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文化产业经营机制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文化产业论文,经营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7月,文化部成立了“文化产业司”, 把文化产业的管理与发展纳入到了与文化事业其他职能部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这是全国文化系统的一件大事,是一项站在大文化行政管理的制高点上做出的决定,甚至说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我们的文化事业已经正式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快向文化产业方向作战略性转型的步伐。
其实,回顾一下近20年文化事业的发展史,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的转型早已开始,远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文化部门就深受文化的投入与产出和市场需求这种巨大反差矛盾的困扰,开始寻求文化的自助自救之路,从文化企业的完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到全额事业单位的逐步“断奶”;从“以文补文”、“多业助文”到文化产业的兴起,我们一直在试图探索一条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生存、发展和繁荣之路,这实际上就是一条文化的产业之路。只是我们并不自觉而已。二十年来,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行业,其发展之迅速,效益之可观,前景之广阔,正为社会所瞩目。但是,只有到了十五大以来,回头再总结二十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对文化产业在今天文化事业当中所处的重要位置才看得更加清楚,对文化事业实行产业化的趋势才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把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顺利跨入21世纪的战略手段切实抓好才成为我们的共识。
市场经济的规律表明,文化产业除了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精神产品的特点之外,在经济运行规律上,也同样受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制约,也同样讲投入和产出。也就是说,文化事业的文化功能的实现也必须以文化产品的形式来实现,如果一种“文化”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轨道,它的“社会效益”也是一句空话。换句话说,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是应当以它的经济效益为前提、为依托的,一切文化事业功能的真正实现必须以其载体精神文化产品的走向市场为前提,而这就是文化的产业之路。在这个方面,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这些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如美国的好莱坞制片业和以微软公司为代表的美国新兴文化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支柱。闻名全球的迪斯尼乐园年经营收入高达45亿美元。百老汇演剧业、吉尼斯动画业、以及香港的演艺界和日本的四季剧团,都提供了文化事业产业化的成功范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业并没有因为强大的市场而削减了他们文化功能(或曰社会效益)的发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江泽民总书记才盛赞《泰坦尼克号》是“美国的主旋律”。可见,文化的产业化不但不违背文化的事业属性,还是文化事业最有力的传播手段。
今年,是本世纪的最后一个年头。再有几百天,我们即将跨入21世纪。在世纪之交的日子里,我们将在“文化产业司”的指导下,开始一个艰苦漫长的文化产业化之旅。而从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看,我们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们虽然看到了文化产业的曙光,但是我们的双脚和我们的车轮还停留在事业的框架里;我们存在的大量问题表明我们面对市场经济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我们在经营管理上的无力和盲目说明我们尚未建立起真正的经营机制;而我们运行的诸多掣肘之处则表明我们尚未给新的机制的营运提供更好的条件,而这一切都是我们的文化产业在转型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一、从文化产业对市场的不适应 看转换机制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随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由朦胧到清晰的认识,文化产业也随之由小到大、由点到面地发展起来,迄今为止,初步形成了以演出业、娱乐业、影视业、出版业、文物业、艺术培训业、文献信息业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单位打破了以往单纯依赖国家拨款,靠吃皇粮度日的封闭格局,大胆解放思想,多方寻找门路,内引外联找项目,多种渠道筹资金,利用优势搞开发,经过长期的努力,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方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仅以我省1994年至1996年的文化产业的创收比例来看,三年间共实现创收补文总收入近1.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0%以上; 实现创收补文纯收入5000多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5.7%;补充文化事业的金额达47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4%,相当于同期财政拨款总额的13%。可以说,没有这些年创收补文,仅靠有限的事业拨款,许多文化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将会更加艰难,有的甚至无以为继。而从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文化产业将不断地为文化事业注入更多的血液;而更重要是文化事业的功能将逐渐通过产业的形式来实现,文化产业真正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将成为事业的载体。
