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国家发展观_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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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0—8659(2000)04—0089—05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长期领导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富于全局性、战略性、辩证性、系统性、实践性的发展观点。当前,在中央正式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集中精力促进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对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总结,是使千头万绪的民族工作始终具有明晰的理论导向的重要保障。

一、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是突破民族、地域限制的全局观

我国少数民族有9000多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 民族自治地方人口也只占总人口的14%。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发展只是特定区域少数人的局部发展问题。但是少数民族具有特殊的地理区位和民族情感,因此,强烈的民族和国际间的利益对比反差不仅容易形成,而且容易由原来的区域性问题上升为影响全国稳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为此,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向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认识民族发展的重要性,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于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认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9月29日。)

经济上,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少数民族的发展是全国经济现代化的前提和后备动力。1990年李鹏就明确指出:“应该看到,我国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拥有我国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尚未开发的资源,从长远的、战略的眼光来看,中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前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于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状况”。(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44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1994年9月, 李瑞环与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座谈时,再次表达了“搞好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建设,不只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问题,同时对整个国家的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思想观点。(注:李瑞环:《与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座谈时的讲话》1994年9月8日。)1999年,面对东西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强调“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9月29日。)2000年1月19日至22日,国务院西部开发会议召开,正式启动了西部开发战略,这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但从调整全国经济结构的需要出发,会议强调,“实施这个战略,不仅对于振兴中西部地区经济,而且对于促进全国经济更大发展,实现我国现代化长远发展的宏伟目标,都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注:《西部地区开发会议在京召开》,《人民日报》,2000年1月24日。)

政治上,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少数民族的发展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需要。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剧变,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兴起,民族问题成为世界性的热点问题。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一种潜在的压力,因为我国少数民族不仅多处边疆地带,而且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民族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衡。为此,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更为重要。全党同志都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但是千头万绪的民族工作应从何抓起呢?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2年1月14日。)1994年, 中共十四大上,江泽民再次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对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国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注:江泽民:《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94年10月12日。)1999年朱镕基也认为,“我国团结进步事业有现在这样的好局面,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在保证各民族一切权利平等的同时,真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注:《朱镕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1999年10月4日。)

二、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是先沿海后内陆,有计划分步骤的共富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 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1990年,李鹏就强调,“努力缩小历史遗留的这种差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44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步发展。同步发展是不可能的,只能同样受穷,但先发展内地也是发展不起来的,建国后大部分时间重点发展内地的不成功实践就是证明。因此,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邓小平“两个大局”的发展战略,坚持在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实践中,有重点、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共富进程。

首先,在处理发展先后问题上,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先东后西,以小康为战略转移点,实现共同富裕。李鹏指出,“从根本上说,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繁荣只有在国家发展繁荣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同样,民族地区不发展,也会阻碍整个国家的发展”。(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44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这样,十几年来东部凭借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有利的地理环境,加上国家政策的一些支持,先于西部地区而获得了发展。但这种区域经济差距只能是计划内的合理差距,只能是为适应中西部发展的需要而存在的合理差距,它不能盲目和无限制地扩大。因此,1995年,当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任务提前完成,人民生活水平开始向“小康”迈进时,中央便不失时机的开始强调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事实上,这种战略转移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一项既定的战略方针。因为在地区差距问题上,邓小平早就说过,“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基于这个思想,第三代领导集体从“九五”开始部署中西部发展的问题。江泽民强调,“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注: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1995年9月28日。)新年伊始, 国家正式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事实上正是为了适应这种战略转移而做出的重大决策。

其次,在发展步骤上,强调“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三步走”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的战略构想而提出的。李鹏1990年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其主要内涵包括,第一步目标——解决温饱问题,实现第一个翻番;第二步目标——到本世纪末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第三步目标——进入21世纪后,多数民族自治地区逐步接近或赶上当时全国的中等发展水平,有些则有可能赶上全国先进水平。(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443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1999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 江泽民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现状和国家经济格局调整的需要,具体化了第三步战略目标,他指出“从现在起到2010年,我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9月29日。)这样, 就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制定了一个短期的和现实的目标,避免了因盲目追赶而造成大量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重蹈历史的覆辙。

三、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是充分发挥外在扶持和内在活力的互动作用的辩证发展观

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上,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强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国家和发达地区的支持来增强其外援性变迁的力度。但发展只有在社会内部的发展潜力被广泛有效地动员起来后才具有根本性和自主性。1992年,李鹏就明确指出,“总的来说,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主要靠三条:一是国家的继续支持;二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三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身的奋斗。这三个方面统筹规划,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这样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注:《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7月版。 )江泽民、朱镕基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重要性。因此,这实际上已成为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处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上的方针:

在少数民族的扶贫问题上,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单纯的输血照顾式的扶贫方式对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无异于扬汤止沸,只有少数民族能够在国家宏观指导,必要的行政干预之下,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挖掘各民族自身的自主活力,才是发展民族经济的根本道路。因此,江泽民强调要变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他指出:“实践说明,实行开发式扶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不仅能够解决温饱,而且可以脱贫致富。这样,把国家的扶持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结合起来,立足当地实际搞开发性生产,效果很好”,(注:江泽民:《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闭幕会上的讲话》1994年3月3日。)“搞开发扶贫,是扶贫工作的一个根本转变,是一个重大创造,这个方针必须长期坚持”。(注:江泽民:《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闭幕会上的讲话》1994年3月3日。)

