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发展的历史与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传统论文,伦理论文,逻辑论文,思想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 63;B 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0X(2009)03-0045-06
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才得以诞生,但行政伦理思想在中国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原始氏族社会,有诸如“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等自发、朴素的行政道德风尚。夏、商、西周时期的统治者提倡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主动践行“修德配命”的道德生活、形成了“敬德保民”的“德治主义”雏形[1](P6-13),闪烁着浓厚的古典行政伦理思想火花。步入春秋战国时期,迎来了思想史上百家争鸣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成为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萌生和发展源头。在随后的历史长河中,诸子百家相继嬗替的博弈形塑着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主流与边缘之态势。近代“五四运动”前后再次迎来了思想史上又一个黄金时代,在“西学东渐”浪潮中开启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近代转换。
一、儒墨道法: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发端
尽管原始社会有零星的行政道德风尚,夏商周也出现了古典的行政伦理思想火花,但系统的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博弈场则是在“周之子孙日失其序”[2]之时,即中国社会历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春秋战国才得以形成。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诸子蜂起博弈时代,儒、墨、道、法等诸子继承、批判与发展了前人的行政伦理思绪。不同的理论渊源与旨趣,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儒墨道法的思想体系,蕴含着大量的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绪,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发端的丰腴源泉。
1.道家“无为而治”:伦理诉求的一条通幽之径
先秦道家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以老子为开山始祖,经杨朱对之演化发展,最后吸收了庄子思想精华,构建了以“道”为逻辑起点,以“无为而治”、“治国爱民”等为原则的行政伦理思想体系。老子是没落中小奴隶主阶级思想者的代表,既反对传统的宗法等级道德规范,又不满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与“尚贤”治国之策,以“道”为立论说,勾画了以“无为而治”为核心的行政伦理思想框架,设计了以“小国寡民”为原则的行政组织伦理思想,提出了“圣人无为”的行政领导伦理思想[3]。杨朱独特的贵己众生的“自我主义”[4]思潮源于道家,而又与老、庄有别,增添了诸多异质因子,在先秦诸子中独树一帜。战国末期,过着隐士式的贫穷知识分子的庄子,面对统治者严刑重敛、穷兵黩武的现实,深感无能为力,只好退而求其次,以“隐士”的方式表达了其高远的“道法自然”的治国之术。愤懑世俗桎梏人生的批判精神和追求内心自由的《逍遥游》蕴含着深刻的“治国爱民”民本思想和对自由、民主、平等价值的追求,彰显着先秦道家高超的行政伦理思想旨趣。
与儒墨法的社会本位主义不同,道家的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本位主义之上的,其社会调控理论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注重自然消解作用。尽管在这种自然秩序的追求中,洋溢着“见素抱朴”的非道德主义精神,然而其“无为而治”实质上是“有为而治”,是以退为进,正题反作,以隐世反衬入世,以求曲径通幽之效。这种伦理诉求,从其语言形式与内容展开来看,体现出一条与当时社会伦理追求别样的情怀。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诉求,对具有个别性特征的行政伦理的影响也是存在的。今天,在我们建构“和谐社会”这一行政伦理价值指向时,我们仍需诉求道家的“和”的概念与范畴的支撑,正如刘祖云教授所言,“从一定意义上来看,‘和’的概念与范畴是对我国古代社会那种原初的、质朴的和谐社会状态的一种反映,这一认识常常会成为现代社会建构更高级的和谐社会可资利用的思想资源和观念发端。”[5]
2.儒家“仁”与“礼”:伦理展开中的双旋结构
