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行与企业关系的重构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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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银行逐渐取代财政,成为我国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银企关系亦按市场取向的改革发生了不少新的变化,但随着企业转制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过渡进程的加快,各种新旧矛盾进一步激化,原有的与市场经济相悖的银企关系进一步扭曲、变形,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制约了企业改革和银行改革的深化,如何重塑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银企关系,成为当前理论界和金融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银企关系现状

目前,我国整个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尚处于转轨时期,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而银企之间的关系仍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下的惯性运动之中,没有摆脱旧体制的束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具体表现为:

1、矛盾中的资金供求关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近几年来以“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制度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与此同时,却忽略了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建设,因而,助长了企业资金需求的盲目膨胀,企业信用急剧扩张,同时金融改革的重点也一直放在增强活力与总量调控机制的构造上,忽视了约束机制的培育,实行“拨改贷”就资金供给而言,也只是形式上的转变,没有真正建立起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约束关系,故此,导致了金融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和社会信用关系的混乱,形成银行信贷资金供给的强大压力和增长刚性,特别是在目前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着自有资金比例过低,各种债务负担过重,缺乏自身“造血”功能,负债率偏高的情况下,其后果是银行成为企业的“银靠山”,企业没钱就找银行,甚至贷款可以不还,贷了又贷,而企业对利率的高低和期限的长短不感兴趣,只关心贷款数量,银行信贷规模一再突破,正常的银企信贷关系被扭曲。

2、银行信贷资产结构劣化,资产流失严重。在银行贷款数量急剧增加的同时,信贷资产质量却在不断下降,银行不良债权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据有关资料表明,银行信贷资产是1/3抓不住,1/3是呆帐,只有1/3在周转使用,整个银行资产处于“三分天下”的局面,并且这些不良债权目前还正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流失:(1)改名换姓、母体裂变,新主不理旧债,悬空贷款;(2)金蝉脱壳,“子”拒“父”债;(3)破产倒闭,收贷无望;(4)收购兼并,企业废债等等。同时,由于一些企业先天的经营管理差,群体素质低,资产负债率高,承担风险能力差,信用度低及行政干预等原因又在形成新的不良债权如此恶性循环,使银行经营环境恶化,银企关系更趋恶化。

3、改革中旧矛盾激化的同时又出现一系列的新矛盾。首先,金融既是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又是经济实体理应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中外经济金融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银行与企业的兴衰是同步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如果企业改革不以金融改革为基础,就不能确保信贷资源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不伴随企业改革的金融改革,同样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失策和浪费,但是就目前而言,企业改革往往与银行改革不配套,甚至严重滞后。其次,现存资金信贷体制和利率体制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目前各专业银行信贷基金基本上仍由计划控制,既不反映资金存贷价值,又不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统一,呆滞的固定利率从根本上排斥了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再者,金融体制改革目前尚未触及专业银行产权体制这个根本问题,既没有进行制度创新,又没有真正实现机制转换,换汤不换药,各银行基本上仍是按原有体制运行的专业银行。

4、市场机制不健全进一步扭曲银企关系。政府是主体,银行和企业是工具的旧有模式仍未得到根本改观,具体表现有:向国有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长期垫付企业铺底的流动资金贷款、垫付企业亏损,上缴利税以及救济性等各种财政性贷款,损失严重,各专业银行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尽管目前已成立了几家政策性银行,不少政策性业务已从专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但金融界仍感政策性商业性业务难以界定,历史包袱沉重,银行仍然充当着“二财政”“钱袋子”的角色,市场机制的不健全,银企自主权仍未真正到位,使银企关系严重异常。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银企关系发展趋势

1、建立平等基础上的互利合作关系。银行与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都应是市场经济循环中独立的法人主体,都是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二者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享有同等权力,承担同样的义务,只是分工的不同,只有在共同目标实现利润最优化的作用下,通过契约的形式,形成让渡式使用货币资金的伙伴关系,不存在行政上的任何依附或隶属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地位完全平等,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同时作为资金借贷的双方,它们是互利合作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而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也离不开企业的配合,企业从银行那里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银行则获得利息收入和各种服务费收入,二者利益互为条件,任何一方利益的取得都不能建立在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基础上。