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开发问题上,第三代领导集体既强调国家对基础性产业的扶植,又鼓励民族地区要抓住机遇,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1994年,李瑞环指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发达地区的多方援助,更离不开这些地区本身的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民族地区要真正摆脱贫穷落后,实现繁荣富裕,必须有一条符合本地实际,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发展路子。”(注:李瑞环:《与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座谈时的讲话》1994年9月8日。)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在强调国家要通过转移支付、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的力度时,指出:“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的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开发和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建立一些产业基地,使之成为促进民族地区和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9月29日。)与此同时, 朱镕基阐述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思想。他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民族地区经济。”(注:《朱镕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1999年10月4日。 )他特别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强牧区建设,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第三产业,特别要培育和发展能够发挥当地优势的支柱产业。

四、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是自然、经济、社会协同推进的系统发展观

自然、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内在因果联系,人类所追求的发展目标应该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而不是剥夺后辈人生存权利的不可持续性发展。但是市场的利益驱动机制具有使人们发生各种短视行为的内在冲动性,因此,自然、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必然是人们有意识行为的结果。吸取长期建设的经验教训,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强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自然环境和文教卫生事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首先,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方面。由于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因此,资源开发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尽快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的有效的和可靠的途径。但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立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在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仅从理论上强调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而且在实践中落实了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1994年,李瑞环就强调指出,“民族地区中有若干地方虽然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开发还要注意与资源保护相结合,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注:李瑞环:《与各界少数民族人士座谈时的讲话》1994年9月8日。)2000年,西部开发战略正式启动。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时机,国家是充分考虑了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行的可能性的。西部开发会议指出:“现在我国已基本解决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粮食出现了阶段性的供过于求,这是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有计划、分步骤退耕还林(草),改善生态环境的大好时机。”(注:《西部地区开发会议在京召开》,《人民日报》,2000年1月24日。)朱镕基也明确指出, 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重大步骤,也是实现全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注:《朱镕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1999年10月4日。)

其次,在发展社会文教卫生事业方面。1992年,江泽民强调,“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素质、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内在要求。”(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2年1月14日。)1999年, 西部开发战略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西部地区发展的新的经济亮点。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注:江泽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9月29日。)的思想。 朱镕基也表示“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少数民族各类人才”。(注:《朱镕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1999年10月4日。)据此精神, 发展科技和教育,加快人才培育,已成为中共中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精力抓好的关系西部地区开发全局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五、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是实践中的发展观

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发展观并非横空出世,它既是对党的前两代领导人民族工作实践经验教训的提炼,又是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的成果。实践性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民族发展观科学性的有力保障,而科学的民族发展观又反过来指导着党的民族工作取得丰硕的成果。

解决民族问题,着眼于发展,是我国历史实践的经验总结。建国以来,五十年代中期、六十年代初期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是我国民族关系稳定,民族凝聚力较强的历史时期:而50年代后期和“文革”期间,则是我国民族关系恶化,民族关系受损,甚至危及国家的统一与边防的巩固的非正常历史时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是否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正是基于对这些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紧紧把握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强调民族平等、团结、区域自治和发展繁荣是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内容。江泽民特别指出,“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换言之,民族发展是现阶段民族问题的重点。在这一科学结论的指导下,第三代领导集体积极为少数民族人民谋福利,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发展:

第一,促进了基础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优先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中西部地区安排水利、电力、 交通、 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项目。1998年,国家增加的财政投资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占62%,中央财政用于中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1.2%,高出东部地区14.9个百分点,创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据统计,1998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铁路营业里程达73万公里,是1952年的4.6倍;公里通车里程达37.41万公里,是1952年的14.4倍,邮政及农村投递总长度113.54万公里,是1952 年的8.6倍。

第二,发展民族地区农牧业经济。政府通过发放生产资金、减免农业税、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等措施,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1998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633.11元,是1980年的21.5倍。同时,为帮助民族乡的发展,1993 年中国政府制定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规定上级政府应在财政、金融、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支持民族乡发展经济。在“八五”期间,政府每年设立1亿元贴息贷款, 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

第三,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我国西部地区多数为沙漠所控制,沙漠化是阻碍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潜在的自然障碍。但为了数亿人民生存的需要,多年来,党和国家通过技术集成、组装、配套,在西部地区沙漠化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带来巨大的经济成效,为世界提供了范本。如新疆和田县的治沙成就引起了国际重视,1989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为“环球500佳”。 国家新近推出的西部开发战略又把生态作为开发西部的切入口,已批准退耕方案,计划退耕还林515万亩, 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648万亩。

第四,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十几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据统计, 从1995年到1998年,257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解决了1092万人、1514 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5个民族自治区贫困人口从835万人下降到473万人, 贫困发生率由12.4%下降到6.9%,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833元增加到1395元。

第五,发展教育事业。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拨放、院校招生比例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特殊优先政策。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普及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扶持。根据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规划,在1995——2000年间,中央财政将投入39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将超过100亿元。同时, 国家鼓励通过“希望工程”等形式资助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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