先秦儒家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由孔子创立,经孟子继承和发挥,再到集大成者荀子改造之后正式生成。春秋末期,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时局,对传统文化周礼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批判、继承与超越,构建了其“仁学”思想体系,其中蕴含着诸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等一整套的“以德行政”和“以礼治国”行政伦理思想观念和规范。同时,孔子通过兴办教育和周游列国等途径,传播和推广其“仁学”思想,以实现“德政”与“礼治”贯通的行政伦理模式,为先秦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形成与继续完善奠定了基础。孟子则以性善论为假设,在系统地继承和发挥了孔子的行政伦理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以“仁政”得民心的伦理思想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丰富了孔子行政伦理思想内涵和意蕴。作为先秦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面对统一的中央集权即将形成的时局,立足而又不拘泥于儒家立场,博采诸子之长,以性恶论为假设,提出了“隆礼重法”、“以民为本”及“尚贤使能”等行政伦理原则。
儒家核心思想是以内圣外王为理论中轴的“双旋结构”——即以“仁”为核心道德理想主义的心性儒学与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故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状态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诉求的人生境界和社会政治生活状态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6]。在社会治理理论上,儒家的“礼治”有别于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治”和墨家的“尚同”,表现为道德调控,注重道德自律,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了儒家入世的社会本位主义人生价值观。同时,儒家行政伦理思想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表现出了极强的包容性和融合性,能够把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因素吸收进来以丰富自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直到今天,人们还会经常谈起儒家文化的现代价值问题。”[7]
3.法家的“法术势”:伦理追求中三足鼎立
法家行政伦理思想源于春秋时期齐国管仲与郑国子产的改革,兴于三晋时期法、术、势的法治观念和“利国”、“利众”为“仁”的伦理思想的形成,商鞅变法是其成熟的标志,法、术、势三者结合是其完善形态。商鞅的核心思想是依法变革的治国纲领,“治世不一道,变国不法古”体现了行政管理的与时俱进的思想,“缘法而治”则表达了坚持法治,反对人治的原则,“刑无等级”更是突破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奴隶制原则[3](P45-52)。在法家学派集大成者的韩非视野中:“法”是其思想的根本,为官吏树立了一种规定准则,具有规范性、统一性、稳定性、公正性特点;“术”则是其思想的内核,作为君主统治的手段的“术”有“君道无为”、“圣人执要”、“赏罚二柄”等;“势”是其思想的精髓,是君主实行统治的前提,它源于“法”和“术”又超越“法”和“术”,是“法”和“术”的目的之所在,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交融、相互支持[8]。
总的来说,先秦法家从“礼法兼济”的法治思想萌生,到“弃礼任法”的演变,再到韩非子、商鞅注重的“法”、申不害关注的“术”、慎道看重的“势”,三者得以完美的结合。法治思想的最终形成,彰显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放来效”[9]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精神。法家的治国平天下的治理模式是实行严刑峻法,为治国经军提供严格的制度保障。与儒墨的社会本位主义观不同,法家以社会为立足点的思想中流露的是君主本位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功利主义及专制主义文化之上,因而其社会调控理论是“不务德而务法”的非道德主义,即采用“以法代德”的利益驱动和法律制约的手段,强调“他律”而非儒家的“自律”作用。当然,这种“去私行公”、“废私立公”的“惟法为治”的实质是为以君主利益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服务的[1](P192)。
4.墨家“兼爱非攻尚同尚贤”:伦理之四维诉求
先秦墨家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由战国初期墨翟创立,代表着小私有劳动者和平民的利益,曾盛行一时,拥有与儒家并称“显学”的光环。墨子先学习儒家之学,而后创立墨家,以“兼爱”为核心,建立了涵盖政治、经济、伦理与哲学四位一体的思想体系,主张“尚同”的行政组织伦理思想,提出“尚贤”为政之本的人事行政伦理思想,力主“非攻”反战的政治观点,表现出庶民上层要求开放政权,参与政事的行政伦理思想。经“巨子掌权”、“相谓别墨”、“墨离为三”三个时期的分化,后墨家继承与发展了墨子的学说,并在认识论、逻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也颇有建树。
