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与方法:社会转型期我国竞技体育风险研究_竞技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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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207(2006)06—0019—05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逐步引进了市场经济体制,并进一步获得履行具有全球化象征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权利和义务,由此触发了经济、 社会的巨大变革,而伴随着的环境、资源、结构、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一大背景之下,中国的体育事业同样在各方面以类似的变革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如:成功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权,雅典奥运会获团体金牌总数第二,国家、社会和民众已普遍认同体育的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并且已在部分领域和项目上初步实现了社会化和产业化,等等;另一方面,中国竞技体育场域(布迪厄、华康德,[1992]2004)的诸多风险,尤其是一些深层次问题越来越突出,如:职业足球中的黑哨、假球、罢赛、赌球等现象,运动竞赛中的假摔、下跪风波,一直无法定型的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的有效培养机制,运动员的职业转型障碍以及退役运动员就业前途的不明朗,等等。众所周知,竞技体育场域中的这些风险或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公开争论的话题,深入到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在我国加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之下,针对这些风险或问题,从不同的社会科学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无疑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以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为主要代表而发展起来的“风险社会”理论,及以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为代表的现代性理论,适时、恰当、深刻地揭示了世界发展所衍生危机的产生根源和发生机制,并为解答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分析工具和理论框架,已成为当代西方社会学界的显学。鉴于竞技体育现象为社会现象的必要组成部分,以及竞技体育风险的社会风险性质,本文将主要借鉴“风险社会”理论、吉登斯的现代性理论(结构化理论)的概念工具和理论逻辑以及“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组织决策分析”等方法论工具,对当代中国社会竞技体育风险机制和可能的研究路径进行相关的探讨,以便为今后的深入研究做好基础性的铺垫。

1 中国竞技体育风险的生态状况

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强国战略方针的指导下,中国体育场域开始全面实行统包统管的供给型经济政策(刘东锋,2005),确立了体育的“举国体制”(郝勤等,200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我国整个体育场域的“举国体制”现已主要紧缩为奥运战略指导下的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即在《奥运争光计划》的指导之下,由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规划、领导、组织和管理,集中资源和力量办竞技体育事业。相反,我国体育场域内的其它领域则相继朝着市场机制方向转轨。然而,奥运战略指导下的竞技体育在机构设置、项目设置、资源配置、人员利用、利益分配、价值取向等方面,与其它体育领域都有或多或少的交叉重叠,计划与市场两套体制必然要在其中相互作用和磨合,目前情况下,仍然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很多关系尚未理清,以至于矛盾重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除了拿金牌、夺锦标之外,运动员最为关心的是自己今后的退路,即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保障:如何适应社会,如何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如何找到理想的职业,等等。产生这一状况的可能原因在于,竞技体育的一贯体制并没有为他们提供充分的实现条件:“一条龙”的培养体制和“三从一大”的训练原则牺牲了太多的文化学习及其它能力培养的时间和精力,严格的运动员管理规定相对剥夺了运动员接触社会、自我实现的机会和权利。因此这里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透过“田亮事件”、“邹春兰事件”可见一斑)。

1.2 从孙福明的“假摔”到山西队某女教练的“下跪”,是竞赛体制的问题、个人品德的问题,还是发展方向的问题,媒体、民众中经历过激励争论。每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成绩往往全面赶超全运会,其中运动员参赛资格的问题最令组委会头痛,却又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这方面的风险形势非常严峻。

1.3 优秀运动员的成功取决于运动天赋、机会成本、高风险性的承担、高支付性的承受和家庭的原始积累等多种因素(谢亚龙,2005),加上普通运动员的低社会地位,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等种种原因,以至于“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的顺利选拔和有效培养”是长期困扰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一大难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化浪潮的冲击之下,长期举国体制下的“一条龙”培养体制也于20世纪80年代尝试变革,旨在提高运动员文化和知识素养、提高运动员的社会适应能力的“体教结合”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应运而生。但是,尝试二十多年来,这一体制在提高运动员的运动水平上效果并不明显,也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如果竞技体育的这一状况持续下去,其风险代价很大。

