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民主主义理论_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论文

论新民主主义理论_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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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主义与现代化理论

现代化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主题。试图把中国从不发达社会引向发达社会的理论,都可 称作现代化理论。(注:国内学术界一般在四种含义上使用现代化一词(参见李述林、姚休主编《当代新观念要览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84页)。本文使用的“现代化”主要指落后国家赶超发达 国家的历史过程,广义上也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历史过程。)初始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不属于现代化理论(注: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兴起的历史过程,但是他们的理论从总体上看 是为了解决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落后国家如何赶上先进国家,一般来说,不是他 们的理论重点。),但是进入中国后被中国共 产党人用来解决中国面临的历史主题,也就转化成了现代化理论。现代化理论有成有败。旧 的现代化理论,如中体西用、启蒙学说、三民主义等,基本上都不成功,虽然它们在历史上 起过进步作用。在中国,成功的现代化理论都是与马克思主义相联系的,而与马克思主义相 联系的现代化理论未必都是成功的。成功的现代化理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理论形态 上必须是科学的,这只能由马克思主义来赋予;二是“管用”,能够在一定历史阶段解决中 国的问题,推进中国的现代化。

以这两个标准考察中国共产党80年的理论历程,成功的现代化理论有两个:一是毛泽东的 新民主主义理论,二是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至于不成功的现代化理论 ,革命年代的旧教条主义可以不提,在两个成功理论之间有过渡时期理论、大跃进理论、人 民公社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后三种已被公认是不成功的。过渡时期理 论算不算成功的理论?判断这个问题将碰到如下悖论:如果认为它是成功的或基本成功的, 那么“过早”放弃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判断就不能成立,而后来恢复多种经济成份的做法也成 了问题。如果说它是不成功的,那么今天我们仍然应当回过头去坚持新民主主义理论,直到 条件成熟时再搞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但是这样一来,便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发 生冲突。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了成功的新民主主义理论,还会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理论?这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二、社会形态的差别还是理论形态的差别?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相关研究,主要成果有龚育之的《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社 会 主义初级阶段》(1987年)和于光远的《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1988年)。[1]当时,研究这个问题的理论指导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社会主义经济 体制的认识尚停留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那时起,十几年过去了,全 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又前进了一大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最近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 表”的思想。从今天已达到的理论水平来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新民主主义理论,按照于光远的研究,包括革命论和社会论“两个不可分离的部分。”[2] (p12)革命论不用多讲,新中国的成立已经证明它是一种完成了历史使命的成功理论。新民 主 主义社会论,从总体上和历史角度看,也是一种成功的理论。这不仅因为我们于1952年“过 早”放弃这一理论而吃了苦头,更因为今天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许多 重要原则源于这一理论。这些原则包括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一切爱国 力量的人民民主专政,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基础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 导的具有多样性和先进性的文化意识形态。这些原则从提出、确立到遭受破坏,再到在新的 理论形态中的重新确立,证明了40年代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基本上是一种成功的现代化 理论。

在肯定这一点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具有较大的历史局限性,这也是我 们今天不取这一理论形态而必须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原因。新民主主义理论 不仅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它还包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新民主主义 文 献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不多,但是非常重要,决定了整个理论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理论 叙述了革命成功后三种可能的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其中最有创 见的是新民主主义。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 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是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 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一 方针符合建国初期的情况。1952年的中国工业产值中,国营、私人分别占67.3%和32.7%;商 业产值中两者比例为62.9%和37.1%。(注:该数据引自刘少奇1952年10月2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体设想》,见《刘少奇论新中国 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39页。)这一方针也符合今天的情况:1999年登记的个体私有 经 济约占30%,其中近200万户为私人企业。(注:这一数字对于研究实际经济成份仅具有参考意义。在企业登记中,雇工8人以上者为私人 企业,7人以下者为个体,均以登记为准。如果企业发展了,超过了8人,或因某种缘故裁减 到8人以下,便很难在登记中及时反映出来。另外,在登记的集体企业类别中,有一些实际 上是集体名义的私人或个体企业。)

