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城乡关系,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新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中国城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中国论文,城乡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TU984;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329(2013)11-0009-11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资本主义发展而席卷人类社会的历史趋势。随着全球化的纵深推进,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城镇化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交流、合作与博弈的过程中,中国城镇化是一个至为关键的方式和手段,关系着发展的方向和全局。自觉认识城镇化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握中国城镇化的方向以及探索中国城镇化的空间策略,都是值得深思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关于城镇化的理论研究,众说纷纭。笔者选择新马克思主义视角,主要因为新马克思主义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进行城镇化研究,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观察世界的那种独特的“总体性的眼光”,以及认识问题时那种独特的彻底性和说服力,新马克思主义城镇化理论是认识现代条件下城市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1 空间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发展日益受到外来资本主义世界的冲击和影响。传统的“天下”秩序崩解,“万国”或“列强”成为认识近现代中国社会的真实背景。关于中国社会空间发展与城镇化的研究,已经不能再囿于传统中国的视野之中,而必须以全球的视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比较研究。
这个时期,正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与发展的时期。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的关于“城镇化”问题的论述,但是在研究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马克思并不局限于资本主义范畴之内,而是把它放到整个人类历史发展之中,与以往的各种生产方式进行对比和考察。这对于今天认识城镇化的本质,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的本质特征,也富有启发意义。
1859年,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文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须以一切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为前提,他指出:“在所有这些解体的过程中,只要更详尽地考察便可发现,在发生解体的生产关系中占优势的是使用价值,是以直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交换价值及其生产,是以另一种形式占优势为前提的;因此,在所有这些关系中,实物贡赋和劳役比货币支付和货币税占优势。但这只是顺便提一下而已。”[1]
在此,马克思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生产与一切前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区别在于,资本主义从事的是“交换价值”的生产,而前资本主义从事的则是“使用价值”的生产。
从研究资本主义起源的角度看,认识和了解这一根本区别是一个重要的出发点,虽然马克思说“只是顺便提一下而已”,但却是点睛之笔。笔者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与一切“前”资本主义生产之间主要区别的判断,可以扩展到资本主义生产与一切“非”资本主义生产之间的主要区别,对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包括社会主义城镇化也具有指导意义。
将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作为区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生产的重要标志,这在新马克思主义者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①的《空间:社会产品与使用价值》一文中,已经有着明确的表述:
“社会主义空间的生产,意味了私人财产,以及国家对空间之政治性支配的终结。这又意指从支配到取用的转变,以及使用优先于交换。”[2]
社会主义生产包括社会主义空间的生产,其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空间需求,使用优于交换。在研究社会主义中国城镇化的过程中,这个观点具有出发点的意义,把握了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这个根本的区别,如果对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种种现象进行基本的判断,可以说,从1840-1980年代,从乡土中国到社会主义城乡兼顾,中国空间的生产主要是从事使用价值的生产,“变消费性城市到生产性城市”、“先生产后生活”,都是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短缺与匮乏的条件下,优先发展生产,追求“使用价值”的反映。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在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建设与发展以“招商引资”为第一要务,提倡参与“国际大循环”或“与国际接轨”,建立“国际化大都市”,以致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中国城市发展与空间生产事实上成为全球资本循环中的一个环节,在“交换”优于“使用”的情况下,城市建设中出现贪大求洋、追求新奇怪等标志性建筑的种种异常现象,也似乎具有某种必然性。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回归使用价值的生产。
2 乡村关系与城市关系