1.4 职业体育是竞技体育的产业化,以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为象征,中国体育职业化发展至今已走过了近十二个年头。但是,近十二年的市场体制的引入并没有给中国竞技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事业起到应有的助推作用,相反,倒为中国体育场域带来接连不断的危机和丑闻。以足球为例,先后出现嫖娼、群殴、黑哨、假球、赌球、罢赛等一系列事件,足球运动水平踯躅不前,投资人收益无法保障,球市空前惨淡,球迷和观众极度失望,足球文化被严重损害。整个职业体育领域面临着无法回避的结构性风险。

2 国内研究的现状

针对上述竞技体育的运行和风险状况,国内已有多位学者从不同的学科和研究视角涉足其中,现综述如下:

2.1 关于(竞技)体育产业风险投资研究

体育产业风险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竞技体育的运行,如当投资人将注意力指向著名运动员、运动队和大型赛事的时候。在这方面,钟霖(2003)、李平(2004)、彭小澍(2005)、吴美丽(2005)、任保国(2005)、林祖明(2006)等人,主要基于经济学的学术视角,分别针对我国(竞技)体育产业风险投资经营状况,体制中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市场运作机制、支撑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方法和策略模式。

2.2 关于运动(参赛)风险的研究

凌平等人(2003)曾经对体育运动风险的类型作过探讨,将其划分为体育自然风险、体育社会风险、体育经济风险、体育政治风险、体育技术风险等5类, 并且认为,体育保险是处理体育风险传统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于运动员参赛的风险,石岩(2004)根据竞赛成绩影响因素,对运动员参赛风险进行了溯源分类,提出了运动员参赛风险管理的内容,编制出了《运动员参赛风险检查表》和《运动员参赛风险评估表》,提出了我国优势项目运动员参赛风险的应对方法和策略。司虎克等人(2006)关注于我国竞技体育道德风险的研究,选取社会公众和教练员为调查对象,采取规范的定量研究方法(各分量表积差相关分析方法),分别从认同状况、产生原因、影响认同、行为选择、对策认同等评价我国竞技体育道德风险的5 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得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结论。如:政策性道德风险、赛场性道德风险和自我性道德风险构成了对竞技体育发展可以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与负面作用的现行风险,若不从竞技体育发展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层面上加以遏止,则整个国家的竞技体育声誉及其发展将继续承担着巨大的风险;竞技体育道德风险的产生,根本原因在于个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与制度约束软化的矛盾,其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竞技体育操作运转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信息的参与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具有较多私有信息的一方的行动所致。

2.3 关于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的研究

竞技体育是与大型体育赛事密不可分的,针对这方面的主要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的研究。风险识别方面,范明志等人(2005)的分析相当细致,主要厘清了重大体育赛事的风险来源、风险识别的含义,阐述了重大体育赛事风险类别的划分、风险识别过程和内容。其中,他们将重大体育赛事风险划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环境风险;内部风险包括:行为风险、技术风险、组织风险、决策风险、赛事形象风险。风险管理方面,周云涛等人(2003)关注2008北京奥运会的投资风险及控制研究,卢文云等人(2005)关注北京奥运会的汇率风险及防范策略,董杰等人(2005)关注北京奥运会对突发事件的风险管理,张大超等人(2005)、杨茜等人(2005)则聚焦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研究。