2、建立在规范经营基础上的借贷关系。市场经济同时又是法制经济,各种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时,都必须严格遵守它严密而完善的“游戏规则”,恪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依法规范经营,围绕“资金借贷制”的建立和完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运作及业务往来,必将按一定的制度有序进行,呈现一种规范性的特征,银行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通过契约的形式制度化、规范化,银行的贷款将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坚持审贷分离,严格“三查”制度,坚持按“三性”原则组织发放贷款,大力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制度,使银行债权落到实处,切实减少贷款风险,使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真正建立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

3、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竞争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与企业的相互关系也应遵守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原则具有市场经济国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应是一种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竞争关系,银行与企业二者同作为市场的主体必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才可共同发展,银行可以自由选择客户,企业也可以自选银行、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长贷短,利率高低,银行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再承担对一批固定客户提供贷款的责任,而是选择效益好、信誉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作为自己的客户,同样企业也可以选择实力强劲,利率合理,服务周到的银行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银企双方就有了市场竞争的压力。因此,银企双方必须彻底摒弃传统体制下对政府“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学会在激烈竞争中发展,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4、在金融渗透的基础上融合成长。服务制度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大步骤,作为服务于企业的银行,也要研究设计新的金融发展战略,允许各专业银行在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内对企业投资参股、增强银行与企业间的利益相关程度,同时针对银行逾期、呆滞沉淀贷款部分,银行可通过直接参股,控股以股东身份督促企业内部优化组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调整经营方向,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风险,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混合成长,这也应该是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模式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三、重构新型银企关系的对策与思路

1、尽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前提条件。在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同时,各国有专业银行也应相应加快产权改革,特别是股份制改革,但是,目前专业银行商业化仍仅仅停留在机制转换或整顿金融秩序等一些浅层次的水平上,尚没有涉及产权改革、制度创新这一根本问题,离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相距甚远,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可以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可以将现有固定资本的经营资本折成国有股;二是将各行的自有资金折成法人股;三是可以对外发行股票,扩充资本,在形式上可明确为股份制银行,走银行集团化的道路,真正确立商业银行的金融主体地位,完善和落实“四自”原则,只有这样,才可让银行与企业都具有在市场经济下生存和发展的初始条件,才可真正摆正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2、加速培育金融市场,完善金融体系是基础。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因此应当充分利用金融自身特有的运行和发展规律积极调整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运作机制和金融宏观调控手段,首先,要尽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组织体系,加速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业务的分离,同时,可对现有的中央银行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中央银行监督管理体系和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体系,其次,积极发展和扶待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再次,要加速培育金融市场体系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降低间接融资的比重,增加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为此要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同时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减轻企业对银行信贷的过份依赖。

3、改革和完善资金管理体制是关键。目前各基层专业银行普遍存在管理权限小资金调拨不灵、管理不严、历史包袱沉重,经济效益下降等突出问题,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调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积极性,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即要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在资金管理机制上尽快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盈亏制约方面要用风险约束机制取代现存的信贷资金软约束的现状,逐步形成三级管理、三级经营、分级核算,各自独立、自负盈亏的银行企业化经营机制,针对当前银行不良债权大量增加资产流失严重的情况,各行必须强化贷款风险管理,重点是强化三个制度即贷款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担保制度,同时在努力压缩原有资产风险的同时要大力清收逾期、呆滞、呆帐贷款,要逐步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实现由信用放款为主向担保贷款为主的转变,要大力开展表外业务及其它中介咨询业务,促进金融资产多元化。

4、转换政府职能,落实银企独立自主的经营权。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政府应积极转换管理经济的职能,减少对银行活动的干预,第一政策性业务与经济性业务相分离;第二,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经营目标一体化;第三,银企交易方式即债权债务关系要契约化、硬化银行对企业的信用约束,抑制不良债权的增长,即一方面要防止企业过多地依赖政府,不承担法人实体的经济责任,另一方面又要政府主动让权给银行和企业,还银行、企业的独立自主经营权,一个可行措施就是以经济区域来设立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削弱银行与地方政府的直接联系,从而最终解脱政府职能对银企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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