对于城镇化,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提出了独到见解,即工业资本主义发展使城乡关系由“乡村关系”转向“城市关系”。
“乡村关系”与“城市关系”是与人类历史上两类不同的城市现象相伴而生的。一类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在早期历史阶段,人类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成长起来的”,农业劳动是最主要的社会生产活动。农业生产依赖于当地的自然资源,城市和乡村社会都是劳动、土地、财富的统一体。在这个时期,城市“以土地财产和农民为基础”,是特定区域的管理、服务和贸易的集中地;城市数量极少,规模较小,发展也十分缓慢。由于城市尚未成为一个能够扭转生产力及其相应生产关系的庞然大物,因此,整个社会还处于“乡村关系”的主导之下。城市浸润于乡村关系之中,很显然还谈不上所谓的“城镇化”。
另一类是现代大工业城市。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形成,带来市场和社会分工的迅速扩大,逐步消除了生产和交换的地域封闭状态。城市由于对直接自然环境的依赖性降低而获得越来越大的独立性,因此诞生了“现代大工业城市”这种新型城市。
“它(大工业)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它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凡是它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3]
与“自然形成的城市”不同,“现代大工业城市”是以农业和工业分离、劳动力和土地分离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和乡村分离为条件的,它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控制中心,是资产阶级统治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集中地。
“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4]
生产资料的集中,本身必然伴随着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城市关系”的形成。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形态》一文中有一个十分关键的判断:
“晚近的历史,这是城市关系渗进乡村,而不像在古代,乡村关系渗进城市。”②
所谓“晚近的历史”,就是资本主义形成的历史;所谓“城市关系”,就是城市主导社会生产而形成的一种城乡总体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城市垄断生产资料带来的城乡对立关系:
“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是完全相反的状况:孤立的分散。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范围内才能存在。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4]
马克思主义经典学者关于“城市关系”之论断,从城乡关系的对立统一中,揭示了资本主义城镇化的实质和关键特征。乡村关系、城市关系以及笔者提出的“新型城乡关系”是人们认识中国城镇化的一条基本脉络。
尽管基于农耕文明的“市镇”在中国社会中早已广泛存在,尽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市场被迫开放,曾出现一系列以口岸城市为主、作为西方殖民地和外来经济枢纽的“都市”,但是严格说来,上述城市与市镇发展现象都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关系”主导下的城镇化进程。在传统乡土中国,长期存在着工农一体、城乡一体的社会文化基因,是一种“乡村关系”主导的自然和谐的社会状态。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实际上是“乡土中国”试图结合“资本主义因素”进行“现代化”,一系列早期现代化实践探索,积累了难能可贵的经验;中国共产党人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强调城乡兼顾,孕育着“社会主义”的萌芽。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发展从属于国家工业化发展计划,城乡空间成为国家调节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一种工具。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特征的空间实践,包括推广人民公社运动、建立户籍制度等等,都旨在维持一个均等化的空间图景、消除城乡差别。这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空间“乌托邦”,无论与传统中国的“乡村关系”还是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城市关系”都轩然有别(图1)。
1976年以来,我国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观念变迁与体制转型,逐步突破计划经济体制,转向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度变迁逐步解放了资本、劳动力和空间,也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伴随着渐进式改革开放,中国城镇化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88年以前,农村工业化推动的小城镇大发展成为城镇化的主要形式;1988年后,国家全面推进土地和住房的商品化与市场化改革,迅速扩大了资金来源、减小了财政负担,以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建设成为城镇化的主流。如果说前一个阶段小城镇大发展突破了城乡低水平均衡,那么后一个阶段无疑步入了“城市关系”主导下的城镇化进程,开启了中国快速城镇化的新时代。
图1 “非城镇化的工业化”理论框架
Fig.1 Industrialization without urbanization:a theoretical framework
3 空间与资本
为了进行“交换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所采用的生产方式应当是怎样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的内在统一。一方面,生产以人的劳动为基础,劳动创造产品的物质性和“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劳动产品必须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才能实现其价值增值。从根本上讲,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以价值增值为目的,这种追求剩余价值的过程,也就是“资本积累”的过程。资本主义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追求价值增值的逻辑,可称之为“资本逻辑”。
