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分析及1999年展望_台企论文

1998年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分析及1999年展望_台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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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虽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影响相对较小,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海峡两岸贸易在整个东亚地区贸易中表现较佳,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合作出现一些新的发展动向,两岸海上通航也取得一定进展。1999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将继续受到周边地区经济衰退或低度增长的影响,但在全球许多国家或地区相继采取刺激经济复苏措施及两岸经济仍将保持适度增长的情况下,不会进一步出现恶化情况,将有较好的表现,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有新的突破。

一、两岸经贸关系的主要进展与特征

1998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受到来自内部与外部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两岸贸易与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出现小幅衰退及增幅放缓局面,但在其它方面仍取得较大进展。

(一)两岸贸易增幅下降,但较两岸总体外贸情况为佳

受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扩散及台湾、祖国大陆对外贸易衰退的影响,两岸贸易作为亚太地区一个重要的特殊区域贸易,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与影响。但由于台湾与祖国大陆经济分别保持4.83%及7.8 %的增长率,两岸贸易所受影响相对较小,衰退幅度比台湾、祖国大陆对东南亚及日本、韩国等亚洲地区贸易衰退为小,祖国大陆统计的两岸贸易还呈增长势头,对台湾与祖国大陆总体对外贸易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据台“经济部”公布估计的数字,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为225.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衰退7.9%,但低于台湾总体对外贸易衰退幅度。 其中,台对祖国大陆出口金额为18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衰退10.3%。 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衰退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祖国大陆本身外贸出口增长大大减缓,进口需求减弱,减少了对台湾产品的进口需求;二是东南亚国家与韩国因货币贬值幅度大于台币贬值幅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台湾产品的竞争力;三是台资企业从祖国大陆当地采购原料与零部件持续增加,导致祖国大陆对台湾半成品与零部件的进口依赖减弱。在对祖国大陆出口产品结构上,台湾对祖国大陆电机设备、零件与机械用具等继续保持增长,占总体出口的比重增加到32%,而对祖国大陆大部分劳力密集型出口产品下降(注:《中国时报》(台湾),1998年11月28日。)。从中可以发现,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两岸产业分工格局逐渐形成,两岸贸易往来已出现结构性转变,祖国大陆本地企业与台资企业逐渐取代台湾岛内原料及零部件供应厂商成为祖国大陆台资企业零部件与原料产品的供应基地。同时也显示,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产品结构也随着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档次的提高与祖国大陆产业逐步升级而逐渐改变。

台湾从祖国大陆进口则呈现逆势增长,不仅没有出现衰退,而且仍维持较高的增长速度。1998年,台湾从祖国大陆进口金额为41.11 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在进口产品结构上,钢铁、 水泥与机电等产品大幅增长,而玩具、鞋靴与木制品等进口衰退(注:《中国时报》(台湾),1998年11月28日。)。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台湾采取扩大内需政策,对祖国大陆工业原料与机电产品需求明显增加;二是台湾当局对祖国大陆产品进口限制逐渐放宽,到1998年底,台已开放大陆农工原料及半成品间接进口项目累计达5523项,占进口总值的54.1%(注:《工商时报》(台湾),1998年12月3日。); 三是台湾对祖国大陆传统劳力密集型产品进口需求下降;四是台资企业产品回销率上升;五是以前台从祖国大陆进口比重偏低,台湾进口祖国大陆产品占全部进口产品的比重仅为4%,增长空间较大。

如果按祖国大陆公布的统计,1998年两岸贸易则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全年两岸贸易总额为205亿美元(两岸贸易总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祖国大陆对台出口38.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3.9%;从台进口166.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这种贸易发展状态,相对于台湾与祖国大陆总体外贸及进出口衰退情况更显突出与亮丽。

由于两岸贸易关系的特殊性、对小额贸易的不同认定、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及进口企业对原产地变更与转口等因素,造成两岸贸易统计有较大出入。但祖国大陆的统计更为准确一些(台当局公布的统计是估计数),更能反映两岸贸易的基本情况。就两岸不同统计而言,大体上仍能反映一种基本趋势,即祖国大陆对台出口或台从祖国大陆进口呈现较高增长,祖国大陆从台进口或台对祖国大陆出口小幅下降或增长幅度放缓。

