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群的定义与分布研究_地级市论文

中国城市群的界定及其分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城市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分类号 F291

城市群是由若干基本地域单元构成的连续区域,城市群区域应具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从我国实际出发,城市群地区应为城市型政区,即建制市的行政辖区。为此,本文综合测度了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型地区的城市化水平,筛选了构造城市群的基本地域单元。

1 城市群基本地域单元的选择

1.1 城市型政区城市化水平的测度

至1994年底,全国有省级城市型政区(直辖市)3个,地级城市型政区(地级市)206个,合计209个。为综合测定各城市型政区的城市化水平,本文运用了多指标加权求和的方法。首先,选取非农业人口占区域总人口比重(a[,1])、区域人口密度(a[,2])、城市建成区面积与区域总面积之比(a[,3])、区域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a[,4])等4项指标作为变量。其次,利用层次分析法(AHP法)确定它们对于城市化水平的贡献度即权重,结果见表1。第三,以209个城市型政区为样本,利用统计资料计算出各政区上述4项指标的原始值x[,ij],为消除量纲影响并使标准化值x'[,ij]介于0~1之间,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极大值标准化处理。第四,利用公式C=∑a[,j]·x'[,ij]进行加权求和,获得了209个城市型政区的城市化综合指数。

1.2 城市群基本地域单元的确定

由于我国城市型政区之间城市化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作为城市群的基本地域单元应具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本文在界定其综合指数原则上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0.314),据此确定了125个城市型政区为构造城市群的基本地域单元,它们分别是北京(0.594)、上海(0.758)、天津(0.556)、石家庄(0.323)、唐山(0.342)、秦皇岛(0.322)、保定(0.457)、太原(0.567)、大同(0.398)、阳泉(0.426)、呼和浩特(0.473)、包头(0.533)、乌海(0.676)、沈阳(0.563)、大连(0.479)、鞍山(0.489)、扶顺(0.539)、本溪(0.533)、丹东(0.391)、锦州(0.349)、营口(0.413)、阜新(0.395)、辽阳(0.439)、盘锦(0.461)、葫芦岛(0.334)、长春(0.393)、吉林(0.418)、四平(0.314)、辽源(0.400)、通化(0.391)、白山(0.484)、哈尔滨(0.522)、鸡西(0.453)、鹤岗(0.500)、双鸭山(0.416)、大庆(0.439)、伊春(0.592)、佳木斯(0.356)、七台河(0.421)、牡丹江(0.430)、南京(0.532)、无锡(0.512)、徐州(0.318)、常州(0.441)、苏州(0.415)、南通(0.369)、扬州(0.330)、镇江(0.412)、杭州(0.395)、宁波(0.362)、温州(0.327)、嘉兴(0.355)、舟山(0.332)、合肥(0.366)、芜湖(0.375)、淮南(0.485)、马鞍山(0.470)、淮北(0.416)、铜陵(0.505)、福州(0.337)、厦门(0.519)、南昌(0.410)、景德镇(0.376)、萍乡(0.349)、新余(0.345)、济南(0.461)、青岛(0.417)、淄博(0.464)、枣庄(0.372)、东营(0.388)、烟台(0.369)、潍坊(0.317)、济宁(0.321)、泰安(0.348)、威海(0.337)、莱芜(0.371)、郑州(0.434)、洛阳(0.335)、平顶山(0.316)、鹤壁(0.324)、焦作(0.370)、武汉(0.561)、黄石(0.516)、鄂州(0.370)、长沙(0.371)、株洲(0.314)、湘潭(0.344)、广州(0.607)、韶关(0.337)、深圳(0.662)、珠海(0.620)、汕头(0.534)、佛山(0.549)、江门(0.414)、湛江(0.318)、惠州(0.349)、潮州(0.334)、中山(0.385)、东莞(0.358)、汕尾(0.485)、揭阳(0.340)、南宁(0.390)、柳州(0.481)、桂林(0.401)、梧州(0.413)、北海(0.315)、防城港(0.317)、海口(0.929)、三亚(0.351)、成都(0.400)、重庆(0.355)、自贡(0.318)、攀枝花(0.467)、贵阳(0.627)、昆明(0.426)、西安(0.460)、铜川(0.429)、兰州(0.488)、嘉峪关(0.588)、金昌(0.402)、西宁(0.539)、银川(0.468)、石嘴山(0.475)、乌鲁木齐(0.688)、克拉玛依(0.740)。

