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基本方法论探析_解释学论文

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基本方法论探析_解释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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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把握马克思原著本真精神,必须进行文本的深度“耕犁”。而面对马克思文本,如何更加准确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文本精神,关键在于方法的前置和自觉。对于文本研究者来说,并不是自然而然地拥有方法论自觉,没有对方法论的反思、拷问和透析,进行前提性先行澄明,即使研究者在研究中有方法存在,但方法却未真正在场。在此情境下,研究者所做的研究越多,好像离马克思越近,实际上是原地踏步或相距甚远。由于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人们的研究视角发生了新变化,促使对马克思文本进行再开发和重新发掘,从而导致文本解读的多样化倾向。但新的解释是否跟马克思原意相符,关键要以新视角找到马克思和当代实际之间的最佳契合点,准确把握当代历史条件和文本的一致性,推进对马克思认识的深化。不然,就会导致两种错误的偏向:要么“我注六经”,站在文本的立场上搞纯客观的考据研究;要么“六经注我”,站在当代立场上以解释学进行阐发和解读。可以说,恰当运用解读方法,关系到如何正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如何准确地把握马克思思想的精髓,进而关系到用科学的理论精神去解释、批判和指导现实,在理论和现实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毫无疑问,文本研究是马克思研究的基础性方法,它的要旨在于重新发掘马克思思想资源,其勃兴是马克思研究深入和繁荣的表现。当前马克思文本研究存在考据学、解释学和历史唯物主义三大方法。前两种方法有其一定的启发价值和应用空间,但最根本的我们要创造性地引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文本解读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倾向,就是否定传统,否定马克思传统精神、观点和方法,尤以观点松动为最。归根结底,文本之争的核心是方法之争、方法论之争。

价值中立:考据学方法

众所周知,清代考据学发轫于清初,盛行于乾隆嘉庆年间,最终形成所谓“乾嘉学派”。该学派在治学上力主考据,在学风上倡导复古,其影响所及,不仅风行于史学界,而且还渗透至自然科学和文学艺术等一切文化领域。其主要研究风格是对史料进行甄别,进行注释性的和纯客观性的研究。有人将这种方法应用到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其主要研究目的是:马克思文本的真假如何?文本说的是什么?文本地位和作用是什么?马克思文本中的某句话(或某个词)是否是这样讲的、怎样翻译、如何编排?该方法的应用力图把马克思文本研究看成是纯客观的解释,强调价值中立性,不带任何价值偏好,搞成类似于集注、批注,“我注六经”。国内外进行此类研究的不乏其人。如日本广松涉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尤其以《德意志意识形态》校勘和重新编排为典型,国内聂锦芳博士的《清理与超越——重读马克思文本的意旨、基础与方法》一书都对马克思的文本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据分析。这些考据对于防止主观任意、武断地对待文本是有价值的,但是不是能够完全避免价值渗入呢?根据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性”学说,社会科学的研究完全价值无涉是不可能的,仍然要受到人性最高的,最内在的普遍有效的价值的“污染”。他认为,“只有当这些价值判断对我们表现出有效的,是从我们最高价值中得出的并且是在与生命现存的疑难的斗争中发展出来的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地采纳这些价值”①。

