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时期女皇形象的演变_女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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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3,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914(2004)01-0014-06

在上古神话传说体系中,女娲的形象从传世文献的角度考察,基本经历了一个由战国中后期诗人笔下充满“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的疑问,从一个外在形象尚不能完全确定的“女神”,经过秦及西汉时期的不断改塑,到东汉后期,确定了位居“三皇”之一的“圣王”形象。战国秦汉时期,无疑是关涉女娲“圣王”形象演变的一个重要时期;(注:关于女娲形象的研究,不仅涉猎的范围及领域相当广博,研究方法已有诸多突破,并且取得众多研究成果(参见杨利慧女士博士论文《女娲的神话与信仰》“诸论”部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8页)。鉴此,本文希冀在已有研究基础之上,仅对战国秦汉时期女娲所谓“帝王”形象的演变进行一些细化分析,而不涉及女娲抟土作人、炼石补天、制笙簧等传说。)而探索这一演进过程,对于理解是时文化观念的某些侧面或有所裨益。

“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语出战国中后期楚国诗人屈原《天问》之篇。顾颉刚、杨宽、童书业先生共撰的《三皇考》十九《女娲地位的升降》认为这是“女娲”之名在文献中首见的记载[1]。关于《天问》对“女娲”的发问,东汉时人王逸注曰:“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而《天问》创作宗旨,王逸认为:“《离骚·天问》者,屈原之所作也。何不言“问天”?天尊不可问,故曰“天问”也。屈原放逐忧心愁悴,彷徨山泽,经历陵陆,嗟号昊旻,仰天叹息,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僪佹,及古贤圣怪物行事,周流罢倦,休息其下,仰见图画,因书其壁何而问之,以渫愤懑舒泻愁思。”(《楚辞·天问》)

从屈原对女娲形象的发问及王逸的释义看,表明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女娲似乎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外在形象;更准确的说,在是时人们的心目中,尚没有出现一个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女娲形象。故屈原在“仰见”图画于楚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之中的“女娲”形象后,发出了“孰制匠之”的疑问;而王逸对“女娲人头蛇身”形象的解释,尽管有所谓“传言”之依据,可能更多反映的是汉人之看法。“人头蛇身”的女娲形象,多与“人头蛇身”伏羲的形象并存于汉代画像石之中。显然,这种画像的出现,与两汉时人将女娲与伏羲并列的观念密切相关。(注:参见信立祥《汉代画像石综合研究》,文物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信立祥所举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属于东汉时期。目前,最早出现可能是女娲形象的是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上有一“人首蛇身”神像,郭沫若等学者认为是女娲像,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参见杨利慧《女娲溯源》第61页“女娲人首蛇身像的分布——女娲信仰分布表二”,及78-79页注75,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屈原的《天问》,以“多奇怪之事”而见称,射日的“后羿”,无夫而有九子的女神“女岐”等传说中的人物事迹,均成为屈原质问的对象。与女娲传说相关的另一重要人物——共工,《天问》中亦有“康回(共工名)冯怒,何故以东南倾”之语;但在古史传说中与“女娲”关系最为密切的伏羲,在《天问》中却未置一辞;于此,王逸似乎有所察觉,故在释屈原“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时注曰:“言伏羲始画八卦,修行道德,万民登以为帝,谁开导而尊尚之也。”由于女娲、伏羲并列的观念在汉代已经深入人心,且“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又置于“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句前,王逸作如是解亦在情理之中(注:王逸,生卒年不详,于安、顾(107-144年在位)时入仕,是时,将伏羲、女娲列入“三皇”的说法已经兴起(详见本文第三部分)。王氏持如是说,当符合社会的普遍看法。);对王逸这一解释,补注者宋人洪兴祖不以为然,曰:“登立为帝,谓匹夫而有天下者,舜、禹是也。史记,夏商之君皆称帝。《天对》云:‘惟德登帝,帅以首之’。(王)逸以为伏羲,未知何据。”洪兴祖引唐人柳宗元专为《天问》所作的《天对》(刘禹锡等编《增广注释音辩唐柳先生集·天对》)“惟德登帝,帅以首之”,来反驳王逸的“伏羲”说,以为是指“匹夫而有天下”的舜、禹。洪氏是说,较之王逸“伏羲”说可能更为合理,但亦有牵强附会之处。(注:柳宗元《天对》所谓“惟德登帝,帅以首之”语,由于过于简略,很难确诂。洪兴祖以为是指舜、禹,显然是受到柳宗元的影响。但是,《天问》中关于舜、禹之“问”甚多,如“禹之力献功”,“舜服厥弟”,等等,多为指名而问,屈原似乎没有必要于此如此迂回发问。)今人姜亮夫先生认为,依据《天问》中的“文法组织”,“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当作“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则辞义皆顺遂矣”。此四句皆指女娲而言,“王逸不解此义,分‘登立’二句属之伏羲”。屈原如此发问,是因“自古皆以男子帝天下,女娲独以女体,故疑而为问也”;而“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二语,姜先生则以为“文辞极奇僻生涩,疑有讹误……则疑文中‘有’字为‘育’字之讹…‘制匠’亦即上句‘育体’之义……盖南楚有女娲化生万物之传说,故屈子以女娲之又为孰所生为问也”。[2]姜氏之说,将伏羲等排除此四句解释之外,显较王逸等注家解释为胜;但改字释文,虽然使“奇僻生涩”的文辞立显通畅,但无其他版本之支持,恐为不妥。屈原毕竟是对可以直观的女娲图像发问,尽管我们不清楚是否如王逸所说的“人头蛇身”像,但“一日七十化”的说法,至少可以表明,在战国中后期,女娲“人头蛇身”的外在形象,在楚地并没有得到如同西汉以降的普遍认同。如是观之,王氏之解恐更符合屈原之意。