2 城市群的界定

2.1 城市群的等级标准

作为一个城市群应具备3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一个连续的区域,不能被非基本地域单元分隔。第二,组成城市群的地域应具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若城市型政区总体水平达不到基本地域单元标准,而其市区与城市群地域相连,则可将其市区并入相应的城市群。第三,城市群应达到一定的面积、人口、城市规模,若一个或几个地域相连的基本地域单元达不到城市群的规模下限,也不应列为城市群。结合我国实际,参照国内外的有关研究成果,我国城市群的下限标准应为:地域面积在1万km[2]以上,总人口在500万人以上,其中城市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城市数量在5座以上,其中应有特大城市或大城市,并依据城市群的面积、总人口、城市人口、城市数量、城市规模等级结构等进一步将城市群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等4个等级类型,各类型城市群的划分标准如表2所示。

2.2 我国城市群的判定

依据上述标准,我国现有城市群17个,其中特大型城市群1个,即沪宁杭城市群;大型城市群4个,分别是京津唐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和鲁中南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型城市群4个,分别是吉中城市群,黑东城市群、福厦城市群、成都平原城市群;小型城市群8个,分别是石太城市群、安徽沿江城市群、郑洛汴城市群、武汉城市群、长株湘城市群、北部湾沿岸城市群、重庆城市群、关中城市群。需指出的是,有些城市群的判定指标处于不同的类型之中,在判定这些城市群类型时主要依据了城市人口和城市数量指标。

3 主要城市群的特点

3.1 特大城市群

我国现有沪宁杭一个特大型城市群。该城市群包括上海市和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扬州、南通、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等12个地级市及湖州市区,共有城市48座,其特点一是规模大,城市群总面积9.961万km[2],总人口7339万,城市人口2565万;二是城市规模等级结构完整,48座城市中,超大城市2座,特大城市1座,大城市4座,中等城市15座,小城市26座,基本上呈梯形分布;三是中心城市地位突出,1995年上海城市人口已达834万,为全国首位城市,次中心城市南京和杭州人口也分别达到226万和121万;四是城市密度大,平均密度为4.82座/万km[2],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7倍多,铁路沿线和苏南地区更为突出,沪宁铁路平均每36km有1座城市,沪杭铁路平均每38km有1座城市,杭州—宁波铁路平均每28km有1座城市,苏南地区密度高达6座/万km[2]。

3.2 大型城市群

京津唐城市群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唐山、秦皇岛、廊坊等地市,面积5.554万km[2],总人口3310万,城市人口1457万,城市总数9座。虽然城市数量偏少,但面积、人口规模大,故列入大型城市群行列。其突出特点一是城市规模集中程度高,北京、天津城市人口已分别达到619万和474万,唐山城市人口亦达到112万,三城市合计占城市群城市人口4/5以上,二是城市分布具有组团式特点,以北京、天津、唐山为核心分别构成了首都城镇组团、天津城镇组团和冀东城镇组团。

辽中南城市群包括辽宁省中南部的沈阳、扶顺、本溪、辽阳、鞍山、丹江、营口、大连、阜新、盘锦、锦州、葫芦岛等12个地级市,面积11.404万km[2],总人口3392万,城市人口1610万,城市数量23座。其突出特点为:第一,城市规模等级结构完整,超大、特大、大、中、小城市齐全,分别有1,3,5和9座,基本呈金字塔型分布。第二,城市规模集中程度高,超大和特大城市占城市总人口51.7%,小城市只占7.5%,尤其是辽中地区超大特大城市密度之高居各城市群之首。

山东半岛和鲁中南城市群包括山东省的青岛、烟台、威海、潍坊、东营、淄博、济南、泰安、莱芜、济宁、枣庄等11个地级市及日照市区,面积9.483万km[2],总人口5312万,城市人口1589万,城市总数38座。其特点主要表现为:第一,城市群规模大,总人口、城市人口、城市数量等已达到或接近特大型城市群的标准;第二,中心城市规模偏小,1995年济南、青岛城市人口仅为164万和166万,中小城市数量多,占城市总数的84.2%,占城市人口的59%;第三,城市密度大,平均为4.22座/万km[2],与沪宁杭城市群相当,尤其是山东半岛的青岛、烟台、威海三个地级市,密度达6座/万km[2],所辖的16个县(市)中,县级市占15个,只有1个由海岛组成的长岛县,小城镇也很发达,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82%。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包括广州、佛山、中山、江门、珠海、东莞、深圳、惠州、汕尾、汕头、揭阳等11个地级市,面积5.2295万km[2],总人口3094万,城市人口1175万,城市总数28座,加上香港、澳门,城市人口达1822万,城市数量达到30座。其突出特点一是中心城市地位突出,广州和香港城市人口已达317万和616万,它们都是具有国际意义的城市;二是城市密度大,平均为5.35座/万km[2],居各城市群之首,尤其是广州—东莞—深圳—香港,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澳门两条城市带,密度高达5.87座/万km[2]和7.46座/万km[2]。