今天的情况与建国初期不同,但无实质差别。建国初期农村经济是家庭私有经济,今天的 农村家庭经济虽然不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但是土地私人使用权使农户拥有与过去大致相同 的 经营自由。同时,土地使用权现在也可以流动了。就整个国民经济来说,工业经济所占比重 前后也有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不是因为社会主义改造,而是建国后半个世纪经济发展的结果 。况且50年后的今天,中国仍然是一个农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这些都是量的差别,不足以 使我们把建国初期的社会与今天的社会划分为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按照新民主主义理论, 我们不能把公有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称作社会主义,也不能称作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只能称作新民主主义。为什么?因为,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另有标准。 《新民主主义论》说:“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 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这里所谓的“苏联式”,不是指对应于“中国式”的民族特色,而 是指苏联所体现的社会主义一般特征,如取消一切私有财产、实行计划经济等。不具备这些 特征的社会不能称作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概念由此而来。苏联不是另一种社会主义模式或 选择,按照当时的理解,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阶段才能达到的理 想。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个理想不符合中国国情。党的十三大根据中国自己的经验确立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认为“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 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的阶段。”[3](p12)

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应当回过头去搞新民主主义。党的十三大从政治上拒绝了这个意见, 但是回避了建国后是否存在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笼统地认为有过“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 未奠定的过渡时期”。

那么,这个过渡时期从什么地方开始呢?龚育之阐释十三大报告时认为可以有三种提法:一 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二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三是从新 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他赞同第三种提法,“这个提法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 中‘从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提法相衔接,它的好处是,既反映了中国社 会原来的性质(当然没有直接反映到字面上来),又反映了中国革命经历的进程。”[4](pp38 6—387)按照这一观点,向社会主义过渡之前应当认定存在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龚育之的 文 章以“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题,反映了他对这一过程的思考。

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有严格区分,中间隔了一个社会主 义改造。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没有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提出疑义。 过渡时期被赋予新的含义,远离本来的目的,变成了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渡。这就给理论 界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即如何区分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于光远试图 说清这个问题。他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经济就一定居 统治地位。而新民主主义社会就不是那样。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以社会主义经济占据统治地位 为前提,它要求的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又说:“在新民主主义社 会中,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地位可能尚未确立,因而不好说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非社会主义 经济成分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补充和助手。这就是区别于现在我们国家里的情况。” [2](p31,p153)

“补充和助手”的说法只反映了党在80年代的认识水平。今天研究这一问题,理应考虑后 来的理论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中,多种非公有经济成分不再是“补充和助手”,已 被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是现在的说法,新民主 主义理论的提法是国营经济占“领导地位”,两者没有实质区别。如果把“社会主义改造” 解释为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公有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过渡, 不仅无法从新民主主义理论和过渡理论中获得文献上的支持,也有悖于当时决策者的初衷。 如果于老今天来研究这个问题,我相信他会更多地看到他所区分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间存在质的一致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和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而他所关注的两者之间的差别(公有和私有的比重、工业化程度等)只具有量的意义。

分析社会形态必须从一定的理论形态出发,选择哪种理论形态应当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 新民主主义理论、过渡时期理论、初级阶段理论以及其他有关理论,对建国后的客观历史都 有不同的解释。我认为,与其硬性地把今天和建国初期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如分 析一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有哪些不同。这么做更有利于澄清我们的思 想 ,也更利于坚持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应当承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继承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的许多思想,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不同,它们属于两种不同的理论形态。初级阶段论 肯定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了,不需要再向社会主义过 渡。而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出发,即使今天的社会仍然要向社会主义过渡,仍然需要来一次 以全盘公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改造。

如果把对社会主义的论述也包括进来,新民主主义理论可以在两个方面得到评价:对中国 革命及革命后社会状况的论述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充分考虑了贫困落后这个事实;但是对什 么是社会主义的论述却更多地来自书本和苏联经验。这两个方面的冲突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 引起了下面将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三、独立的社会形态还是过渡形式?