至于伏羲,《楚辞·大招》中有“伏戏驾辩”之语,王逸注:“伏戏,古王者也,始作瑟。驾辩……曲名也,言伏戏氏作瑟,造驾辩之曲。”《大招》的作者,历有屈原与景差的之说,并无定论。但无论作者是谁,仅可证明的是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虽然伏羲的传说可能已经流传,但与女娲是否已形成关系密切的“二皇”形象,现有的文献资料尚不足以说明。

在战国中后期,女娲尚未形成如汉代较为固定的“人头蛇身”的形象,从成书于战国中后期《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关于“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粟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中也可以反映出来。其中及涉及到女娲造化万物(当然也包括人)的神话,但并没有关于女娲外在形象的具体阐释。特别是在《山海经》的记述中,也没有关于伏羲的直接记载。据闻一多先生《伏羲考》:“伏羲与女娲的名字,都是战国时才开始出现于记载之中的。伏羲见于《易·系辞下传》、《管子·封禅篇》、《轻重戊篇》、《庄子·人间世篇》……女娲见于《楚辞·天问》、《礼记·明堂位篇》、《山海经·大荒西经》……二名并称始见于《淮南子·览冥篇》,也是汉代的书”,[3]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先秦典籍中,言伏羲者不同时言女娲,言女娲不同时言伏羲”。(注:吕微:《神话何为》第七章第二节《先秦、两汉文献中伏羲、女娲的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页。吕微先生认为这只是“针对文献所作的形式分析得出的上述结论,近年来却由于出土文献研究的新进展遭到严厉的质疑。特别是长沙子弹库楚墓帛书乙篇的成功释读,向我们展示了战国中后期在楚地民间的一则可能是讲述伏羲、女娲创世的神话文本,从而将伏羲、女娲对偶神话最早记录本的上限提到了先秦时代”(参见第325-328页)。关于长沙子弹库楚墓帛书乙篇的释读,李零先生认为,据台湾学者严一萍和金祥恒考证“帛书所述传说人物的头两位就是古书常见的伏牺和女娲,‘女娲’之释虽不能肯定,但‘伏羲’之释已获普遍承认“(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187页)。看来,楚帛书是否可以证明伏羲和女娲在战国中后期就已并列出现于楚地,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女娲与伏羲在大多数先秦典籍中分言的事实,不仅表明女娲与伏羲分属两个不同的神话传说系统,(注:例如吕思勉先先生认为,伏羲等“古代帝王”,“踪迹多在东方,而其后率传之于西,盖因今所传者,多汉人之说,汉世帝都在西,因生傅会也”;而女娲则为“南方之神”(参见《伏羲考》、《女娲与共工》、《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31、56页。)而且就女娲形象而言,基本还是一个造物女神的形象,还没有被纳入到所谓“三皇”的系统之中;而女娲从“女神”到“圣王”形象的完成,则与两汉时期的改塑密切相关。

