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周时期的“南方国家”_崧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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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金文与文献中常见“南国”之称,这一地理区域在西周时期始终受到周王朝的高度重视,与整个西周历史的发展密不可分。“南国”在周人的政治地理观念中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在西周政治地理结构中属于何种性质的区域?“南国”到底是否为周王朝的国土?这些问题对于西周历史研究极为重要,以往治西周金文与西周历史的学者在有关论著中亦多有涉及,但从正面专门考察该问题的文章尚不多见,而且在理解上彼此间实有较大差异。下面试从几个角度谈一下对这个重要问题的认识,以就证于方家。

一、“南国”与淮夷

南夷生活于“南国”,见于周厉王自制的器物钟。其铭文有曰:

王肇遹省文武堇(勤)疆土,南或(国)孳敢臽(陷)处我土。王伐其至,扑伐厥都,孳乃遣閒来逆卲王,南尸(夷)、东尸(夷)具(俱)见廿又六邦。(《集成》260)①这里明确称呼被厉王遣兵征讨的“孳”是“南国孳”,按此语义,此“孳”应该是生活于“南国”区域内的族群。铭文下边言因攻陷周之国土而招致王征伐后,表示服从、俱见厉王的有南夷、东夷,则此南国“孳”应当即是其中的“南夷”。依笔者的理解,“孳”应是对南夷族群的鄙称,是指被征服后要服事于西周王朝之“孳”(义近于蕃民、番民),类似于十七年询簋中的“服夷”。②由此铭我们即可断定,对周王朝时叛时服的南夷确实住于周人所谓“南国”中,而且有其政治实体性组织——也许已具有早期国家形态,因为铭文言及周厉王“扑伐厥都”。这种早期国家形态的政治实体在当时被周人称为“邦”,即此铭文中所见“廿又六邦”之“邦”。我们可以推测,南夷、东夷此二十六邦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南夷的,而且其中会有不少是在南国内。

有助于更深入地揭示南夷(或称南淮夷、淮南夷)与南国关系的,③是与钟铭文所记史实有关的下列诸器铭。

王征南淮尸(夷),伐角津,伐桐、遹,翏生从。(翏生盨,《集成》4459)

王南征,伐角、僪,唯还自征,在。(噩侯驭方鼎,《集成》2810)

隹(惟)王九月初吉庚午,王出自成周,南征,伐子(孳)、桐、(遹)。(伯父簋)④此三器铭所言,皆为王亲征,所伐地点亦近同,很可能即是同一次战役。而且伯父簋铭亦言王亲自南征孳,与上引周厉王钟铭所言王扑伐孳亦当是同一场战事。这样的话,则钟铭文所言南夷即翏生盨铭文所言南淮夷,钟铭所言扑伐孳之都,也就是南淮夷当时的都城,即应在上引铭文讲到的角(角津)、桐、遹一带,其具体位置,笔者曾推测在今江苏西北部,淮水与泗水交汇处,今洪泽湖周边地区。⑤

钟铭文看,这场战事表面上是由于“南国孳”先陷处周人之土而引起的,周厉王出兵镇压之,直接打到其都城,作为南夷的“孳”遂通过“遣閒”,即派中间人在“孳”与西周王朝间说和,⑥并带动了由于受到震撼而表示归顺的东夷,共二十六邦来拜见厉王。上述器铭中角、桐、遹虽是地名,但也有可能即同时是处于南淮夷都城核心区域的几个邦名。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西周晚期淮夷主要居住区域与其势力中心,应在南国范围内,而且淮夷当时是以若干具政治实体性质的“邦”聚合起来的一个大族群(或称族团)。因此,如果认为当时淮夷不在南国内,将南国说成是周之国土似乎是不妥的。

从西周文献看,不仅明确可知淮夷属于南国,而且长期以军事力量威胁周人的还有另一族群,它在西周中期后也生活于南国之淮水流域,此即《诗经·大雅·常武》中所讲到的“徐方”。据《诗序》,此诗为“召穆公美宣王也”,旨在歌颂宣王时征伐徐方之战事。诗中曰:“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末两句是讲,六师既已警惕,既已戒备,将要“惠此南国”,郑玄笺曰:“警戒六军之众,以惠淮浦之旁国,谓以无暴掠为之害也。”孔颖达疏亦曰:“施仁爱之心于此南方淮浦之傍国,无得暴掠为民之害。”⑦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此诗所记六师要征伐的是徐方。如诗所言是“濯征徐国”。徐国的地理位置,在诗中讲得很清楚,如言“王谓尹氏,命程伯休文。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浦,水滨。“率彼淮浦”,即“循着那淮水的水滨”。“省”即省视,巡查。可见“徐土”即在淮浦,亦即在淮水沿岸。诗中还言王师“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都证明当时徐方确在淮浦,亦即在淮水流域。其具体位置,则有可能在上文所言淮夷所处之洞庭湖区域以西。《太平御览》卷305兵部引《纪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以为梁。”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云:“‘纡,当作‘纾’,形近而讹。”⑧从“予”得声的字如“序”、“杼”等与徐声韵并同,是“纾”可读作“徐”,此说可信。典籍确有周穆王伐徐之记载。《史记·秦本纪》:“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⑨徐偃王与周穆王不是同时代的人,早有学者指出,但穆王时有伐徐之事则未必是虚构。《纪年》既曰穆王征徐“东至于九江”,则此“九江”之所在,即今安徽寿县一带。⑩而寿县正在洪泽湖以西、淮水南岸,与《常武》所云当时徐方位于淮水之滨的地理位置相合。

