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太庙中的始祖之争——以绍熙五年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庙论文,五年论文,始祖论文,宋代论文,之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祭祀在五礼中属吉礼。唐宋以后,礼制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作用逐渐仪式化,甚至成为具文,但祭祀之礼,却由于其独特的象征意义,能够赋予君主统治以合法性,从而使朝代的延续具有看似合理的历史必然性,而且因为尊祖敬宗观念的持续作用,家族的形成和团结也依赖于各式各样的祭祀活动加以突出,所以能够万木萧萧,一支独秀,古语有“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在此或可得一回应。
太庙祭祀在祭礼中地位极为重要。由于皇帝的独尊地位和天之元子的身份,太庙并不等同于皇帝的一家之庙,而成为国统所系,皇帝个人的世族谱系由此往往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其世次先后自然不可有半分差错。在所谓帝系中,太祖地位的确定尤其重要,而恰恰在这一关键问题上,宋代的争论也最为激烈。神宗熙宁年间以僖祖为太庙始祖,以取代太祖的地位,以致此后百余年内,礼仪之争,形如聚讼,但一直到绍熙五年(1194)之前,僖祖在太庙中的始祖地位并未改变。然而在这短短的一年中,风生水起,形式骤变。孝宗驾崩不久,光宗禅位,宁宗登基,政治上的巨大变动,赋予了这场看似简单的经学争论以特殊的涵义。其间牵涉颇多,倘能追本溯源,细作探究,或许对了解宋代政治有所裨益。
一 定制与变法
绍熙五年(1194)六月戊戌,孝宗崩。孝宗之疾,起自正月,绵历半岁,终于不治。这半年中,尽管宰执近臣屡屡劝谏,甚至不惜引裾闯宫,但光宗执意不回,未尝一临重华宫探视问疾。甚至在得知孝宗驾崩消息之后,仍百般推诿,以致国丧无主,人心惶惶。又手诏八字,言有退位之意,遂有七月甲子内禅之事。当时宰相留正畏事离位,全赖赵汝愚勇于任事,妥为安置,才未生大变。
随后,因孝宗袝庙又引发太庙始祖之争。参与者既多在朝名臣,博学大儒,讨论之事又历时百年,多涉旧事,而最终的结局却又出人意料的戛然而止,就使这场争论看起来不仅重要,而且复杂。
当时诸贤讨论时无不回顾旧史成制,以资说明。这种方法,即在今日,也可借鉴。
有宋一代,太庙之兴,始于太祖。建隆元年(960),有司请立宗庙,诏下其议。兵部尚书张昭等折中三代以来礼制,而以隋唐以来仅立四庙之制为合乎时宜:
七庙之制,隋文但立高、曾、祖、祢四庙而已。唐因立亲庙,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为折中。伏请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庙室。
判太常寺窦俨据此上四代庙号,分别为僖祖、顺祖、翼祖、宣祖。① 真宗咸平元年(998),经礼官集议,以太祖、太宗兄弟一世,昭穆相同,合祭时,太祖、太宗同位异座,真宗于太祖仍称孝子。仁宗康定元年(1040),直秘阁赵希言建议将僖、顺二祖从太庙迁出,同判太常寺宋祁援引王肃天子七庙之说,② 认为“僖祖至真宗方及六世,不应便立祧庙。”③ 至嘉祐四年(1059),仁宗欲亲行祫祭之礼④,礼部尚书王举正等议:
大祫之祭,所以合昭穆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东向之位。本朝太祖实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庙在上,故每遇大祫,止列昭穆而虚东向。魏、晋以来,亦用此礼。今亲享之盛,谓宜如旧为便。