从现存的两汉文献考察,随着诸家学说流派之不同,以及受地域文化之影响,对于女娲形象亦有不同的解说。(注:其实,非独女娲如此,上古传说中的诸多的人物形象,在两汉时期大多都经过这一改塑过程。)其中对女娲形象改塑贡献最大者,当为女娲与伏羲名列“三皇”的传说。在汉代文献中,首次将女娲与伏羲并列者,出自西汉初期的《淮南子》卷六《览冥训》,语曰:

自三代以后者,天下未尝得安其情性,而乐其习俗,保其修命,天而不夭于人虐也。所以然者,何也?诸侯力征,天下合而为一家,逮至当今之时,天子在上位,持以道德,辅以仁义,近者献其智,远者怀其德,拱揖指麾而四海宾服,春秋冬夏皆献其贡职,天下混而为一,子孙相代,此五帝之所以迎天德也……夫钳且大丙,不施辔衔,而以善御闻于天下。伏戏、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显然,《淮南子》推崇伏羲、女娲“至虚无纯一”之“至德”,是建立在颂扬汉初所谓“无为而治”的基础上,肇起了汉代对女娲形象改塑之端。

西汉初年,汲取秦失天下之教训,讨论秦汉政治之得失,在纷纷指责秦“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的同时,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政治应运而生,不仅成为汉初统治者治理天下的准则,也是活跃于是时的各学派阐扬其政治主张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但从对汉初“黄老政治”理论构建贡献最大的两个学派——儒学与道学的所阐发的学说看,对女娲形象的解析有明显的不同。

在早期儒家学说中,不仅没有女娲(包括伏羲)这样传说人物论述,就是著名如黄帝者亦没有进入孔、孟的视野,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则是儒者对待古时圣王的基本态度;入汉之后,随着儒、道学说的糅合,汉初诸儒如陆贾、贾谊、董仲舒者,开始援引黄帝以申其说。(注:关于黄帝传说入汉之演变,请参见拙文《战国秦汉时期黄帝传说的演变》,载《炎黄文化研究》第8期,炎黄春秋杂志社2001年版。)但一般仅言及黄帝而已,对于伏羲、女娲等可能较之黄帝传说更为古老,同时可能也更为“难言”者,多是持如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谓“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的态度。(注:如在西汉初年儒者陆贾《新语》及贾谊《新书》中,虽有关于黄帝传说的记载,但于伏羲、女娲等传说人物则未见记叙。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六《求雨》篇有“春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祷社稷山川,家人祀……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鱼八,玄酒,具清酒脯,择巫之清洁辩言利辞者以祝”云云。由于这仅是一条独证,很难认定是否为与女娲补天传说相关联的共工。)

道家学派则不然,治政应无为,则是其学派一贯之主张;借寓伏羲等传说中的“圣王”以证其说,又是其擅用的论证方式之一。如在集道家之大成的《庄子》书中,就有诸多关于伏羲的记述,如《外篇·胠箧》“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外篇·缮性》“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云云。尽管在《庄子》书中尚未出现女娲之形象,但将伏羲的形象定格为无为而治的古圣王,为汉人援引伏羲之例改塑女娲形象开创了先例。

至于《淮南子》一书之主旨,东汉时人高诱《淮南子叙》云:

(此书)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言其大也,则焘天载地。说其细也,则沦于无垠,及古今治乱存亡祸福,世间诡异瑰奇之事。其义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类,无所不载。(注:《汉书·艺文志》将《淮南子》列为杂家。所谓杂家,具有“兼儒、墨,合名、法”之特点。但就《淮南子》主要思想倾向而言,似乎应更偏重于道家。)