我们认为,这种方法少数人搞是可以的,从总体上来看是不必要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从版本学、资料学上来看,马克思文本已经差不多。按照马克思原文稿刊出其全部著作的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已经从总体上对马克思的著作做出了完整而准确的统计,迄今为止,已知马克思一生所撰写的著述1974部(篇),其中马克思独著1660部(篇),马克思与人合著314部(篇),马克思所写书信3099封。② 以此来看,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已经基本上齐全,有关这方面的争论只能是枝节之论,版本已经基本确立。而最新出版的未必都比过去的好,重新翻译发掘的原作还出现不如原来的地方。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有一句话,“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③(意指宗教可以充当替代品,充当人民的鸦片),而现在的新版则翻译成“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反而令人不可捉摸,难会其意。另一方面,中国绝大多数学人不具备从版本学、考据学来研究马克思的条件。研究马克思的版本至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必须非常熟悉外文及马克思的手迹。马克思曾以德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等几种文字写作。别的不说,仅就德文本身就很难懂,再加上由于马克思个性化的书写习惯造成的书写风格的特殊性和经常使用一些特殊符号在著作中间,给后人认识和辨别马克思的字迹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难,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挡了通过直接阅读手稿去理解和研究马克思的著作的可能性。甚至连德国人都看不懂的东西,更不用说我国学者。众所周知,恩格斯是识别马克思手迹的专家,在他晚年病危之时,为了继续研究马克思未竟的事业,他悉心指导,花费了半年时间才培养了考茨基(当时已是声名赫赫的德国大学教授)作为马克思笔迹识别继承人。经过恩格斯的指导,考茨基本人也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和心血,才掌握了马克思手迹的规律和特点。由此可见,识别马克思的手稿绝不是轻而易举、任人可为之事。其次,要充分占有马克思的原始资料。马克思逝世以后,马克思的手稿现在主要藏在伦敦大英博物馆、英国国家图书馆、俄罗斯科学院、德国特里尔马克思故居研究所、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史研究院、波兰国家图书馆和东京图书馆等地。当前中国研究者没有直接掌握马克思手稿,主要是凭借影印件或复印件来进行研究的。而影印件可以作假,以此作为立论、考据基础是有疑问的,也难以站得住脚。最后,要有广泛的国际联系。就此而言,我国的大部分研究者也是不具备的。

如前所述,考据学研究有其适用空间,超出一定范围就是非法性僭越,问题的关键是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不在于纯客观的文本资料研究。我们研究马克思主要目的是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最主要的是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来研究、解决中国现实问题。“学马列要精,要管用”,中心还是在“用”字上。中外历史表明,对马克思主义的应用从来都是一个关系革命和建设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广大研究者不能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运用于故纸堆中,终日爬罗剔抉,考经证史,不问世事。就是说,研究者不能将这种方法摆在首要位置,更不能沉溺于文本而不能自拔,搞孤芳自赏和“纯学术”。马克思研究的重点不应集中在纯粹“客观”的史料研究,而是把重心放在关注世界、回应时代、指导实践上。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④。

多重话语:解释学方法

与文本研究有着家族相似的现代西方解释学方法当前十分流行,形成了对马克思进行多维解读的壮丽理论图景。它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运用解释学方法来研究马克思文本,必须注意几个原则:

第一,区别理解者和马克思文本的界限

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是相对的,解读者与文本之间有一定距离,要避免独断论、垄断的解释。马克思逝世以后,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以恩格斯、列宁为首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二是卢卡奇、葛兰西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三是西方马克思学研究者。毋庸置疑,他们的解读是有价值的,但不能把理解者的思想、看法和翻译看作是马克思文本本身。任何一种理解和解读都是“理解者”的理解,而不是文本自身的展开,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解释就终止了其他人的解释,也不会穷尽解释本身。不管任何人,包括伟人、领袖和学者对马克思文本的解释,都是“他”自己的理解,都是深深打上具体解释者自身烙印的相对解释。由此看来,文本和研究者的理解之间的界限晋渭分明、不容混同,任何研究者不可能独享马克思文本解释的霸权,幻想一劳永逸地解决马克思的文本解释问题。当然,划清理解者和文本之间的界限并不否认多维度的解释对探索开辟真理、挖掘文本的新价值的意义,相反,它会有助于这种挖掘和开辟。

第二,分析马克思文本的语境

任何一个马克思文本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存在于一定的历史语境中。“所谓‘文本’,并非仅指特定论著中文字的总和,同时,文本的建构也背负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语境。任何文本的生成,都必然与作者历史的文化背景和写作背景密切相关,并且,由于作者本身的认知系统在创作文本的过程中是随着思的动态语境而改变的,这就必然决定了一个作者的文本本身不是一个静止同一的对象。”⑤ 分析马克思文本,必须把它和它所依赖的语境联系起来,离开一定的语境,把文本语言孤立起来,就难以确定其结构和意义。所以具体分析文本就变成了具体分析文本的语境。例如,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九条的“市民社会”和第十条的“市民社会”的含义是不同的,就要结合具体语境来判别。我们知道,语境的英文对应词context,最初指某个词的上下文。英国人类学家Malinowski提出了“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这一对概念。前者指与语言交际活动直接相关的客观环境,后者指的是语言交际参与者所处的整个文化背景。两者指的都是非语言因素。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语境”的原有含义。⑥ 这样,分析马克思文本是一个远比词句的上下文的考察和解读要复杂得多的问题,要结合情景语境和文化环境来审读和诠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语境分析方法类似于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要在具体的语境中分析马克思文本,同时词语的分析也要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来反映马克思思想的指向。

