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错误”的本质和特性的哲学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特性论文,哲学论文,错误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邓小平思想的研究,国内外成果颇多,涉及其理论的诸多方面,但对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思想的研究则较少见到。邓小平本人经受过多次错误的冲击,他说过:“我是三落三起。”[1]正因为亲身经历了错误决定、错误思潮、错误倾向对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伤害,因此,他对错误的认识与反思比常人更深刻;同时,其辨别错误、纠正错误、化解错误、防范错误的能力也往往更强,方法更有效。历史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只有纠正了错误,才能走向正确、接近真理。所以,深入开展对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思想的研究,既是对邓小平思想轨迹的一次洞察,也是提高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的一个过程。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思想,是他对发生在自己、他人、团体或社会的认识错误和实践错误进行深刻反思的认识成果,本质上是一种实践哲学。本文拟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视角,对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本质及特性的认识作一粗浅探讨。
一、关于错误的本质
什么是“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在同一关系中与事物的客观规律或状况不相符合的认识和行动”[2];而所谓“同一关系”,就是指在相同的时空框架中,事物之间或人与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状态或情境。也就是说,错误是与客观事物的状况或规律不相符合的认识和行动。这种不相符合,就是在同一关系中认识没有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实际,行动违背了客观规律。这种将错误放在同一关系中加以界定的观点,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前提下,比较客观地揭示了错误的本质。
邓小平没有对错误的本质作过哲学上的阐释,但是,他却从政治、历史、社会的角度表达了他对错误的本质的看法。他认为,政治错误就是与一定历史时期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以及客观实际情况相背离的状况,他对“左”和右的错误的划分,就是以此为依据的。例如,教育方面的错误,就是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教育实际相背离的认识和实践。邓小平在《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一文中曾指出:“教育部要思想解放,争取主动。过去讲错了的,再讲一下,改过来。”[3]这里所说的“错”,就是指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认识和实践。他还谈到,经济错误就是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客观实际状况不相符合的认识和实践。他对“大跃进”的批判,主要就是指出它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在现阶段,我们判断经济建设成败的关键,就是要看它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上述可见,邓小平对错误的本质的理解是:错误是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状况不相符合的认识和实践,表现为要么落后于所处的政治历史时代,要么超越于所处的政治历史时代。这两种情形都是错误的,都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状况不相符合。这里所强调的“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就是一定的时空框架。这样,邓小平就将认识和实践放在了“同一关系”中加以评判,从而辩证地、客观地揭示了错误的本质。
邓小平对错误的内涵有深刻的认识,但其思考的重点却是放在错误的外延上,即特指在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历程中、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认识错误和实践错误,以及这些错误的各种表现和危害。邓小平对政治错误、思想文化领域中的错误、教育错误、经济错误、他人错误、自身错误都有深刻而彻底的分析与批判。在这些论述中,蕴含着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本质的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因为,如果没有关于正确与错误的理性认识,就不可能有邓小平关于各种具体错误的正确判断和科学态度。
二、关于错误的特性
错误的特性是指错误特有的性质。邓小平对错误特性的认识,集中在对错误的特征、错误的规模与程度、错误的多重价值以及对错误与真理的关系的认识上。
第一,邓小平对错误的特征的认识。
邓小平对错误的特征有许多创新性认识。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关于错误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可试探性、不可避免性和可原谅性、可预防性等思想。
首先,错误具有存在的客观性。邓小平认为,由于客观世界具有纷敏复杂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可能不出一点差错。例如,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在经典著作中都没有系统地论述过,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的实际,既没有既定的答案可找,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想不犯一点错误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切实际的。邓小平说:“一个完全新的事物不允许犯错误是不行的,有一点错误也是很小的。”[4]所以,他强调错误存在的客观性。从主体来看,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党,不论是伟人还是普通群众,其认识的能力、水平、手段都要受到历史条件、社会关系的制约,受自身实践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影响,因而,犯错误是一种正常现象。邓小平常说,世界上没有完人,“难道我们能够设想自己是那样十全十美而没有一点缺点和错误吗?拿我来说,缺点是很多的,错误也是常常要犯的。”[5]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我们不应当因怕犯错误而裹足不前。
其次,错误具有可试探性。这是指人们不必怕犯错误,可以通过不断尝试和试验,发现错误,积累经验,从中寻找避免犯错误的方法。这是邓小平对错误最具创新性的一种认识。按照他的话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通过不断尝试,逐步走向正确与真理的理想境界。邓小平认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为了探索正确的道路,我们必须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当然,在这种超前性的尝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失误。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强调指出:“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试第一个就要准备失败,失败也不要紧。”[6]他还说:“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经验嘛。”[7]可见,每一次尝试,即使是错误的尝试,也都为最终认识未知的东西,接近正确和真理,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所以,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要敢于试验,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墨守成规,一切照搬过去的老框框,没有一些试验和尝试,不遭受一些挫折和失败,就肯定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标。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很好地体现了他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
