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历史笔记”--论文革时期的划分_文革论文

读“历史笔记”--论文革时期的划分_文革论文

读史札记——关于“文化大革命”阶段划分的浅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大革命论文,浅见论文,札记论文,阶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读了一些有关“文化大革命”的著述和资料,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典》(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中诠释“文化大革命”的辞条。这两个辞条及一些著述中把“文化大革命”的过程而不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66年5月“文革”发动到1969年4月九大的召开;第二阶段是九大到1973年8月十大的召开;第三阶段是十大到1976年10月“文革”结束。这也是学术界这些年来对“文化大革命”过程的一致划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现写出来恳请专家学者们斧正。

(一)

目前学术界对“文化大革命”过程的“三阶段”划分,实际上是对“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段。如果把“文革”过程与“文革”时期的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等同起来,显然是不妥当的。其原由是:

第一、“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所谓“文化大革命”,是指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社会政治运动,也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的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这场“大革命”混淆了是非和敌我,脱离了党的组织和广大群众,根本没有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因而,只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指“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历史。这十年内,既有贯穿于始终并构成这十年历史中主要内容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又有同样贯穿于始终并构成这十年历史中重要内容的党和人民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和斗争;既有“文化大革命”运动所造成的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又有各族人民在各条战线上坚守工作岗位而取得的国民经济的一定进展。总之,“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包括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又不等于“文化大革命”运动。一段历史与一场运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切不可混淆起来。

第二、“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有它自身的发展趋势,而历史的发展从来是按照其客观规律前进的,一场运动的发展与整体历史的发展规律无疑是不一样的。“文化大革命”这场违反历史规律的运动人为地发动起来后,就不再按照发动和领导者的初衷运转,而是一再失控,引出了料想不到的恶果,必然引起党和人民愈来愈强烈的抵制和反对,其命运只能是失败。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历史运动规律与此完全不同,它虽然被突如其来的政治动乱扭曲了,但是,终究要前进的历史势必阻挡那怕是来势异常迅猛的逆流,构成历史主体的党和人民必然要同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在动乱条件下滋生的邪恶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这种斗争在那种年代难免迂回曲折,但终究一次比一次更强劲、更深入,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历史不正是这样发展的吗?既然“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展规则与“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历史的发展规律完全不同,我们就应该依据它们各自的规则或规律来划分其不同的阶段。

第三、尤其重要的是,“文化大革命”这场所谓的“政治大革命”无论存在了多少年,都必须全盘否定。但“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历史则不能也不可能被全部抹杀。可是,如果我们在划分“文化大革命”这场运动的阶段时,与划分“文革”时期党和国家的整个历史混同起来,就很容易使人们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同起来,把“文化大革命”的运动规则与“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历史的发展规律混同起来。这种“混同”,显然不利于否定“文化大革命”。反之,如果我们在理论上依据客观实际严格区别了“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这两个本来不同的概念,正确地划分两者完全不同的阶段,就容易使人们分清“文革”时期属于“文革”的东西和不属于“文革”的历史内容,从而也就使人们在思想上很容易否定“文化大革命”。

(二)

在诠释“文化大革命”这个辞条,或者在写“文化大革命”史的时候,究竟应当怎样划分“文化大革命”的发展阶段呢?笔者认为,只能按照“文化大革命”发展过程的本来面目或者说运动规则来划分。

在笔者看来,“文化大革命”应划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大段: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1971年的九·一三事件,这一段可称为“真正‘文化大革命’”阶段,也可以说是本来意义上的“文化大革命”,或者叫原生形态的“文化大革命”。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所谓“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谓“无产阶级大民主”,所谓“在上层建筑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实行全面的无产阶级专政”等等,在这个阶段贯彻得最全面、最充分、最彻底。因而,个人崇拜的狂热,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思想、政治、组织和社会生活的“内乱”,文化教育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大破坏,党和国家遭受的大灾难等,也就在这个阶段表现得最严重。毛泽东为进行“文化大革命”而重用的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绝大多数也是在这个阶段跃入党中央的核心领导机构的。他们把毛泽东的错误推向极端,又借助毛泽东的威望,祸国殃民,陷害忠良,挑动内战,乘乱篡权,在中国特定年代提供的历史舞台上进行了最充分而又最丑恶的表演。我们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