可见《淮南子》推崇黄老之治,善言“古今治乱存亡祸福”;又承袭先秦道家之传统,喜说“世间诡异瑰奇之事”。正是在这样的时代与学术背景下,关于女娲的形象,虽然在汉初儒者看来可能属于“其文不雅驯”之类的传说,而对于“无所不载”的《淮南子》而言,却是可以申发其“淡泊无为”政治学说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况且主持编撰《淮南子》一书的淮南王刘安,长期生活于楚地,《史记》本传云其“为人好读书鼓琴”,当对至晚在战国中后期记录于文献、流传于楚地的女娲或伏羲的传说比较谙熟,(注:《淮南子》卷十七《说林训》又有关于女娲的论述:“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高诱注:上骈、桑林,皆神名),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也。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这恐怕也是《淮南子》将女娲与伏羲首次合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淮南子》尽管通过将女娲与伏羲并列方式,把女娲纳入古代“圣王”的行列,但其影响似乎有限。秦人虽有“三皇”之说,然而指的是“天皇、地皇、泰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司马迁撰《史记·五帝本纪》,以黄帝为五帝之首,并无所谓“三皇”之序列。张守节“正义”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而孔安国《尚书序》,皇甫谧《帝王世纪》,孙氏注《世本》,并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从张氏所列文献考察,明确伏羲为三皇之首的文献,均晚于西汉武帝年间。(注:孔安国为武帝年间谏大夫,《尚书序》旧题为孔安国所作,但经宋代以降历代学者考订,基本上认为是托名之作,其时代可能晚于西汉年间。)似可说明至少在司马迁撰著《史记》之时,伏羲与女娲的传说尚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这与《五帝本纪》太史公曰:“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黄帝的传说已经深入民间,“长老”争相传称黄帝事迹的景象迥然有别。

明于此,则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汉传世的文献中,唯有承袭先秦道家之传统的《淮南子》多言女娲外,其它则多付阙如;即便偶尔言之,或如司马相如《大人赋》中所云“使灵娲鼓瑟而舞冯夷”(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裴骃 “集解”引《汉书音义》曰:“灵娲,女娲也。”)之类充溢神仙气息的描述,女娲的形象似乎仍是较为单一的“女神”形象。

如上所述,西汉时期,详细明确记录女娲事迹的文献仅见于《淮南子》,而于西汉其他文献中则鲜见其踪迹;而入东汉之后,关于女娲的记载骤增,特别是在王充《论衡》、王符《潜夫论》、应劭《风俗通义》等文献中的大量出现,对于塑造女娲的形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引《淮南子·览冥训》将伏羲、女娲视为古代圣王的说法,在西汉年间似乎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反响,其中除西汉时期风行黄老政治,普遍崇尚黄帝这一因素外,也与是时盛言“五帝”,而鲜言“三皇”的时尚相关。从文献记载的角度考察,“三皇之总名,初见于《吕氏春秋》;三皇之分名,则见之李斯之奏议。”[1]由于《吕氏春秋》中的“三皇”没有确指,(注:“三皇”之称于《吕氏春秋》中数见,如卷四《孟夏纪》“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但“三皇”具体所指,《吕氏春秋》没有进一步的说法。)而李斯奏议中的“三皇”又是指“天皇、地皇、泰皇”,并非人格化的古代圣王,这就为人们将上古传说中众多的古代圣王与“三皇”、“五帝”的排列组合提供了极大的想象空间。但在西汉时期,以黄帝为首的“五帝”说盛行一时,古以有之的所谓“三皇”说却渐渐“消沉”。其原因是否如上揭《三皇考》所云,由于秦汉时人对“天上与人间最高人物”观念的不同,以及对天文历法的极度重视,“所以祭祀之神也只能有泰一与五帝,古史中也只能有泰皇与五帝”[1]。这一说法是否准确,容当日后讨论;但“三皇”之说不为西汉时人所重,则是不争的事实。以昭帝盐铁会议的记录——《盐铁论》为例,卷六《复古》文学曰:“陛下宣圣德,昭明光,令郡国贤良、文学之士,乘传诣公车,议五帝、三王之道”之语,卷八《结和》文学又曰:“今有帝名,而威不信于长城之外……此五帝所不忍”。“五帝”成为文学们判断是否曲直的一个重要标准,却没有给“三皇”留下任何位置,自然也无从引入位居黄帝之上,包括伏羲、女娲在内的所谓“三皇”以证其说(注:《盐铁论》是学界公认的极少经后人改造的西汉文献(如陈直先生认为“两汉流传之古籍,无一语为后人加入者,首推此书”《盐铁论解要》前言,《摹庐丛书七种》,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121页)会议辩论的朝野双方讨论的又是关乎汉初“无为”政治与武帝“有为”政治,何者更利国便民的重大问题,引用古代帝王治国理论以证其说,是汉人常用的议政方式,但来自民间的文学们仅言“五帝”而不及“三皇”,这一现象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此则不难理解,正是由于西汉时人对“三皇”与“五帝”的传说持不同的观点,以至同为传说中的古代圣王——女娲与黄帝,在西汉文献中则留下浅深不一的痕迹。