诏恭依。⑤ 可见,至仁宗时基本仍是沿循旧制,即使在祫祭时仍虚始祖之位。嘉祐八年三月(1063),仁宗崩,祔庙而太庙七室皆满,礼院请增置一室,修奉太庙使蔡襄上八室图,为十八间。⑥ 观文殿学士孙抃等以“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盖先朝稽用古礼而著之于祀典矣。大行皇帝神主袝庙,伏请增一室为八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诏从之。⑦ 卢士宗、司马光则坚持西晋以来的成例,以为僖祖神主应迁出太庙,并虚东向之位,以待太祖:
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太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昭穆,亲尽则毁,示有终也。自汉以来,天子或起于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次,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虽属尊于太祖,亲尽则迁。……盖以太祖未正东向之位,故止祀一昭一穆,若太祖已正东向之位,则并三昭三穆为七世矣。……今若以太祖太宗为一世,则大行皇帝袝庙之日,僖祖亲尽当迁于西夹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礼及近世之制,无不符合,太庙更不需添展一室。
孙抃对司马光的看法不以为然,他认为应变礼从时,不可拘泥古制,“僖祖虽非始封之君,要为立庙之始祖,”既然太祖、太宗兄弟一世,庙数未过七世,便不应毁庙。结果孙抃的意见被采纳,僖祖之位得以保留,⑧ 太庙遂有八室,也为后来的争论留下了伏笔。
治平四年(1067),英宗将袝庙,太常礼院请以神主袝第八室,祧藏僖祖神主于西夹室。自仁宗而上,以此递迁。翰林承旨张方平等议:“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当祧,合于典礼。”遂祧僖祖,并罢其讳及忌日。⑨ 可以看出,此时僖祖的始祖地位并未确立,天子七庙而虚太祖东向之位的故事仍得到遵循。
熙宁五年(1072),再议此事,情况便大不相同,王安石在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这次议论,并非因皇帝驾崩,须议袝庙之礼,而与各人的政治、学术主张密切相关。安石“不主祧迁之说”,故使中书门下上言,其中心在于本朝世次自僖祖而定,倘若毁庙下祧,则“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随后,安石又使元绛、王益柔、陈绎、曾布、许将、张琥上议,大意并无二致,仍以僖祖的地位当比殷周之契、稷,应为本朝始祖,并以其庙为太祖之庙。
翰林学士韩维依据隋唐五代以来重视功、德的故事,认为僖祖并没有像契、稷那样的卓然功业,不可为太庙始祖:
昔先王有天下,迹其基业之所起,奉以为太祖。故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后世有天下者,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少议者。僖祖虽为高祖,然仰迹功业,未见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窃恐于古无考,而于今亦所未安。今之庙室与古殊制,古者每庙异宫,今祖宗同处一室,则西夹室在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嫌。