这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时出现的根本矛盾。讲独立的社会形态,就要强 调长期稳定地发展和完善有利于生产力的各种社会关系,如果讲过渡形式,就必然主张以较 快的革命性变动来取消一切私有财产。

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介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第三种 社会形态,它可能向资本主义发展,也可能向社会主义发展。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 已提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的形式”,但是更多地是把它作为独立的社会形态,强调它 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于光远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论”》第16节至38节中,根据 丰富的新民主主义文献详细地分析了建国前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怎样演变成为列宁的“过渡 时期理论”。这一分析表明,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我党从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独立性逐 步地转向强调它的过渡性。于光远举出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的讲话作为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文献论据。[2](p83)我这里再补充一个重要文献,就是本文尾注7提到的 刘少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体设想》,写于1952年10月2日。编者题注说:“这是刘少奇 的一份手稿,是他率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出席苏联共产党第19次代表大会时,受毛泽东委托 写给斯大林的一封信的第一部分。”此文目的是向斯大林陈述中国准备何时以何种方式过渡 到 社会主义,文中设想用10年时间把私人工业压缩到10%以下,并使其依赖国家购销。由此可 以看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际压力是很大的。这个压力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就开始了,且 愈来愈大。《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体设想》也许可以视为在这种压力下我党向斯大林做出的 正式承诺。于光远还提到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所做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 线的讲话。(注:这个讲话的部分内容以“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和“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为题,分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5卷和《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他指出,毛泽东的这篇讲话是“公开放弃自己在十多年前提出的‘新民主主义 社会论’的开始。”[4](p84)于光远的文章注重过渡时期理论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排斥。 龚育之的文章则强调过渡时期理论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联系。他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 出既有使人感到突然的方面,也有使人感到不突然的方面。“说不突然,是因为新民主主义 一定要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大家早就心中有数的。”说突然,是因为过渡比人们预想的要 早。[4](p382)

应当查一下过渡时期理论的提法。1953年8月毛泽东审阅周恩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所做的 结论时,谈到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他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 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5](p89)讲的非常明白,过渡时期以新中国的成立为起点。这条 史料支持了于光远关于过渡时期理论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观点——准确地说,是否定 了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当作独立社会形态的理论。如果过渡以新中国成立为起点,新民主主义 社会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同时也支持了龚育之强调过渡时期理论来自新民主主义理论 的观点,因为“过渡”不是突然提出来的,新民主主义文献早已有之。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过渡时期理论使中国过早地放弃了新民主主义。这种意见否定的不是过 渡本身,而是过渡的时机。“过渡”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必然要求。既然认定以国营经济为 主体的社会不是社会主义,那么或早或迟,最终还是要过渡的。另一方面,如果过渡是 必要的又是成功的,那么指责过早过渡的意见就不成立。解放战争的胜利还不是比预想的要 快?但是没有人指责这个胜利来得过早。反之,如果过渡是不必要的,谈论时机就是一个多 余的问题。

这三种观点都没有对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提出质疑,而问题恰恰就在这里。新民主主义理 论既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看作独立的社会形态,又把它看作过渡形式,理论上是自相矛盾的。

“过渡”作为分析概念,一是指相临两种社会形态之间的转变,如从多种经济成分转变为 单一经济成分;二是指较短的时期。还有一种特殊的含义,指为实现这个转变而进行的革命 和斗争。如果把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作为联系前后另外两种社会形态的过渡,那就使这一概 念失去分析功能,例如,“任何人类社会都是从原始共产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这 么讲没有任何意义。新民主主义理论不仅主张新民主主义社会最终要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且 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身就是“过渡的形式”,从它建立那天起,过渡就开始了。这不是表 述上的瑕疵,而是内容本身的矛盾。因为不讲过渡,甚至不会有新民主主义这一概念。

这个矛盾在实践上引发了建国初期刘少奇和毛泽东之间关于“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 还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争论。[2](pp84-88)刘少奇倾向于把新民主主义当作独立的社会 形态,而毛泽东则强调它的过渡性质。在1953年6月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指责有些人“还在 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5](p81)