第三,弄清马克思文本词语的能指和所指

词语是人类文明特异性的表征。一般认为,词语作为交流工具,其能指和所指是人类长期实践生活的积淀。为了更准确地进行语言表达,结构主义语言学大师索绪尔区分了语言的能指和所指,能指较为广泛,而所指较为具体。能指标识词语的边际效用,所指标识词语的具体效用。一方面要区分马克思文本的能指和所指,另一方面不能排斥所指通向能指的可能性,不要僵化对某个词语理解,完全可以超越所指的范围。比如:从能指角度看,“自由”的含义有三个层面:道德自由、政治自由和哲学自由。哲学自由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政治自由讲的是人与规范的关系,道德自由讲的是绝对无条件的自由。如果将康德的道德自由搬到政治自由里并由此展开讨论,其实在这里我们涉及的是思想无交锋的“空场”。马克思文本中的“自由”所指要做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因此,对马克思文本的哲学分析应该深入到历史维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发言权。比如,海德格尔对马克思进行自己的解读是在精研马克思文本的基础上的理解,他对马克思哲学的分析是把历史维度作为参照系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时代的某些人,在没有读懂和理解马克思、甚至根本没有读马克思的情况下,就敢对马克思评头论足,甚至简单浅薄地否定马克思。这种态度与精耕细读马克思的研究者相比,差距何啻霄壤。

不可否认,解释学方法为分析马克思文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工具,丰富了哲学创新的视阈。但如果站在消解传统哲学的立场之上,以解释学方法为根本来研究、解读马克思文本,我们是不能赞成的,主要置疑有二:一是马克思文本是不是“本”?对此有截然相反的回答,解释学认为文本是根本,而马克思认为文本不是“本”,文本是“副本”。文本非“本”,而社会、历史和实践是“本”。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哲学时所讲的一样,“德国的批判,直到它的最后挣扎,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这个批判虽然没有研究它的一般哲学基础,但是它谈到的全部问题终究是在一定的哲学体系,即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产生的”⑦。就是说,不要针对作为“副本”的黑格尔哲学开炮,而要把矛头指向作为“原本”的德国社会。有些研究者搞不清这一点,拘滞在文本本身,孤立地就文本谈文本,就有了文本之争,陷入文本的泥淖而不能自拔,最后走投无路就玩起了文字游戏。二是解释学的主观性能否解决马克思文本解读的客观性?解释学对文本解读具有参考价值,但其将“理解”主观化而消解了客观标准。依据解释学,马克思文本所蕴涵的真理或意义本质上是一种关系。这意味着“以不同的话语、不同的阅读方式面对同样的文本,其解读的结果可能是根本异质的。还原到我们这里的研究语境,即以不同的阅读方式面对马克思的文本,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论图景”⑧。现在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解读马克思,获得不同的解读“所获”:如把马克思哲学装扮成为人学、实践哲学、社会关系本体论哲学、生存论哲学等。如果这样做的话,有多少个解读角度就有多少个马克思哲学。不能把解读马克思的“所获”等同于其“所是”,马克思哲学不会因为随心所欲地装扮而改变本真面目,马克思哲学只有一个。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解释学把主观性引入马克思文本研究,彰显了解释的多样性、能动性,但没有解决解释的客观性问题,有的甚至“毫无忠实于原著之心,惟有‘六经注我’之意,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想象自由驰骋”⑨,滑向了相对主义。这样就出现了见仁见智的问题,严肃的文本解读成了任人捏造的玩偶,解读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显示“学养”。于是,文本就泛化、淹没和消解在一种多元化的话语之中。

