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新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830(2004)-02-0008-06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提出了要重新认识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六大又对劳动问题作出了科学论断,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根据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和十六大报告的科学论断,我们有必要对劳动价值论提出新的解读。
一、经济范畴和劳动范畴都不是永恒的
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都处在永恒地发展中,因而反映自然变化和社会变化的科学范畴都不是永恒的。在自然科学领域,自然科学概念的相对真理性和可变性为科学的新发现所不断印证。例如,传统的物理学观念是绝对的物质观和时空观,认为标尺的长度在静止和运动时都是一样的;标准钟的快慢在静止和运动时也是一样的。三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狭义相对论则动摇了这种根深蒂固的旧观念,代之以“动尺缩短”、“动钟延缓”的相对观念。在经济学的研究领域,马克思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批判形而上学的经济学方法论,建立了辩证的、发展的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和否定过程中。有些经济学范畴的内涵,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学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就不中用了。这时它只会纯粹成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马克思在阐述他的辩证方法时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愤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二版跋,人民出版社,1972.引自《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第20页,人民出版社,1984.)认识自然和社会的方法论也是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精髓。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时,深刻揭露了它们形而上学的方法论的致命缺陷。马克思写道:
“这样,蒲鲁东先生主要是由于缺乏历史知识而没有看到: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他没有看到: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这样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作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所以,蒲鲁东先生不把政治经济学范畴看作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而神秘地颠倒黑白,把实在的关系只看作这些抽象的体现。这些抽象本身竟是从世界开始存在时起就存在于天父心怀中的公式。”(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0页,人民出版社,1972.)
在这段批判蒲鲁东的文字中,马克思把他的经济学方法论已经讲得一清二楚了,同时把资产阶段经济学家方法论的要害明确地指出来,就是他们把经济范畴看成永恒的规律,而不是历史的规律。然而在我国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态度上,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工作者在沿用蒲鲁东的方法论,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看成是凝固的、永恒不变的概念。在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发表以前,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发展问题似乎还是个禁区。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第一次打破了坚冰,对人们深入研究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道路。
二、劳动的一般性和劳动功能的发展
什么是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人类劳动的一般性和普遍性作出了明确的解答。马克思指出,劳动实际上是劳动力参与改造自然物的过程。关于劳动力,马克思的定义是:“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页,人民出版社,1972.)关于劳动,马克思指出:一切劳动“都是人类脑髓、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支出”。他又说:“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0页,人民出版社,1972.)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归纳起来,就可以认为劳动的定义是:人类改造自然中体力支出和脑力支出的过程。劳动的产物就是产品,在商品经济时代就是商品。马克思这里说的劳动是指简单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是“任何一个普通人,没有特别的发展也在他的身体的有机体中具有这种劳动力”。马克思这里讲的不仅是简单劳动,而且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是人同物质资料直接接触的劳动。然而,人类劳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活动,而且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处于不断地变换中。劳动在其发展中会突破其一般性的规定性,出现不同的历史特点和发展特征。