2.4 关于竞技体育保险业的研究

在我国,竞技体育风险频繁发生,竞技体育保险变得越来越迫切,针对它的研究活动也有所展开。例如,方钱华(2003)对北京奥运保险市场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对策,林永革(2005)分析了北京奥运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其对中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影响。郭荣富、沈倬等人(2005)对我国体育保险业的现状、不足和走向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上述研究涉及了经济学研究、管理学研究、社会心理学研究、政策研究、对策研究等多个学科角度和学术视野,对探索我国竞技体育风险的发生原因、发展过程、有效管理、合理控制等方面,都具有各自独特的贡献。但是,对于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中国社会,竞技体育中种种危机的出现已越来越与日益复杂和不确定的社会密不可分,因此从社会视角乃至社会学的视野出发而展开研究,则变的愈加迫切。上述研究中,凌平等人的研究涉及社会风险的概念,司虎克等人的研究涉及道德风险、制度建设、政策法规、参与方行动等概念,以及范明志等人的研究涉及政策风险、政治风险、行为风险、组织风险、决策风险等概念,虽然这些概念在社会学中也经常使用,但这些研究基本上缺乏社会视野和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介入与关怀,因此难以从微观层面揭示风险发生、发展的本来面目,笔者将着力从这方面展开研究。

3 中国竞技体育风险研究的理论命题

现代化就是现代性的扩展过程(乌尔里希·贝克,[1986]2004),而现代性是社会和世界风险的产生根源(贝克,[1986]2004;吉登斯,[1990]2000),现代性风险又是人类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在自然和传统失去他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决策或行动)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乌尔里希·贝克,[1986]2004)。二十多年来的中国体育政策的演进脉络,所引进的先进科技,所吸收的先进管理经验,以及所变革的各种制度设置,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体育场域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发展历程。同时,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中国竞技体育场域明显表现出了危机四伏、问题不断的症候。那么,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这些危机和问题是否就源自现代性的扩展?如果是,其产生的微观机制又是什么?

风险既然来自现代性的动力机制及其制度维度的扩展,也来自人的决定(行动或决策)。针对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机制的研究,我们不妨从这两个向度出发;然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政策、制度设置的演进脉络以及出现的种种危机,推演出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现代化风险历程所隐含的3个理论命题:

(1)先进科学技术的引进和不恰当利用,在中国竞技体育场域引发了诸多问题:

(2)现代性制度的引进, 给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传统制度设置带来不协调或危机;

(3)体育当事人的不当行动或决策,导致中国竞技体育场域诸多问题或冲突。

上述理论命题的内在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命题的内在逻辑关系

可以看出,在命题(1)中,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利用,正是贝克所言的自然失去效力的地方;在命题(2)中,现代性制度的引进和作用,正是贝克所言的传统失去效力的地方。它们是两个外在决定因素,共同给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造成了风险的可能性;与命题(1)与命题(2)不同的是,命题(3)反映的是同一问题的另一个思考角度,即人的决策或行动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风险的内在决定因素。马克思认为,事物的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那么,科学技术和现代性制度对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影响必须通过体育当事人的决策或行动才可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科学技术、现代性制度和竞技体育当事人的决策或行动共同导致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广泛风险。那么,在解释竞技体育风险的产生机制时,只要能够解释其中人的决定(行动或决策)因素的作用机理,现代性制度因素和科学技术因素的作用机理也会相应得到解释。

4 中国体育风险研究的实现路径

4.1 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

前面已经论及,现代性制度与人的决定(行动或决策)是风险产生的外在与内在的决定因素。同时,它们是相互包含、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人的决定可以导致制度的生成,生成的制度又对人的决定产生制约作用,进而影响人的决定方向和效果,因而它们并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吉登斯和贝克的现代性风险理念,其制度维度是从宏观的、结构性的初衷出发,来阐述社会风险的宏观生成机制;而贝克的“决定”风险理念,则从人的具体的行动和决策出发,来阐述社会风险的微观生成机制。命题(2)和命题(3)正是这两个方面在中国竞技体育场域中的假设性映照。由于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J·S·科尔曼,[1990]1999),但是社会现象(系统行为)的解释必需降到低于系统水平的解释层面加以理解,科尔曼将其称之为“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对于中国竞技体育场域,制度维度(宏观生成机制)的不协调或危机是一种社会系统行为,而人的决定维度(微观生成机制)带来的诸多问题或冲突则是低于系统水平的内部行为,因此可以尝试用“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方法”进行问题解释。比如,媒体所言,“是双记分制导致了全运会中的‘假摔’、‘下跪’风波”,但“双记分制”这一制度设置又是通过何种机制导致“假摔”、“下跪”风波的呢?显然,媒体的这句话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为了进一步说明,我们可以将其拆分为3个子命题:

a.双记分制在运动员、教练员当中产生了某种认知和价值观念;

b.具有这种价值观念的运动员、教练员对于领队、裁判员的行为采取了某种态度;

c.有了某种态度的运动员、教练员,在全运会的特定环境下,容易产生“假摔”、“下跪”等极端性行为而导致风波。

这里,“双记分制”和“假摔”、“下跪”风波是社会系统水平(宏观)的,而“运动员、教练员的认知和价值观念”和“假摔”、“下跪”行为则是低于系统水平(微观)的,正是通过低于系统水平的两个因素与社会系统水平的两个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低于系统水平的两个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来说明两个社会系统水平的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双记分制”是制度设置,是“假摔”、“下跪”风波这一危机产生的外在因素,而“假摔”、“下跪”行为则是决定(行动或决策),是“假摔”、“下跪”风波这一危机产生的内在因素。

对于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采用这种“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方法,即人的决定(行动或决策)维度的分析方法,有助于探索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风险的微观生成机制[命题(3)的论证],也有助于探索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风险的宏观生成机制[命题(2)的论证],进一步的推论过程或实证研究将按此方向加以展开。

4.2 组织决策分析

上述“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方法,立足于人的行动或决策,而行动或决策是在一定的行动领域内进行的。法国社会学家E ·费埃德伯格则从行动的角度理解组织,将组织作为行动领域加以普遍化,认为组织现象是对行动领域(集体行动得以发生的领域)进行建构和再建构的过程。它模糊了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之间的界限,组织被普遍化为一种行动领域;它既是结构,又是过程,既是人类行为的制约力量,同时又是人类行为的结果。在这种行动领域中,行动者是有限理性的,因此处于权力关系中的各方行动者,总是采取各种策略,争取获得更多的稀缺资源,扩大自己行动的自由余地,支配更多的不确定性,以便在协商谈判中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交换条件;这一领域的行动过程,每一个权力关系都具有组织化的倾向,往往可以促成局部秩序的产生。然而,这种局部秩序是暂时性的、权变性的、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因而也是不稳定的、隐含着风险的。针对行动领域(组织)中的行动,E·费埃德伯格和另一位社会学家M·克罗齐耶一道构筑起一套“组织决策分析”的方法。该方法类似于针对行动领域(组织)中的相关行动者之间现实关系的一种临床分析,寻求建立描述性和解释性的模式,寻求生产关于人类现实的具体实在的、经验性的知识,帮助那些置身于这种知识境地的相关行动者读懂这种知识暗含的诸种意义,促使相关行动者学习一种新的推论方式,并且这种学习最终将会改变他们的行为。(E·费埃德伯格,[1993]2005)

稍作留意便可以发现,人为(决定或行动)的风险理论与“组织决策分析”语境首先在“行动”这一关键概念上是不谋而合的:风险理论认为人的行动导致了风险,“组织决策分析”语境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导致了局部秩序(组织雏形)的产生。其次,人为(决定或行动)的风险理论与“组织决策分析”语境在“不确定性”这一关键概念上是不谋而合的:风险理论认为,风险是对人为不确定因素的控制与失控(乌尔里希·贝克、威廉姆斯,2005);在“社会组织决策分析”语境中,由权力关系导致的局部秩序是暂时的、权变的、不可确定的。第三,社会风险来自人的行动,是随着人的行动生成暂时的、权变的、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局部秩序(E·费埃德伯格,[1993]2005)的过程而产生的,而这一局部秩序是形成各类型组织的基本雏形,这些组织包含了从“严密”的正式组织到“松散”的非正式组织的整个序列。因此,风险理论与“组织决策分析”语境模糊了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界限的特点也是相契合的。也就是说,“组织决策分析”语境下的组织概念具有天然的风险特征。