过渡时期理论的政策表现是“一化三改”的总路线。“三改”很快完成了,工业化目标却 遥遥无期,以至于我们在宣布过渡时期开始后竟无法宣布过渡时期的结束。龚育之分析了两 种可能的原因:一是工业化尚未完成,二是要“从阶级斗争尚未基本结束的角度考虑问题。 ”[4](pp392-393)结果造成了新的矛盾:过渡时期在1956年后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重合。60 年代,毛泽东干脆把过渡时期宣布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包括整个社会主义阶段 ,在这个时期,始终“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 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6](p196)

四、谁战胜谁的问题

过渡所以必要,按照过去的理解,是因为存在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新民 主主义文献提供了三种解释。(注:50年代后期还出现了其他一些解释,但是已不属于新民主主义理论了。)

一是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谁胜谁负。毛泽东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第 一,帝国主义反对我们。第二,台湾、西藏的反动派反对我们。第三,国民党残余、特务、 土匪反对我们。第四,地主阶级反对我们。第五,帝国主义在我国设立的教会学校和宗教界 的反动势力,以及我们接收的国民党的文化教育机构中的反动势力,反对我们……这场斗争 是很激烈的,是历史上没有过的。”[5](pp21-22)此外,党能否消除腐败、管理好新社会, 四大革命阶级是否认同党的领导,都关系到新政权的成败。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

二是社会主义成分与资本主义成分在竞争中谁胜谁负。两条道路的斗争最初是指公有与私 有的经济竞争。刘少奇在1948年9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这种竞争是贯串在各个方 面的,是和平的竞争。这里就有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这个讲话后来以《新民主主义经 济建设问题》的标题发表。按照当时的解释,这种竞争不意味着马上消灭资本主义成分。在 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就刘少奇所讲的“和平竞争”插了一句话:“单讲与资本主义竞 争,还不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个利用它以发展生产的问题。”这种解释肯定了私人经济享有 竞争的权利,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奇怪的是,当时我们却不承认私人经济享有在竞争中获 胜的权利,而把这种胜利理解为资本主义制度的胜利和人民政权的跨台。在这次政治局会议 上,刘少奇接着说到,“我们竞争赢了,革命就可以和平转变,竞争不赢,社会主义性质的 经济,就被资本主义战胜了,政治上也要失败,政权也可能变,那就再需要一次流血革命。 ”[7](pp4-6)这似乎言过其实了。退一步讲,即使政权改变,自由资本主义在中国能否 发展起来,中国能否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国家,其可能性不能说绝对没有,但是陷入 分裂、内战,回到旧中国的可能性更大。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说:“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 ,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8](p311)

三是全面取消私人个体经济的谁胜谁负。1949年6月刘少奇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 》中第一次把“谁战胜谁”的问题与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联系起来:“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 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 主义。这种过渡,是要经过长期的激烈的艰苦的斗争过程的,这就是列宁在苏联新经济政策 时期所说的‘谁战胜谁’的问题。”[7](pp146-147)“过渡时期理论”提出后,1955年11月 16日刘少奇在中央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上又把完成“三改”作为谁胜谁负问题的最终 解决:“现在是一个紧要的时期,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是我们同资产阶级决定胜负的斗争…… 这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解决。那末在什么问题上解决呢?……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 了,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了,胜负问题也就解决了。”[7](p266)然而,如果不设定 向取消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过渡,就不会在这个意义上发生谁胜谁负的问题。

如此看来,巩固人民政权与是否取消多种经济成分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一个是谁战胜谁的 问题,另一个却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

五、民族资产阶级:人民还是革命的对象?

