湾企业主的保守主义也使企业不愿意公布详尽的财务报表。此外,台湾的资本市场在历史上一直规范不严。缺乏规范导致了与同一公司的基本情况毫无关系的因素成为人们进行投机交易的基础。所有这些因素造成对财务报告的供给和需求均缺乏动力。
然而,台湾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国际化刺激了对可靠的财务报表的需求。台湾的公司日益依靠海外的资本来源并发展了同国际贸易伙伴的联系。此外,台湾证券市场近来增长迅速,部分原因是国际投资者对台湾证券市场有了更大的兴趣。台湾公司迅速向国际市场扩张以及台湾证券市场的增长都导致了对财务会计规范的更高要求和会计准则相应的增加。
台湾的GAAP和IAS
台湾的会计准则由台湾会计研究与发展基金会公布并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编辑。除了由FASC编辑的准则而外,台湾证券和外汇委员会(CSEC)于1991年5月发表了“中华民国*证券发行人报告规则(RRSI)。RRSI适用于任何有最低数额的股东权益的公司,而不管它公开交易与否。尽管RRSI是以台湾的GAAP为依据的,但它要求公司必须提供更多的揭示。因此,台湾较大的公司都按台湾的GAAP公布财务报表,却向CSEC提交更详尽的财务报表,因为公众可以通过CSEC图书馆得到CSEC报告。我们的分析也考虑了RRSI所要求的额外揭示。IAS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公布。
表1列出了台湾的财务会计准则报表目录和相应的IAS。本文分析了17条准则同IAS的适应性。但由于第12、13和16条准则涉及所得税饶让、债务(债权)重整和财务预测,同IAS没有可比性,因此没有在本文中进行比较。
表1 台湾财务会计准则表
编号名称发布日期
1 GAAP摘要 84年10月18日
2 租赁会计
84年10月18日
3 利息资本化会计 85年3月21日
4 财务状况变动表(由SFAS
第17条替换)
85年5月9日
5 对权益性证券的长期投资 85年6月15日
6 对关联方有关交易的揭示 85年6月15日
7 合并财务报表85年12月31日
8 会计变更和前期调整 86年6月30日
9 偶发事项和期后发生事项 86年9月15日
10 估价和库存说明 87年5月20日
11 长期建筑合同会计87年7月20日
12 所得税饶让会计 87年12月28日
13 债务(债权)重整会计88年6月1日
14 外汇换算会计88年12月10日
15 会计政策揭示89年5月1日
16 财务预测89年12月28日
17 现金流量表 91年12月19日
19 开办费会计 92年6月11日
20 分部财务信息揭示92年6月25日
表2总结了比较IAS和台湾的GAAP的结果。表2将31条IAS分成四类或四组:(A)台湾的GAAP中没有对应部分的那些准则,和(B)两者没有差异的部分,(C)揭示要求有差异的部分或者(D)在估价要求方面有差异的部分。列在表2A组的8条IAS在台湾的GAAP中没有相应的部分,它们与折旧、所得税、物价变动、政府拨款、企业联合、超级通胀的经济以及银行与合资企业会计等有关。台湾的一条准则——会计变化和前期调整——同其对应部分IAS的第8条相当一致。另外一条台湾准则,即SFAS第1条同IAS第16条即财产、工厂和设备会计,仅仅在用于长期资产的重估价的帐户名称上有差异。由于IAS和台湾的GAAP的这两条准则没有大的差别,所以都列在B组。
本文余下比较的大部分(共包括11条准则)显示了IAS和台湾GAAP在揭示要求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被列在表2的C组。尽管大部份差异都很小,但一些揭示差异仍然很大。例如,IAS第24条只在控股存在的情况下才要求揭示有关第三方的信息。然而,SFAS第6条却要求对管理阶层的所有家庭成员以及联营公司经理的家庭成员予以广泛的揭示,这是因为台湾的企业控股家庭之间互有联系。SFAS第20条要求在决定是否公布部门信息时要评估重要客户的财务趋势和贡献,而与此相应的IAS第14条则对具体的评估较少作规定。IAS第9条要求揭示研究和开发成本,不管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如何,而RRSI则规定只有在研究和开发的资金是来自报告实体之外的渠道时才予以揭示。最后,SFAS第7条允许根据子公司的获利能力或重要性而让企业合并有例外情况,而IAS第22条则不允许例外情况的发生。由于IAS和SFAS在具体的揭示要求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了其余的揭示差异。但这些差异都不是很重要的,因为准则的精神是相同的。
对估计方法存在不同要求的8条IAS和台湾的GAAP中的相应部分被列在表2的D组。一些明显的差异包括库存、租赁、外汇交易和企业合并会计。更具体地说,SFAS第10条既允许用可变现净值的方法,也允许用重置成本的方法来对库存进行估价,而IAS第2条则只允许采用可变现净值的方法。SFAS第17条要求使用时间法来记录包括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交易活动,而IAS第17条则要求用当期法。SFAS第2条可以要求用政府利率而不是承租人的内含借款利率来贴现未来的租赁付款,而IAS中相应部分即第17条则仅要求使用承租人的借款利率。IAS第21条允许递延长期汇率对货币项目的影响,但SFAS第14条则不允许。最后,台湾不使用权益联营法,而IAS第22条则允许企业合并时使用权益联营法。