孙固、王介、张师颜、冯京等并赞成之。⑩ 王介并云:
今者之议,苟祧僖祖而祖太祖,则如是可也。苟不祧僖祖,则是太祖启运立极,圣神英武,为宋子子孙孙立万世无穷之基本,而不得专飨东向之尊,臣恐宗庙神灵未安于此也。(11)
与隋文帝、唐高祖之崇奉祖考为太祖的情况并不相同,(12) 宋朝基业始自太祖,应居太庙东向之位。但反对派的力量更为强大,(13) 争论数月,最后中书总结各家说法,奏云:
太常礼院言奉旨详定僖祖神主祧迁,而判院章衡等请以僖祖为始祖,张师颜等请以僖祖为别庙,同知礼院苏税请以僖祖袝景灵宫者。窃以圣王用礼,固有因循,至于逆顺之大伦,非敢违天而变古。今或以夹室在右,谓于宗祐为尊,或以本统所承,措之别宫为当,类皆离经悖理,臣等所不敢知。伏请奉僖祖神主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之夹室,依礼不讳。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
诏恭依。(14) 实际上采纳的正是章衡的意见,王安石的主张籍此得以执行。(15) 僖祖的始祖地位因此正式确立,平日居太庙正中,祫祭时则处东向之位,百世不迁,而太祖则仅居寻常昭穆之位,与其“太祖”之名并不相称。即便仅从昭穆制度上而言,以顺祖代僖祖而祧,则已使昭穆易位,庙制混乱,其不合礼制之处自不待言。
蔡京当国,庙制又为之一变。崇宁二年(1103),哲宗袝庙,入第八室,并依据惯例,祧迁宣祖,神主藏于西夹室。但到次年九月,徽宗却明确提出要“自我作古”,“酌郑氏四亲之论,取王氏九庙之规”,综合二家之说,建立一代盛典。遂命礼部太常寺就此详议,十月便下诏,“其已祧翼祖、当祧宣祖庙并复”,(16) 至四年十二月,遂复翼祖、宣祖庙,行奉安礼,“惟不用前期誓戒及亚、终献乐舞焉。”(17) 祭祀的规格较亲庙略低。于是太庙增为九庙十室,从此,九庙之制成为后世遵守的固定制度。(18)
靖康之变,二帝北狩,南渡君臣,亡国之痛,势如切肤,自不免多所检讨。追本溯源,先有王安石变乱祖宗旧法,典制泯然,继而蔡京擅权误国,终致九州板荡,社稷丘墟。怨怼既深,自不免旁搜博引,全盘否定。《宋史·李焘传》云:
甫冠,愤金雠未报,著《反正议》十四篇,皆救时大务。……耻读王氏书,独博极载籍,搜罗百氏,慨然以史自任,本朝典故尤悉力研核。……(淳熙时)尝请正太祖东向之位。(19)
类似的例子很多。(20) 正因为这样的心态在南宋前期较为普遍,所以在高宗、孝宗时才屡兴对王、蔡的问难,始祖之争,特其一例耳。
绍兴五年(1135)八月,吏部员外郎董弅上疏,言及太祖开创之功:
仰惟太祖受天明命,混一区宇,即其功德所起,宜祗享以正东向之尊。逮至仁宗,亲行祫享,尝议太祖东向,用昭正统之绪。当时在廷之臣,佥谓自古必以受命之祖乃居东向之位,本朝太祖乃受命之君,若论七庙之次,有僖祖以降四庙在上,当时大祫,止列昭穆而虚东向,盖终不敢以非受命之祖而居之也。
只是由于熙宁、崇宁奉王安石之臆说,致使“太祖尚居第四室,遇大祫处昭穆之列”,请正太祖东向之位。(21) 其后,太常寺丞王普在董弅的基础上又加以补充,他认为古今庙制不同,所以庙号与谥号也不相同:
太祖即庙之始祖,是为庙号,非谥号也。惟我太宗嗣服之初,太祖庙号已定,虽更累朝,世次犹近,每于祫享,必虚东向之位,以其非太祖必不可居也。迨至熙宁,又尊僖祖为庙之始祖,百世不迁,祫享东向,而太祖常居穆位,则名实舛矣。傥以熙宁之礼为是,僖祖当称太祖,而太祖当改庙号。然则太祖之名不正,前日之失大矣。今宜奉太祖神主居第一室,永为庙之始祖。(22)
高宗使侍从、礼官赴尚书省集议,群臣多以为应正太祖东向位,但最终结局却是“不果行”,一仍旧贯。(23) 其中缘由,史无明文,但高宗本人的态度无疑起着支配性的作用。高宗统系出自太宗,仅从庙制而言,倘若以太祖为太庙始祖,则居东向至尊之位,太宗仍居寻常昭穆之位,其在太庙中的地位较前反而降低,从而使太宗支系继承皇位的合法性遭受怀疑甚至是挑战,这自然是高宗难以承受的。所以议论无疾而终也就不难理解。