综言之,西周晚期时徐方可能即在淮夷盘踞之洪泽湖区域以西,亦属淮水流域的今安徽淮南地区寿县一带。《常武》既言王师征伐之,会“惠此南国”,消除徐国带给南国的灾害,亦即郑笺、孔疏所云惠及淮浦旁国,是郑、孔皆认为淮浦之国皆属“南国”,可见处于淮浦之徐国自然也在“南国”范围内。从上举西周金文及文献提供的史实来看,终西周之世,淮夷及徐方等族群与西周王朝的大小战事始终未断,因此,如认为淮夷、徐方所在的“南国”已被周人视为是自己的国土,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所谓“国土”,亦即国家可以在那里行使主权的区域。西周金文反映出来的情况是,周王朝似并未能对不时反叛的淮夷、徐方等族群聚集的“南国”实现有效的主权管辖,包括在“南国”建立常设的行政管理机构。

西周时周人所谓“南国”的区域较广阔,笔者曾综合金文资料记录的周人与淮夷等在“南国”内活动的若干地块,推测其地理范围,应东起今江苏北部,经今安徽北部、河南南部之信阳地区南部,西抵今河南西南部之南阳地区南部,西南抵今湖北北部地区,大致即在今江苏和安徽境内之淮水流域、今河南境内之淮水以南地区、南阳盆地南部与今湖北北部之汉淮间平原一带。(11)在这样一个地理范围内,其中的居民自然不止是上述在淮水流域的淮夷(或称淮南夷、南淮夷)及徐方,上述淮水流域之淮夷聚居地区可以称为“南国”的东部区。在这一区域内淮夷势力较为强大,故迄今未见到西周王朝在此区域内设置过侯国。至于“南国”的西部区,今湖北北部汉淮间平原,则是西周早期周王朝经营的重点,详见下文。

二、“南国”与“南土”

前引周厉王钟铭文曰:“王肇遹省文武堇(勤)疆土,南或(国)孳敢臽(陷)处我土。”“敢臽(陷)处我土”,即是言“胆敢使我土陷落(于其手)而居处之”。由此可见,周厉王所云“孳”(即淮夷)所占领之“我土”,应非淮夷原来所居处之地(不是上文所述淮水流域之洪泽湖地区)。而且从文义上也可以体会到,此“我土”应不在南国范围内,而是“文武堇(勤)疆土”的一部分,即当初文王、武王所开创、经营之地,在周王朝实行有效统治的基本版图内。因此,可以说周人心目中的“我土”还是与“南国”有空间差距的。二者间的地理界限,虽然未必有后世那种国境线似的形式,二者的边域具有犬牙交错的分布态势,但还是应依各自势力控制区域的范围而有个大致的区划,而且在周人的观念中,二者实有政治地理概念上的差别。

约宣王时的驹父盨盖铭文记载,南仲邦父命令驹父“即南诸侯,(率)高父见淮夷”(《集成》4464)。“南诸侯”是西周王朝在其南土边域为防止南国淮夷等异族侵犯而设立的若干“侯”,“侯”在西周时是驻守边域的军事长官,(12)驹父先“即南诸侯”,是说先抵达南土边域上的诸侯,再率其中的高父去“见淮夷”,可见淮夷住居地必已在诸侯所在之外,即是在周人南土之外。

淮夷北上所据周人之“我土”,自然亦即周人所谓“南土”。“南土”一词亦见于《诗经·大雅·崧高》。在此篇诗中,不仅言及“南土”,而且言及“南国”、“南邦”,分析一下有关诗句,对于理解周人之“南国”的观念也是很有必要的。《崧高》诗末言“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知是君吉甫赠申伯之诗。周宣王封申伯于谢(在今河南南阳东南),此地是在淮水上游之西北,汉水以东,南临上文所述西周“南国”地理范围的西部。现将与本文所论有关的诗句摘录于下,并依序对有关字句作简释。

(一)“于邑于谢,南国是式”。“于邑于谢”是往建邑于谢。式,诸家多释为“法”,郑玄笺云:“南方之国皆统理施其法度。”孔颖达正义曰:“令往作邑于谢之地,以统理南方之国,于是施其法度以治之。”(13)是郑玄、孔颖达皆将“南国”解释为“南方之国”,而且明确指出,建申国于谢,是为了使之施其法度以统理南国。正如许倬云所说“周宣王以申镇南国”。(14)这也即是说,申本身并非属于“南国”。(15)

(二)“登是南邦”。毛传曰:“登,成也。”是言建成此南邦。申在周王畿之南,故称之为“南邦”。诗用“南邦”称申国,以区别于“南国”(南方之国)的概念。

(三)“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式,法也,其义同上。是,此也。“式是南邦”,是言建上述之南国之式于此南邦。

(四)“我图尔居,莫如南土”。郑笺云:“我谋女之所处,无如南土之最善。”如此,则申国所在之谢邑,今之南阳一带,是在周人所谓“南土”范围内。

(五)“往近王舅,南土是保”。毛传曰:“近,己也。申伯,宣王之舅也。”郑笺云:“近,也,声如彼记之子之记。”朱熹《诗集传》曰:“郑音记,按《说文》从辵从丌,今从斤误。”“南土是保”,郑笺云:“保,守也,安也。”是,则也,(16)是言南土因申伯封于谢而得以受到保护。此既是一句感慨的话,又有勉励之意。

《崧高》诗,还言及因申伯受封入于谢,“徒御啴啴”,即徒兵与车兵队伍盛大,故使“周邦咸喜”,因为“戎有良翰”,“翰”即“榦”。(17)

