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社会化科技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_人才流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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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了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探讨了系统的基本功能与作用以及运行机制,并结合试点城市的实践总结了四点经验。

关键词:人才流动 社会化服务体系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大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人才市场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人才的合理配置、人才的继续教育、人才的合理流动等。人才使用只有按市场需求进行合理流动,才能使人才资源作到合理配置,因此,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已成为推动人才合理流动的关键所在。

198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采取制定法规的形式对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给予肯定,使这一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原国家劳动人事部为了探讨建立新的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先后在上海、重庆、武汉、沈阳等四大城市进行了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试点工作。笔者曾对武汉、沈阳两市的试点工作做了较详细的调研,亲身体验了改革的成效,也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加速建立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的新的运行机制的紧迫感。笔者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随着国家对人才流动政策的制定和不断地完善,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得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此科技人才流动的科学管理也必然向社会化服务的方向 迈进。因而,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在改革旧的人事管理体制的同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科技人才管理体制;为创造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和良好环境而奋斗。

它的主要目标应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对科技人才的管理中;逐步实现单位聘用与社会市场调节相结合,实现对科技人才的管辖权和使用权分离;形成科技人才单位聘任、个人择业和社会化公共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新体制,真正实现个人和单位双向选择、自动调节、最佳配置的新的人才管理的运行机制。

二、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应该是科技人才的储存器、孵化器和调节器。

储存器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体系”中建立的人才库,收集各类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归类;为进入体系的专业技术人才择业,为用人单位求贤提供信息,为中长期人才需求预测提供依据。

孵化器是指“体系”培训人才的功能。培训的主要对象有三种:一是培训经济建设急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培训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短线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对流动、待业和国家单位富余人员进行转业培养和提高培训。

调节器的功能主要是建立起人才交流的场所,即:以短期集中型市场和常规“窗口”型市场为主要形式,通过中长期人才需求预测和及时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为单位聘用、个人择业提供各种条件。

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重要作用:①开展科技人才交流、智力流动的服务活动;②开展科技人才转向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服务工作;③能建立起人才流动基金和人才社会保障系统;④可对风险创业的科技人才进行担保,为造就大批科技实业家服务;⑤建立起来的科技人才信息库、人才库,能起到储存人才、输送人才的积极作用;⑥通过建立的仲裁系统,能直接为科技人才进行法律服务。

总之,这一体系的建立,最终能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并逐步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

三、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

为了使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必须先建立“体系”的组织结构(见图1);公共服务体系的七个子系统形成了整体的运行机制(见图2)。

图1 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结构图

图2 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结构框图

组织子系统——建立健全的人才流动组织机构,如:省市、地县两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培训子系统——建立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转向培训基地;

储存子系统——建立人才库。其中可设“人才资料库”“人才中转库”“人才资源库”;

调节子系统——建立人才市场。人才市场是人才、智力交流的中介场所;

支撑子系统——建立人才银行和“体系”所属的民办企业,从资金上保证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转;

保障子系统——建立人才保险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对进入“体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四管一保”的服务,即:对人才的行政组织关系、人事档案、档案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行管理;并实行待业、退休保障制度;

仲裁子系统——建立人才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受阻引起的纠纷,并依法进行裁决。

七个子系统中,组织子系统是基础,调节子系统是核心,储存、培训子系统是手段,支撑、保障、仲裁子系统是运行的保证。

四、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城市的经验

试点城市为贯彻“科技立市”的方针,经过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取得了可贵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实行了改革的政策配套 为了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试点城市先后制定了人才流动、兼职、辞职等暂行规定;并提出了四个放宽和两个保障的配套政策。“四个放宽”是:流动的对象放宽、辞职的条件放宽、兼职的政策放宽、有关生活待遇放宽。“两个保障”是:组织上保障人事档案关系有部门管理、经济上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完善社会保障系统入手,制定了“科技人才流动待业、养老保险办法;还专门制定了“科技人才流动争议仲裁的有关规定”,把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逐步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人才流动的形式和渠道配套 试点城市提出“三个结合”的人才流动形式,即:计划调配与市场调配相结合,人才流动与智力交流相结合,人才、智力交流与承包和租赁企事业相结合。这就增强了科技人才流动和智力交流的激励因素和约束机制。

第三、政府部门的工作配套 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涉及到政府科委、人事、财税、金融、工商、公安、劳动等部门,疏通每一环节往往是工作中的难点;因此试点城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之间工作要协调,努力提供配套服务,积极创造科技人才流动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物质保障。它们采取了政府“搭台”各部门“唱戏”,各司其责、相互配套,现场办公、跟踪服务的一条龙的工作方式,有力地保证了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工作顺利地开展。

第四、政府与科研院所合办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加速了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的步伐 沈阳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联合创办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几年来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它们采取了多渠道、多种形式,进行了人才流动与智力交流,已探索出了一套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的有效途径。1994年8月,双方又共同组建了“人才技术市场”,开始尝试一条新的改革路子,即:努力把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向社会和企事业不断转移,以加速科技人才智力流动,实现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的目标,为科技振兴经济服务。

总之,试点城市的经验说明了加速在全国各省市、地县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大力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一项有力措施。希望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能引起足够重视,并积极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求的、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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