这也是新民主主义理论无法解决的矛盾之一。如果讲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四大革命阶级 之一,如果讲过渡它又成了革命对象。新民主主义文献始终力图把这两者统一起来,由此形 成了使民族资产阶级不安的一系列政策。为了消除这种不安,1949年5月2日刘少奇在天津市 工商业家座谈会上讲了不少剥削有功的话,还说:“有人很不愿意听‘资本家’这个称号, 很怕听‘剥削’这个词。这些不是原则问题,如果你们谁能找出另外的词来代替也可以。在 没有找出另外的适当的词之前,我只好仍旧叫你们‘资本家’。”[7](p103)这个讲话在党 内受到了批评,文革时期成了刘少奇的一大罪证。

按照《共产党宣言》的观点,资产阶级是革命阶级还是反动阶级,不取决于这个阶级的本 性,而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条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相当于现在所说的私人企业家)不是“ 非常革命”的领导阶级,但它无疑是一个进步的阶级,这也是由中国长期以来所处的现代化 历史过程决定的。从实践看,1952年提出过渡时期理论,并不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反对党的 领导,也不是因为个体、私营经济阻碍了生产力,而纯粹是出于当时对社会主义的一种可以 理解的幼稚看法。

划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做出的重大贡献。但是他在《关于正 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分析是自相矛盾的。他在民族资产阶级已 被定为革命对象的前提下讨论这个阶级应当属于人民还是应当把它划作敌人。在这一分析中 ,民族资产阶级因其两面性而被处理成这样:它既属于人民,又要充当革命的对象。此门一 开,阶级斗争便扩大到人民内部。需要补充的是,毛泽东发表这篇文章时,民族资产阶级已 不是掌握生产过程的阶级。从这时起,“资产阶级”这一概念从“拿定息者”沿着资产阶级 右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的途径,逐步扩大到了党内。

六、市场经济问题

新民主主义文献提出了国营经济应学会与私人经济成分进行和平的经济竞争,“必须在和 平的合法的经济竞争中”证明“新民主主义制度优于旧资本主义制度”。[7](p15)这是难能 可贵的,但其目的不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是过渡到计划经济,这使得发展和利用 市场的思想和政策十分有限。如“三反”、“五反”对于消除腐败和整顿市场起到了决定性 作用,但是却走了使经济活动依赖政府行为的路子。这种依赖,按照当时的理解叫做国家资 本主义。企业还是私人的,但是必须接受统购统销。这两场运动与今天进行的反腐倡廉、打 击假冒伪劣和整顿市场有相同之处。不同的是理念,我们当时把这些运动当作无产阶级反对 资产阶级的斗争,今天我们的目的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现代化的任务之一是把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转变为私人或集体商品生产 者。小生产者本身也有这样的自发倾向,这对于农业社会的中国来说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新 民主主义文献却把合作化与商品生产对立起来。1949年6月,刘少奇在他写的党内报告提纲 中引证列宁《“左派”幼稚病》的话说,“大量的独立的小生产者,一方面可以接受各种不 同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又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 产阶级’。”[7](p146)

和平竞争的思想也是如此,仅注重公有与私有的竞争,缺乏以企业为基础不分所有制形式 的平等竞争概念,也缺乏公有与私有互补双赢的概念。1952年底薄一波提出“公私一律平等 ”的新税制,反映了平等竞争的社会要求,但是在党内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毛泽东说: “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 发展。”[5](p90)

从以上资料看,对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的市场经济思想不应估计过高。

七、革命转变论与社会阶段论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 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按照这个说 法,民主革命胜利后,我党应当开始反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但是他在同一篇文章中 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形式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这是革命转变论和 社会阶段论的矛盾。按照后者,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应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革命转 变论简单地套用了俄国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的经验。

在建国前夕,刘少奇作过把斗争性质的转变与革命性质的转变区分开来的表述。他在《新 中国经济的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中说: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是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主要的阶级斗争,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我们是为 社会主义而斗争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又说:“现在我们还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资产阶级没有被推翻,一般说来,他们没有当过政,因此也无须乎推翻……俄国搞 十月革命,因为当时的政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我们则不同,我们革命后建立的政权,不是 资产阶级的政权,用不着去推翻它,只要资产阶级也不推翻我们,便可以搭伙十年到十五年 。”这里所说的“斗争”,指和平的经济竞争。“革命”则是指因资产阶级反抗而引起的过 渡形式:“如有国际干涉,如有武装暴动,我们就要立即过渡,革命的性质就要改变。”[7 ](pp47-48)然而,后来发生的社会主义改造决不能用国际干涉和资产阶级暴动来解释。