此后,高宗内禅,使皇统重系太祖子孙,政治的现实必然延伸为礼制上的诉求,孝宗淳熙元年(1174),颁发诏书,欲正太祖祗享东向之位。(24) 吏部侍郎赵粹中首举绍兴旧事,以董弅、王普之言为是。群臣附和甚众,即便是高宗也未加反对,后因谏议大夫赵霈“以议不己,倡邪说以害正,然亦不敢以太祖东向为非,不过以徽宗在远,宗庙之事未尝专议”为由,以致“众议不同,乃诏有司止遵见行祗享旧制行礼”。(25) 孝宗心愿未遂,与作为太上皇的高宗对朝政乃至孝宗本人的巨大影响密不可分。这种强大的影响力,在孝宗当政的全部岁月中持续地保持着,影响着许多重大决策的制定。(26) 绍兴五年与淳熙元年,决策者并无二致。
二 绍熙改制
参与绍熙五年讨论的主要是儒学名臣,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以赵汝愚、陈傅良、楼钥为主,另一派的代表则是朱熹。双方的主题、引证的经典、故事,也未超出此前的讨论范围,王安石及其改变旧制之举,仍是争论的焦点,不同的是,为王安石辩护的朱熹成为少数派,其观点遭到否定,太祖最终得以恢复太庙始祖的尊崇地位,历时百余年的始祖之争至此尘埃落定。
其年七月,行孝宗禫祭之礼,群臣除丧即吉,依据礼制规定,其神主应袝迁太庙。九月,太常少卿曾三复首先请祧宣祖,就正太祖东向之位。吏部尚书郑侨亦请以太祖为始祖,“太宗为昭,真宗为穆,自是而下以至孝宗,四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九。上参古礼,而不废崇宁九庙之制,于义为允。”关于四祖庙,他建议“僖祖当用唐兴圣之制,立为别庙,顺祖、翼祖、宣祖之主皆祫藏焉。”(27)
陈傅良遍考经书中关于太庙、禘祫的记载以及郑玄、王肃释经之异,以为“本朝世次弗彰,今当以太祖之所推尊为定,以僖祖为始祖之庙,与太祖之庙皆世世享,推广孝思,崇长恩厚。”(28) 僖祖为太庙始祖已历百年,约定而俗成,轻易难以改变,是以郑侨、陈傅良多有折中之语,但名称虽可妥协,太祖之位则必须恢复,也可见决心之大。
楼钥深表赞同,他从制度上对北宋以来太祖未正东向之位作了概括的说明:
嘉祐中,固已建议,徒以亲犹未尽,故虚东向之位,以待太祖,而太祖尚居昭穆之间。治平末年,僖祖亲尽而祧。至熙宁,大臣王安石不顾公论,不稽礼典,直以私意臆决,紊宗庙之大经。当年名臣,与夫绍兴之初董弅、王普、朱震等建议,淳熙初元赵粹中尽集前后论议,奏陈尤切。一时以蒙采录,皆以偏辞曲说,阻抑至今。
贴黄对崇宁九庙之制也采取了认可的态度:
自古天子止祀七庙,太祖之庙居中,三昭三穆,实为六世,与太祖之庙而七。本朝崇宁按唐之制,始立九庙,有其举之,莫可废也。今太祖为始祖,则太宗为昭,真宗为穆,自是而下,以至寿皇,四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九。(29)
关于僖祖等四祖祧迁之所,也对历代论议详为比勘,而以郑侨立别庙之说为是。
朱熹对太庙始祖有不同的理解。他首先对僖、顺等四祖祧藏之所提出四点质疑,而郑侨等主张的立别庙之说也在批评之列:
如曰别立一庙,以奉四祖,则不唯丧事即远,有毁无立,而所立之庙必在偏位,其栋宇仪物,亦必不能如太庙之盛,是乃名为尊祖而实卑之。又当祫之时,群庙之主祫于太庙,四祖之主祫于别庙,亦不可谓之合食。
他认为如依郑侨之说,“实无益于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两庙威灵,常若相与争校强弱于冥冥之中,而使四祖之神疑于受摈,彷徨踯躅,不知所归,令人伤痛不能自已。”又上推当年太祖追尊四祖之心,相比于今日群臣之议:
尊太祖以东向者,义也;奉僖祖以东向者,恩也。义者,天下臣子今日之愿也;恩者,太祖皇帝当日之心也。与其伸义黜恩,以快天下臣子之愿,孰若诎义伸恩,以慰太祖皇帝之心乎?