从上引《崧高》诗句的文义看,周人称自己领土即实行有效的政治管辖的区域为“土”,“南土”是其在南方的领土。申伯所受封之谢邑尚在南土内,所建申国属于周之“南邦”,并非属“南国”。在此诗中,“南国”、“南土”、“南邦”是不同的概念,不可以相互替代。在谢邑建成申这一周之南邦,正是为了“南国是式”,即如郑玄笺与孔颖达疏所云,是依靠其施其法度,以统理南方之国。“式”的所施用者是“南国”,而对于“周邦”来说,新建立的此申国是其防卫南方蛮夷的“良榦”。仅从上引钟铭文与《崧高》诗,也可知周人视为“南邦”之国皆属于“周邦”,位于其南土内。而在南土南部边域上的封国既是周王朝防卫“南国”诸异族的屏藩,也是其力图治理南国的重要据点。

与“南邦”一词有关的资料亦见于西周晚期的青铜器士曶父盨。其铭文曰:“唯王廿又三年八月,王命士曶父殷南邦君者(诸)侯,乃易(赐)马。王命文曰:□道于小南。隹(惟)五月初吉,还至于成周,乍(作)旅盨,用对王休。”(18)“殷”在西周金文中凡几见,均为王派使臣慰问之意。(19)这里言王命令文(应即士曶父名)去慰问南邦君、诸侯,南邦君、诸侯即是诸南邦之君与在南土南部边域上之诸侯,均属于西周王朝册命的畿外封君。其中“诸侯”是受王命为“侯”者,即驻扎于南土边域、有自己封土的担负守卫边域职责的军事长官。“□道于小南”之“道”,在这里当读为“蹈”,行也,践也。“□”通作“率”,在此当读作“循”,《诗经·大雅·緜》:“率西水浒,至于岐下”,毛传:“率,循也。”循是顺行之义,所以“□道于小南”亦即是“循着(诸南邦之君封国的次序)行于小南区域中”。“小南”之称当近于《诗经·小雅·大东》之“小东大东”之“小东”的称呼。“大东”亦见《诗经·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郑玄笺云:“大东,极东。”孔颖达疏云:“泰山之高岩岩然,鲁之邦境所至也。鲁境又同有龟山、蒙山,遂包有极东之地,至于近海之国。”(20)可见郑、孔之意,“大东”是龟山、蒙山以东区域,东及于海滨。诗云“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毛传“荒,奄也”,是据有之意,此言鲁国领土东边能覆盖至海滨,显然与从史料与考古资料可推测的西周时鲁国实际的领域有违,只是一种夸大、颂扬之词。如此则“小东”,应是相对“大东”而言,指鲁国所在,其东境抵龟山、蒙山一带。(21)综言之,似可认为鲁与其北边齐的领域连成一片是西周王国之东土,是“小东”。“小东”再往东至于海滨则是“大东”。士曶父盨铭文记王命“□道于小南”,即命之“循行于小南区域”,联系铭文上文,小南亦即是西周王朝之南土。而相对于“小南”,当时似亦应该有“大南”概念,指“小南”之南边的南国。

周人所云“南土”与“南国”在地理位置上的分别,实际上也正可以由上述周王朝分封于南土之南部边域上的一些重要封国的地理位置来大致划分。依现有考古与古文字资料可以落实其地理位置的南土南部边域上的封国,自西向东有:曾、噩(约在今湖北随州)、厉(随州北)、吕(今河南南阳)、申(今河南唐河以北)、应(今河南平顶山西)、滕、薛(均在山东滕州)、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以上封国的君主,在西周时期均称“某(国名)侯”,这与他们的身份是王朝封于边域上的军事驻防长官相合。与西周王朝在周初欲着力经营南国西部汉淮间的形势有关,曾、噩、厉等位于今湖北北部汉东区域的封国已深入“南国”西部区域内,其余位于今河南的西周封国均多数在淮水以北,少数在淮水南岸。在这些封国以南的今江苏北部、安徽北部、河南信阳、南阳以南,已无西周封国,而这些区域正对应于上文所云西周时的“南国”范围内。

周人用“南土”之类以方向加“土”的词汇来称自己王国南部的国土,此种命名方式,颇近于殷墟甲骨卜辞中所见商人所称的“南土”、“北土”、“东土”、“西土”。卜辞卜此四土是否“受年”,则四土必是商王国之国土。在这点上,周人与商人有共同的语言习惯。(22)

三、西周早期对“南国”西部区域汉淮间平原的经营

西周早期时,在“南国”西部之汉淮间地区,即今湖北北部,周王朝曾试图由所谓随枣走廊南下,将王朝的国土扩大至长江流域。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在随枣走廊一带册封诸侯,建立一些小的侯国,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为金文研究者所熟知的“噩侯”。厉王时的噩侯驭方,在上文所引铭文记述过的厉王南征淮夷后返师驻于时,还曾“纳豊(醴)于王”,并与王行射礼,受到周王的礼遇与赏赐(噩侯驭方鼎铭,《集成》2010)。而且,由噩侯作王姞媵簋铭文(《集成》3928—3930)可知噩侯还曾与周王室通婚。但为时不长,噩侯驭方即行叛周,“率南淮尸(夷)、东尸(夷)广伐南或(国)、东或(国)”,并因而被周人镇压(禹鼎铭,《集成》2833)。厉王时,噩国属地可能已近于淮水流域,故才能带领淮夷及东夷反叛。(23)但在西周早期时,噩的位置应位于今湖北随州。这已为2007年发现的随州安居羊子山噩国墓地与出土的噩侯诸器所证明。(24)2011年,在其东约25公里的叶家山又发现西周早期的(曾)侯墓地。(25)这两次重要发现证明,早在西周早期,周王朝即曾在今随州册封了噩侯与(曾)侯。此外,西周早期在随州北还有厉侯,见于岐山出土的大保玉戈铭。噩属姑姓,有“噩侯作王姞媵簋”(《集成》3928—3930)为证。从现有资料看,亦不能肯定即是后来东周时的姬姓之曾。值得思考的是,“侯”在西周时期并非爵位,而是设置在周王朝边域地区的军事官职,担负着防卫与周王朝敌对的异族及扩张其版图的职责。因此,西周早期在已近于长江流域的今随州一带即已有若干由周王朝册封的侯国,这表明一个事实,即周王朝在克商不久,就确立了控制南国西部区域江汉间平原的战略部署。