然而,文化产业的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也日趋严重,产业规模小,运行质量不高,效益不理想,单位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活力明显不足。具体表现为运行机制僵化,人员臃肿,经费短缺,设施设备陈旧,阵地退缩,文化含量低,服务功能萎缩等。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我们自身来说,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我们的产业面对市场经济多重不适应造成的。
思想观念的不适应性。当代经济的飞速发展,要求我们在经营方式、经营手段、经营技巧、管理模式、管理人才等方面都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而做到这一切,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其先导。计划经济体制下,旧有的重文化主业,轻文化产业;重有型文化产品、轻无型文化产品;文化产业产业化、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等思想还没有很好解决。思想观念不更新,所形成的思想障碍必然束缚创造力的发挥。
对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199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大,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外汇并轨、价格调整等措施相继出台,文化产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失去了很多长期以来对文化减免缓税费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文化产业经营风险加大,相当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承受力又很弱,加之后劲不足,观念滞后等原因,大批文化企业缺乏独立进入市场的意识和能力。
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适应。市场作为调节和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具有充分的平等性、广泛的开放性、无情的分化性和激烈的竞争性。对市场的参与者来讲,绝没有社会地位和行业的差别。市场不仅向国内、也向国外开放。市场的分化性通过优胜劣汰来达到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经济的这些特性,就构成了文化人办文化产业,非文化人也办文化产业,国内人办文化项目,外国人也在我国办文化项目。这种多层次、多方位、立体交叉的格局,就把办文化产业的文化人推到了社会商场的大竞技场上,这就要求文化人拿出自己独门的杀手锏、绝招;而这恰恰这是我们的文化产业兴办者所缺乏的。
对经营方式的不适应性。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理论进行改革,主要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方式。而面对承包制、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组建企业集团等多种经营方式,我们往往存在着构筑大的产业框架无条件,小本经营无大利的问题。很多单位喜欢采用出租的办法,认为它收入固定,不需要投入现金,没有大的风险,省心省力,坐享其成。现在看,新税制出台以后,出租也几乎无账可算。所以,出租不是最佳选择,只是我们对其它经营方式还不太适应。
对管理方法的不适应性。文化单位普遍家底薄,基础差。好不容易办一个项目,却因管理问题而失败。于是,不同单位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经营就亏损,别人经营就红火,非文化人发了文化阵地财,个人利用国有资产发了财。追风赶潮酿苦果的有之,毁了企业毁自己的有之,集体遭殃把个人的有之,国有资产打水漂的有之。这些问题往往都是管理混乱带来的灾祸。
对法制经济的要求不适应性。在开发、立项、出租、合资、合作、贷款、抵押等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体现方式是签订经济合同。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中失败的事例也不胜枚举。究其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不懂法造成的;二是懂法故意造成的。前者是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对方钻了空子;后者是故意触犯法律。尽管性质有所不同,但事业同样受损。一旦失误,有的单位几年甚至十几年翻不了身。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些问题都反映了我们的决策者和经营者对法制经济的不适应性。
来自文化产业内部的上述诸多不适应性,严重地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究其根源基本是机制陈旧造成的。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的双脚还未完全走出过去的旧格局,另一方面也从反面表明了机制转换的势在必行。文化产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彻底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在诸多不适应中去寻找适应的答案。
二、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 看文化产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内容
“机制”的本意是指机器运转过程中的各个零部件之间的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联结关系及运转方式。经济学上的经济机制,指的是一定经济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机制的选择直接决定整个系统的功能。文化产业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建立一种充满活力的经营机制,也就是向真正企业的经营机制靠拢。具体来讲,就是让文化经营单位有责、有权、有利。这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把经营权真正还给企业。我们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就是通过有效的经济形式、组织形式和调节机制,实行两权分离,这是搞活企业的基本前提,也是现代企业的特点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十五大报告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按照这样的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完善的文化产业经营机制就应当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