自孝宗践阼,太祖之统再续,自当居太祖之位,行太祖之礼乐,至于太祖所尊所亲之人,更当爱以敬之,事死如生,方为至孝。所以,他主张:
以僖祖拟周之后稷而祭于太祖之初室,顺祖为昭,翼祖为穆,宣祖为昭而藏其祧主于西夹室。太祖为穆,拟周之文王为祖,而祭于太庙之第二室。太宗为昭,拟周之武王为宗,而祭于太庙之第三室,其太祖、太宗又皆百世不迁而谓之世室。真宗为穆,其祧主亦其权藏于西夹室。仁宗为昭为宗,而祭于第四室,亦为世室,如太宗之制。英宗为穆,藏主如真宗之制。神宗为昭,祭第五室。哲宗为穆,祭第六室。徽宗为昭,祭第七室。钦宗为穆,祭第八室。高宗为昭,祭第九室。孝宗为穆,祭第十室。异时高宗亦当为宗、为世室,如太宗、仁宗之制。三岁祫享,则僖祖东向如故,而自顺祖以下至于孝宗皆合食焉,则于心为安,而于礼为顺焉。(30)
今据朱熹所上奏状及图,试列表如下:
西夹 第
第第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室(31)
一
二三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室
室室室
室
室
室
室
室
室
一
二
室
室
僖真
仁
英
神
哲
徽
钦
高
顺祖祖 宣祖 太祖 太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旧
昭、翼
始 昭庙 穆庙 穆庙 昭
穆
昭
穆
昭
昭
穆
穆
祖穆祖庙
庙
庙
庙
庙
庙
庙
庙
制
庙
并迁
太英
神
哲
徽
钦
高
孝今
僖祖、 祖 太宗 真宗 仁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废
宣祖始 昭庙 穆庙 昭庙 穆
昭
穆
穆
昭
昭
穆
于此祖庙
庙
庙
庙
庙
庙
庙议
庙
并迁
僖 太祖 太宗 仁宗 神
哲
徽
钦
高
孝 朱
宣祖、 祖 穆庙 穆庙 昭庙 宗
宗
宗
宗
宗
宗
废
废
熹
真宗、 始 百世 百世 百世 昭
穆
昭
穆
昭
穆 所
英宗
祖 不迁 不迁 不迁 庙
庙
庙
庙
庙
庙 拟
于此
庙
将熙宁以来旧制与郑侨等提出的今议相比,可以看出除始祖不同外,二者在遵循太庙的昭穆制度上是非常一致的,而且,都严格遵守兄弟一世的规定。相比之下,朱熹的主张看起来差异过大。首先是确定世室,已列的太祖、太宗、仁宗以及待六世亲尽的高宗,将突破崇宁九庙之制而使庙数再次增加;其次,迁祧真宗、英宗,与时人观念差别太大;再次,虽以太祖、太宗为一世,同为穆庙,但哲宗、徽宗、钦宗、高宗皆是兄弟,却昭穆不同,前后标准歧异,自然难以服人。对于这些缺陷,朱熹自己在晚年也有所认识,他在《文集》中提到:“当日议状奏箚,出于匆匆,不曾分别始祖、世室、亲庙三者之异,故其为说易致混乱。”(32)
然而在绍熙五年,他却未知其非,而且多方收求,以致佐证。在上引“祧庙议状”后所附的“小帖子”中,他援引程颐之说:
本朝推僖祖为始,已上不可得而推也。或难以僖祖无功业,亦当祧。以是言之,则英雄以得天下,自己力为之,并不得与祖德。或谓灵芝无根,醴泉无源,物岂有无本而生者?今日天下基本盖出于此人,安得为无功业?故朝廷复立僖祖庙为得,介甫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程颐政见与王安石素多不合,而于此事则深以为然,在朱熹看来,此事“足以见理义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约而合者。”马端临以天子七庙,太祖之外三昭三穆之说衡之,以为熙宁改制固然违礼,韩维、司马光之说亦有不妥,盖神宗之时上距艺祖仅四代五庙,如以太祖为始祖,则僖祖以下四祖都须祧迁,仅余五庙,形如诸侯之制,自然不妥。但到宁宗之初,情势已大不相同,自艺祖而下,已有八世十二庙,则四祖之祧、艺祖正东向之位皆无可疑,董弅、王普所言至当。又云:“晦庵独以伊川曾是介甫之说,而犹欲力主僖祖之议,则几于胶柱鼓瑟而不适于时,党同伐异而不当于理。”(33)