但直到西周早期偏晚的昭王时期,今随州一带仍应属于周人称为“南国”的区域内。昭王时所谓“安州六器”中的中甗铭文言“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设)在曾。……中省自方、登,造□邦,在噩”(《集成》949),中方鼎铭文曰“隹(惟)王令南宫伐反虎方之年,王令中先省南或(国),贯行,(设)王在夔真山”(《集成》2751、2752)。与此二器同时、现藏日本出光美术馆的静方鼎铭文曰:“唯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师中静省南或(国)□,(设)。八月初吉庚申至,告于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令静曰‘卑(俾)女(汝)□(曾)、噩’。”(26)

此三器铭文记载的是昭王在亲自南征江汉之前,命令中“先省南国贯行”,命静“先省南国”,以及为王在王所要经过的地方“设”。(27)至于“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唐兰译文作“王令中先巡视南国经行的道路”(中甗),“王命令中先去视察南方经行的道路”(中方鼎),(28)李学勤读作“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认为“贯行”是路名。(29)黄盛璋读作“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认为“贯行即开路”。(30)笔者同意黄先生读法,“贯行”是指通贯其行程,“按照现在话说,即先行为王南下打前站,作准备”。(31)

但不论作何种读法,基本事实是,“贯行”、“设”,均应是在“省南国”过程中完成的,所“设”的地点,必亦在“南国”内。中甗铭文还记史兒以王命,命中在南下“省南国”途中,出使“大小邦”。中在此途中经过“方”(一说即今河南方城)、(邓,一说在今湖北襄樊西北,但西周时是否在此尚未能证实)及“洀(?)”等邦,然后在“噩(师)”。如果“方”还不属于“南国”,那么邓与噩,肯定即在“南国”范围内。依上述,噩在随州,(曾)亦在随州,厉在随州北不远,这就证明了直到昭王时噩、(曾)、厉三个侯国作为周王朝扩张领土的先锋均已深入周人观念中的“南国”内。但是,昭王在自身南下前,要派臣属“先省南国”,使贯通其行程,要沿途为之设行宫,皆表明直至昭王时,此“南国”西部区域并没有完全在周人有效的控制之下,无论交通、安全性均要通过“先省”才能保障。这也就是说,今湖北北部的所谓“随枣走廊”一带并没有真正具有西周王朝的国土状态。

这种情况也说明,西周王朝自早期即力图将“南国”西部汉淮间平原地区完全并入其南土的努力,直至昭王时仍未能完全实现。而且这种努力以昭王南征荆楚时“丧六师于汉”,“王南巡不返”(32)亡于汉水的结果告终,所以在昭王后,即进入西周中期后,周王朝对“南国”西部区域的经营更加力不从心,渐渐松懈下去。

与此种历史背景相应的是,随枣走廊一带,考古发现的反映周文化南下的西周文化遗存,“主要属于西周中期偏晚之前”。学者因此推测“联系历史文献记载的昭王南征以及相应时期青铜器铭文记载的南征,暗示出周人在西周中期之后对随枣走廊以东以西地区的失控”。(33)

这种失控状态,不仅导致西周时“南国”区域之西部地区终未能顺利地转化为西周王朝的领土,而且造成西周晚期后,此一区域内原来作为周人政治、军事势力前沿据点的某些侯国渐与西周王朝脱离。最典型的例子,即是前述厉王时噩侯驭方的反叛。而如上文所引《诗经·大雅·崧高》表述的周宣王徒封申侯至今河南南阳东南之谢时,从王朝到南土的诸周邦,皆将申国作为镇压“南国”、安保南土的希望,也反映出至此时,原来施加于“南国”西部区域的若干周人侯国的政治、军事影响力早已微弱,甚至不复存在,周人的政治、军事势力基本退守至今豫西南,“南国”的西部区域与西周王朝的关系实日益淡化、疏远。

四、“南国”的政治地理性质

按照上文论述,从严格意义上的“国土”概念来看,西周时期周人所谓的“南国”并非可以称作周王朝的国土,而是仅存在于那一特定历史时期内,同周王朝有密切关系的政治地理区域。西周金文中经常讲到,因为淮夷“广伐南国”(或及“东国”),造成周王命令周人贵族征伐淮夷。(34)这表明“南国”虽不在周王国领土范围内,但周王朝要动用武力保护这块区域不被淮夷全部控制,保障“南国”的安定。周王朝所以如此重视这块区域,最根本的原因,应该在于“南国”对西周王朝具有不可替代的经济支撑作用。

关于这点,有以下西周晚期金文资料可以证明。

王令甲政(征)成周四方(责)至于南淮尸(夷)。淮尸(夷)旧我畮人,毋敢不出其、其(责)。其进人、其贮,毋敢不即、即市。敢不用令则即井(刑)扑伐。其隹(惟)我者(诸)侯百生(姓),厥贮毋不即市,毋敢或入(蛮)贮,则亦井(刑)。(兮甲盘,《集成》10174)(35)