1998年,两岸贸易发展比台湾与祖国大陆总体贸易表现要好。据台统计,全年台湾对外贸易金额衰退8.9%,其中两岸贸易总额衰退7.9%;台湾总体出口金额衰退9.4%,其中对祖国大陆出口衰退幅度为10.3 %,对整个亚洲地区出口衰退近20%(其中对日本出口衰退20.2%,对东盟5国出口衰退29.7%);台湾总体进口金额衰退8.5%,而从祖国大陆进口增长6.8%。两岸贸易在祖国大陆总体外贸中表现也很突出。 按照祖国大陆统计,1998年,祖国大陆外贸总额下降0.2%, 而对台贸易增长3.3%;祖国大陆出口总额增长0.2%,而对台出口增长高达13.9%;祖国大陆出口总额下降0.6%,而从台进口增长1.1%。就是说如果没有两岸贸易这种较好地表现支撑,台湾与祖国大陆对外贸易情况将相对较差。

此外,由于祖国大陆对台出口与进口呈逆向发展,即对台出口增长速度远高于从台进口增长速度,祖国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或台湾对祖国大陆贸易顺差金额减少,有利于实现两岸贸易的平衡发展,但祖国大陆仍是台湾总体外贸最大顺差来源地。据台官方统计,1998年1—12月, 台对祖国大陆贸易顺差为142.9亿美元(依祖国大陆统计全年顺差达127.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这是台对祖国大陆贸易顺差首次出现负增长,意味着随着两岸产业分工结构的逐渐形成与祖国大陆对台出口速度的加快,台湾对祖国大陆贸易盈余会进一步下降,有助于改善两岸贸易的失衡问题。

(二)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衰退,但仍出现新的投资热点

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蔓延与台继续坚持“戒急用忍”政策的情况下,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受到一定影响,两岸统计的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据台“经济部”公布的核准数,1998年,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件数与金额分别为641件与15.19亿美元,分别较上年下降11.95%与5.9%。不过,上半年,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仍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只是在9月份以后, 对祖国大陆投资开始逐渐下降,其中11月份核准的对祖国大陆投资项目与金额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35.6%与49%。依据祖国大陆统计,1998年,祖国大陆新批准的台资企业2937家,较上年下降2.55%;但协议台资金额31.07亿美元, 较上年增长10.38%;实际利用台资金额为30.45亿美元,较上年下降7.43%。到1998年底,祖国大陆批准台资企业项目累计41422个, 协议台资金额累计为412.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金额累计为214.2亿美元。其中,实际累计利用台资占外资比重从上年的第三位再次上升为第二位。

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出现衰退的主要原因:一是80年代中期台湾产业结构调整造成的中小企业赴祖国大陆投资高潮逐渐结束,不大可能再出现大批中小企业的投资高潮现象。二是1995年两岸关系出现危机后,台当局调整了祖国大陆政策,不仅提出“戒急用忍”政策,而且还制订了新的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规范,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了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的进一步发展。三是亚洲金额危机对台湾经济的影响逐渐扩大,台商放慢了对外投资步伐。特别是1998年9月份以来, 岛内接连发生企业财务危机,引起银行信贷紧缩,一些知名大企业开始收缩包括祖国大陆在内的对外投资,明显影响了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四是祖国大陆原计划1999年起实施新的“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对1993年底以前的台资等外销企业开征增值营业税等,引起部分台商的观望,暂停或放缓了对祖国大陆投资。

不过,在亚洲金融危机蔓延与周边投资环境更加恶化的情况下,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相较其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衰退幅度为小。特别是就投资意向观察,台商仍旧看好祖国大陆投资。据一份对岛内制造业的调查显示,对外投资者的63.05%以祖国大陆为目标, 而且已在祖国大陆投资者的比重达71.12%(注:《两岸经贸通讯》杂志(台湾), 1998年10月。)。另外,从祖国大陆统计的1998年合同台资出现两位数增长也可证明这一点。1998年,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还出现一些新的投资热点。

1.证券业。台湾证券商看好祖国大陆证券市场的发展前景,近年来不断前来祖国大陆考察访问,台当局于1998年6 月决定开放证券业等29个行业在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后,台湾证券商纷纷赴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7月2日,台湾当局正式批准2家证券公司在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 台湾证券商迈出进军祖国大陆证券市场的重要一步。到1998年9月, 已有京华、元富、元大、群益、金鼎、日盛等10家证券公司在上海、北京与深圳等地设有10个办事处,另有3个办事处在申请之中,另外还设有2家证券谘询公司,其中6家获得承销祖国大陆B股的资格(注:《中国通》杂志(台湾),1998年9月。)。 台湾证券商进军祖国大陆证券市场的主要目标是进行企业兼并、台资企业股票上市承销、承销祖国大陆B股及香港H股、海外投资经纪等业务。