在资本逻辑下,社会生产无限扩大(即“生产过剩”)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并存,这是资本逻辑的悖论。马克思认为,由于资本逻辑的悖论,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很难维持在一个平稳的状态,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时刻面临着“过度积累”的问题,这就使得资本主义经济不可避免地出现周期性的危机。按照马克思的预言,资本主义将在生产力超出自己的时空界限时灭亡。
然而,后马克思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表明,资本主义每每能够灵活地化解危机、“垂而不死”。1912年,德共早期重要理论家卢森堡(Rosa Luxemberg)③在《资本积累论》一书中,从资本积累和转移的角度,提出“资本主义的发展离不开非资本主义”的观点,揭示了资本主义通过向外围非资本主义地区输出危机,从而基本保持平稳发展并走上发达道路的秘密:
“资本主义积累,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来看,具备着两个不同的方面。其一是商品市场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场所——工厂、矿山及农场。若单从这一方面看,资本积累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过程——它的最重要的阶段,是资本家和工资劳动者之间的交易。但是,这两个阶段(即商品生产和生产场所),只限于等价物的交换,并停留在商品交换的限度内。……
资本积累的另一方面,涉及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开始在国际舞台上出现。它的主要方法是殖民政策,国际借款制度,势力范围政策和战争。在这里完全赤裸裸地暴露出公开的暴力、欺诈、压迫和掠夺。要想从这些乱纷纷的政治上暴力和权利的掠夺中,探求出经济过程的严密规律,那是需要费一点气力的。
只有把这两方面总合起来,才能理解资本主义的历史。从头到足每个毛孔都渗透着血和污物,这不仅在资本诞生时如此,而且资本主义在世界上每一步的进展中,也都是如此。”④
百年来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印证了卢森堡的观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以及危机的克服都会产生世界性的剧烈影响,甚至引发大规模冲突和战争。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输出过程中,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这意味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与其他国家已经构成了所谓的“依附关系”或者“核心边缘”关系,其中边缘地区的经济发展依附于核心国家对其廉价劳动力、原材料以及农产品的剥削。从这个角度看,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入侵,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建立通商口岸,租界城市畸形繁荣;1980年代以来,中国主动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技术,建立经济特区、开发区、新区新城等等,都是在资本主义危机转移和经济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逐渐发生与发展的,特别是近20年来,中国通过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交流、合作与博弈,实现了城镇化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发展。
当代资本主义资本转移的过程十分复杂,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工业资本的扩大再生产过程。当代新马克思主义者哈维(David Harvey)⑤认为,这是一个包含了三次资本循环在内的体系,即资本投资于工业生产过程的初级循环,资本投资于建成环境的第二次循环,资本投资于科学技术研究,以及与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有关的教育和卫生福利等社会公共事业的第三次循环。为了克服危机,资本需要在三次循环中不断流动、转移,从而不断形塑城市的空间特征。一旦资本的初级循环出现过度积累危机,包括商品过剩、资本闲置以及工人失业等,资本家就必须将资本投向第二次循环,包括房地产投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等。随着资本由初次循环向第二次循环转移,将出现空间的“资本化”,也就是列斐伏尔所说的“不动产的动产化”现象(图2)。所谓“不动产的动产化”,是指在资本转移过程中,那些曾经的“不动产”(包括土地买卖、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被卷入商品交易的洪流中,变成了流动的财富。
资本转移推动资本与不同形式的空间相互结合,从而导致城市建成环境本身卷入了资本漩涡的中心,空间的资本化、商品化现象不断加剧。城市空间的修正和调节成为促进资本积累和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客观上维系着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这样,城镇化的现象和规律,也与资本的逻辑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城镇化现象及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都可以纳入资本主义发展过程进行剖析(图3)。
1990年代以来中国快速城镇化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由“不动产的动产化”所推动的“资本城镇化”过程。在资本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化的外在现象与内在机理都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即各类中国“新城”的迅速崛起,“空间生产”逐渐成为推动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土地财政支撑着城镇化的资本循环,资本逻辑和利益博弈主导着城镇化进程,与资本逻辑相伴生的资本过度积累引发一系列城镇化危机。
图2 资本的“三次循环”
Fig.2 Three circulations of capital
资料来源:Harvey,David.1985.The Urbanization of Capital.Oxford UK Basil Blackwell Ltd.