争论虽然激烈,延续的时间却很短。宁宗即位后六日,即诏朱熹诣行在,八月癸巳,以朱熹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闰十月庚申,与郑侨等始议太庙始祖之位,十八日后,朱熹即以上疏忤韩侂胄罢免,虽经赵汝愚、陈傅良力谏,亦不听。(34) 因为赵汝愚的大力推荐,朱熹才被诏诣都,(35) 但同样因为赵汝愚的反对,朱熹提出的祧迁之议又遭否决,史云:“时宰臣赵汝愚既以安石之论为非,异议者惧其轧己,籍以求胜,事竟不行。”(36) 而且手段极其干脆利索,宁宗本已同意朱熹之说,谕其榻前撰数语,径自批出,但朱熹“方惩内批之弊,因乞降出箚子,再令臣僚集议。”然而,待到朱熹“进拟诏意,以上意谕朝堂,则闻已毁四祖庙而迁之矣。”(37) 百年争端,一朝而定,而且又是如此的果决,让人颇感意外。但太祖自此确定始祖之位,其后再无变化。至光宗袝庙,太庙遂有九世十二室,既与唐制相合,又不致如朱熹所讥,谬于古礼,遂成永制。(38)
三 小结
宋代太庙中的始祖之争,始自熙宁五年,以僖祖为始祖,居第一室,祫享则居东向之位;崇宁二年,蔡京当国,在此基础上又仿效唐制,定九庙之制。其间虽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但却无改观,甚至在身为太祖之后的孝宗即位后,由于高宗对朝政仍保持巨大的影响力,恢复太祖的始祖地位,虽有设想,有讨论,但最终仍然毫无改变。直到绍熙五年孝宗袝庙之际,朝中已无此种顾虑,执政诸公又大多不满王安石之学,改制才得以成功,“自昌陵袝庙,踰二百年而后正太祖之位。”(39) 始祖之争,自此得以息讼。
综观这次历时悠久的争论,王安石、蔡京是争议的核心。安石变法,当时便多遭非议,更因蔡京误国,后世怨诽不绝,渡江之初,尤为其甚。因其政而及其人,因其人而及其学,恕辞既少,不免不加区别、一概抹杀之论。观朱熹之言,可知其梗概。
但暗中隐藏的并不止此。太宗以弟继兄,他面临的不仅仅是如何对待太祖子孙,更需要解释自先秦以来在观念上已被人们普遍接受的嫡长子继承制度,这直接关系到其皇位来源的合法性。这样的困惑,又被太宗子孙所继承,看真宗咸平元年讨论庙祭时对太祖的称呼便可略见端倪。(40) 孝宗虽是太祖支系,但高宗的影响却使他难以独立决策,直到绍熙五年,这种政治权力的结构才被打破。同时,新君即位,也亟须在皇统问题上返本清源,恢复太祖的太庙始祖地位就具有了“正名”的作用。于是,一人倡议,应者云集,一切都显得水到渠成,合情合理。
注释:
①《宋史·礼志九》,卷106,中华书局标点本,第2565—2566页。案:后晋天福二年(937),中书门下请立宗庙,群臣集议,张昭时任御史中丞,即主张仿照隋唐旧制,立四亲庙,而且认为“追册太祖,不出亲庙之成例”,“应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观点更为明晰。这种看法在五代时并不孤立,并对宋初议礼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详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93《宗庙三》,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45—846页;秦蕙田《五礼通考》卷80《宗庙制度·五代庙制》,味经窝初刻试印本;王溥《五代会要》卷2《庙仪》,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0—28页。(《五代会要》天福二年作“三年”,当误)
②在礼制史上,七庙、五庙之争一直是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而且也是经学史上郑玄、王肃之争的重要体现。二者的差别在于天子七庙,始祖之外,亲庙有四还是有六,四亲庙即二昭二穆,郑玄主之;六亲庙即三昭三穆,王肃以及刘歆、班固等主之。魏晋以来,二说并立,各擅胜场,争论不休。总体而言,王说似更为盛行。有关讨论,可参《五礼通考》卷58《宗庙制度》。