1.生产越发展劳动的目的性越突出。当人类的劳动处在原始状态的时候,劳动的盲目性很大。而当生产力不断发展,劳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的分工有了一定发展之后,人们的劳动越来越具有计划性和预见性。当出现诸如大型建筑物、大型工程的生产规模时,人们必须在开展劳动之前,要有精密设计和核算。而这种精密设计和核算及计划性其实也是劳动。生产力越发展,劳动的计划性和预测性就越强。马克思在分析简单劳动时就指出了人类劳动的这一特点。“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然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集,第51页,人民出版社,1972.)马克思在这里虽然是比较人的劳动和动物活动的不同特点,但他同时指出人的劳动的发展趋势,就是生产越发展,人类对劳动的目的性、计划性越强。他甚至指出,资本主义的劳动内容和方式方法越不吸引劳动者,就越需要劳动者在此劳动过程中表现出“有目的的意志”。
2.商品生产使劳动具有了二重性。在非商品经济时代的各种生产方式中,人们劳动创造的是有用的物品,经济学上把它叫做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主要指物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构成了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讲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人类的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历史是漫长的。大体上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当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生之后,人类的劳动除了创造使用价值外,又赋予了一种新的职能,就是创造商品的价值。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不管商品怎样千差万别,但它在市场上都能相互进行交换。这里必须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把商品生产者联系起来。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对此马克思写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页,人民出版社,1972.)当然,价值和使用价值不是分离的,要创造一种有价值的商品,这种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一种无用的东西即使花费了人的劳动也是不会实现它的劳动价值的。
3.人类劳动必然由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发展。马克思指出,创造商品价值的一般劳动指的是简单劳动。“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肌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人民出版社,1972.)简单劳动是计算劳动价值的起点。然而,人类的劳动内容和劳动形式是发展的。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总是突破简单劳动的界线,创造出复杂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手段。在同样的时间内,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多于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马克思说得很清楚:“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页,人民出版社,1972.)那么,什么是复杂劳动呢?根据我们的理解,复杂劳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劳动工具的先进;二是劳动方式的精巧;三是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的增强;四是脑力支出优势的显现。这些综合性因素才能形成复杂劳动或精密劳动。人类的生产活动由手工操作到机械生产,到电子生产时代,复杂劳动日益代替简单劳动。因而,在价值量的计算中应当承认构成复杂劳动的直接因素事实上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4.劳动的内涵和外延有扩大的趋势。马克思原来的劳动概念和劳动者的概念是狭义的,只指直接生产过程的体力劳动者。这在简单协作阶段是正确的,但是当大工业出现后,工人的劳动变成为集体的生产劳动,这时劳动者就不是单纯指生产者或体力劳动者了。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版中就提出了“总体工人”这个概念,这里的“总体工人”既包括直接生产者,又包括间接生产者或生产过程中的辅助工作者。而在《资本论》法文版中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扩大趋势做了更精确的描述:“一旦个人产品转化为社会的产品,转化为集体劳动者的产品,而这一集体劳动者的不同成员以极其不同的程度参与材料的加工,或近或远,或者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生产劳动、生产劳动者的定义就必然获得更广泛的意义。要成为生产的,不再有必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或者完成其某一职能就够了。从物质生产的性质本身中产生出来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被看作一个人的集体劳动者来说,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劳动者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0页,人民出版社,1972.)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已经把劳动看成是有多种多样形式的。既有直接接触生产资料的体力劳动,又有“根本不接触材料”的脑力劳动,“不再有必要亲自动手”的管理劳动。劳动概念扩大了,劳动者的概念相应地也扩大了。长期以来,人们没有注意到马克思的精辟论述。一味固守劳动就是直接的物质生产劳动,劳动者就是体力劳动。马克思“总体工人”的概念就突破了狭义的劳动和劳动者的概念。
三、劳动的历史形态与抽象劳动的分解
马克思在分析简单劳动形态中,指出生产价值的抽象劳动是等一的、同质的人类劳动。他说:“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的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泡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注:《资本论》法文版第一卷,第16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83.)但是,我们绝不能误会,似乎马克思会认为在任何时期和任何国家,抽象劳动都是等一的、同值的。他指的同质的抽象劳动无非是指一定历史时期的简单劳动状态下的特征。马克思指出:“不错,简单平均劳动本身的性质上一国与一国是不同的,一个文化时期与一个文化时期是不同的,但在一个确定的社会内,它是一定的。”从马克思的论断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讲的抽象劳动的同质性和等一性,只是指在“确定的社会内”,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抽象的劳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而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和理论工作者,只注意到马克思关于简单劳动状态下抽象劳动是同质的论断,把抽象劳动看成是超国别、超历史的绝对抽象物,产生了经济学上的把经济范畴绝对化的方法论。