其实,在台当局政策开放之前,一些台湾证券商就已开始在祖国大陆进行投资部署,特别是通过在香港的分公司迂回进入祖国大陆证券市场领域。其中台湾威京集团所属的京华证券公司进军祖国大陆最积极,发展迅速。1993年,该公司就在香港成立香港京华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1.7亿港元,并成为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成员;1996 年获准在上海成立京华证券国际股份公司上海代表处,1998年5月正式开业, 成为台商在祖国大陆成立的第一个办事处, 并率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特别交易席位与主办承销执照的台湾证券商。在1997年收购香港日本山一证券公司成立京华山一国际(香港)公司后,京华证券公司在1998年又获台湾“证期会”核准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并成立了京华证券北京兴华威投资谘询顾问有限公司。目前,京华证券公司在祖国大陆的业务获得较快发展,已经承办超过5家港资企业与近10 家祖国大陆企业上市集资案。

2.电子、信息硬件与软体等电子信息科技产业。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已成为台湾新兴的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台湾岛内发展最快的产业,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逐渐转向祖国大陆投资。1998年以来,台湾计算机硬件与软体行业积极部署进军祖国大陆,多家知名计算机公司将祖国大陆作为其开拓市场的重要目标,并继续扩大在祖国大陆的投资。到1998年,除台湾计算机硬件产值在祖国大陆的生产比重迅速增加外,台湾软体厂商在祖国大陆也已设立了近50个据点。另外,扬友、正扬实业等6家台湾软体厂商发起成立“中国展销联盟”, 共同加强拓展祖国大陆软体市场。

3.水泥与石化产业。受台湾投资环境变化及环保运动的影响,1998年,台湾水泥业与石化业迅速向祖国大陆转移。主要投资动向包括:台湾嘉新水泥公司完成2.8 亿美元的京阳水泥厂第一期工式程及扩大温州、厦门水泥储槽码头的投资计划,和桐化工公司决定推动包括南京、天津、厦门等总计达3.8亿元人民币的8项投资案,新光合成纤维公司扩大杭州投资计划及十多家石化业企业计划在华中地区联合投资“轻油裂解石化工业中心”等。

4.现代农业。在1998年,台商在农业投资较为集中的福建、海南与江西等地的投资与合作持续发展。如1至9月,福建漳浦县新批准闽台农业合作项目达21个,协议利用台资3541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1%与和1倍多,累计台资农业企业100家,实际到资达1 亿美元(注:《经济日报》(台湾),1998年11月8日。); 海南台商农业投资总金额超过1.5亿美元, 租用土地达 20 多万亩(注:《中国时报》(台湾)1998年5月5日。)。由台湾顺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投资创办的赣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也在年底正式动工兴建,预计总投资150 多万美元,旨在引进和培植高科技优良蔬菜品种、培训农业科技人员与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此外,其它地区吸引台商在农业领域的投资也在不断发展。

5.批发与零售业。台商看好祖国大陆潜在的流通市场,一直积极部署进入祖国大陆商品流通领域。1998年,台商加快了在祖国大陆流通领域的投资步伐,有多家大商家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合资兴建大型商场。其中,台湾国产集团与美国公司参与投资上海爱奇特购物中心,被媒体称为“两岸的两大上市集团公司和东西两大文化的跨世纪组合”。批发、零售业成为1998年台商投资的重点行业之一,进入了台湾公布的台商投资祖国大陆行业的前五位。

(三)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稳中有进

两岸经贸关系发展逐渐深化与多元化,经贸、科技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1998年取得多方面的进展。

1.台湾公营企业与祖国大陆公营企业合作开发起步。台湾公营企业一直希望与其它企业一样前来祖国大陆投资,但却长期受到台当局政策的严格限制,无法进行真正的投资与合作。如台湾最大的公营企业“中国石油公司”曾多次前来祖国大陆考察,并于1994年与祖国大陆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接触,1996年7 月双方签署了“台南盆地与潮汕盆地凹陷部分海域协议区物探协议”,但当时未获台当局的批准。在岛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台当局于1998年4月16 日正式批准了这项协议,5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是两岸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突破,为未来海峡两岸的能源开发和经济合作创造了条件,祖国大陆也因此将两岸合作进行资源开发列入新的重点推动领域。

