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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8月26日下午。在北京某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面对检察人员的指控和将面临的判决,五位少女泪流满面。
五少女结伙抢劫
1997年12月的一天,在京城某迪厅里,辍学不久的小A 遇见了初中时的同窗小B。小B,15岁,初中文化程度,原系丰台区某中学学生,已退学。其父母离异,现由父亲抚养。
几句简单的寒暄,小B也了解了小A的现况:一个时期前从就读不足半年的海淀区某职业高中退学。
或许是因为他们有同样的退学经历,在小A的引见下,小B很快结识了人称“大姐”的小E,以及她的“左膀右臂”小C和小D。 后三者较前两个年长一岁,均已辍学。其中小E与小B一样,因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
5个少女由开始的自然亲近感,一点点熟悉起来。 “吃喝玩乐”构成了她们生活的主要内容。渐渐地,社会经历最多的小E 成了核心人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人吃亏,大家帮忙”成了他们默认的口号。
5个少女每个月累计可从父母手中获取千余元, 然而这并不能满足他们的消费欲。他们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歌厅、舞厅、迪厅、溜冰场……各种娱乐场所。
1997年元月某日,小E和小C走至六里桥附近,与刚刚放学的某校初二学生张某相遇。张下意识地多看了两人几眼,便勾起了小E的不满, 一阵推推搡搡,张被吓得哭着求饶。小E灵机一动, 计上心头:“你看了我们半天,也该付点精神损失补偿金嘛!”
张马上领会迅速从兜里摸出20元钱,递到小E手上, 连声解释:只带了这么多。
这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钱,成了小团伙的第一笔收入,这前后不足5分钟的片断,成为小团伙谋财的摹本。
3天之后,5小女开始计划第一次有目的的行动。
这一天晚上8时许,5少女按计划在白石桥滚轴溜冰大世界附近徘徊,不久,他们注意到两个年龄相仿看似有钱的女孩从里面出来,便尾随其后。
路人渐少,小B主动上前搭话:
“你们玩的不错呢?”
“我问你话呢!”——小B不耐烦了。
女孩瞪了她一眼:“好狗不挡道儿!”
这时,另几个少女一起围上来。为首的小E 轻描淡写地说:“姐姐跟你们借点儿钱花。”
女孩见对方人多气盛也是一惊,但仍旧不予理睬,坚持不给。
小E一个眼神,四个少女上去就掴了女孩几个嘴巴, 随后拳打脚踢。没过几分钟,两个女孩屈服了,跪在地上喏喏讨饶。
BP机、金项链、现金、口红。这两个女孩身上所有“值钱”的物件都落入了5少女的口袋。从1997年1月至3月间,5少女前后作案抢劫10余起,拦截与他们年龄相仿的未成年少女,共抢得传呼机、现金、衣物等,折合人民币4000元。
由于他们作案地点较为固定——多数在滚轴溜冰大世界附近,3 月中旬的一天,也就是他们最后一次抢劫后,正在溜冰场内庆贺时,被一目击者认出,被公安人员带走。
从结伙到被抓获,时间并不长。但其堕落之快,行为之恶劣,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国徽下的自白
1.小A
我一直学习不好,没参加中考就上了职高,学美容美发。后来跟班上一个男生好起来。该玩的地方都去玩过。后来男朋友因吸毒被开除,我也觉得上学没劲,就天天旷课,最后办了退学。
我不想去抢钱,可他们都去,我也就跟着去了,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很后悔。
2.小B
我初二就被劝退,成绩太差。我爸爸挣钱特少,可我很羡慕其他有钱的女孩。小E一说劫钱,我就觉得办法挺好,来钱容易, 马上就参与了。
3.小C
上初一时,我因打架受过学校的严重警告。虽然有悔改之心,但班主任常常贬低我,说要送我去工读学校。迫于压力,初二,我就退学了。
我感到生活很无聊,经常跟小E、小D到超市“顺”点小东西,觉得这样才有点意思。后来一起抢钱,觉得很过瘾。
4.小D
我父亲是个刑满释放人员,在家不是打就是骂。我受够了,就经常跑出来过夜。学会了抽烟、喝酒以后,就特别需要钱。当时我认为抢点钱不算什么,我上学时还被人劫过呢。但是,现在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
5.小E
我快十七了,这几年其实是我一个人过的。怎么说呢,当我看到被抢的女孩哭叫、求饶、说好话时,就觉得好玩。他们一叫我“大姐”,我就觉得自己像个人。当然,这件事是我出的主意,我觉得我该像大人照顾几个妹妹,弄些钱来。没想到……
就此案件,希望广大读者来信来稿发表自己的看法,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我们的未来。
抢劫案的背后
五少女结伙抢劫,着实让人震惊。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抢劫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尤以团伙抢劫较为突出。剖析此案,也有助于警醒社会。
1.家长的失职问题严重
“子不教,父之过”。教养孩子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每对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也是每个做父母的公民必须遵守的。