1、相互选择机制。即文化产业的所有者与经营之间的双向选择。 具体讲,就是打破领导干部终身制、任命制;实行聘任制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实行宏观管好法人,微观放开的原则。由法人代表对本单位所需人员、机构设置、经费使用、生产经营等行使决定权。对法人代表及所聘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能者上、庸者下,既能出又能进的互选机制。改变那种领导下岗换个单位又是“官”、下岗人员作为包袱单位不背也得背的状况。
2、决策机制。即确定文化产业立项、投资、开发、 生产发展等决策层所作出的以提高成功率,避免失误为目的决策。改革开放以来,复杂多变的环境对起步较晚的文化产业来讲,既是一个发展的机遇,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一系列有关文化产业经营项目的开发,经营成果的好坏,经营网点的布局,经营的规模、发展的后劲等具体、全面、长远性的问题,都已经成了文化产业经营者、管理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为确保决策的成功,必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它应当包括:一是要有利于发挥行业特点的优势,二是要适合市场,三是将其风险估计足并有防范措施。在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市场预测、可行性分析、专家评议、模拟论证、群众参与、董事会讨论、上级把关等多种途径。杜绝经营决策拍脑壳、市场预测拍胸脯、一旦失误拍大腿的现象。防止开业剪彩之时,正是关门闭店之日;前届的政绩,后届的灾难等现象。接受主观臆断、不顾市场、盲目上马、事业受损等血的教训。
3、动力机制。即与文化产业经营实绩相联系的利益分配方式、 确定经营管理者收入、职工收入以及福利发展基金等在效益中的份额。利益就是动力,这是最务实的观点。要建立新的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有才干和突出贡献的实行年薪制,真正体现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有利于生产经营,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实行个人的付出与回报、投入与产出,劳动与效益的挂钩。对有贡献和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和重奖。对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等不履行岗位责任的人员,要给予重罚。真正建立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拉开档次的分配机制。改变那种别人干、他在看,不干的整干的,别人挣钱他红眼的状况。
4、约束机制。 即应当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建立起以对法人(经营负责人)、资产、财务为核心的监督、检查、考核体系。随着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对经营决策者的监督和制约不利,必然导致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的脱节,这是造成产生腐败,毁掉人才和事业受损的根本原因。一个原来基础很好的企业(项目)因人为原因而惨遭败坏的事例,打着公家的招牌发私财的事例,上梁不正下梁歪、层层刮国有资产油的事例,恐怕并不少见。要杜绝和防范这类问题,就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系统,主要包括:一是对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要定向跟踪、定期考核其政绩的真实、可靠和合法性,政绩与任用,政绩与责任要紧密挂钩。通过考核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根据问题性质及时采取教导引导、批评帮助、免职让位、行政追究、法律制裁等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重大决策等情况要公开透明,通过党政工、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上级审计等多种途径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集体决策,防止一人或少数人无所约束地说了算。
5、内部协调机制。 即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相适应的内部协调、决策、执行与利益分配的管理系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科学的内部协调系统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的。一是通过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核心问题是在国家、集体(主办单位和产业单位)与个人(从业劳动者)三者之间建立起合理、和睦、共存、共容的经济关系,以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二是通过正确处理人与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劳动力、生产资料和文化资源的最佳结合和充分利用,以便最有效地发挥文化产业的潜力,把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效益。内部的协调还要靠严密、科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保障。
此外,还有风险责任机制(分清自然和人为责任)、抗扰机制(对外部抗拒的系统)等。
转换经营机制,就是要使具备条件的文化经营单位逐步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并且具有对宏观管理的自觉接受能力,对市场的自我适应能力,对扩大再生产的自我协调能力,以及对分配的自我约束能力。
三、从文化产业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角度看机制转换的内外部条件
文化产业转换机制,实际上就是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这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必须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操作。要通过试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绝不能搞形式主义,一哄而起。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并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既需要外力,又需要内力。
