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专业入学考试项目设置探讨--以浙江省为例_体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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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设置探究——以浙江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术科论文,浙江省论文,为例论文,高校论文,项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624(2007)03-0037-03

0 前言

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各地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试评价制度。目前,通过这套考试制度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正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和学校体育教育的中坚力量。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的项目设置已经历近30年的演变,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浙江省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7~1985年),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3类6项,占术科考试总分50%;专项考试项目8项,占术科考试总分50%。第二阶段(1986~1988年),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全国统一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4类7项,占术科考试总分70%;专项考试项目8项,占术科考试总分30%。第三阶段(1989~1998年),国家教委出台《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并要求各省在全国统一考试内容和标准的基础上,对考试项目可有所选择,供选择的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5类11项,占术科考试总分60%;专项考试项目10项,占术科考试总分40%。第四阶段(1999~),由于已往几年考试中,专项考试项目的评分标准不平衡,有些项目专项得分数偏高,考生对专项的选择上出现异动,加上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省招办自1999年起,取消了专项考试,保留了原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m、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m。

1 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23个省(市)2006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设置情况

目前,我国高校体育专业考试术课项目设置上有三大类型,第一类为身体素质类,1989年由原国家教委颁布,共有5类11项,其中100m为必测项目;第二类为基本技术类,有别于专项的常规运动技能考试;第三类为专项考试。

从表1、表2统计结果看,我国大部分省(区、市)采用身体素质+专项的考试方法,其中有的省(区、市)采用了身体素质+基本技术(非专项)+专项的考试方法;有9个省(区、市)采用只进行身体素质测试,而不设专项考试(7个省考4项,2个省考5项),9个省(区、市)的考试中在素质项目的选择上,100m、800m、原地推铅球都是考试项目,另外,3个省(区、市)采用立定跳远、5个省采用立定三级跳远、1个省采用二级蛙跳。

表1 我国23个省(市、区)体育专业招生术课考试类型表

类型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身体素质+身体素质+

基本技术 专项测试 基本技术+

专项测试

省(市区) 9012

2

表2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采用频度表

项目

100m 800m 立定

二级

立定

三角形十字变向

跳远

蛙跳 三级跳 障碍跑 障碍跑

数量2316 9 3 71 1

项目

5m三向 原地推 原地双手连续 柔韧

折返跑

铅球 后抛铅球挺举

数量 2

181 1

1.2 浙江省考试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

1.2.1 四项素质考试项目关联度大、全面性缺乏。运动素质包括速度素质、力量素质、耐力素质、灵敏性素质和柔软性素质。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作为选拔体育人才的重要标准,应全面考察每个考生的运动素质。而这些运动素质应对后续学习有用。目前本省在体育招生术科考试中设置的100m、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m等四个项目主要反映了考生的速度、力量两种素质,800m项目是一个速度耐力性项目与速度的相关性较大。本研究对本省05、06年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四项素质成绩之间以及各项素质成绩与总成绩之间做了相关性分析,样本数达到1300余人,结果如表3~6所示。

表3 男子四项素质成绩之间的相关系数(r)

100m铅球 立定跳远 800m

100m 1 0.380.570.54

铅球0.38 1 0.460.33

立定跳远 0.570.46 1 0.40

800m0.540.330.40 1

表4 女子四项素质成绩之间的相关系数(r)

100m铅球 立定跳远 800m

100m 1 0.270.590.58

铅球0.27 1 0.420.20

立定跳远 0.590.42 1 0.39

800m0.580.200.39 1

表5 男子四项素质得分与总成绩之间的相关性

100m 铅球 立定跳远 800m 总分

平均分

16.2 17.9

19.8

18.2 72.1

占总成绩的

22.5 24.8

27.5

25.2

百分比(%)

相关系数(r) 0.80 0.70

0.77

0.77

表6 女子四项素质得分与总成绩之间的相关性

100m 铅球 立定跳远 800m 总分

平均分

18.9 16.419.417.7 72.4

占总成绩的

26.1 22.726.824.4

百分比(%)

相关系数(r) 0.80 0.640.780.76

表3、表4结果表明:男女考生几乎呈相同的规律。100m成绩与立定跳远、800m成绩成中高度正相关,相关系数r=0.54~0.59;铅球成绩与100m、立定跳远和800m成绩均呈中低度正相关r=0.20~0.46;立定跳远成绩与800m成绩之间呈中度相关r=0.39~0.4。

表5、表6结果表明:男女考生四项素质成绩得分与总成绩之间的相关关系非常一致,100m成绩与总成绩之间的相关性最高(r=0.8),其次为立定跳远,再次为800m,最后是铅球。说明了100m项目对考试总成绩的影响力最大。

各项目的平均得分及各项目得分占总成绩的百分比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项目评分标准相对合理性或本省考生某一项素质的总体水平。从上述四个素质项目得分情况看,男女考生在立定跳远项目上得分最高;铅球项目得分相对较低。100m项目比较特别,男子得分最低,而女子得分仅次于立定跳远项目,其原因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从上述结果可以说明,目前采用的四项素质考试项目之间相关性较大,不能全面评价体育考生的运动素质水平。