2.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出现小高潮。在“知识经济”来临及科技对经济发展影响日益加大的情况下,1998年两岸科技交流逐渐成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新热点。特别是祖国大陆雄厚的科技基础与力量日益受到台湾方面的重视。台“行政院长”萧万长上任后曾表示,“台湾需要加强引进祖国大陆科研成果,提升台湾产业水平”,鼓励了台湾科技界与产业界加强与祖国大陆科技合作的信心。1998年初,由200 多人组成的大陆经贸代表团赴台参加APEC技术市场博览会,揭开了1998年两岸经济科技交流的序幕。在两岸共同努力下,祖国大陆“海峡两岸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与台湾“工业总会”共同于1998年7 月在台举办“两岸科技成果交流研讨会”,祖国大陆有90多位科技与产业界代表出席会议,并带去通讯电子、石化、机械与航空航天等246项实用科技研究成果, 成为多年来两岸科技界一次大规模的科技交流活动。科技部长朱丽兰以专家身份率一批科学家在此期间应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之邀访台,进行科技交流,对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产生了积极影响。随后,“京台科技成果商品化研讨交易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展示了429 项涉及电子信息、生物、食品、纺织、环保与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高科技招商项目及上万个专利项目,双方达成68个合作协议或意向,总金额为2.3 亿美元(注:《人民日报》,1998年9月30日。), 再次将两岸科技交流推向高潮。不仅如此,科技与产业界的具体合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台湾红典国际股纷有限公司与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合作开发“生物波活性棉”,成为两岸高科技成功合作的典范(注:《经济日报》,1998年5月3日。);10月,由台商参与投资的“美商中经合集团”与香港“北京控股”公司合作成立“北京高科技发展基金”,这是祖国大陆第一个由政府单位支持的境外创投基金,基金为5千万美元, 主要投资祖国大陆信息产业及生物科技等产业(注:《中国时报》(台湾)1998年10月16日。)。

3.祖国大陆台资企业开始返台投资。为了充分占领海峡两岸的食品市场,在祖国大陆投资最成功的顶新集团在1997年首次提出返台投资计划,引起岛内各界极大关注。1998年,顶新集团在台当局的许可下,以近百亿元台币成功收购知名的台湾味全公司,成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一种新模式。这充分反映了台商有意整合两岸资源、占领两岸市场与在两岸实行产业分工的发展策略,为两岸资本融合与经济合作提供了经验与条件。

4.两岸间接通汇与资金往来增加,并出现新的资金回流趋势。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两岸资金往来的增加与间接通汇的进一步发展。自1994年7 月台湾开放“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即开放台湾地区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经许可得与外商银行在祖国大陆分支机构业务往来)后,到1998年6月底,已有12家台湾银行的40 家海外分支机构获得台“财政部”许可,累计承作资金往来34000多笔, 总金额超过22亿美元(注:《两岸经贸通讯》(台湾)杂志1998年9月。)。1995年7月, 台湾开放岛内指定银行及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与祖国大陆海外分支机构办理间接进出口押汇、托收等外汇业务以来,承办业务不断发展。到1998年6月,台指定银行共承作9.9万笔,金额达68.9亿美元;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则承作1万笔,总金额6.1亿美元(注:《两岸经贸通讯》(台湾)杂志1998年9月。)。两岸资金往来虽增加迅速, 但仍不能满足两岸经贸往来对通汇的需要,造成两岸之间存在大量的地下通汇。据台湾“调查局”调查,经过香港每年流入台湾地下汇市的祖国大陆资金超过100亿元新台币(注:《联合报》(台湾),1998年12 月17日。),显示两岸经贸发展对通汇的要求更加迫切。一些外资银行也看出祖国大陆台商对通汇的需要,积极开办新业务,为祖国大陆台商提供外汇资金所需。1998年8月, 英国汇丰银行台湾分行开办“祖国大陆间接汇款业务”,为来往祖国大陆台商、游客服务,币种为新台币与人民币以外外汇市场的主要货币,每笔金额不超过等值的3万美元, 受款人与受款银行均限于祖国大陆,且汇款时限缩短为4个工作日。同时, 威士卡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国际柜员机,为在祖国大陆的台湾持卡人提供方便。