事实上,抽象劳动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处在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过程中。在没有商品生产以前,从抽象意义上讲,劳动也有共同性。不管什么样的劳动、包括打猎、捕鱼、种地、放牧,它都是人的劳动力的支出,是人的体力和脑力有目的的消耗。从这个意义上讲,既有具体劳动,也有抽象劳动。但因为是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生产者之间没有进行劳动交换的比较,因而提出抽象劳动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种抽象劳动的量是无需进行社会比较的,因而它是不产生价值的。
商品生产的产生,出现了商品的交换和劳动成果的价值比较。在成千上万的商品进行比较中,只有抽象劳动才形成了商品成交的计量标准。这时候不管什么样的产品及使用价值,当抽取了它的有用性,存在的只是同质的人类劳动。马克思这里讲的抽象劳动即是简单劳动状态下的抽象劳动。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和劳动方式的变化,人类突破了简单劳动的状态,出现了复杂劳动或高级形态的劳动。复杂劳动或高级劳动,即就是把它加以抽象,也同简单劳动状态下的抽象劳动在性质上是有差别的。简单的抽象劳动中,脑力劳动的支出小于体力劳动的支出,间接劳动的支出小于直接劳动的支出。在这种抽象劳动结构中,体力支出占绝对比重,脑力劳动的支出是微乎其微的。但在复杂劳动状态下,抽象劳动可分解为体力支出、脑力支出、管理支出、研究开发支出等等。这种复合劳动因素形成的抽象劳动,其功能和作用远远超过简单劳动时期的抽象劳动的功能和作用。复杂劳动一旦运作起来,产生的价值量如马克思所说的是“多倍的”或“自乘的简单劳动”。
现在我们来分析商品生产产生以来,劳动的历史形态以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的变化。到目前为止,人类进行商品生产的劳动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
1.手工操作时期。商品生产的初级阶段,劳动的方式主要是手工操作。手工操作所使用的生产手段是简单的工具,诸如铁镐、手摇磨、手纺车。手工操作时期包括马克思指出的协作劳动阶段和工场手工业劳动阶段。
无论是简单协作还是工场手工业方式的生产劳动,劳动手段指各种劳动工具,它的自动化程度和独立于人的功能几乎没有,这种生产工具差不多都起着人的手、臂延长的作用。没有人的直接操作,工具就不会运动,人和工具就成为一体化的复合工具,甚至于把人变成了工具的一个部分。
在这种劳动方式下,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可以说完全是人的劳动,而且基本上是人的体力劳动。因为价值的创造完全是靠人的劳动而完成的,我们可以把这个时期的劳动价值称为“完全的劳动价值”。所谓“完全的劳动价值”,就是创造价值的因素——劳动是惟一的。劳动条件的因素只不过是人的器官的延伸。劳动的所有原动力来自于人的体力劳动的支出。
2.人机协同时期。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在人类生产方式、方法上引起了巨大的革命。机器生产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劳动方式。在工具生产时期,工人既是单纯的动力,又是工具的操作者。例如在纺纱中,工人踏动纺纱车的踏板,脚在起动力作用,而在纱锭上手则从事纺纱操作。而机器工业产生以后,工人的劳动获得了新的形式,这就是马克思讲的工人从此就形成了监视机器和纠正机器差错的新劳动。机器生产最明显的特点是对人的劳动力产生一种替代作用。对此,马克思讲得很清楚:“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科学来代替成规。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过程的划分纯粹是主观的,是局部工人的结合;在机器体系中,大工业创造了完全客观的或没有个性的生产机体,这个机体在工场里作为工人劳动的现成物质条件出现在工人面前。”(注:《学术论》法文版第一卷,第324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83.)机器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也发生了变化。在机器生产过程中,人的体力劳动始终是伴随机器运动过程而不会终止。但同时对劳动过程中的脑力或智力支出大大增加,直接生产者需掌握机器的基本原理,熟悉机器的操作技巧和工艺生产过程。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作用在日益加强,机器的设计、维修、养护需掌握专门技术的人来操作。管理劳动包括劳动组织的管理、设备的管理、商品流通的管理和新产品开发的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也显现出来。这部分人的间接劳动也构成了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资本家也在价值创造中投入了一部分管理形式的脑力劳动。马克思看出了这一点,他说:“资本家会注意着,使劳动有秩序地进行,并使生产资料的使用合于目的,不浪费任何原料,还要爱惜劳动工具,那就是,使它的消耗不超过劳动使用上必要的程度。”
在机器大工业时期,尽管存在“自然力代替人力,科学来代替成规”的趋势,但是这个时期,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主要是人的抽象劳动,包括人的脑力支出和体力支出。但我们也应看到,科学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立作用已初现端倪,间接的劳动因素在抽象劳动中的成分有增长的趋势。因而,我们把这个生产发展的时期称为人机协同时期。