上述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风险生态显示,各领域的风险总是在“组织”的行动背景下产生的,要么衍生于正式组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公益性组织),要么衍生于非正式组织(俱乐部、协会),完全脱离组织的风险是不存在的。例如,运动员的职业转型或退役保障风险体现了科层组织、市场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田亮事件”即反映这一点);全运会、大运会赛制运行风险体现了非正式组织规章与正式组织、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假摔”、“下跪”风波即反映这一点);“体教结合”后备运动人才培养机制运行的风险体现了科层组织与科层组织之间的关系;职业体育体制运行的风险体现了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市场、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足球中的假球、黑哨、罢赛、球迷暴力即反映这一点);体育产业的拓展和商业运行、大型赛事的运作中的风险体现了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2001年霍—鲁拳王争霸赛在中国的“流产”即反映这一点),等等。也就是说,人为(决定或行动)的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风险具有天然的组织特征。

鉴于中国竞技体育风险所涉及的组织与“组织决策分析”语境“从行动的角度理解”的组织之间的诸多的相通性,本研究将借鉴“组织决策分析”方法,针对具有天然组织特征的中国竞技体育风险展开进一步的推论或实证研究。

5 调查研究的大致思路

5.1 文献调查

通过对现代性制度在中国竞技体育场域中的引入和演进情况,现代性制度对中国传统体育制度设置的冲击,以及带来的种种问题和危机进行考察分析。主要采用文献调查、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竞技体育场域的制度演变规律和风险变化规律,并从中找出进一步调查的内容或指标。文献收集和分析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颁布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场域出台的各类规划、政策、法规、标准。

(3)改革开放以来与中国竞技体育场域风险有关的学术文献。

5.2 访问调查

采用“组织决策分析”的方法,即:研究者站在行动者处境和立场,思考他所研究的行动者问题,以达到对行动者行动其中的组织的实际运行方式的理解,这里包含两个阶段的访谈(李友梅,2001):

第一阶段涉及到具有代表性的行动者对组织生活各方面的认识、感情和态度,甚至涉及行动者行动过程中的实用的、功利的、权变的策略特征,得到的经验性材料包含了很多的推论成分,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比如,如果我们研究中国职业足球发展中的风险状况,我们可以深入俱乐部管理层、足协管理层及一些投资人当中,跟着他们一道工作和生活,随着他们的情绪和态度,与他们深入交谈,倾听他们的心声,以此得到第一手素材,这仅仅是“组织决策分析”的第一步。但对于科研工作的严肃性来讲,做到这一步显然不够。针对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观性和琐碎性问题,有必要进入“组织决策分析”的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对第一阶段访谈所得到的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和再整理,分辨出其中的关键人物(行动者)及其决策和反应,提出研究者自己的分析结果。然后组织这些关键人物进行三次左右的讨论或座谈,座谈期间将分析结果以及相关的思考和推论介绍给他们,以此发现这些关键人物的心理变化过程,领会他们决策过程中的合作方式。至此,研究者可再次获得可以进一步研究的资料。接着,通过深入分析,提出相关性较强的一组问题,这些问题是构成随后进行的问卷调查的基本内容。

5.3 问卷调查

针对研究的目的和领域,将文献调查和“组织决策分析”中归纳出的具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内容编辑为一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设计成问卷形式。

问卷调查的范围将重点关注能反映我国竞技体育风险整体状况的4个重点领域。

(1)我国职业足球运行体系。

(2)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3)全国性竞赛体制及运行体系。

(4)运动员的社会角色转型和退役保障体系。

收稿日期:2006—09—27

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资助课题(1038SS0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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