墨家的文化基础是建立在实用主义基础之上的,尽管其人生价值观总体上与儒家一样诉求社会本位主义,墨家提出诸多颠覆性的行政伦理思想与儒家并行争鸣,如“兼爱”与“仁爱”、“尚贤”与“举贤”等,从而成为与儒家并称“显学”,两家并行不悖,长期共存,显赫一时。然而,随着阶级基础的分化,墨家“兼爱”原则的乌托邦精神与脱离历史实现的弊端日益暴露,“尚同”的主张既不能胜出儒家中庸之道与民本主义,也无法超越道家无为之术,以致“其学几绝,其书仅有”,于是墨家由“显学”而潜入地下,形成暗流,时隐时现地闪现在其他各家言论之中,其走向式微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必然。不过,随着历史演进,墨家诸多思想精华被整合到儒家、法家等学派之中,彰显其不朽的思想价值。所以有学者认为:“虽然,墨学的繁衍传承没有想起他诸子学说那样的款款绵延,但是,这却并不妨碍其时代价值的展现,其‘墨子精神’依然在不同时代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无论何时,墨学总有许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究,也总能发掘出许多新的理论点。”[10]换言之,先秦墨家思想必然成为追溯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源地之一。
二、主流与边缘: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行政伦理理论
“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譬如丝竹金石之会乐同也。其曲异而不失于体。”[11]自秦汉至清末,百家思想以一种过程的方式而演变、发展、延伸。法道儒前后嬗替、玄学盛行、儒佛道合流及理学兴起、反思与复位,这种主流与边缘的既批判超越又吸收融合的态势,最终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主流与边缘格局。
1.法道儒相继嬗替:秦汉时期行政伦理思想的主流与边缘之走向
秦汉时期,行政伦理思想演变的主线是:由法而道再儒,即秦朝的法家、汉初的黄老道家及汉武帝时期的儒家,分别在诸子百家学说中脱颖而出,得以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相结合,并确立了儒家行政伦理思想成为主流的思想统领地位。
首先,法家主张法、术、势三结合,推行“弃礼任法”,其思想迎合了新兴统治阶级的利益,被统治阶级完全采纳,从而使法家在诸子中最早得以与现实政治统一的学派,占据主流地位,形成了以法家为主,儒家与阴阳家为辅的中心—边缘结构,为建立中央集权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鉴于“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汉初思想家认识到“不务德而务法”的片面性,从而在治国之道上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黄老道家学派,即借皇帝之名,取老子之学,兼采各家的一种综合性学术思想[1](P199)。其典型特征是以道家理论为本,以法治理论为用。这种以“为民休息”为宗旨的黄老之术注重直接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适应了汉初黎民饱受战争之苦的现实需要,备受汉初统治者所推崇。于是,继法家之后,黄老道家学说成为第二位得以与现实政治统一的学派,形成了以道家为主,兼采法家与儒家的中心—边缘格局,在汉初占主导地位达60余年之久,直至“文景之治”的盛世到来才逐步退出学术中心,走向边缘地带。
再次,汉武帝时期,为迎合实现“大一统”的政治愿望,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一整套政治伦理主张。饱受压制与打击的儒家终于迎来了实现其夙愿的历史机遇,儒学被尊奉为历代封建统治思想正统而定为一尊,成为继法家、黄老之后又一位得以与现实政治统一的学派,形成了以儒家为主,兼收法家、道家、阴阳家、墨学等各家合理因素的中心—边缘态势,“承挡着秦汉以来的大一统的思想共源的基础作用,并据之建构起中华民族的公共交往平台,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12]。至此,以儒家为核心的行政伦理思想终于由边缘成为主流,百家之言成为一家之言,百家争鸣的格局从此消失。
2.玄学盛行及儒佛道合流:魏晋—隋唐行政伦理思想的主流与边缘之态势
魏晋—隋唐时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展轨迹是:魏晋玄学成风;南北朝佛、道两教兴盛;隋朝扭转儒学相对式微局面,形成儒、佛、道三足鼎立之势;唐朝后期提出了以儒排佛的“道统”论。伦理思想演绎的背后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大动荡、民族大融合、社会大变革和经济大发展,因此,统治者无力实行思想专制。其结果是经过漫长的冲突与磨合,佛、道在理论上不断向儒学靠拢,而趋于儒学化,儒家也不断从佛、道那里吸取思想资源,以补充和丰富儒家哲学和伦理思想。儒、佛、道思想由相互斗争到渐趋合流的趋势正是南北朝时期的行政伦理思想的内容与基本发展趋势的写照[3](P234-277)。
隋朝在思想上重视儒家,扭转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道兴盛,儒学相对式微的局面,促成了儒、佛、道三足鼎立之势。唐朝前期,继续致力于提升被扭曲的儒家地位;唐朝后期,韩愈矢志弘扬儒学,举起了复兴儒学的旗帜,提出了以儒排佛的“道统”论以及“性情”论与“性三品”学说,为儒学再度崛起奠定了哲学基础。隋唐时期开明君臣及思想家的执政及理论中闪烁着大量行政伦理思想火花。
3.理学兴起、反思与复位:宋元明清行政伦理思想的主流与边缘之轨迹
宋元明清时期,儒家伦理思想的完备形态——“理学”形成了。这一时期的行政论思想演变的轨迹为:宋明理学兴起与功利之学的抗争;理学的继承(明初)、批判(明末清初)与复位(清中叶)。