③《宋史·礼志九》,卷106,第2566—2570页。
④所谓祫祭,就是将因为年世久远而从太庙中祧迁出去的“毁庙之主”,与仍在太庙中供设的“未毁庙之主”合祭。祭祀时,始祖之主西方东面,子孙分为昭穆,南北相向。这种位置排列,与平时太庙中始祖居中,昭穆分列左右的排列方法并不相同。如果始祖还在亲庙中,其地位因此不能确定,那祫祭时东向之位就要虚位,而不能以其他祖先代替。相关讨论,可参《公羊传·文二年》、《礼记·王制》“天子祫袝”条下孔颖达疏,以及《五礼通考》卷96、97《祫袝》。
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9,中华书局标点本,第4568—4569页。案:这种祫祭而虚太祖东向之位的做法,自西晋以来已成定制,如晋武帝泰始二年采纳礼官建议,立三昭三穆而以司马懿为太祖,并虚东向之位。这种做法多为后代继承。详参《晋书》卷19《礼志上》,《五礼通考》卷79、80《宗庙制度》。
⑥《宋史·礼志九》,第2570页。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8,第4809页。
⑧《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8,第4810—4811页。
⑨《宋史·礼志九》,第2571页。
⑩以上并见《文献通考·宗庙四》,卷94,第850页。《宋史·礼志九》略同。
(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6。
(12)隋文帝以其父杨忠生前封为隋国公,唐高祖亦以其祖父李虎追赠唐国公,国家因此肇建,故皆立为始祖,百世不迁。参见《隋书》卷7《礼仪二》、《新唐书》卷13《礼乐三》,以及《五礼通考》卷79、80《宗庙制度》。
(13)如周梦阳等主张“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则僖祖为始祖无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则认为:“尊僖祖为始祖,而次祧顺祖,以合子为父屈之义。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罢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孙尊之义,余且如旧制。”均见《文献通考》卷94、《宋史·礼志九》。
(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0。
(15)安石并欲以僖祖配天,代英宗之位,神宗不许,故仅以配感生帝。《文献通考》卷94,第851页。
(16)《文献通考》,卷94,第853页。
(17)《宋史·礼志九》,第2577页。
(18)案:九庙之制,起自唐玄宗。开元四年,睿宗崩,玄宗用陈贞节、苏献之言,以太庙七室已满,中宗既无后,而兄弟又不相为后,故将中宗神主迁出太庙,以升袝睿宗。后因此举遭到孙平子等人的质疑,以与礼经违背太甚,又在开元十年下诏,太庙“创立九室”,不仅中宗神主重返太庙,而且明确规定以献祖、懿祖、太祖、世祖、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为太庙九室。其后遂成唐代太庙定制。徽宗虽云“自我作古”,究其本意,或许正是师法玄宗故智。玄宗之事,参见《旧唐书》卷25《礼仪五》、《新唐书》卷200《儒学传下·陈贞节》。
(19)《宋史》本传,卷388,第11914—11917页。
(20)如绍兴五年三月,兵部侍郎王居正献《辩学》四十二篇。李心传云:“居正尝入见,请以旧所论著王安石父子平昔之言不合于道者为献,上许之。居正乃厘为七卷。”每卷一事,而以无父无君为首。见《建炎以来朝野要录》,卷87,第1449页,《丛书集成初编》,3869册。同书卷九十又载中书舍人刘大中、卷九十六载徽猷阁待制胡舜涉抨击王、蔡、邓绾之言,语多不录。