此外,两岸资金流动与间接通汇出现新的发展动向,除了顶新集团返台以巨资成功收购味全公司外,祖国大陆对台间接通汇也迅速增加。据台“财政部”统计,1998年上半年,岛内金融机构共计办理对祖国大陆地区汇出款50179笔,汇出金额3.33亿美元, 与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下降15.58%与3.51%; 但祖国大陆间接向台汇款笔数与金额则增长迅速,分别为2003笔与1.24亿美元,分别增长40.27%与18.78%;其中6 月份汇台金额达2600万美元,创下单月最高额(注:《两岸经贸通讯》(台湾)杂志1998年9月。),预示着两岸资金流动的逆向发展。

(四)两岸“三通”继续向前发展

1998年,两岸“三通”虽无大的突破,但仍取得阶段性进展。

1.两岸海上“试点直航”进展顺利,运输量持续增长。1997年4 月顺利实现福州港、厦门港与高雄港的两岸“试点直航”后,海峡两岸间的转口集装箱运输量不断增加。据台“交通部”统计,1998年,高雄港“境外航运中心”货柜装卸量为27万标准箱;平均每月装卸量为2.3 万个标准箱,较1997年月平均装卸量增长60.4%(注:《联合报》(台湾),1999年2月20日。)。

2.两岸实现了包括香港与两岸港口在内的国际定期航运业务。1998年2月,两岸航运部门在泰国曼谷商讨两岸航运交流与合作问题, 并达成“双向同步,互动互惠”的共识。随后,台核准祖国大陆上海锦江航运公司的“通顺轮”与“通利轮”经第三地的两岸定期航线。3月8日,台湾核准的该公司第一艘定期航行两岸的祖国大陆权宜轮“通顺轮”经石垣岛航抵基隆港,实现了两岸班轮经第三地湾靠即可原船载货往返台湾和祖国大陆港口的航行,也是上海与基隆的首次正式通航,是两岸航运业的又一重要突破。8月底, 祖国大陆中远集团海外子公司中国远洋企业公司申请经营台湾——新西兰定期航线获得批准;9月1日,该公司首艘巴拿马籍“泰安城”集装箱船抵达基隆港。同年9月, 祖国大陆交通部核准长荣、阳明与南泰三家台湾航运公司经营包括香港在内的两岸港口延伸定期航线。其中,长荣海运公司有五艘轮船加入营运包括盐田——香港——高雄在内的“亚洲——美西航线”。其中,阳明海运公司的“祥明轮”于10月20日驶抵上海,在装载货物后启航前往香港,再装载货物后抵高雄港,成为台湾第一家经营上海港对外远洋定期航线的轮船公司。海峡两岸这种定期航线的开通,不仅为两岸对外贸易运输提供了方便,而且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经济效益相当可观。

3.两岸空中“一机两岸,一票到底”通航点进一步增加。随着两岸交流与人员往来的不断增加,海峡两岸人民迫切要求实现更快捷更方便的两岸空中直航,但台湾当局始终从政治考虑出发,一直不愿实现两岸空中直航,于是两岸采取了变通方式,即经香港与澳门的“行李直挂,一机两岸,一票到底”空运方式,并在1998年有进一步的发展。1998年,由澳门航空公司负责经营的由台北经澳门到郑州、宁波、三亚与海口等“一机两岸,一票到底”的航线先后开通,到年底前已有北京、厦门、南京、重庆、郑州、上海、福州、宁波、武汉、三亚与海口等11个城市实现了台湾—澳门—祖国大陆的空中“准直航”。

4.两岸通信向前又迈出一步。随着两岸经贸关系与人员交流的发展,两岸之间的通信与通邮业务发展迅速,并随着现代化通信手段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两岸通信业的向前发展。祖国大陆寄往台湾的邮件量与打到台湾的电话量均已占发往境外业务量的第二位,仅次于香港;同时,台湾对祖国大陆的电信业务量已占台湾对岛外业务量的第一位。1998 年8月,台湾与新加坡合作的“中新一号”通信卫星发射成功,为两岸卫星通信合作与往来提供了条件。台“陆委会”与“交通部”经协商后认定“中新一号”为两岸以外的“第三地区”,并开放中华电信公司通过“中新一号”经营两岸卫星通信直播业务,为两岸电信业务突破“国统纲领”限制、进入实质直通阶段创造了条件。