王若曰:“师(粤)淮尸(夷)繇我畮臣,今敢搏厥众叚(暇),反厥工吏,弗(迹)我东(国)。(师簋,《集成》4314)

隹(惟)王十又八年正月,南中(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者(诸)侯,(帅)高父见南淮夷,厥取厥服,堇(谨)夷俗。(遂)不敢不敬畏王命,逆见我,厥献厥服。我乃至于淮,小大邦亡敢不灱(?)具(俱)逆王命。(36)(驹父盨盖,《集成》4464)上引铭文表明,西周王朝长久以来均是将“南国”,确切地说是将“南国”内的主要族群之一——淮夷,当作王朝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与人力资源之所在。其从淮夷获取这些资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方式是完全依赖军事力量所造成的政治上的压迫,对淮夷“小大邦”实行超经济的强制,用武力强迫其贡纳物品与人力(所贡物品,从金文信息看主要是布帛等丝织品与粮食及农产品和土特产;所贡人力有可能用作为王朝服力役者与王室、大贵族家族内的下层家臣及奴仆,在铭文中将这种人力的被掠夺称为“进”),或临时性的有专门目的之征取(例如上引驹父盨盖铭所表达的那样,在铭文中称之为“取”——与殷墟甲骨刻辞中所见商王朝向属邦征取资财时用的词相同);另一种方式是民间性的商业性质的买卖或交换,这种买卖或交换在铭文中称为“贮”。“贮”是双向的,不仅淮夷卖其商品给周人,而且周人之诸侯、百姓应该亦可向淮夷出卖物品。

从兮甲盘铭文还可知,周人各邦国同南国之淮夷进行商业活动必须通过王朝指定的“市”进行(应该有相应的征税制度),是西周王朝控制淮夷经济资源与走向,保证西周王朝利益的主要手段。此类“市”应该在周人“南土”与“南国”两块政治地理区域的交界处,现在还没有材料可以指明其数量与具体地点。再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兮甲盘铭文中规定淮夷“进人”必须要通过周王朝军事组织的驻屯地“”来进行。这透露出一条非常重要的史实,即周王朝在南土边域专设有防卫淮夷等异族的驻屯军,也许包括设在地域上的侯国军队。

从上述情况看,西周王朝对“南国”东部区域内的淮夷族群有着紧密的经济依赖关系,而且兮甲盘铭中明确说明“王令甲征成周四方责至于南淮夷”,是对淮夷的经济盘剥已被规定为王朝重要的常规性的政治行为。正因为如此,周王朝高度重视“南国”区域内政治形势的稳定,铭文中多见王亲自或令臣属“省南国”,并多次用军队征伐手段来保证这种稳定。透过周人青铜器铭文中周人贵族对王朝强盛的赞颂与自我夸耀的语句,仍然可以看到,实际上周人对作为“南国”中最重要的族群淮夷的军事控制并非十分有效。自西周中期始,直至西周晚期,周王朝虽在边界上有驻屯军以防卫淮夷,但淮夷对西周王朝间的大小战争似未间断。而且,在“南国”东部区域的淮水中下游流域,迄今未能确证有周王朝派驻的诸侯,犹如上述西周早期经营南国西部汉水东部区域那样,这也表明在淮夷所聚居的“南国”东部区域,周王朝并未能依赖常设行政机构实行过有效的、常规性的统治,每当淮夷用军事力量进行反抗时,周王朝只能采取专门出动军事武装不定时地给予军事征伐的方式来镇压。

既然就严格的概念而言,“南国”不能认为属西周王朝的领土,那么应该如何定位“南国”的政治地理性质呢?“南国”亦并非周人的殖民地,特别是“南国”的东部区域即淮夷聚居区,并未有周人贵族的封土,也未见有周王朝在此区域内设置有行政区域与机构,驻派有行政官吏与军事长官。虽然在“南国”的西部区域,例如上文所述今湖北北部随枣走廊一带,周王朝在西周早期曾有于此封建侯国的举措,但其终未能有效控制这一区域,且此种局面亦只维持到西周早期末叶,西周中期以后周人势力已渐失控于该地区。所以,“南国”从整体上看,是一块最终亦未能纳入西周王朝得以实行有效统治的国土版图内,而又长期被周人压制、盘剥的地区。对于这样一块区域,似可以考虑称其为西周王朝的“附属区”。(37)而且应该说明,这种“附属区”之“附属”最主要是经济意义上。“南国”内以淮夷为代表的族群,虽在政治与军事上长久受周王朝压制,但并未在政治上完全听从于周王朝,故多有军事抗争之举。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即如何理解“南国”一词,才更符合西周人当时的观念。唐兰在20世纪30年代考释周厉王钟时,曾云:“周人称南国,犹云南域、南疆。盖周民族与其他民族交壤之地也。”(38)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今人研究所给出的各种解释中,最贴近周人观念的解释。唐先生所指出的周民族与其他民族交壤的状况也是极有见地,对今天研究这个问题极有启发。“南域”、“南疆”虽有与他国、他地区交接地段的意思(唐先生称周民族与其他民族“交壤”当也有这个意思),特别是在早期国家阶段,疆界相对后来的国家比较宽松与模糊,所以这种说法相当有道理。然而这样讲又似可以使人将“南国”理解为西周王朝南部的边域。而且从当时的族群地理分布看,周人所称“南国”是一个东西、南北较为宽阔的地域,还是与“疆域”的概念有差别。(39)所以唐兰的说法虽相当有道理,但似还未能尽合周人之意。上文在引用《诗经·大雅·崧高》时曾提及,对于西周诗篇中的“南国”,郑玄在笺中,孔颖达在其正义中,均有一个极通俗的解释,即是理解为“南方之国”,其意亦即“南方诸国”。这个说法虽简单,但好像更为接近西周人的观念。“淮夷”等在南国生活的族群,在金文中可以见到当有数十个小大邦,其中较大的邦,很可能已具有某种古代国家的形式,所以汉唐人将周人语言中的“南国”解释为“南方之国”实不无道理。当然,这个问题还需要再深入考虑。