虽然西汉时鲜言“三皇”,但并不意味着不言,到西汉末年,“三皇”之说重现于史乘。《汉书·成帝纪》:“惟汉十世,将郊上玄……同符三皇,录功五帝”;《扬雄传》:“历五帝之寥廓,涉三皇之登闳”,等等,俱为明证。特别是到东汉章帝年间,为整合今古文经学异同而举行白虎观会议,班固撰《白虎通》,卷二《号》“三皇五帝三王五伯”条,释三皇虽然例举“伏羲、神农、燧人”与“伏羲、神农、祝融”二种说法,但均将伏羲列为“三皇”之首;而于《汉书·古今人物表》中,将伏羲列为“上上圣人”之首,而女娲则为“上中仁人”之首,由于是时女娲尚未列入“三皇”系统,故在班氏的“九等”人物表中不可能与伏羲并肩而立;但对女娲的推崇之情显而易见,同时也其后为将女娲引入“三皇”系列开辟了通道。

不过,对班固《古今人物表》将女娲列入人物表“上中”栏,一些史家表示出不同的看法。《汉书补注·古今人物表》“女娲”条引清人钱大昭语:“闽本‘上上’,次于太昊(即伏羲)。《说文》,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王)先谦曰:《风俗通》引《运斗枢》云,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列子》、《淮南》诸书并引女娲事,故班兼采之。”依钱氏所云,表明在《汉书》的众多版本中,至少在闽本《汉书》的《古今人物表》中,女娲是与伏羲并列位于“三皇”的。关于“闽本”,王先谦《前汉补注序例》曰:“国朝诸儒讲求版本之学,致力《汉书》者,多用南监本,此外,如景祐本、闽本、汪本、德藩本、乾道本、北监本,并备收罗,间有甄采良由,文轨同途,众善咸萃。”至于“闽本”的流传情况,王先谦自注:“钱大昭校,明按察司使周采、提学副使周珫、巡海副使柯乔等刊。”(注:王先谦:《汉书补注》上,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女娲”条补注见第337-338页;《前汉补注序例》见第2页。)

从以上诸引言不难看出,虽然“闽本”《汉书》刊布较晚,也不是王先谦校正《汉书补注》的主要版本,但在“讲求版本之学”的清代诸儒眼中,“闽本”不啻也是一个“众善咸萃”的好版本。钱大昭自校“闽本”,足见对其重视之程度。具体于《古今人物表》中“女娲”而言,“闽本”《汉书》将女娲明确列入“三皇”之中,至少可以证明,西汉时期通行的伏羲、女娲并列为帝之说,随着东汉“三皇”说的复兴,开肇了将伏羲、女娲纳入“三皇”系统的进程,尽管现在我们还不清楚“闽本”《汉书》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班固的本意。实际上,在班固的著作中,关于“三皇”也是有多种说法,除《白虎通》中“伏羲、神农、燧人”与“伏羲、神农、祝融”二种说法外,在《古今人物表》则改为“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说。对于班固将黄帝纳入“三皇”系统,王先谦表示批评:“古有三皇五帝之说,《白虎通·号篇》伏羲、神农之后或燧人、或参融(即祝融)为三皇,以黄帝为五帝之首,诸书无异,皆今文说也。班作人表,用《左传》古文说,增入少昊,然未以黄帝为三皇,自伪《书传序》以黄帝合羲、农为三皇,少昊以下为五帝,《帝王世纪》因之,唐、宋遵用,并为一谈,要皆袭班而误,全乖古义”。(注:王氏之说似有误,从班氏人表排列次序看,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以降到帝尧为“五帝”。这一排列次序与所谓伪《书传序》同。清梁玉绳撰《人表考》,认为黄帝为“三皇之三也”(《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97页),当符合班氏之意。)本文并不想讨论今古文中“三皇”的排序,而只是想说明,东汉前期关于“三皇”的说法实则相当混乱,远不及西汉时“五帝”说之稳定。