再次,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可原谅性和可预防性。正因为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错误成为不可避免,因此,犯一些小错误或者合理的错误应该是可以原谅的。同时,错误又是可以防范的。邓小平说过,我们走的路还会有曲折,错误也是难免的,但我们力求及时总结经验,不要犯大的错误,更不要因为小的曲折而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前进。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批敢为天下先、敢做时代弄潮儿、敢于犯合理性错误、具有创新意识和献身精神的人,他们以自己的错误和失败去警醒世人,因而其错误也应该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原谅。当然,我们依然要尽可能防范错误的发生。邓小平认为,由于错误的发生总有一定的规律和起因,因而,有些错误是可以防范的。尤其是那些曾经犯过的错误,我们更应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避免重犯。邓小平本人的防错意识就很强。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他还提出了制度防错的观点。
第二,邓小平关于错误的规模与程度的认识。
按照邓小平的观点,犯错误虽然不可避免,但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鼓励去犯错误。这里必须掌握好一个度,要尽量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一是要讲究犯错误的实效。在改革的实践中,我们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应当得到相应的回报,做到“错”有所“值”。即要避免犯那种简单的常识性错误,避免犯我们曾经犯过的同类错误,特别是要避免犯带全局性的、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影响深远的重大错误。
二是要限制犯错误的规模。小错误与大错误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在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我们不可能不犯错误,但要尽可能避免犯大错误。对此,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不要使小错误变成大错误。正确对待小错和大错,限制犯错误的规模,有利于减少损失,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地向前发展。
第三,邓小平对错误的多重价值的认识。
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往往非常重视真理,而忽视了错误在认识过程中的价值。邓小平从错误的二重性出发,认为一方面错误会给人们带来失败和损失,另一方面错误又常常成为真理的先导,为真理开辟道路。因此,他对错误从不全盘否定,而是采取辩证的认识态度,使错误的多重价值得以实现。他说:“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8]他在《总结历史是为了开辟未来》一文中谈到:“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是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9]正是这种科学的、辩证的态度,使邓小平对错误的价值和错误的二重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四,邓小平对错误与真理关系的认识。
真理和错误是根本对立的两种认识,两者是不能调和的。因此,划清真理和错误的原则界限,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极其重要。分不清是非,不知道什么是真理和错误,就无法坚持真理和按真理办事,就会迷失方向。所以,在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时,邓小平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明辨是非。同时,真理和错误又是相对的,在适当的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即真理可以转化为错误,错误也可以转化为真理。关于真理转化为错误,邓小平曾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当做教条到处套用,就会从真理变成错误。建国以后,特别是在1957年以后我们所发生的错误,有许多就是由于用教条主义的态度来对待真理而造成的。关于错误转化为真理,邓小平已经用他所设计的拨乱反正的路线、改革开放的举措,从实践上充分展示了错误向真理转化的途径。即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发展和形成与新的客观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符合的理论和实践,来代替原有的错误的理论和行动,从而实现从错误到真理的转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如果我们企图在这一领域之外把这种对立当做绝对有效的东西来应用,那我们就会完全遭到失败;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10]正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邓小平做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三、邓小平的错误观是对马克思实践论反思方式的充分运用
马克思创立的实践论的反思方式,“就是从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实践——出发,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去揭示事物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矛盾关系,从而达到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统一的辩证理解”[11]。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对错误的思索,正是在坚持马克思实践论反思方式的基础上,揭示错误存在的各种矛盾关系,从而达到了对错误的辩证理解。
实践论的反思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从后思索”的方式,是一种从发展了的形态去思索发展过程的方式。马克思说:“对于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她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结果开始的。”[12]邓小平对实践论的反思方式的运用,体现在他对错误的反思是基于对特定的中国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从后思索”,即以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已经发生的错误,强调经验、教训对未来的实践和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活动,使作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主体的人把自己的目的、理想和要求转化为现实,使世界变成自己所憧憬的世界,即实现被实践活动二重化的世界的新的统一。因此,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思想,体现了不断变革自己和重塑自己的实践论的反思方式。
实践论的反思方式,也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地批判”的彻底的辩证法的反思方式。人类作为创造性的存在,永远处于不断创造的过程之中。“现存的一切”都具有“暂时性”,都是“必然要灭亡的”。因此,实践论反思的辩证法,就是要在对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也就是从历史的“暂时性”去看待现存的一切。邓小平的错误观就是这种彻底的辩证法反思方式的最好体现。他对错误的批判和否定,是包含在对错误的肯定的理解中的,他甚至说“文化大革命”也有“有功”的一面。所以,他可以说是真正认识到了错误的二重性。正是在对错误的否定的肯定中、批判的继承中,他才能创造性地提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富有创新性的理论。
在邓小平的理论体系中,处处闪耀着思想的火花。邓小平关于错误的思想可算得上是一朵奇葩。邓小平的著作中没有多少哲学概念和语言,但他却是在自觉地运用哲学反思的方式来剖析社会和历史现象,反思现实中歪曲的、错误的存在,从而形成了他关于错误的思想。这些思想是邓小平坚持以实践为中介,通过一定的认识方法、认识视角和思维方式,以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并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这就使他对于错误的认识,从常识性上升到科学的层面——实事求是的认识;上升到哲学的层面——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从而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