限于篇幅与资料,本应与“南国”同时作研究的应该还有西周金文与文献中见到的“东国”,未能在本文中讨论。但“东国”与“南国”在西周时期对于周王朝来说有共同的政治地理性质,应无疑问,本文对“南国”政治地理性质的理解也应适合于“东国”。(40)

如本文在开头时所言,对于西周时期周人所称“南国”政治地理性质的研究,是西周历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从本文所讨论的内容也可进一步看到,这个问题的明朗化,不仅有助于正确认识西周时期的政治地理格局及与之相关的早期国家形态,有助于了解西周王朝的经济政策与民族关系,同时也有助于正确阐释当时的若干重大历史事件。

附识:承蒙两位匿名评审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北京:中华书局,1984-1994年。本文简称《集成》。

②参见朱凤瀚:《由伯父簋铭再论周厉王征淮夷》,《古文字研究》第27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92、193页。

③关于淮水流域夷人族群,在金文中有“淮夷”、“南淮夷”、“淮南夷”及“南夷”诸称,对于这些名称所指,学者间有不同意见,笔者以为这些名称其实应该均是指称同一族群(或者有亲族关系的族群的集合,亦可称作族团),这一点由相关铜器铭文的词句即可推知。“南夷”即“南淮夷”,详下文。参见以下器铭:属西周晚期的应侯见(视)工簋铭文曰:“王令应侯正(征)伐淮南尸(夷)毛,休,克扑伐南尸(夷),我孚(俘)戈。”(首阳斋、上海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编:《首阳吉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2—114页)王所令是征伐“淮南夷”,其结果是“休,克扑伐南尸(夷)”,即顺利地征伐了“南夷”,可见所称“淮南夷”即“南夷”。“淮南夷”应是表示此南夷在南方的淮水流域,不是指淮水以南的夷,实即“南淮夷”。“淮南夷”与“南淮夷”自然可通称为“淮夷”。

④参见朱风瀚:《由伯父簋铭再论周厉王征淮夷》,《古文字研究》第27辑,第192、198页。此铭中“桐”前一字,李家浩释作“冓”,并指出,此簋铭中的“冓”,即翏生簋、噩侯鼎铭文中作为地名的“角”,冓、角古音近,可通用,是同一地名的不同写法。参见李家浩:《读金文札记两则》,《古文字研究》第28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46—248页。

⑤朱风瀚:《由伯父簋铭再论周厉王征淮夷》,《古文字研究》第27辑,第194、195页。

⑥朱风瀚:《由伯父簋铭再论周厉王征淮夷》,《古文字研究》第27辑,第193页。

⑦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576页。

⑧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2、53页。按,现所见古本《纪年》中此所征伐之国名多有异文,或曰“楚”,或曰“大越”,但楚在西周晚期时势力似还未达到能在淮水流域威胁周王朝的地步。徐旭生亦指出“楚在熊渠以前,势力还很微弱,不能为中国患”。(参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2页)

⑨《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5页。

⑩徐旭生虽未展开讨论此“九江”地望,但亦说纡(徐)“又与秦汉的九江郡相近”,实际上也是倾向于将此“九江”定在今寿县一带。(参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202页)

(11)参见朱凤瀚:《柞伯鼎与周公南征》,《文物》2006年第5期,此处略有修订。以上区域皆在长江以北,汉水以东。《诗经·小雅·四月》言“滔滔江汉,南国之纪”,诸家对此句解释多有不同。疑“纪”在此当读作“极”(纪,见母之部字;极,群母职部字。二字声母极近,韵母为阴入相谐),《广韵》:“纪,极也”,是说滔滔江汉是南国之至。此义与下面的诗句“尽瘁以仕,宁莫我有”之“尽”上有字义之联系。

(12)参见朱凤瀚:《关于西周封国君主称谓的几点认识》,陕西韩城出土芮国文物暨周代封国考古学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2012年8月。

(13)本节所引《诗经》及传、笺、疏参见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66、567页。

(14)许倬云:《西周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第152页。

(15)按,毛传曰:“谢,周之南国也。”对于这种解释,上引郑笺与孔颖达之正义似皆未赞同之。孔颖达正义曰:“经言‘南国’者,谓谢旁诸国。解其居谢邑而得南国法之,故云谢是‘周之南国’也。杜预云申国在南阳宛县,是在洛邑之南边。”此虽表面上不破传解,但实为纠正郑笺。当然,或者亦可以理解为申之国土已在“南国”区域中。类似于西周早期将(曾)、噩、厉等侯置于南国中,以为控制南国之手段。但即使可以这样理解,申亦并未像(曾)、噩、厉那样,深入南国较远,而是近于周人南土之边域。

(16)参见王引之:《经传释词》,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202页。

(17)“周邦”,郑笺云:“遍也”。朱熹《诗集传》则释为“周人”(朱熹:《诗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13页),当以朱熹说为是。“戎”,郑笺云:“犹女也”,即“汝也”。但由文义看,“戎”似释作戎事为好。