3.人机分离时期。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机器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发展程度,但机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立作用和对人的替代作用并不突出。20世纪中期以后的新技术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工业生产和各个经济活动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人们把我们所处的时代,称作“信息时代”、“知识经济时代”或“新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价值形成的因素发生了巨大变化,创造价值的劳动成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无论是劳动过程还是价值增值过程,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是在创造价值的劳动中,脑力劳动和科技劳动越来越占有主导地位。目前,一些发达国家科技性劳动对价值增值的贡献一般达到60%以上。有一些生产领域从事价值创造和物质财富创造的均是高科技人员、脑力劳动者。其二,先进劳动手段的独立创造价值的作用日益突出。在手工操作时期和机器生产时期,工具和机器都紧紧同工人劳动结合在一起,才能创造价值。而在当代采用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各种高技术生产领域,先进的劳动手段对人的代替作用十分突出。在西方,由于自动化程度非常高,许多人上班不是在工厂、车间,而在家里通过电脑进行操作。生产领域的发明创造日新月异,创造的结果就是知识密集领域越来越多,粗放经济的领域越来越少。人们在改造生产工艺过程中,一个重要目标是,生产过程中尽量减轻人的负担,而把创造财富和创造价值的任务逐渐分割给现代机械和先进的生产手段。所以我们把这一时期称为人机分离时期。
生产发展到这一阶段,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同以前的抽象劳动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人的智力在抽象劳动中占有绝对优势,而同时在抽象劳动中除了人类的抽象劳动外,还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物的抽象劳动。也就是一部分被人类创造出的先进设施和先进生产体系,也获得了提供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的功能和作用。这样分析问题,一些人会感到困惑不解:习惯上的抽象劳动是指人的劳动,为什么又要给物赋予一部分劳动功能呢?我们的抽象劳动概念,是否应当划分为“人的抽象劳动”和“物的抽象劳动”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生产的物质手段和技术手段先进到如此程度,并已明显地同人的劳动关系疏远,在生产过程中自动发挥创造价值的作用时,“物的抽象劳动”概念也应得到承认。
四、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形态
既然人类的劳动是处在永恒发展状态,即使是抽象劳动,它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不断充实内涵、扩大外延。而作为反映和概括抽象劳动发展规律的劳动价值论,也应当有它的不同的理论形态。在我们看来,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形态,显然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形态,一元劳动价值论,也可叫作直接劳动价值论。这是指在简单协作时期和手工操作时期,劳动的创造价值的理论概括。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是绝大部分资本主义的企业都是用手工工具进行操作,后来在一部分工厂中采用了机器生产。无论是手工工具还是初级形态的机器,都是离不开工人的双手操作为主体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主要靠工人的体力劳动,而且是直接参与生产劳动的体力劳动。这个历史阶段,各个产业部门和各个行业在劳动生产力水平上差别也是不大的。因而抽象劳动可以称为人类的直接劳动,主要是体力劳动。在这个阶段真正是劳动创造了一切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就是指这个时期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和规律。
第二种形态,可以称为二元劳动价值论。这是指资本主义的机器大生产发展到比较高的阶段的价值创造形态。这一时期,生产的自动化水平日益提高,生产力发展中的技术因素和自动化设备因素占有一定的地位。原来操作落后的生产工具所创造的价值在自动化程度提高后会成倍增长。同样人数的工人,同样长的劳动时间,这时所创造的价值是昔日的一倍甚至多倍。马克思把改进后的高质量劳动称为复杂劳动,认为这种劳动是“多倍的”或“自乘”的简单劳动。马克思当时就看出了劳动质量的这一转变对创造价值的作用。他在《资本论》法文版中就明确肯定了间接劳动是一种生产劳动,也参与价值的创造。他明确指出:“一旦个人产品转化为社会的产品,转化为集体劳动者的产品,而这一集体劳动者的不同成员以极其不同的程度参与材料的加工,或近或远,或者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生产劳动、生产劳动者的定义就必然获得更广泛的意义。要成为生产的,不再有必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或者完成其某一职能就够了。从物质生产的性质本身中产生出来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被看作一个人的集体劳动者来说,始终是正确的,但对于集体劳动者的每一个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这段话明确指出,创造既有直接生产劳动,又出现了间接生产劳动。形成创造价值的间接劳动,主要因素在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劳动组织的创新。
第三种形态,多元劳动价值论。这是马克思之后,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高度发展时期的价值创造的形态。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物质生产部门从事劳动的人越来越少,而非物质生产部门从事劳动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第三产业部门从事劳动的人比例更大。与此同时,在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部门和企业,人们的体力支出越来越少,而智力支出则越来越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达到惊人的程度。人们可以远离企业和生产岗位,在家庭和办公室采用遥控的办法指挥生产。在西方发达国家,相当多的生产劳动是由机器人来代替生命人的劳动。在当代物质生产的劳动和非物质生产的劳动都出现了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趋势,以智能机器人为代表的信息手段,取代和简化了昔日必须由人的体力和智力从事的劳动。在这个历史阶段,创造价值的劳动可以说呈现多元化因子。其中有科技、管理、信息等因素。由于这一时期生产技术的开发、产品的制造和产品的市场销售成了一条龙,因此表现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技术开发领域的劳动,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