3.3 中型城市群

吉中城市群包括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等6个地级市,面积9.8239万km[2],总人口1855万,城市人口780万,城市数量15座。黑东城市群包括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双鸭山、佳木斯、鹤岗、伊春等8个地级市,面积18.5742万km[2],总人口1677万,城市人口953万,城市数量19座。吉中和黑东两城市群的共同特点是面积大,城市人口比重高,但城市密度低。福厦城市群包括福州、厦门两个地级市和莆田市区、泉州市区、漳州市区及南安、晋江、石狮、龙海等,面积1.85万km[2],总人口1143万,城市人口262万,城市总数11座。该城市群虽然规模偏小,但与台湾西部城市相近,可一起构筑大型城市群。成都平原城市群包括成都市和德阳市区、绵阳市区及广汉、简阳、资阳等,面积1.945万km[2],总人口1437万,城市人口385万,城市总数10座,其特点为面积小,城市人口少,城市密度大。

3.4 小型城市群

我国现有8个小型城市群,广泛分布于东、中、西三大地带。石太城市群包括石家庄、阳泉、太原等3个地级市,面积2.729万km[2],总人口1231万,城市人口393万,城市数量7座。安徽沿江城市群包括马鞍山、芜湖、铜陵等3个地级市及安庆市区、贵池市等,面积9171km[2],总人口1019万,城市人口182万,城市数量5座,是各城市群中规模最小的一个。郑洛汴城市群包括郑州、洛阳两地级市及开封市区。面积2.302万km[2],总人口1237万,城市人口356万,城市总数9座,已接近中型城市群的规模。武汉城市群包括武汉、黄石、鄂州等3个地级市及孝感市区,面积1.277万km[2],总人口1021万,城市人口505万,城市总数5座。长株湘城市群包括长沙、株洲、湘潭等3个地级市,面积2.825万km[2],总人口1192万,城市人口304万,城市数量6座。北部湾沿岸城市群包括南宁、北海、防城港等3个地级市及钦州市区,面积2.436万km[2],总人口582万,城市人口160万,城市数量5座。重庆城市群包括重庆和涪陵市区,面积2.606万km[2],总人口1618万,城市人口424万,城市数量5座。关中城市群包括西安市和咸阳市区、渭南市区及兴平、华阴等,面积1.314万km[2],总人口879万,城市人口322万,城市数量5座。

4 城市群的空间分布态势

4.1 城市群分布的地域广泛

我国现有的17个城市群涵盖了全国125个城市群的基本地域单元中的88个,622座城市中的248座,分别占其总数的70%和40%,涉及22个省市区,城市群地区总人口达3.74亿,占全国近1/3,其中城市人口1.4亿,占全国70%以上,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已起着中坚作用。

4.2 城市群分布由东向西梯次递减

东部地带和东北地区共有城市群9.5个,占全国城市群总数一半以上,尤其是集中了全部5个特大型和大型城市群,集中了4个中型城市群中的3个,西南和西北地区仅有3个城市群,且均为中小型,除吉、黑两省以外的中部地区城市群数量为4.5个。东部和东北地区14个省市区中的13个有城市群分布,而西南和西北9省区中仅有2个省份有城市群分布,中部9省区中有5个省份有城市群分布。东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群覆盖面积占区域总面积38.1%,而西南和西北地区仅为1.1%,中部地区为11.3%。这反映了我国城市群分布由东向西梯次递减的区域格局。

4.3 沿海、沿江、京广沿线及东北地区可望崛起巨型城市群

沿海地区现有沪宁杭、京津唐、辽中南、山东半岛和鲁中南、珠江三角洲、福厦、北部湾沿岸等7个城市群,数量多规模大,发展快,该地区将率先发展成为一个巨型城市群。沿江地带现有沪宁杭、安徽沿江地区、武汉、重庆等4个城市群,京广铁路(河南—湖南段)现有郑洛汴、武汉、长株湘等3个城市群,东北地区现有辽中南、吉中、黑东等3个城市群,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城市和城市群密度大,区内交通便利,联系密切,中心城市地位突出,人口稠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历史基础较好,未来可望形成3个巨型城市群。全国4个巨型城市群将形成三纵一横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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