科学解读: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必须指出,考据学和解释学对马克思文本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价值和应用空间。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矛盾,无法独立承担起文本解读的任务,如果将它们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马克思文本研究则会走向科学和完满。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解读马克思著作的主要方法论根据是对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按马克思所理解的意思来解释、阐明马克思的学说”⑩。长期以来,把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方法贯穿于文本研究之中,中外不乏其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柯尔施就坚持运用历史维度解读马克思文本,他在《马克思主义和哲学》中认为:“必须从历史的、唯物辨证的视角,把所有这些较早和较晚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看成是历史的产物。”扩而言之,解读马克思文本亦应如此。对马克思著作要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主要应处理四大关系:

1.文本和历史的关系

我们必须看到,深化对社会历史的研究正是深化马克思文本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马克思认为,历史是“正本”,是原型、原本、根本,而文本则是“副本”,是对历史的阐发和反映。因此,研究文本必须研究文本产生时所处的时代历史,通过对马克思生命活动和思想肖像的原生态再现来克服和解决马克思文本解读中的问题与争论。正如恩格斯所言:“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就能超群出众。”(11)在此,恩格斯明确强调了历史研究对于政治、法律和哲学等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同样,解读马克思文本也要求把马克思文本放在时代背景中,在时代精神中把握马克思文本,马克思思想就有了立体感。如果离开了历史语境,难免断章取义,牵强附会,自然不能保证解读的可靠性。毫无疑问,文本解释要注重文化、语言和环境,但仅仅做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必须同时注意我们所处时代环境。马克思所讲的时代环境包括意指文化环境和语言环境的语境在内的更大的环境。马克思非常注重研究他所处的时代环境的特征,明确把握时代脉搏和时代矛盾并给其予以科学回答,从而实现对所处的历史进行深刻反思和批判。

2.矛盾与范畴的关系

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要注意处理文本范畴和其揭示的历史现实的矛盾。范畴是对客观世界普遍关系的反映,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客观事物之间最普遍矛盾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它的内容是现实的,外在形式是主观的。现实矛盾是思想的源泉,文本范畴是对于矛盾的观念把握。范畴的本质是鲜活的矛盾性,而不是僵死的单一性,如若把范畴看成单一的表达、简单的定义则大谬不然。正如黑格尔所说:“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他正相反对的他物,”“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又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12) 范畴正是对事物的矛盾与统一关系的反映,是差别的内在发生,是对事物内在关系的表达。恩格斯说:“要思维就得有思维规定”(13),这里的“思维规定”即范畴它是人们认识和实践的思想武器。列宁说:“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14) 如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概念,两者不是指的孤立的物而是一个关系的范畴,分别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再如研究科学发展观问题,有人研究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其实我们应该发问的是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矛盾是什么。还有关于和谐社会的问题,就应该着眼于和谐社会所包含的矛盾,它所含的矛盾不外乎是平等与不平等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所以研究问题不能满足于特征描绘,而要揭示该范畴所包含的矛盾以及范畴转化的可能性。文本研究既要深刻认识文本范畴所揭示的矛盾,范畴不是为了理论而理论的文字游戏;又要用所揭示的现实矛盾深化对范畴的把握。

3.主题和话语的关系

何谓主题?主题是一个时代提出的主要任务、展现的主要矛盾和面临的主要挑战。主题是每一个国家、民族、政党和个人都不能逃避的,必须正视的问题。对时代主题回应与否和回应的程度就决定一个国家、政党和个人在历史上的地位。一个政党如果回避了时代主题,其社会基础和号召力就会弱化;一个国家回避主题,其社会发展就会落后乃至停滞,就会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较量中被边缘化。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拥有话语权的深刻原因不在于它的本本有多厚、理论有多么深奥,而在于它敏锐把握了社会脉搏,紧紧抓住时代主题。马克思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厘清资本主义的主要症结和矛盾,指明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向,从而获得了时代的话语权。我们完全可以说,主题本身决定着话语权,能否把握时代主题也决定话语权掌控与否的问题。例如,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毛泽东偏执于意识形态斗争,而忽视当时时代主题的转变,没有及时根据时代主题的转变调整国家的中心任务,错误发动了一场带有全局性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这个惨痛教训值得深深记取。还应注意的是,主题不等于现实,还没有变成现实,只是预示着历史的走向。如果把主题当作现实,就会割裂历史,作出形而上学的错误判断。

