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管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论文_和福杰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管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论文_和福杰

浚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河南鹤壁 456250

摘要: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管公正文明执法方法的飞跃,研究其相关措施与方法对于提升执法效果与形象具有极为关键的意义。文章概述了相关内容,分析了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面临的诸多困境,并从多方面提出了完善城管公正文明执法的建议,望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管;公正文明;执法

1前言

随着城管执法条件的不断变化,对其公正文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其相关课题展开深入研究与探讨,以期用以指导城管执法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实践。基于此,本文从概述相关内容着手本课题的研究。

2概述

城管执法是指按照《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城管执法主体在相关的管理领域中,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在管理领域里城管执法作为一种重要手段,有助于城市的和谐发展。城管执法在中国经常被简而称之为“城管”,与“城市管理”的含义相混淆。事实上,这是是两个根本不一样的名词,在广义上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区内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的总和。然而城管执法偏重于执行,属于城市管理中的末端环节。城管执法涉及范围很广,可以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并没有明确制定城管执法的领域,因而各地方政府可以联系当地实际情形,因地制宜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同城市的城管执法范围尽管有些差别,但基本的领域相似,并不能涵盖全部。

3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

3.1执法权限不清,执法效率偏低

目前,我国城管系统尚无省级及国家级的主管单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由各地政府领导,缺乏统一性;此外,城市管理一般又划分成城管、市政、规划、园林等若干职能部门,甚至还涉及公安、工商等其他系统部门。这样的情况难免会造成行政执法权限的模糊、交叉,使得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职能、权限使用模糊,给执法造成很大困难,这也是导致执法效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专家表示,没有专门的立法规范执法权限是困扰城管执法的最大问题之一。

3.2执法规范不健全,执法依据不完善,导致执法难

首先,我国目前尚无一部适用全国区域的城管法律法规。各地相关的城管立法规范参差不齐,必然导致各地区对城管执法部门的管理各异。其次,在城管机构名称、职责权限、部门性质、经费保障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给城管执法带来混乱,进而影响执法质量。再次,城管执法依据不够完善,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仅是城管制度产生的法律依据,但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当前,城管部门的设立、执法人员的法定职责、执法范围等基本问题都是由上级政府以行政命令、条例或条款决定,导致了城管执法的不规范,因此出现了各种执法乱像。

3.3执法的社会信任度低,社会满意度低

虽然城管执法的本意是保障城市和社会的良性发展,但由于执法主体的地位、权限模糊、执法方式不当,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久而久之,导致城管执法的社会信任度低。此外,城管执法的社会信任危机也是与社会的舆论导向和城管根深蒂固的负面形象有关。城管执法的对象大多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群众一般会同情弱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4完善城管公正文明执法的建议

4.1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立法层级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具体的时间中常由于其法律地位不清晰而市场受到质疑,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城管工作法律缺席的尴尬现状,城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就必须明确城管工作的职责与职权,并进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立法,从而有效凸显出城管执法的最终目的。

4.2合理界定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

为了有效避免城市管理工作中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的交叠错位现象发生,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管理部门应对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进行合理界定,其界定标准可参照如下四条建议进行设置:①对于海关、国税等基本实行统一管理的部门而言,其管理执法职责不可随意划转,但属于地方级政府部门的相关垂直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时间情况灵活划转;②基本职责以外的剩余职责可以划转;③根据执法内容的基本特质进行执法事项的划分,对于专业程度较高的案例,相关部门与机构则可进行特殊专业处理。

4.3加强建立行政执法体制

一个城市发展是否呈现稳定、良性的发展状态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性之间存在紧密的影响关系,同时,作为城市持续发展的中重要基本前提,拥有完善的行政执法机制也是提高城市发展宏观协调性的内在要求。除此之外,建立完整的行政执法体制还能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于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建设工作呢?执法部门管理人员可以参考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进行网格化管理,将各个职能部门、各执法管理区域的相关信息进行逐级管理,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权威。

4.4完善机关之间的公务合作制度

城市和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要明确自身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与工作权限,而相应的城管执法人员也要熟料掌握相关的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信息与资源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协助、以及规划编制合议等全面的公务合作制度,有利于在解决具体工作问题时能够发挥出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从而及时解决具体的行政执法问题。

4.5对执法队伍的进行科学规范性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价值,在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断料方面,管理人员还可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从根本上强化工作人员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鼓励执法人员之间进行执法经验的交流,从而在相互学习的过程中有效提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执法素质。对于外聘的协管人员而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则应注重在协管人员实际任务工作前的职业培训,其培训重点应充分落实在帮助协管人员掌握良好、规范的执行工作方法与树立文明执法良好形象等方面上。

5结束语

通过对城管公正文明执法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该项工作理想效果的取得,有赖于对其多项影响因素与关键环节的充分掌控,有关人员应该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既有优势资源与条件,研究制定最为符合实际的执法实施方案。

参考文献:

[1]谭志恒,吴镇洲,秦国际等.城管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调查研究[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88-89.

[2]张梅,李玉森.城管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310-313+354.

[3]秦国际,艾振学.论城管行政执法体系的构建[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452-454.

论文作者:和福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0

标签:;  ;  ;  ;  ;  ;  ;  ;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管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论文_和福杰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