二、两岸各自对两岸经贸政策的调整

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上,台湾与祖国大陆采取截然不同的政策与策略。1998年以来。祖国大陆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改善投资环境,鼓励与保护台商投资,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全面发展。台湾当局则完全采取防御与保守策略,继续坚持不合时宜的“戒急用忍”政策,在宏观上控制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关系的全面发展,只是在工商界压力下在技术上进行了一些适度调整。

(一)祖国大陆为台商投资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与加强对台商利益的保护

祖国大陆在1998年采取多项改善投资环境措施,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措施:

1.加快《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为了鼓励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与有效保护台商投资利益,祖国大陆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包括台商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不断充实与修改这一条例,在1998年完成了第四稿的起草修改工作,在总体指导思想上从单纯的“保护”调整为“投资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不仅对台商关心的融资、人身安全、治理三乱等问题明确列入规范,同时增列“购买企业、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等新的鼓励台商投资与合作方式,为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为进一步保护台商利益,上海、厦门、广州、重庆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计划聘请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仲裁,以进一步完善涉台经贸纠纷的解决机制,确保涉台仲裁机构的公正性。

2.提出鼓励台商投资的配套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祖国大陆有关部门在总结过去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多项新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针对较晚到祖国大陆投资的大型台资企业,包括基础建设、高科技、金融和商业服务等项目,继续给予“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照顾;重点鼓励台商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和出口创汇产业,积极引导台资投向传统产业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解决现有台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等。

3.放宽台商在祖国大陆居留期限。为进一步方便台湾民众在祖国大陆投资经商,公安部于1998年10月27日公布放宽台湾民众在祖国大陆居留的新规定,主要包括放宽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办理多次入境签注、暂住加注的有效期限,进一步简化台商及聘雇人员出入境手续的审批办理程序,放宽台商在祖国大陆居留期限,缩短审批办理时限,为台商在祖国大陆从事经商活动提供便利。

4.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展开查税、打击走私与逃汇等不法行为,创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祖国大陆继续推动经济改革,对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国内外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提高出口企业的退税比率(1998年1月1日起,先后对纺织品、钢材、水泥、7 种机电产品、5种轻工业产品及铝、锌与铅等分批小幅提高退税率), 有利于台资、外资企业降低成本,扩大出口。同时,祖国大陆采取一些较为严厉的整顿措施,打击走私、偷税漏税、逃汇与套汇等不法行为,可能对部分台商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也引起台商的诸多争议,但这些措施有利创造更公平的投资与竞争环境,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与长远发展。

(二)台当局对祖国大陆经贸政策仍采取防范重于开放的政策与策略

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出现一些新的形势,台当局一方面积极鼓励“南向政策”,另一方面继续推行“戒急用忍”政策,引起工商界的普遍不满。台著名企业家王永庆甚至将矛头直接指向台湾最高领导人李登辉,公开批评“戒急用忍”政策,对台“行政院”在9月份召开的祖国大陆台商座谈会中, 台商再次要求取消“戒急用忍”政策,对台当局形成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台当局在1998年先后被迫对大陆经贸政策进行了一些技术性调整。但总体讲,调整提议多,讨论多,但形成政策少,通过执行少。其主要调整措施如下:

1.适度放宽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限制。首先,允许台湾企业在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1998年6月24日, 台“经济部”正式核定公告实施“在祖国大陆地区设立办事处从事商业行为审查原则”草案,开放国际贸易、营造、船舶运送、航空货运承揽、电信、金融业、出版事业等29个行业赴祖国大陆开设办事处,并自即日起实施。7月2日,台当局首次批准经营证券与生物科技等6家企业到祖国大陆设立办事处。其次, 调整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规范。1998年10月14日,台“经济部”宣布即日起局部放宽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项目,将现行的“专案审查类”项目中的贵金属、机械用具与车辆零件等60项产品修正为“准许类”,不必再报请该部门进行“专案审查”。这是台当局自1995年9 月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及1997年实施新的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规范后,首次对投资祖国大陆产品内容进行检讨与开放。