(18)张光裕:《西周士百父盨铭所见史事试释》,《古文字与古代史》第1辑,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7年,第214、221页。“士百父”之“百”字在拓片上不清晰,李学勤读作“曶”(参见李学勤:《文盨与周宣王中兴》,《文博》2008年第2期),今暂从之。

(19)例如小臣传簋铭文曰:“王在京,令师田父殷成周年”(《集成》4206),卣铭文曰:“唯明保殷成周”(《集成》5400)。“殷”或作“”,如士上卣铭文曰“王令士上史寅于成周,(穀)百生豚,赏卣、鬯、贝”(《集成》5421),又如卣铭文曰“王在成周,令大矩,大矩赐金、贝”(《集成》5403)。《周礼·春官·大宗伯》言“以宾礼亲邦国……殷见曰同……殷覜曰视”,此“殷见”、“殷覜”,是诸侯朝王,或使卿来聘。又,《秋官·大行人》:“殷同以施天下之政。”郑玄笺:“殷同者,六服尽朝。”(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59、760、890页)但《周礼》中所讲的“殷见”、“殷覜”、“殷同”,皆是诸侯(或卿)来朝见王。上引西周器铭中则是王派使臣代表王朝去殷成周(所殷者实际主要是指成周内殷遗民贵族)或殷某人,其用法似与以上文献用法有别。“殷”在这些器铭中,皆应是一种受王命所行的上对下的慰劳、安抚之礼仪。其取“殷”为名,也许是取“殷”有“盛”义,意指此种礼仪之隆盛,或是表示情感之亲切。(张光裕亦认为:“其中因涉礼容之盛,故得以‘殷’言之也”,参见张光裕:《西周士百父盨铭所见史事试释》,《古文字与古代史》第1辑,第213—222页)

(20)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17页。

(21)傅斯年《大东小东说》亦据《诗经·鲁颂·閟宫》,认为“大东”所在,是“泰山山脉迤南各地,今山东境济南泰安迤南,或兼及泰山东部。则周公勘定之东,当是小东,地则秦汉以来所谓东郡者也”。(傅斯年:《大东小东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本1分册,1930年,第101—109页)其“小东”说可信。“大东”说,东仅及泰山东部,似与诗意“至于海邦”不尽合,“大东”应更向东及于海滨。

(22)《左传》昭公九年记“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056页)此段话中,云克商后周之东土较接近史实,言北土抵达肃慎,显然与今日所见文献、古文字、考古资料失之过远。同样,所言巴、濮、楚在西周时皆属周人“南土”,也明显失之过远,似不可尽信,夹有东周时人的夸大。但值得注意的是,所言“南土”也不包括淮水流域。

(23)有助于证明噩国在西周晚期即离开随州,北迁接近淮水流域的,是2012年5月在河南南阳市区东北夏响铺发掘、清理的春秋早期噩侯墓地。据简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夏响铺鄂国贵族墓地发掘成果》,《中国文物报》2013年1月4日,第8版),属于大型墓(墓口南北长6米以上,宽5米以上)的M1多出铭有“噩侯夫人”的铜器,表明此墓可能即噩侯夫人墓。从两座夫妻异穴大型合葬墓M6、M5出土的有铭青铜器可知,M6是噩侯墓,M5是夫人(噩姜)墓,墓地中的中型墓的墓主人有可能是噩侯近亲公室成员。南阳位于汉水东部,靠近淮水上游,当然,此墓地可否早到西周晚期或更早,尚待资料的全部公布。由禹鼎铭文可知,厉王在噩侯驭方反叛后,下令西六、殷八征伐噩侯驭方,要“勿遗寿幼”。但六、八的征伐未能奏效,禹受武公命终“复(获)噩君驭方。”被擒获后并未绝其祀,噩国仍作为侯国存留,但位于南阳,已在周人南土边域内,处于西周王朝的管控之下。《汉书·地理志》记南阳郡有西鄂县(《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563、1564页),今南阳北夏响铺噩国墓地,证实了西鄂与噩国的关系,即因是噩国故地而得名,“鄂”是“噩”的同音假借字。

(24)随州市博物馆编:《随州出土文物精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9—33页。

(2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发掘简报》,《文物》2011年第11期。

(26)徐天进:《日本出光美术馆收藏的静方鼎》,《文物》1998年第5期。

(27)“”可读作“居”,此“设居”应是为王南行在旅途中所经地点设置临时性行宫、别馆。

(28)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四十三,中甗”、“四十二,中方鼎”,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85、283页。

(29)李学勤:《静方鼎补释》,《夏商周年代学札记》,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6页。

(30)黄盛璋:《关于柞伯鼎关键问题质疑解难》,《中原文物》2011年第5期。

(31)参见《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笔谈》中朱凤瀚文,《文物》2011年第11期。

(32)《初学记》卷7《地部下》引《纪年》、《太平御览》卷874《咎征部》引《纪年》,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第46页。

(33)参见《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笔谈》中张昌平文,《文物》2011年第11期。

(34)学者或因铭文言淮夷“广伐南国”而认为淮夷不在南国内,但淮夷虽自身即在“南国”范围内,而南国范围相当辽阔,淮夷仅为居住于其中之若干族群中之一主要族群,言其“广伐南国”,实即是言淮夷要通过征伐控制整个南国,征服居住于其中的其他族群,这自然会使其壮大势力,直接威胁到周人南土安全,并使南国内的族群均摆脱周王朝的控制,严重影响周人的利益,故周王朝对此甚为紧张。