宋元时期为解决尖锐的阶级和民族矛盾,一大批远见卓识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治国方略:一是守旧派与反战派思想家接过儒家的“道统”之说,承前启后,兼收并蓄,促成了“理学”的诞生。理学家立足孔孟根本立场,围绕着宇宙观、道德本原论、人性论、义利理欲之辩、人格培养等方面展开探讨与争鸣,同时从两汉以降的玄学、佛教和道教中吸收思想,形成了体系严密的理学。至此,“传统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它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从而使儒家以新的形态重又取得了‘独尊’的地位。”[3](P322-325)二是主战派与改革派思想家主张功利之学。他们倡导实务,崇尚功利。针对理学“侈谈性命而辟功利”,功利之学以“人道”存于“人事”及“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与之交锋,素有“朱陈之争”之说。三是其他政治家和思想家的实践和言论。完颜雍、忽必烈兼采儒法治国之道,注重选贤、安民、治吏等;耶律楚材主张以儒治国,采用汉法,任用儒臣;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语而垂青史。
明清时期,行政伦理思想领域的演变与当时政治经济的变迁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明初,朱元璋继续以程朱理学为指导思想,强化君主权威和集权管理思想;明中叶,面对方兴未艾的农民起义和统治集团内部的重重矛盾,程朱“理学”失去了维护人心的思想主导地位,王守仁的“致良知”与陆九渊学的“心学派”学说打破了程朱理学的独尊局面。二是明末清初,为了指导如何解决极权统治带来的弊端,一大批进步的思想家沉痛反思,开启了一场“自我批判”运动,以寻求变革更张路径。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也演进到自我总结批判阶段。反思的内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价值观上,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聚变的功利主义,批判宋明理学的道义论和禁欲主义;人性论上,论证了个人利益意识觉醒下的人性的来源、内容和本质;理想人格上,主张以“实学”、“习行”及“习成而性与成”替代理学的“主静”与“持敬”的方法。总之,这场“自我批判”运动中诸多思想家的不同旨趣和建构具有划时代的进步作用和启蒙意义,折射出大量光彩照人的行政伦理思想。三是清中叶以后,统治者迅速稳定社会政治,并采取文化专制主义政策,早期行政伦理思想启蒙光辉被抑制而转向沉寂。程朱理学又顽固地站在主流阵地统治着思想领域,直至炮声隆隆的鸦片战争时期。
三、西学东渐:西方伦理理论对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影响
鸦片战争战败,中华民族面临着生死存亡的抉择。面对西方列强的挑战和民族危机的加剧,围绕“救亡”与“启蒙”两根主线,近代的思想家、政治家开始了探索救国救民之路,开创了“西学东渐”的局面。“西学”从“器变”到“道变”再到“神变”顺势而“东渐”,开启了一场中西伦理思想的批判与反思、交流与碰撞、吸收与创新的历史进程,从而使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进入东西文化交融的“拐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器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蜕变的基础
鸦片战争预示着:“维护这一社会的传统伦理道德,同样危机四伏,它既无法规范人心,更不适应于社会的发展”[13](P15)。在民族危机日益加剧的历史时刻,龚自珍以“有私则有道德,无私则同于禽兽”之说,颠覆“以公灭私”的传统伦理观念,张扬性解放的思想;魏源率先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复兴方针,批驳腐儒崇义灭利的空疏作风,主张“以实事程实功”的功利主义伦理观,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口号,弘扬经世致用之学,给传统伦理思想注入一些近代性的因素。以洪秀全、洪仁玕等为代表的太平天国运动,昭示着以农民阶级为主体力量的改革社会的尝试,他们借助于西方传入的基督教思想和初步传播的资产阶级思想,提出了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主张。太平天国的道德思想是学习西方道德思想的初步尝试,其意义在于“昭示了以西方伦理思想道德改造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思想方法,与近代中国文化转型和道德转型的发展时代脉搏相一致。”[13](P16)
这种“器变”的影响表现在,具有西方伦理精神的大量语汇在“西学东渐”中冲击国人传统的日常生活观念。在“开民智”、“新民德”、“兴民权”的呼声中,西域的“科学”、“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天赋人权”、“公利”、“私利”、“物竞天择”等政治伦理、功利伦理和进化伦理等众多语汇走进人们视野,其影响从有知之士到平民百姓,宛若涟漪层层荡开,涤荡“教民”、“得天下”、“治天下”、“三纲”、“五常”等封建传统伦理,形成了“讲科学”、“兴民权”、“争自由”、“释个性”、“求平等”的近代伦理观念。因而,西方伦理语汇在生活领域的嵌入,为近代伦理思想的重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内涵。