2.采取一些有利于两岸贸易正常化发展的措施,对祖国大陆物品改采统一的进口货品原产地认定标准。台“经济部”宣布于1998年5 月20日起,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采行的“进口货品原产地认定标准”认定“大陆地区”货品。在此之前,对“大陆地区”物品原产地认定标准严格,并对“大陆地区”原产地物品依“负面表列”管制进口,限制了两岸经贸往来与发展。台当局这次改采一般地区进口货品认定标准,为在祖国大陆台资企业等产品对台出口及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3.放宽祖国大陆专业人士访台限制。1998年以来,台当局对两岸经贸交流与专业人员往来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6月份, 台“行政院”修订完成“祖国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将现行13种专业人士访台办法合并为一,实施简化程序的“单一窗口”作业方式,审核时间也从原先的3个月减为1个月,并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过,台当局总体祖国大陆经贸政策没有调整,特别是“行政院长”萧万长在与台商座谈时提出开放“三通”的严格前提条件,并认为“戒急用忍”政策是“负责任、积极的、前瞻的经贸策略”。在这种情况下,1998年,台当局大陆经贸政策的调整只是技术性的,且在年中曾提议的许多开放政策也没有形成最后决议与付诸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

三、1999年两岸经贸展望

1999年,国际经济形势并不十分明朗,周边地区经济将持续衰退或维持低度增长,台湾与祖国大陆经济形势也较为严峻,在这种大环境下,两岸贸易与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不会出现大的突破或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两岸刺激内需、拓展出口等经济政策的效应及相互经贸往来的开放,可能会促成两岸经贸合作与“三通”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一)台湾与祖国大陆将继续调整两岸经贸政策

首先,祖国大陆继续会推动对外开放与改革,特别是将进一步落实加强鼓励与保护台商的政策和措施。1999年,祖国大陆在政策上将逐渐向台商、外商扩大开放零售业、批发业,这对一直看重祖国大陆流通市场的台商而言是一大利基。经过数次修改的《台商投资保护法实施条例》有望在1999年出台,而原计划在1999年起恢复对1993年底以前设厂的台资与外资企业的外销厂商开征增值税政策延后两年执行,将为台商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台商在祖国大陆的投资信心,扩大在祖国大陆投资。

其次,台当局不会从根本上调整“戒急用忍”政策,但会采取渐进的逐步调整与放宽政策,以适应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变化与台湾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台湾当局有望在1999年对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规范进行调整,放宽部分行业赴祖国大陆投资;继续放宽两岸贸易往来的限制与开放祖国大陆产品进口范围。

(二)两岸贸易将保持低速增长

首先,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台湾对祖国大陆贸易的歧视政策面临挑战,可能被迫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将促进祖国大陆对台出口的增长。其次,亚洲金融危机后,海峡两岸均采取了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这会带动两岸市场的需求,其效果将在1999年逐渐显现,从而带动两岸进口贸易的发展。不过,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所引起的亚洲地区经济衰退与1999年全球经济增长率的下调,两岸贸易在这种不利的大环境中不会出现快速增长。

(三)台商对祖国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合作将有所突破与发展

就台商对外投资意向而言,祖国大陆仍是其最理想的投资地。尽管台当局仍有限制,但终不能阻挡台商继续赴祖国大陆投资的基本趋势,1999年的投资仍会继续发展。投资的重点,仍主要集中在电子电机、石化水泥、运输工具、农业、商品流通领域等几个重要产业与领域。台商在投资策略上也会进行适当的调整,将研发等部门逐渐转移祖国大陆,在祖国大陆设立业务基地或区域总部,以适应新的经济竞争环境。特别是两岸在科技交流与合作、资源共同开发与合作等方面可望有较好发展。

(四)两岸“三通”将会有进一步的拓展

两岸直航一直是两岸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尽管台当局近期不会全面开放“三通”,但两岸航运界在通航问题上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采取低调方式进行积极推动。1999年初,两岸航运界将进一步会面商讨扩大两岸通航问题,有望将两岸通航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此外,1999年,两岸电信业的合作与开放可能会有所 突破。1998年底,台湾开放“中新一号”经营两岸卫星通信直播业务后,祖国大陆已同意赋予“中新一号”讯号“落地权”。同样,祖国大陆则期望台湾当局给予祖国大陆卫星在台湾的“落地权”,即让中国卫星从祖国大陆直接发射讯号到台湾,经营两岸卫星通讯直播业务,在这方面如能有所突破,将促进两岸在卫星通信与电信业的进一步开放与合作。同时,1999年,包括海峡两岸共同参与的“法新欧亚三号海缆系统”与第一条连通海峡两岸的“中美海缆工程”将先后完工,将为两岸电信通讯直通进一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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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分析及1999年展望_台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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