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671000
【摘 要】目的 分析二类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方法 选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00张为参照组,选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00张作为观察组。参照组实施常规管理模式,观察组在常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给予信息化管理模式,观察两组管理模式的临床应用效果。结果 观察组处方单合理率要明显高于参照组,两组数据差异有统计意义(P<0.05)。结论 对二类精神药品实施信息化管理模式,需要从药品实际情况出发,全面的对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信息化管理模式具备高效性、科学性与实用性等特征,在临床上具有推广及应用价值。
【关键词】二类精神药品;合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临床广泛使用的特殊管理药品,该类药品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潜在的依赖性和耐受性,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如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咖啡因等[1]。现就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与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作为观察对象,探讨二类精神药品信息化管理模式临床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病例资料
选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00张为参照组,选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门诊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00张作为观察组。参照组患者男性有56例,女性有44例,年龄均在18至8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6.4±5.6)岁。观察组男性有57例,女性有43例,年龄均在19至81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6.5±5.7)岁。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方面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
1.2方法
参照组采取常规管理模式检查,观察组在常规模式的基础上采取信息化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模式:首先,对专用处方进行设置,按照《精神药品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在开具精神药品的时候需要采用专用处方。为了达到专用处方的功能,可以在HIS系统当中设定二类精神药物处方,电子处方系统自动显示所开的药品是二类精神药品。所打印的处方界面右上角会标注“精二”的字样。其次,对用药天数进行限制,按照《精神药品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能够超过7天剂量,若医师没有按照规定拒绝调配,同时给医疗用药安全造成隐患,经过HIS的后台进行设置,采用二类精神药品急诊用药的时间不能够超过三天,平均诊疗用药的时间不能够超过7天。另一方面,对单张处方总量进行限制,单张处方的总量=日给药剂量×用药天数,严格的对用药总量实施严格控制,且能够适应医生的处方开具习惯,采取单张处方总量设置的方式。对单次使用极量进行限制,采取医院合理用药监测信息平台对处方剂量进行审查,具备强大数据库支撑,对药品单次用药剂量进行监控,若二类精神药品有不合理使用情况的出现,系统会有警示等提出警示[2]。最后,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二类精神药物在使用过程当中,会出现相应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医生根据患者的自身情况与疾病的情况对利弊进行权衡,制定相应的给药方案。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二类精神药物处方单的合理应用率。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软件,二类精神药物处方单的合理应用情况以(%)表示,行检验。若P<0.05,则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患者处方剂量未超过七天、急诊用药时间未超过三天、单张处方总量在正常范围之内的处方有96张,参照组患者处方剂量未超过七天、急诊用药时间未超过三天、单张处方总量在正常范围之内的处方有68张。观察组处方单合理率要明显高于参照组,两组数据差异有统计意义(P<0.05)。详情如表1所示:
表1 两组患者处方合理应用率比较(%)
3讨论
在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当中采取信息化管理模式,能够有效避免不良事件的出现,确保医生处方的安全合理度[3]。二类精神药物的管理与麻醉、一类精神药物存在差异,管理的尺度相对较宽,致使人们极易将普通药物混合,会加重医患纠纷。
随着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人们对于精神药品需要量会有所增加,若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不适当,会极易出现滥用的趋势,对社会产生危害[4]。仅仅依靠行政的手段很难进行持久性的管理控制,采取信息化技术能够有效增强对二类精神药物的管理及控制。
许碧双[5]等人的研究当中显示,对二类精神药品进行信息化管理后,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单合理应用率要明显高于管理前。本次的研究与其研究结果相似,观察组患者处方剂量未超过七天、急诊用药时间未超过三天、单张处方总量在正常范围之内的处方有96张,合理应用率为96.0%;参照组患者合理应用的处方有68张,合理应用率为68.0%。观察组要明显高于参照组。说明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当中采取信息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临床二类精神药品合理应用率,确保临床合理应用度。
综上所述,对二类精神药品实施信息化管理模式,需要从药品实际情况出发,全面的对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信息化管理模式具备高效性、科学性与实用性等特征,能够确保二类精神药品应用的安全性[6],在临床上具有推广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邹敏君,张翠英.我院门诊心理科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7,12(8):15-17.
[2]许良,古丽米拉·木合塔尔,朱瑾等.2015-2016年我院门诊药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用药分析[J].心理医生,2017,23(26):34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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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杜俊,谷振坤,杜晓琅等.2013-2015年天津市肿瘤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现代药物与临床,2016,31(11):1861-1865.
[5]许碧双,王锦洲,谢辉等.2015年我院急诊药房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海峡药学,2017,29(2):253-255.
[6]梁晓丽,杜燕京,吴娜等.2012―2016年北京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统计与分析[J].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17,15(9):16-20.
论文作者:夏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7年8月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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