2.“道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蜕变的关键
甲午战争以后,“西学东渐”由物质层面进入到制度层面。这一时期的伦理思想演变主要表现为向西方引介伦理理论和展开伦理实践,进行了中西伦理道德的初步比较,开启了中国传统伦理近代转换的萌生时期。近代伦理转换始于对西方的伦理学说的引介和比较。严复的《天演论》、《群己权界论》开启了引介西方伦理思想学说的先河;因而,卢梭的政治伦理理念、密尔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说、赫胥黎的进化论理观念等先后走进国人的视野。这些“东渐”的“西学”洋溢着天赋人权、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崭新的政治伦理观念,倡导人本性上趋乐避苦、苦乐是善恶的标准、私利与公利相统一等有别于传统伦理的功利伦理思想,展现了追求利益和快乐是人类进化的动力以及道德随社会进化而演变的进化伦理理论[14](P29-30)。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孙中山等从上述思想中汲取了大量的异质营养,于是有了《大同书》、《新民说》、《仁学》、《三民主义和中国前途》及《心理建设》等学说,蕴涵着中国近代伦理的萌生。
在实践中,有识之士逐渐开始用西方伦理学的科学思路来看待我们的问题、重塑我们的制度安排。各个时期的众多思想家在西方伦理精神的影响下开始由“器变”到“道变”的制度设计。地主阶级改革派,举起“经世致用”的旗帜,主张“师夷制夷”;洋务派,主张“中体西用”,表达了地主阶级“自强”的心声;戊戌维新派,主张维护封建政权和封建伦理道德,实行自上而下的改良;资产阶级革命派,围绕着“革命”与“保皇”、“民主共和”与“君主立宪”等问题展开论战,建立了以“三民主义”为旗帜的理论体系;无产阶级革命派,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开创了历史新纪元。思想的演变必然会引起了制度的变迁,于是有了《资政新篇》的问世、科举制度的废除、辛亥革命的发生、三民主义的实践以及新中国的成立。
3.“神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蜕变的核心
辛亥革命至新中国的成立,是中国学者系统引介西方伦理学不同时期的重要流派、著名人物及其代表著作的时期,也是中西伦理学比较、吸收、融合的重要时期。蔡元培翻译了泡尔生《伦理学原理》;胡适之介绍了易卜生主义的精华——“为我主义”(既注重铸造自己,又承担社会责任);张君劢引介了斯宾诺莎、黑格尔、费希特等的伦理观念;陈康、严群分别探讨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陈独秀借鉴西方的“个人主义之自利派”和“社会主义之他利派”,批判基督教和尼采的人生观,形成了合理利己主义的人生观和幸福观;张东荪的《道德哲学》内容丰富,涵盖了自苏格拉底至马克思的众多流派和重要人物。在中西伦理学融会贯通的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以陈独秀、胡适、陈序经等为代表的西化派、以梁漱溟、钱穆、熊十力、唐君毅等为代表的国粹派以及以杜亚泉、李大钊等为代表的调和派[14](P30-31)。
西方伦理学的“东渐”不仅带来了日常生活的观念变化和制度设计的重塑,而且其学科的叙述方式、研究方法进入了东方学者的视野。通过对西方伦理学的引介、比较、吸收和融合,诸多学者开始关注西方伦理学的学科研究方法。首先,学科体系上,西方伦理学很早就从百科全书式的哲学中脱胎而出,形成独立学科,得以系统研究;而我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一直包含在政治哲学的母体之中,未能完成学科的独立。从这一时期学者们的对西方伦理的研究成果来看,研究人员数量不断增多,研究范围逐步向不同时期延伸,为我国的伦理学学科独立打下了殷实的基础。其次,研究方法上,近代学者对西方伦理学的学习、借鉴主要通过4条不同的路径:“个案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综合研究;其中,比较研究包含要素、局部、和整体的三个级次,综合研究包含微观、中观和宏观的三个层面”[14](P29)。这些研究方法和路径引导着这一时期的伦理理论的构建,尽管没有完全建立独立的伦理学学科体系,但研究方法和路径已指向这一目标。
综上所述,我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展隐藏着历史与逻辑的两条线索。一方面,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展凸显了历史发展的特性,其发展带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先秦儒墨道法并行不悖的争鸣时期,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发端;秦汉至清末,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行政伦理思想的确立时期;“西学东渐”对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重塑时期。另一方面,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展同样有其内在的逻辑特征:从整个历史层面看,体现了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主流地位的渐次形成;从不同的发展阶段内部而言,其逻辑特征主要体现儒家思想与其他思想流派的并行、交融、更替、影响等方面。
收稿日期: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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