50年代后期以后的理论进一步把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等同于社会主义社会。在60年代中国的 政治语汇中,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几乎成了同义词。革命不 再是历史环节之一,不再是历史发展别无其他选择时才会采取的形式;它变成了社会的常态 。中国人民对“革命”一词的偏爱是历史形成的。中国革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又对中 国的现代化发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进入正常发展的社会毕竟不可能永远处在无休止的革 命 状态。

八、主要矛盾问题

发展生产力是新民主主义的立论基础。但是新民主主义文献又把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 斗争规定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或“主要矛盾”。

从实践看,建国初期,除劳资矛盾以及民族资产阶级与新政权的矛盾比较紧张这个事实之 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党的干部正在学习如何管理城市和经济。由于刚从乡村来到城市, 还不具备强大的经济管理队伍,我党对于能否在经济上取得对资本家的优势存有可以理解的 担心。正确处理劳资矛盾和国家同资产阶级的关系对于发展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个矛 盾只是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此外还有敌我矛盾。发展生产离不开对社会矛盾的解决, 而突出地解决某些社会矛盾也未必意味着忽略生产。尽管如此,新民主主义理论对基本矛盾 或主要矛盾的表述仍然存在无法克服的问题。如果讲独立的社会形态,长期来看,基本或主 要矛盾应当是发展生产力,如果讲当前的工作重点,那么主要矛盾可能每年都不同,如土改 、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都针对了当时的突出问题。如果讲过渡,讲取 消一切私有制,那么主要矛盾只能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尽管新民主主义理论对主 要矛盾的表述没有造成忽略生产的灾难,从而没有影响到新政权的日益巩固,但是影响了后 来的社会主义理论,使革命与生产日益成为相互分离的两张皮,以为抓了革命就一定会促进 生产,以至最后只要革命不要生产。

九、社会主义和现代化问题

1949年5月2日,刘少奇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说:“现在私人资本家是有积极作用的 ,必须充分发挥。将来到中国的工业生产过剩的时候,就是要搞社会主义的时候,到那时候 ,私人资本的积极作用已经用完了。但那将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7](p104)马克思所说 的社会主义是以资本主义现代化为前提的。按照刘少奇最初的思路,中国应该先在新民主主 义的社会框架内实现工业化;先要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向社会主义过渡 。

这是一个稳妥的办法。后来的发展与这愿望相反。过渡时期理论主张工业化与社会主义并 举,“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 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5](p81)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向“一大二公”所有制关系的过渡,反被当成了推进工业化 的前提和手段。

对这些是是非非不必深究,它们有共同的理论前提,都把全盘公有化和计划经济体制与社 会 主义社会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同时也都认为不搞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新民主主义社会迟早 会导致资本主义。

十、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

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这些局限,集中到一点,就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缺 少经验。理论要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超前性的观点往往更多地 来自理论本身的推论而非实践经验的概括。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民主主义理论作为较为成功 的现代化理论的局限,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这种局限与我党在后来社会主义实践中 所犯的错误有联系,但是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

关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可以从党的理论发展和中国的实际需要两方面来思考。 具有西方历史背景的马克思主义是我党的第一个理论形态。(注:我把不同的理论形态看作是基于不同假定构成的逻辑体系。

)党的一大纲领和宣言是以这个 理论形态为依据的,主张立即实行社会主义,对中国现状和现代化问题考虑不多。第二个理 论形态是毛泽东思想,其主要内容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它充分考虑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 社会性质和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把经过新民主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定为中国的 奋斗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萌发的一个新课题。新民主主义对这个课 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没有超出第一个理论形态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规 定。邓小平理论是在突破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总结近半个世纪社会 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承了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果,同时又克服了这一理论的缺陷,通 过正确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形成了新的第三个理论形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早期形式,它的丰富 经验和教训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总结和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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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民主主义理论_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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