1.2.2 取消专项考试后造成的缺陷。体育运动项目非常丰富,目前在社会中普及程度较高,在中小学开展比较多的项目主要有田径、球类、武术、游泳、体操和定向运动等大项。各类项目需要有基本的身体素质要求外,还需要有不同的专项素质与技能。通过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所选拔出来加以培养的人才并不是高水平竞技运动员,而是经过高等学校深造后将从事体育教育、训练、管理及研究工作,高校应培养“多能一专”型人才。这就要求在高校招生选拔人才时,与后续高校对人才培养的方向相吻合。

由于前几年实施专项考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各专项之间评分标准不平衡,考生经过几年比较后,在专项的选择上不完全按照自己的专项能力而是选择考试相对容易、标准偏低的项目。另外,以人工打分为主的专项考试,有一定的主观性,部分考生及家长对考试的客观、公正提出质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省招生管理部门取消了专项考试。但专项考试取消后,因此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经过近几年的运作,特别是学生进高校后的培养以及高校毕业后就业、工作中都显现出一些弊端。

作者对本省五大体育院系的相关教师访谈后大家普遍认为,取消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专项考试后,对高校体育专业体育技能教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多数学生进入高等学校后,除田径外,其他很多项目几乎从零开始,甚至有的项目在一个年级段中没有一个学生具有该项目的专项基础,仅通过两年左右的高校普修课教学达到“多能”的培养目标难度较大。笔者作为用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在引进新教师过程中也感受到毕业生“专项不专”的状况,在对本省县(市)级以上教研员的访谈,大家也颇有同感,普遍认为取消专项考试后的近几届毕业生与以前的毕业生相比,专项素质、专项技能下降趋势明显。

对高校新生的调查中发现,由于体育高考四项素质固定且没有专项考试,在我国普遍存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大部分考生采用考什么练什么的方法,所以导致很大一部分考生根本没有任何专项素质,更无从谈专项技能。高校招生、培养、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生源的状况如何不仅会影响高校对学生的培养过程,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毕业生的质量,这对于体育专业尤为突出。随着中小学体育教学课程改革的深入,本省目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已经开始实施《新课标》,该课程方案对从事体育教学教师的专项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已启动在职中学体育教师的技能培训,因而对将要跨入教师队伍的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来说更应具有较高的专项技能水平。而目前本省体育专业招生的学生大部分是体育教育专业,因此调整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使之更符合当前的社会需求是有据可依的,同样也具有迫切性。

2 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设置原则

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要体现客观、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体育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在确保高考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应具有专业特色,正因为如此,国家在普通学科考试的基础上设置了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目前高考作为中学教育与高等教育连接的一个节点,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是对中学教育质量的检验;另一方面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础。因此,体育高考内容、方法和标准的设置要突显有利于推动中学体育教育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目标。

2.1 全面性原则

体育运动由若干运动项目构成,体育运动能力体现在学生基本素质之中,它包括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等五个方面,从事不同运动项目的考生,其五个方面的运动素质会有比较显著性的差异,高校体育专业培养的是今后从事基层体育教学、训练的从业人员,自身必须具有比较全面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专项技能。因此,在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设置时,必须体现全面性原则,既要体现身体素质的全面性,又要体现运动能力的全面性。

2.2 操作性原则

在我国目前高考作为人才选拔的主要途径,全社会都非常关注。体育术科考试项目设置时,在考虑其全面性的同时还要兼顾操作性。体育项目的考试不同于其他学科考试,考试场地、天气条件、测量工具、测量人员的工作态度等都会对考生成绩产生直接影响。客观、公正对体育术科考试尤其重要,因此在项目设置时要充分考虑测量评价方法,从技术上尽量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采用客观的测量评价指标。

2.3 专业性原则

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体育运动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学校教育中《体育新课标》的实施和人们体育锻炼意识的增强,对从事体育工作的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要求将会更高,体育运动能力的形成也并非一蹴而成,体育专业招生时要突出体育的专业性特征,要有别于诸如警察等体能测试的考核方法,真正体现体育专业属性,适当提高准入标准。

3 调整浙江省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的基本设想

根据项目设置的全面性、操作性和专业性原则,结合教育部《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以及要求各省在全国统一考试内容和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3.1 考试形式

身体素质+基本技术+专项测试

3.2 考试项目内容

身体素质:100m、800m、原地推铅球

基本技术:

第一组:田径(跳远)、网球(对墙击球)、乒乓球(左推右攻)游泳(50m蛙泳);

第二组:篮球(半场V字运球上篮)、排球(对墙垫球)、足球(20m运球绕杆);

第三组:武术(初级长拳三路)、体操(跳箱)、健美操(大众操);

专项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羽毛球、定向。

3.3 考试办法

身体素质三项为必测项目;基本技术中任选二组中的各一项进行考试;专项考试任选一项进行测试,但选考项目不能与基本技术相同(含同组);共进行六个项目的考试。

身体素质占45%(每项15分),基本技术占20%(每项10分),专项测试占35%。

专项技术评分标准中,调整评分项目,删除人为评分项目,增强评分的客观性。

4 结束语

高校体育专业术课考试项目的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但只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择优的方针,一切围绕提升高校体育专业教育质量,为社会造就“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用人才,术课考试项目的调整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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