(35)“淮夷旧我畮人”,,从贝白声,其异体字作(参见乖伯簋,《集成》4331),应读作“帛”,即丝织品。畮,诸家多读为,《玉篇》同贿,、贿音近字通,贿,《玉篇》:“赠送财。”《仪礼·聘礼》:“贿用束纺。”郑玄注:“贿,予人财之言也。”所以“淮夷旧我畮人”,即是说淮夷是向周王朝贡纳布帛的人。师簋铭文更称淮夷为“臣”,属鄙称。《荀子·富国》:“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掩。”杨倞注:“出,出财也。”即责,在此应读作“积”。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禾榖之聚曰积”。《诗经·大雅·公刘》:“乃积乃仓。”“积”更广义的意思,不仅指称谷物,而是指刍米菜薪,参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杜预注。言“其进人”之所进献之人,固然也可能如诸家所云包括有承担力役之人,但也可能如白川静所指出的,是像师酉簋铭文中所见在王朝内服役的诸夷,师询簋铭文中所见的作为家臣一种的“夷□三百人”之类的人(《金又通釈》“一九一,兮甲盤”,神戶:白鶴美術館,1962—1984年,巻3下,第792頁)。兮甲盘铭所言勒令淮夷“其进人、其贮,毋敢不即,即市”,是言凡进人必要在“”进行,应当是西周王朝在周本土与淮夷聚居地交界处所驻军之所。“贮”字解释从高明说。(参见高明:《西周金文贮字资料整理和研究》,《高明论著选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27—136页)《广韵》:“,贮也”,《玉篇》:“,卖也”,“贮”本义是贮存货物,但在字义上也有买卖与交换之意。“其贮”毋敢不“即市”,是要求淮夷在作商品买卖或交换时,必须要在西周王朝指定的市场进行。

(36)“谨夷俗”,即要注意不违反淮夷之习俗。“厥敢厥服”与“厥献厥服”相对应。所谓“献”自然是在周王朝强索性质的“取”之下的行为。“服”在这里既可以“取”又可以“献”,应是具体的物质,或即某类特定的服饰之类,《山海经·西山经》:“是司帝之百服”,郭璞注:“服,器服也”(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台北:艺文印书馆,2009年,第73页),故这里的“服”当是具土产性质的淮夷生产物。

(37)现代汉语有“附属国”一词,其词义是指名义上保有一定的主权,但在经济与政治方面以某种形式从属于其他国家的国家。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此借用这一概念。

(38)唐兰:《周王钟考》,《故宫博物院年刊》,1936年7月。

(39)《礼记·乐记》记孔子为宾牟贾讲表现周武王克殷的武舞之程序,曰:“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成”,郑玄注解释曰:“犹奏也。每奏武曲一终为一成。”(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542页。句断参考朱彬撰,饶振农点校:《礼记训纂》,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595、596页)参考郑注及孔颖达疏,此六成舞是:第一成,舞者先从南排左侧第一位而北上,至北排左侧第一位,即全舞之第二位;第二成,舞者由北排之第二位,向东行至北排右侧的第三位,象征东进克殷;第三成,即“三成而南”是说舞者从北排右侧的第三位南下至南排右侧的第四位,表示武王克殷后领兵南下;第四成“南国是疆”,“是”在此即“于是”,“疆”在这里应是“竟”的意思,《诗经·豳风·七月》:“万寿无疆”,毛传曰:“疆,竟也”,“竟”亦即“境”,亦同于“界”。《诗经·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朱熹《诗集传》曰:“疆者,为之大界也”,所以此“南国是疆”是说南国成了周王朝领土之南境,亦即是说周王朝南界已抵达南国,与“南国”接壤。学者或以为此句“表示南方诸国都收入了国界”,把这里的“疆”理解为“疆土”、“疆域”。这样理解似乎是不妥当的,终西周之世,周人也未能将上述地域广阔的南土纳入受周王朝有效治理的王国领域内。

(40)在目前所能见到的文献与西周金文资料中,能有助于具体深入地考察当时周人所谓“东国”的资料不如“南国”充实。从西周金文看,“东国”内的主要居民似即是被国人统称作“东夷”或“戎”的若干族群。穆王时期的班簋铭文(《集成》4341)言“王令毛公以邦冢君、士(徒)驭、戜人伐东国戎,三年静东国”,“戎”冠以“东国”,可知戎应该是东夷中一支,本身即居住于“东国”内。像上文所述生活于“南国”的淮夷曾“广伐南国”即控制整个南国区域一样,可能是穆王时戎军事力量强盛,有控制“东国”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周王朝在东国的利益,并威逼周王朝东土,故而王令执政大臣毛公率周人武装以三年时间镇压了戎,达到“静东国”的局面。西周中期偏晚的史密簋铭文言“南夷卢、虎会杞夷、舟夷、雚不,广伐东国”,可知杞夷、舟夷不是“南夷”,而应即是生活于“东国”内的“东夷”的两支。(张懋镕:《安康出土的史密簋及其意义》,《古文字与青铜器论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5页)约西周厉王时的晋侯苏钟铭文记录了厉王“亲遹(巡)省东国、南国”,令晋侯东伐“夙夷”(马承源:《晋侯编钟》,《中国青铜器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13—331页),学者多认为“夙夷”即属风姓之宿,亦是居住于“东国”的东夷一支。可见“东国”是周人称为“东夷”的若干族群主要居住区,周王朝对此一区域内东夷若干族群的政策应与上文所述对淮夷的政策是相同的。“东国”与“南国”一样,亦是西周王朝在东方的附庸区。“东夷”与“淮夷”不仅有种姓上的渊源关系,而且在西周晚期时,二者由于有相同的政治地位与共同的利益,故常会联合起来,用武力与周人争夺对整个“南国”、“东国”区域的控制权,凡几见于西周金文。

责任编审: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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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周时期的“南方国家”_崧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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