良好的外部环境。经营机制的改变涉及到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的改变,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即对文化产业,一要给政策,即遵循文化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的自身特点,尤其是产业部门的行业特点,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在保证重点文化事业尤其是文化公益事业的前提下,制定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地把具备条件的推向市场;二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国家投入仍然是文化产业的主渠道。要切实解决总量偏少、比例偏低问题;三要加强文化产业组织机构建设。文化部在机构精简的大环境下,把计财司原来的经营管理小处,变成现在的文化产业司,这充分体现了对文化产业组织机构的高度重视,各地应建立与文化产业司相对应的部门,以实现对文化产业自上而下的工作职能的衔接。
在积极争取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文化产业也必须眼睛向内,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面向市场,为文化产业内部的经营机制转换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至少应当实现以下几个转变:
一是实现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改革是一场革命,它的难度不仅表现在利益调整和分配上,更难在观念的转变上。把文化事业作为文化产业来发展的趋势,必然是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要完成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到文化产业化的转变,首先要完成思想观念的转变。在思维方式上,要解决单一思维向多元思维、静态思维向动态思维、“形而上学”思维向“辩证唯物”思维的转变。其前提是解放思想,开拓眼界,研究问题,突破陈旧的经营意识,面向市场研究新的经营方式、方法、技巧,提高经营本领;树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观念;只有新的观念,才能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依赖感,树立开拓进取,敢想敢试的市场竞争观念。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树立市场、竞争、效益、质量、时间、信息、风险、人才、科技、民主、法制等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观念。
二是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变。随着产权的流动和资产的重组,过去财产单一的经济成份已经向财产混合和多元方向转化,这就给经营方式带来了多样化。租赁、股份、股份合作甚至拍卖出售等方式都各有利弊,应当根据各自人力、物力、财力的优势做出正确的选择。选择和确定经营方式的原则有三条:(1)要有利于文化经济的不断完善, 使文化生产关系更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 )要有利于各方经济成份责权利的合理划分;(3)要有利于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益。 根据文化单位普遍家底薄、资金少,但又具有专业人才、资产、地段优势等特点,应当首推股份合制这一方式。它可以迅速集聚和扩张资本,集中财力办大事;可以把不同性质甚至对立的所有制经济有机组合在一起;可以把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组合在一起;可以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可以形成新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实现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文化产业正在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原有的文化产业在管理上既留下了许多成功经验,亦留下了许多教训。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管理和放开这一对矛盾。我们以往的教训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许多企业的大量国有资产外流是“放”的教训,而许多企业的一蹶不振也留下了“管”的教训。因此我们要重点解决好管和放关系,我们的原则是,在经营方式、方法上放,在涉及人、财、物等硬件方面一定要管好,具体来讲,主要是抓好六个环节:(1 )管好项目。把好立项审批关。要做到充分论证,科学决策;(2 )管好合同。要做到责权利关系清楚,条款完备,严密合法,事前法律咨询,事后法律公证;(3)管好财务。要做到及时监督、检查、指导,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管好国有资产。要做到不流失,保增值,能盘活,变效益;(5)管好法人。要做到年初有经济指标、年中有检查、 年底有考核;(6)宏观管好利益分配和奖罚。
四是实现造就大批经营人才。任何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其优越性、现代性和科学性的发挥,都要依赖于优秀管理者的操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文化的长期供给制,文化队伍本身就缺乏面向市场的经营管理意识,因而也窒息了文化经营人才的产生。目前,我们急需一批讲政治、懂经营、会管理、熟市场、知法律,既具有远见卓识的策划能力,又有埋头苦干的务实作风;既体现果敢决断、大胆开拓的创新精神,又体现公平正直、知人善任的管理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然而,这类人才不是念一声符咒就可以涌现出来的。培养人才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但是市场又时不可待,因此我们应该首先注意发现人才,给那些崭露头角的经营人才以施展才华的机会,及时发现和培养,并在自己培养的同时注意从社会上引进。
办好文化产业,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既是一项系统、艰难的工程,又是一项复杂而又迫切的任务。但只要我们以市场为取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既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又注重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性,本着积极稳妥、坚持不懈的态度,就一定能在文化产业转换经营机制,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这一结合点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