据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108名优秀学生和106名同龄失足学生的思想情况的调查对比,认为家庭教育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调查材料说明,由于家庭的培养目标、教育方法不同,教育的结果也就迥然有异。如失足学生中13%的家庭教育孩子“不惹事”,培养目标消极。
父母是子女的榜样。马卡连柯曾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或教导儿童、吩咐儿童的时候,才是在教育儿童。在你们生活的每一瞬间,甚至当他们不在家的时候,都是在教育儿童。你们思想上的一切变化,无形之中都会影响到儿童,不过你们没有注意到罢了。”
5个少女的父母在案发之后, 都不同程度地检讨了自己在教育上的严重失职。
暴力型管教和溺爱式教育历来为人们所批判。而每每落入具体事情,又一再被接受。由此可见,家长的认识和行为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此外,单亲家庭在教育上的失职显得尤为突出。父母感情的破裂,对于成长阶段的孩子无疑是个打击。夫妻关系的解除,并不等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解除,“教育”仍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此时的父母,往往因为自己生活中的际遇,忽略了孩子的存在,造成了家庭教育上的空白。
在我国有2亿多在校学生,有2亿多个家庭,4亿多位父母、家长。在国家整个教育队伍中家长是个庞大的队伍,由他们培养出的子女能否成为合格的劳动者,不仅是个人家事,更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
2.学校不可放松道德教育与品行监护的责任。
学校是讲授知识的地方,是教育学生处世做人的地方,也是接受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
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强调教育改革要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素质。但实施情况如何呢?
许多学校仍旧开设“快慢班”,让成绩差的毕业生学生“分流”。“分数”仍是老师衡量学生优劣的首要标准。
《九年义务教育制》是每个学校、老师都熟知的,但面对那些成绩不好、经常旷课,甚至打架惹事的学生,老师多是训斥、请家长或置之不理,直至劝其退学。这样,本身就缺乏自我约束力,又带有许多不良习惯的未成年人,便悄然地流入社会。
教育制度本身固然有其不完善之处,特别是在转轨时期,平时的素质教育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在应试教育时期相同的升学考试。但如果学校不歧视有越轨行为或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老师也不只是会请家长,而是多体察学生落后的原因,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或许社会上就会少一个少女结伙抢劫的案件。
学校重智育轻德育是普遍存在的,多数学校缺乏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
未成年人道德能力的培养,中小学生的意志性格尚未定型,这就有两种可能:一是可塑性大,是我们培养教育的好时机,只要我们指导思想和教育方法正确,就可以有效地培养出我们所需要的道德能力;二是尚未定型,无论是自我教育能力、道德思维、评价能力都较弱,遇到不良的影响也不善于识别,甚至沾染了恶习。这就要求我们应更加重视对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通过多种教育活动促使这一任务的实现。
3.社会是失控的成年人舞台
我国正处在一个历史变革时期,如果缺乏强有力的正确的舆论导向,很容易造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的青少年美丑不分,取舍不当。
目前,涉及暴力、黑社会犯罪等题材的影视片比比皆是。对于没有辨别力或辨别力很弱的未成年人,暴力和黑社会带给他们的除了恐惧,还有刺激和好玩。抢劫案中的小E便明显的满足于被称为“老大”。 而他们截道、围攻、羞辱等行为,无疑是某些警匪片中情节的翻版。
其次,生活中的大款、私车,报刊上的时尚消费,电视中频频出现的别墅、酒店……无孔不入地充塞着未成年人难以抗拒诱惑的头脑。而那些违反规定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给他们的高消费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据交待,五少女每次在迪厅的消费均在百元以上,没钱又想玩,就只好抢一些看起来比较有钱的同龄女孩。
“近墨者黑”,不良的交往,使青少年的世界观、价值观深受同伴的影响,并逐渐趋同。由于不良交往具有“集体性”,就使“少数服从多数”成为必须原则,从而使青少年犯罪具有了盲从性。而“法不治众”的侥幸心理也强化了青少年激情犯罪的冲动。
此案虽已审结完毕,但反映的问题值得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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