“文化大革命”的第一大段,又包括了三个分段:第一阶段从1966年5月开始到1966年年底。这是“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阶段。在此期间,中央召开的五月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十一中全会,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随后,经过批判所谓“刘邓资反路线”,组织全国红卫兵大串连,“踢开党委闹革命”,“文化大革命”就全面发动起来,形成了全国动乱局面。第二阶段从1967年1月开始到1968年9月全国各省市区“革委会”成立。这是所谓“全面夺权”阶段。在此期间,全国大夺权形成全国大动乱,还一度造成“全面内战”。经过20个月大动乱的几次反复,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才先后勉强成立了“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第三阶段从1968年9月到1971年9月九·一三事件发生。这是所谓“斗、批、改”阶段。毛泽东本来试图通过“斗、批、改”,达到他的“天下大治”的设想,也含有结束“文化大革命”的意向。但是,“斗、批、改”实际上只是把“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具体化。原有的党内外矛盾紧张的状况非但没有多少缓解,还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和社会矛盾。更由于“文化大革命”推翻了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终于发生了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武装政变这种惊心动魄的爆炸性事件。此后,“斗、批、改”不了了之,很少被提及。

第二大段:从1971年的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这一大段可以说是“文化大革命”的继续和发展阶段。在这5年里先后进行的批林整风、批林批孔、“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等,都是由“文化大革命”派生出来的,没有“文化大革命”,就不会有这些运动。开展这些运动同进行“文化大革命”的主导思想一样,都是被当作进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这些运动,特别是进行批林批孔和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所谓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保卫、巩固和发展所谓“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因而,这些运动都是“文化大革命”的延续,属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范畴。这些运动又有各自特定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因而,都是“文化大革命”继续和发展的大阶段里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文革”第二个大段里的分段。

林彪事件,是“文化大革命”推翻了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结果,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失败。它触发越来越多的人在思考:“文化大革命”究竟是不是必要而及时?这样的“文化大革命”继续下去究竟会把中国引向怎样的境地?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周恩来正确地提出要批判极左思潮和无政府主义。但是,毛泽东却错误地支持了江青一伙的主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批林整风运动,要人们进一步认识所谓“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以巩固和发展所谓“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这无疑是错误的了。1975年进行所谓“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运动,实际上是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教育。1976年针对邓小平的“全面整顿”而进行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更是违背党心民心,大错而特错的。总之,“文化大革命”派生出来的又属于“文化大革命”范畴的这些运动,统统都是错误的。这些运动为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然而,历史终究是党和人民写的。林彪事件以其尖锐的形式把人们从“文化大革命”的迷误中惊醒了过来。周恩来在林彪事件后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紧紧抓住历史的契机,试图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邓小平在1975年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顿,着手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使形势迅速发生了明显好转,党和人民从中看到了新的希望。尽管周恩来、邓小平先后遭到了非难,特别是邓小平蒙受了再次被打倒的冤屈,但是党和人民从对比中进一步认清了“文化大革命”的祸害,尤其是进一步认清了江青一伙的真面目。党和人民再也忍耐不住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了,再也不能容忍江青一伙占据高位横行下去了。而党和人民无疑是历史的主宰者,终于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为标志而实际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又坚持邓小平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拔乱反正,彻底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

以上对“文化大革命”过程两大阶段的划分,依据的是“文化大革命”本身的运动规则和发展过程,这种划分,可以使人们能从史的角度清楚地认识本来意义上的“文化大革命”是什么。这种划分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能够使人们明确地区分“文化大革命”本身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历史,一目了然地看到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斗争。

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典》诠释“文化大革命”的辞条时,把九大到十大概括为:“‘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阶段”;把十大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概括为“围绕着肯定还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展开斗争的阶段”,这是不准确的。因为,1968年9月7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的社论就指出:各省市区革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整个运动已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斗、批、改”的阶段。这篇社论已经对“斗、批、改”作了部署。虽然“搞好斗、批、改”的用语在1976年元旦社论中还能看到,但作为“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一个阶段,在林彪事件后就被新的运动所取代。所以,把九大作为“斗、批、改”的起点,把十大作为“斗、批、改”的终点,都不恰当。而围绕着肯定还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展开的斗争,在林彪事件发生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就开始了,并不是十大才开始的。还需要说明的是,从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展开的肯定与否定“文化大革命”之间的斗争,的确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历史内容,它应当看作是“文化大革命”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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