虽然东汉“三皇”之说多种并存,但伏羲“首皇”的地位从来没有受到质疑,而与伏羲并列的女娲,自从出现于西汉文献后,也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如著述年代虽不详,但不会晚于西汉末年的《列子》卷二《黄帝篇》曰:“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其中虽然没有明确引入“三皇”之概念,但将伏羲、女娲并列,并与神农氏鼎立而三的排序,或可表明至少到西汉末年,伏羲、女娲并列为古圣王的观念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认同,而跻身于“三皇”系列,则只是时间问题了。

在东汉文献中,首次明确提及女娲列于“三皇”者,当属应劭的《风俗通》的《三皇篇》,而应氏所据材料,则出于纬书《春秋运斗枢》。亦依《春秋运斗枢》释女娲为“三皇”者,还有郑玄。“郑注《中侯敕省图》引《运斗枢》:‘伏羲、神农、女娲为三皇’(曲礼疏)。郑注《明堂位》引《春秋纬》说同。”[4]高诱注《吕氏春秋》卷四《孟夏纪》“三皇”合称曰:“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高注“三皇”虽不知材料之出处,但所列“三皇”与应氏、郑氏相吻合,似乎同出于《春秋运斗枢》之类的纬书。我们知道,两汉之际纬书已经兴起,终东汉一朝盛行不衰,其中虽存有许多荒诞不经之事,但也保留了相当可贵的古史传说及神话资料,女娲于东汉时期跻身“三皇”序列,当与纬书中的相应记载密不可分。

值得注意的,既言“三皇”,又言“女娲”的应劭、郑玄、高诱等人主要活动于东汉后期(注:应劭,生卒年不详,汉献帝时曾任泰山太守;郑玄,生于129年,卒于200年,因延熹九年(166年)党锢之祸,居家著书;高诱,生卒年不详,建安十年(205年)曾任司空掾。可见三人主要活动于东汉后期。);由此可以推测,纪录女娲为“三皇”的《春秋运斗枢》等纬书,似乎也可能出现于东汉中后期。时代早于郑玄等三人的王符(约85-162年),其著作《潜夫论》卷八《五德志》有“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等语。以伏羲、神农,或燧人,或祝融为“三皇”,与《白虎通》中的记载丝丝相合;而“或曰女娲”,王符这一补充尽管不甚肯定,但似可表明,东汉时期关于“三皇”的认定,已由前期的“伏羲、神农、燧人(或祝融)”,向后期的“伏羲、女娲、神农”模式转变。尽管这一变化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时间概念,但其大体时段应该是清楚的(注:再以东汉前期的王充(27-约97年)为例,在其著作《论衡》中,女娲与“三皇”皆是分而言之,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而王充则以“好辩”而著称,女娲炼石补天的传说就曾受激烈的抨击(参见《论衡》卷十一《谈天篇》),若是时女娲已与“三皇”发生关联,不会不引起王充的评议。此例似可表明;在东汉前期,女娲与“三皇”尚未发生密切的关联。)。

综上,从历史文献的角度考察,从战国中后期女娲不甚确定的“登立为帝”,实则更多具有“女神”特性的形象;到西汉文献中始与伏羲并列为“不设法度”,“至德遗于后世”,崇尚“虚无纯一”的“圣王”形象;再随着东汉时期“三皇”之说的复起,由东汉前期“伏羲、神农、燧人(或祝融)”的“三皇”说,演进为东汉后期“伏羲、女娲、神农”的“三皇”系列。至此,标志着女娲名列“三皇”的“圣王”形象改塑的最终完成。

收稿日期: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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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时期女皇形象的演变_女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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