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与考试_素质教育论文

素质教育与考试_素质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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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也就是说,教育要使每个人的潜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一个个体的个性结构、能力结构和兴趣结构等个性心理特征都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每个人都有发展出某种独特的才能的潜在可能性。综合现代心理学中认知主义重“知”和行为主义重“行”及人本主义重“情”与“意”的理念,素质教育的内涵,可用以下“四会能力”的概念来表述:

(一)教给学生学会主动求知能力,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受教的教学传统,形成以学生为中心,启发学生主动求知,继而学到:(1)从陈述性知识到程度性知识;(2)从认知学习到认知策略;(3)从书本知识到生活应用;(4)从原理原则的理解到独出心裁的创造;(5)学会运用最新信息科学技能获取新知;(6)从学习心得中养成主动求知的兴趣与意志,进而奠定以后从事独立研究高深学术专业的心理基础。

(二)教给学生学会身体力行能力,改变中国知识分子重知识轻实践的传统,进而引导学生亲身体验,全力实践,在知行合一教学活动中学到:(1)领悟“事非经过不知其难”一语的真谛;(2)体验独立完成一件工作后的乐趣与成就感;(3)经过从设定工作目标到达成目标的历程;(4)养成吃苦耐劳与坚忍不拔的做事精神;(5)建立勇于负责、实事求是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6)了解社会不同行业的性质、价值及从业者所需具备的条件。

(三)教给学生学会待人接物能力,改变以往“学习素质”的传统思想,进而在学生实际生活的待人接物活动中学到:(1)了解自己认识别人与“推已及人”的涵义;(2)领悟“施比受更有福”一语的真谛;(3)培养对逊于己者友善,对胜于己者合作的胸怀;(4)了解人间亲情与友情的可贵;(5)养成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6)尊奉“与朋友交,言而有信”的古训。

(四)教给学生学会自我发展能力,改变以往只重温良顺从的教育传统,进而针对学生个别差异,以个人条件为基础,在辅导其自我发展从而养成其独立人格历程中,让学生学到:(1)从“天生我才必有用”一语获得启示;(2)认识自己的优缺点与个人在学业和职业上的兴趣;(3)在日趋复杂多元化的社会中,能认清环境并努力探求自己的人生方向;(4)养成独立性格,在判断是非善恶时,能有自己的价值观;(5)能择善固执,容忍挫折,抗拒诱惑;(6)能设定个人将来谋生与服务社会的理想目标,并肯为实观理想目标而尽全力。

若能推行“四会能力”教学,一定会改进中小学教育,从而达成全人教育的理想;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教师的相应素质。

可见,最成功的教育应该是个性化的教育,即最能实现个人潜能的教育。也就是说,通过教育能使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合理的开发和最充分的利用。考试作为一种对学生个人受教育情况、学校与教师实施的教育效果的定量化评价手段是从属于素质教育的这一最终目的的。

一、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考试是目前教育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讲,考试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主要应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潜能评估。也就是对个体的既有心理特征进行描述和诊断,发现个体才能结构上的长处和短处,以实施针对性的教育。与这一目的相对的考试通常在某种教育或训练措施开始之前实施,在了解个体特征的基础上因材施教,从而使教育效果最大化。

(二)对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价。与这一目的相对应的考试通常在教育或训练措施实施之后或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以评价教育或训练措施所取得的效果。这一类考试起到了反馈的作用,使教育者能根据反馈的结果对既有教育计划和措施的成败得失作出估计,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人员的选拔与分类。这一类考试的目的在于对教育产业所输出的产品,即受过教育的人进行最终的评价鉴别,并将他们分配到与其能力最适合的职业和岗位,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这里,人员选拔与人员分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员选拔是在只有一种职业时对个体的筛选,没有被选中者即是被淘汰者;人员分类则是按能力特点将个体分派到不同的职业中,被一个部门淘汰的人另一个部门反而可能成为成功者。

从以上三点可见,考试应贯穿素质教育的全过程。借助心理测量学的方法,考试实现了对教育对象和教育过程中的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因此,要建立完善的素质教育体制,科学的考试体制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前我国考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考试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无论在考试的理论和考试的技术方面都有了可喜的进步。但不能否认的是,目前考试制度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中,考试的某些功能被过分地强调了,而另一些功能却设有被充分地发挥。具体表现为:

(一)对受教育者能力的评价不够全面。目前的教育考试虽然已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但就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而言,目前的考试目标仍然过于狭窄。以知识为第一位的传统教育及其一系列教育观念,严重影响了考试目标的达成,对高层次的能力目标,如创造力等体现得仍不够充分;对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如个性、态度、情感等尚没有纳入考试的目标体系。

应试教育使教育的发展走向极端,偏离我国的教育目标、偏离人性、偏离全人的培养目标。考试本是教育的子系统,而今教育却变成考试的子系统了,将应付考试视为教育目的,这是考试与教育的异化;考试本是教与学的反馈,起调节、激励、控制的作用,为人的发展及其社会化服务,只是一种手段,但现在却成了追求的目标;学生的发展却成了其争取考试合格的手段。人们发展智力、能力是为了考试争取高分,而不是通过考试表现学生的智力和能力,考试中形成的自然关系变成了分数关系,变成了学生学习的强制力。为了分数,必定要规范答题,势必造成考试忽略激励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见解、创造思考、轻视或忽略过程,只看结果(分数)。因此考试内容远远达不到对个体总体素质的评价。