下面的部分将从历史背景来考察台湾的准则同IAS的一致性。
表2 国际会计准则与台湾GAAP的主要差异
1988年IASC发表了《对国际会计准则运用情况的调查:1988》。该调查描述了各国国内对会计要求与IAS相一致的程度,其中包括了截至当时公布的13条台湾的会计准则。本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确认调查的结果并确定台湾的会计原则同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的程度。
IASC1988年的综述用了六个级别来描述各国会计同IAS的一致性。这六个级别也提供了一个将台湾的GAAP同IAS比较的框架。六个级别是:
(1)采用IAS作为国家规定;
(2)以IAS作为国家规定的基础;
(3)国家规定是单独制定的,但在所有实质内容上都同IAS一致;
(4)没有国家规定但国家惯例一般同IAS相一致;
(5)国家规定是单独制定的,但国家惯例同IAS不一致;
(6)没有国家规定,而国家惯例一般也与IAS不一致。
表2中列出的差异分析首先是用来更新调查中发现的与台湾有关的信息。表3显示了台湾的GAAP对IAS相一致的程度从1988年的调查到现在的变化程度。在表中,1988年的调查结果用非黑体x表示,而目前的分析结果则用黑体的x表示。1988年调查时能得到的28条IAS中的5条在台湾运用时所表现出的不一致性在程度上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尽管调查中没有辨认出同IAS相一致的水平,但仔细研究显示它应属于级别2即IAS被用作国家规定的基础。其次,如果1988年的调查考虑了RRSI,则同IAS5的一致性应是级别3,即国家规定是单独制定的,但其所有实质内容都与IAS一致。再次,同IAS14的一致性从级别5变成了级别4,说明国家惯例一般同IAS一致。最后,同IAS19和IAS21的一致性都从级别6变成了级别2。
在1988年的调查中,关于退休福利计划的IAS26没有同台湾的GAAP进行比较。在1994年公布的SFAS第22条中,一致性级别是2。由于公布的时间较晚,1988年的调查中没有包括IAS27条到31条。将新近发布的台湾的GAAP同IAS27和28相比较可显示,它们的一致性是级别3。IAS第29条——超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不适用于台湾经济。最后,对台湾的报告惯例分析后可显示,同IAS30和31的一致性是水平6,即没有国家规定,国家惯例一般与IAS不一致。
表3的资料显示,台湾制定的准则一般与IAS相一致。本文研究的与29条IAS相对应的台湾会计准则和惯例中,只有3条显示出同IAS的不相一致的规定。此外,自从1988年以来对报告要求的变化显示,台湾继续发布准则在所有实质内容上都与IAS相一致。
表3 台湾的GAAP同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程度*
a:本表用非黑体x表示《对国际会计准则运用情况的调查:1988》的结果。用黑体x代表目前台湾的GAAP同IAS的一致性。
b:在《对国际会计准则运用情况的调查:1988》中没有确认一致性水平。
c:考虑证券发行人的报告规则,一致性水平应为级别3。
结论
本文将台湾的会计准则的发展同现有的IAS进行了比较。本文说明了一个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同IASC制定的准则之间的联系。由于国际市场对台湾经济的重要性,台湾特别可能制定同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的准则。本文的比较显示,台湾的会计准则同IAS是一致的。
要从我们的比较中推测出IAS在台湾的准则制定中的作用是不可能的。许多因素影响国际的和台湾的会计准则的发展。从而影响各准则的可比性。因此对具有一致性的准则的考察可能没有反映同IAS实际的一致性。台湾的会计准则同IAS的一致性可能是因为美国的GAAP同IAS相一致,而台湾在制定其会计准则时依赖的是美国的GAAP。而另一方面,说这些准则不一致并不意味着具体国家不愿意参与世界性的会计框架。换言之,IAS可能不适合具体国家(地区)特定的经济信息。
然而,由于台湾实行的是外向型经济,台湾的GAAP同IAS的一致性,即使没有美国GAAP的影响也可能一样。本文提供的证据和台湾的经济性质显示,随着新的标准的制定,台湾的GAAP会继续同IAS保持一致。此外,象台湾这样一个地方正在制定同IAS一致的财务准则的证据会使人们增加对IASC制定的准则的适用性的了解。
钟路译
译自《国际会计杂志》1995年第2期(译者单位: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
* 译注: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