图3 资本主义城镇化的理论框架
Fig.3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capitalist urbanization
二十世纪70-80年代我国逐步改革开放、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当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面临着资本转移的迫切需求。国际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仍以获取利润为根本目的,通过利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和土地价格较低的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将其作为出口基地和产品市场。从新马克思主义观点看,资本主义正进行着一次大规模的“空间修复”过程,表现为资本时空转移的趋势明显增强,跨国企业转移资本过度积累的方式,已经从简单地扩大生产规模,转向投资于跨国建成环境领域。在融入全球经济之际,中国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也一并纳入了资本主义的空间整合过程。
中国的“工业化”是与西方的“去工业化”相耦合的过程。从“工业生产”角度看,西方富余的资本、技术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相结合,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提供了契机。一方面,跨国公司选择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地区投资建厂;另一方面,中国以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优势,在国际产业资本竞争中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这就是众所周知的、所谓的“人口红利”。⑥
在资本主义国家,当工业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资本将由“空间中的生产”向“空间生产”转移,即直接投资于建成环境。受其影响的中国城镇化也存在类似情况,并且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漫长转变过程相比,我国在短短30年间,就从工业生产起步阶段,迅速向空间生产阶段跃迁。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空间生产”已经成为与“工业生产”并行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机制。从“空间生产”的角度看,中国城镇化存在着巨大的“土地红利”。在人为的土地市场垄断下,农村被迫以十分低廉的“计划价格”将集体土地出卖给城市,土地的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价,这个差价为城市完全占有。这就是土地红利的来源。如果说廉价的人口城镇化支撑了人口红利,那么廉价的土地城镇化则支撑了土地红利(图4)。
在工业化起步阶段,获取土地红利并不是我国城市土地开发的主要目的。地方往往廉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土地以期招商引资。在这个阶段,即使存在空间生产机制,也仅仅是工业生产的一个补充环节。然而,随着土地和住房商品化改革的深入,土地的出让方式和目的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很多城市,低价出让产业用地、间接获得税收已难以满足日益膨胀的资本需求,开发土地的目标转向了大规模的房地产和商业用地出让,甚至直接进行土地抵押获取贷款。房地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拓宽了地方吸收资本的渠道,增强了城市空间生产的能力,城市已不再单纯依赖廉价劳动力供给和对外招商引资。到了这个阶段,空间生产已经不再屈从于工业化,而成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一种能动的生产力量,也是推动城镇化的关键力量。中国新城以及多种城市经营、城市开发方式的涌现,可谓地方由以人口红利为中心的工业生产模式,向以土地红利为中心的空间生产模式转变的外在表现。
快速大规模的城市空间生产,需要巨大的投资作为支撑,如何保障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这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源缩小、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于是地方政府开始积极谋求“预算外收入”。所谓“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红利”[5]。以获取土地红利为目的,地方圈占、整理以及大规模有偿出让土地,获取巨额土地出让金,形成了“以地生财”(或者说“以地养地”)的“土地财政”模式。土地财政将城市土地投放规模与财税规模紧密联系起来,在政府税收中土地出让金所占的比例迅速扩大。近年来,随着各种土地抵押贷款机制的出现,土地“虚拟化”和“金融化”特征日益加深,传统的依托于土地交易市场的土地财政,进一步转变为依托于土地信贷市场的“土地金融”。如果说土地财政是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金融”则是通过土地抵押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相对于土地财政,土地金融获得资本的途径更为便捷,周期更短,但是,由于更加依赖信用机制,土地金融的风险也显著增加。在土地金融模式下,资本需求促使城市不断增大土地抵押(图5)。
图4 199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生产”与“空间生产”及其关联
Fig.4 "Production of industry" and "production of space" since the 1990s in China and their relationship
长期以来,土地财政支撑了城镇化的资本循环,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土地与金融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土地财政已经不再单单是维持城镇化良性资本循环的工具,而逐渐异化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土地和房地产投机活动,建立在土地财政基础上的城市发展和建设,也因此偏离了城镇化的基本需求,而成为资本竞逐的工具。土地财政与土地金融的空间生产规模快速扩大,这表明中国的快速城镇化进程已经为资本逻辑所支配和主导。所谓“资本逻辑”,简言之,就是价值增值成为空间生产的主要目的。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过程是一个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过程,关系到我国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种种利益关系经由资本循环的联系,而形成了一个社会的整体利益格局。