(21)《建炎以来朝野要录》,卷92,第1536—1537页,《初编》3869册。
(22)《宋史·礼志十》,卷107,第2586页。
(23)马端临详记其事:“时侍从、台谏、礼官皆谓太祖开基创业,为本朝太祖,正东向之位,为万世不祧之祖,理无可疑。”廖刚、任申先、晏原复等亦多所参正。见《文献通考》卷102《宗庙十二》,第931页。
(24)《宋史·孝宗纪二》云:“(淳熙元年)六月丙辰朔,诏礼官讨论别建四祖庙,正太祖东向位。”卷34,第657页。
(25)《文献通考》,卷102,第931—932页。
(26)关于高宗与孝宗的关系,参看柳立言《南宋政治初探——高宗阴影下的孝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57:3,1986年9月。
(27)《宋史·礼志十》,卷107,第2587页。案:唐玄宗天宝二年,追号咎繇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并为之建庙。德宗贞元十九年正太祖景皇帝东向之位,献祖、懿祖神主遂迁至兴圣宫。会昌六年三月,武宗崩,宣宗即位,太常博士郑路等奏以献祖、懿祖以下至高宗、则天皇后、中宗等十二座神主,亲尽迭毁,亦祔于兴圣庙。参见《旧唐书》卷26《礼仪六》、卷13《德宗纪下》、《新唐书》卷200《儒学传下·陈京》。郑侨如此建议,用心良苦,这样,不仅僖祖有“自居别庙之尊”,而且三祖又可“不袝子孙之庙”,与其尊贵身份庶几相称,亦可不予他人把柄。因此,这个建议也受到楼钥、陈傅良等人的支持。
(28)《止斋集》,卷28,《四部丛刊》本,第7册。
(29)《攻媿集》,卷24,《奏议·议祧迁正太祖皇帝东向之位》,《四部丛刊》本。
(30)《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第7册,卷15“祧庙议状”。《四部丛刊》本。
(31)关于太庙室数,大致东京太庙旧十六楹为七室,东西二楹为夹室。到元符三年哲宗袝庙时七室已满,故初袝哲宗神主于东夹室,崇宁三年立九庙,方归于太庙正室。高宗南渡之初,未遑礼乐,宗庙亦只得陆续扩增,至绍兴十六年,方规模初具,通计新旧共十三楹,每楹为一室,东西二楹为夹室。其后高宗袝庙,又增一室。绍熙议礼时太庙建筑基本如此。参见《宋史》卷107《礼志十》,王应麟《玉海》卷97《宋朝庙制》,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1775页。
(32)《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第33册,卷69“别定庙议图说”。
(33)《文献通考》,卷94,第855—856页。
(34)《宋史·宁宗一》,卷37,第715—717页。
(35)《宋史》卷429《道学传三·朱熹》云:“宁宗即位,赵汝愚首荐熹及陈傅良,有旨赴行在奏事。熹行且辞,除焕章阁待制、侍讲,辞,不许。”第12763页。
(36)《宋史·礼志十》,卷107,第2588页。
(37)同上。另参《攻媿集》卷30“缴祧庙事”,第八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5,“议祧庙箚子”、“进拟诏意”卷69,“别定庙议图说”。
(38)前引朱熹“祧庙议状”所附“小帖子”中就专门有针对性的批评,如依今议,则“使太庙所祀其实仅及八世,进不及今之九,退不成古之七,尤为乖谬,无所据依。”
(39)《宋史·礼志十》,第2589页。
(40)《宋史·礼志九》,卷106,第25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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