(二)偏重考试的常模参照性价值。常模参照性考试的特点关心的是考生测验分数的差异,以最大限度地鉴别出考生之间的差别为目的。在考试之前往往没有优劣标准,一个人的分数只有与其他人相比才能确定高低。由于常模参照性考试以平均成绩为标准来解释考试分数,必然导致对一半的考生有利而对另一半考生不利,一部分人因为考试而得到机会,另一部分人则可能因为考试而遭到不必要的淘汰。

常模参照性考试会造成个人之间不必要的竞争,同时也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在我国的高考中,升入大学的仍然只有一少部分人,而多数落榜者的命运往往被忽视了,导致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必须认识到,服务于素质教育的考试不应该是选拔性的,而应该是通过分类的手段将受教育者安置到与他们的能力相适合的工作中去。因此对一个成功的素质教育体制而言,考试中没有失败者。教育者应该树立的一个理念是:素质教育中没有失败者,受教育者的失败即是教育的失败。

(三)忽视了考试的描述功能和诊断功能。目前考试目的大都是选拔性的,教育者和家长关心的是如何使考生成为考试的成功者,而不重视通过考试和测验的手段对学生既有的心理潜能进行评价和描述。也就是说,教育者并不关心考生能不能成功,在哪些方面能成功,以及如何使考生成功。这是和考试的常模参照性性质有关的。

由于教育目标的变化,这就为教育考试提出新的目标。为培养人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就成为教育考试的重要课题,测验学术必须用教育目标的新理念,审视已有的研究成果,推进为现实服务的进程。

当前高考的形式远离高考测验目标。高考作为最重大的选拔考试,万人瞩目。高考是以测查考生学业成绩为主的纸笔考试形式,考试命题所依照的布鲁姆的教学目标为一维度,知识点为另一维度的双向细目表都说明,高考所能考察的只在认知方面,考察学生已学习的知识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所谓问题(各种题目)的智育能力(不是实用能力),只是对学习结果的测查。当前高考的这种纸笔形式无论怎样改革(3+X、或3+大小综合),很显然,按照教育目标的新理念,它对成功人生的必备的人我交往能力、情绪智能、创造智能等考察甚少。因此,高考作为选拔与录用人才的手段,不能实现对人的全面考察,高考作为选拔人才而言,是一个有偏的测验,其效度是极其有限的。作为选拔的纸笔考试,只能作到考核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智能问题的能力,必然造成选拔人的最大误差源,而现在却对此束手无策(录取时只看其中很小部分“死档案”,效果甚微)。保送甄选虽然作了一些这方面的改革,但由于权与利带来的腐败会干扰这一方法的正确实施,失去其公正性,同样会造成选拔误差。教育测量对纸笔考试提出一系列客观化方法,使其在一张试卷上公平,保证试卷的公平性,“分数面前的平等”,而不能保证测验目标的公正性,因而只能说公平而非公正,在体现教育目标上是偏颇的。当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教育目标不清及教育异化的问题:例如,(1)以应付考试、知识背诵为目标的教育;(2)能力的知识化,知识的记忆化,德育的知识化、形式化,社会认知、习惯养成缺乏;(3)评估的单一性——知识的背诵;(4)成绩等同于智力、等同于成功的错误观念,等等。其后果是使高考偏离教育与人才培养的目标更远,引进的误差更大了。再加上以高考分数录取人才及现在的高考管理模式,造就出一批强大而有效的考试技巧训练队伍和猜押题人员,使考生出现“高分低能”现象,由此所造成的高考测量误差,是居于第二位的误差源,使高考对于测验目标的偏离更大。我们决不能为了维持高考这块“净土”,而使整个的教育目标受到偏转,使所有受教育者受到伤害。

如果将衡量学生“学生兴趣、学习方法、人事智能、价值态度、实用能力”等诸方面的内容加入到高考选拔系统中,那么整个大学的甄选系统将做如何改变,其各部分权重如何处理?现有的测量理论,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此,测验学者应放眼整个大的系统,才能使测验真正达到测量目标!因此摆在我们每一个测验学者眼前的任务十分繁重,也将是新世纪测验学术面临的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现在看来,这一任务尚无解决的端倪,但只要大家努力,我深信必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三、展望与思考

在考试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推动下,我国在考试体制中相继引进了经典测验理论、项目反应理论等,并采用了标准分数制度,大大提高了考试的科学性。但这些进步还仅限于考试技术上的进步,只能提高考试手段本身的质量,至于考试如何能更好地服务于素质教育的最终目的,还有待从理论上进行科学与深入的探讨。

在考试的理论研究领域,标准参照性测验、行为表现测评及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在标准参照性考试中,考试者关注的是考生是否达到了某一预先确定的标准,达到这一标准即认为合格,考生的个别差异并不被强调。这就降低了考试的竞争性,为更多的人提供了成功的机会,因此这与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行为表现测评和认知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共同点是重视对被试完成任务的过程的评定,而不像传统的测验那样仅仅关心完成任务的结果。通过考察被试的行为过程或心理机制,就有可能对被试的综合能力给予更全面的评定。

必须注意的是,无论考试理论和考试技术如何发展,考试终究不能完全解决外部效度问题。因为任何考试都是以被试在考试中的行为预测其在真实情境中的行为,即真实能力的,这就意味着,考试似乎永远不可能是完全有效的。这要求我们不能仅仅以考试作为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评价手段,还要辅之以其他的评价方法。

国外的大学在录取新生时不仅依据考生在相应的成就测验、智力测验和人格测验上的表现,还要参考其平时的成绩和所在学校的评定,因此对考生的评价是比较全面的,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但在借鉴这种方法时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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