另外,话语从根本上说是对于时代主题的一种理论回应,或曰从理论上回应主题。话语有两个特点:一是话语的创新。如果说话语能比较好地回应主题,就能在时代流行,成为流行话语。因此,话语要根据时代主题而不断创新。话语转换与创新话语说到底是一种理论创新权,是理论创新的一种表现。二是话语的稳定性。话语的稳定性是由于它表达一以贯之的理想、信念、精神。话语紧密连接着思想信念,是思想信念的一种理论表达。它是创新和连贯的统一,是传统和时尚的统一。正如邓小平所讲的:“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是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15)这就告诉既要老祖宗不能丢,又要力求创新,说“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在肯定中超越,在坚持中发展,在扬弃中创新。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效地整合传统和现代,体现思想的连贯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话语权是思想霸权、思想支配权。这种思想霸权和支配权靠两方面支配:一是创新性,二是坚定性。话语断裂容易导致信仰危机。为了应对信仰危机,一方面通过思想的创新来回应主题,另一方面通过话语的坚定性,努力保持创新和坚定性的有机统一。文本解读要把以话语理解主题和以主题反观话语的双向互动有机结合。

4.词句和精神实质的关系

精神实质植根于实践,而词句的“能指”和“所指”都是由精神实质决定的。任何精神实质都要通过词句来表达,只有透过词句才能抓住精神实质。阿尔都塞认为,阅读马克思的文本,不能停留在表面的词句上,而应通过文字的阅读,深入下去,挖掘出它的内在结构来;据此他批评“青年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只满足于对马克思著作字面上的理解,而没有抓住精神实质,因而提出了“对症解读法”,找寻马克思文本的深层结构。(16) 词句是精神实质的物质载体和躯体,但不是每一个词句都表现精神实质,个中缘由在于,词句常常重叠、矛盾甚至错误。怎样透过表层词句把握内在精神实质?

在马克思的著作解读中,我们通常会遭遇到几种情况:一是一词多义。这种情况在马克思文本里经常遭遇到。如马克思是在完全不同意义上使用“劳动”概念的:既指自由自觉的活动,又指具体劳动即异化。这在马克思《评李斯特》中所说的“消灭劳动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实现”得到典型体现。再如“分工”,广义上说它包括自然的分工、技术的分工和社会化的分工(责任的分工);而马克思所讲的“分工”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分工,其实质是阶级的划分、社会不平等的分工,它是与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使人的活动的固定化,限制人自由,所以马克思说的消灭分工是指消灭分工的固定化。但马克思并未否定分工的必要性。二是多词一义。比如市民社会有时指经济基础,或被黑格尔用于指相对于国家而言的私人利益领域,或指资产阶级主导的社会形态。三是词不尽意。即能指不能包括所指。过去学界认为异化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历史唯物主义把握客观规律、无主体,异化则与主体有关。马克思“异化”与其他哲学家的不同,具有主体性、歧义性和多元性。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能不能包含异化?如何理解人的本质问题?费尔巴哈否定了存在和本质的对立,人的本质就是他的存在,事物的生存条件就是它的本质,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是统一的。实际上,在马克思那里,承认存在和本质的一定程度的分裂的典型体现就是关于异化思想。最后、最难的是读无字之书、无字之义。关于意识形态问题马克思从来没有正面阐述,如何理解就成为理论难题。通常认为马克思指出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颠倒性,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意识形态还有没有其他含义?根据是什么?把意识形态中性化符合不符合马克思的愿意?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发展史上,不同哲学家的解读各不相同,各有侧重。由此看来,透过词句来看马克思精神实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注释:

①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英文版,第55页。

②聂锦芳:《清理与超越——重读马克思文本的意旨、基础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8、45页。

③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5页。

⑤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的原初理论语境》,《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⑥朱永生:《语境动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1页。

⑧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序言)第2页。

⑨侯惠勤:《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磨砺——马克思主义著作精要研究》(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⑩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2页。

(12)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54、15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8页。

(14)《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0页。

(1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9页。

(16)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重庆出版社,1992年,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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