国家管控并引导着资本流动和空间政策,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空间生产,按照效率和增值的原则生产建成环境。在工业生产和空间生产的地方竞争模式下,地方尽可能地缩小人口和土地城镇化的成本、扩大土地财政规模。农村依附于以城市为中心的资本循环过程,成为了源源不断地供应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仓库”。总体上看,中国大规模快速城镇化在资本逻辑主导下,展现出一个体系分明、层次井然的空间生产和资本循环过程(图6)。
空间生产的资本循环的形成是我国城市建设在举步维艰的条件下,通过吸纳一些资本主义因素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是社会市场经济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结果。在资本城镇化过程中,空间生产释放了城市空间的资本积累潜能,这为中国经济腾飞注入了巨大动力。中国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特大城市在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获得了优势地位。当中国城镇人口数量名义上超过农村人口数量时,至少可以表明中国已经走向“城市时代”。然而,空间生产一味服从于资本积累,则忽视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特别是容易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这种资本城镇化道路显然不可持续。毋庸讳言,资本逻辑下中国的快速城镇化已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包括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城市社会问题;“去村化”、农村衰败、乡土文化消逝等农村社会问题;以及土壤、水、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这些问题集中涌现且相互关联,堪称“城镇化危机”,日益威胁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从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当前城镇化进程中集中涌现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文化问题正是城镇化危机的多重表现。究其根本,乃是资本过度积累造成的生产过剩和需求不足的矛盾,以及城乡发展不平等的矛盾。从结果上看,以资本积累为目的的空间生产,忽略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需求、环境需求以及文化需求,最终对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造成了威胁和损害。进一步探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二元分割的城乡结构及其相关的不平等的“征地”过程是城市土地供给的源头,也是空间生产的源头;经过空间生产,城乡社会的不平等被“空间化”,城乡矛盾成为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最大的矛盾。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新型城乡关系”,进而驾驭空间生产、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模式,这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
图5 地方政府“空间资本循环”机制
Fig.5 Mechanism of "spatial circulation of capital" in local government
图6 资本逻辑下的空间生产和资本循环过程
Fig.6 Process of production of space and capital circulation under the capital logic
资料来源:武廷海,张城国,张能,徐斌: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资本逻辑及其走向,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12年第5卷第2期。略有修改。
4 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面对资本城镇化的显著成就及其伴生的城镇化危机,社会主义中国仍然应当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总结理论、发展理论,并创造性地运用到城镇化的实践中去,探索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
城乡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城镇化的逻辑起点,城乡关系变迁是认识中国城镇化过程的一条主要线索。从1949年发展至今,社会主义中国已经走过了60余年的发展历程。从中国城乡关系变化的角度看,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前30年,中国走的是一条非城镇化的工业化、消除城乡差别的道路。后30年,中国逐步经过小城镇大发展最终走向了资本城镇化时代,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居于核心地位,农村社会沦为“边缘”,“城市关系”毋庸置疑成为社会主流。在未来30年,中国应当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路线,走一条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图7)。
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明确空间生产的使用需求导向,将空间生产的根本目的由资本积累转向社会需求,建立空间与人的积极联系,进一步明确空间生产的社会主义属性。如果说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主要用于“交换”,获取空间的“交换价值”,那么,社会主义的空间生产则服务于“使用”,突出了空间的“使用价值”。与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根植于空间的交换价值不同,社会主义的空间生产植根于驾驭资本逻辑、使空间回归使用价值的实践当中,即通过协调人与空间的关系,重建人与人之间的积极联系。
不断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如果说1979年以前的30年中,校正社会生产的目的性主要是针对“工业生产”而言,力求兼顾生产与生活,那么,改革开放以后的30多年中,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空间生产”的资本积累与人民的需求之间又形成了新的“紧张的平衡”。明确“空间生产”的需求面向,不断地平衡“资本”和“人本”的关系,这孕育着我国城镇化转型和社会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历史契机。未来的中国城镇化发展,应当面向人的空间使用需求,在空间实践中自觉地推进空间的社会化与公共化,以协调城乡关系、社会关系,构建面向社会公平、正义的空间秩序和人文秩序(图8)。
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建立覆盖城乡的空间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共生、社会公平、空间共享。满足城镇化的“空间需求”,这要求空间实践有一套立足长远的部署和安排,努力平衡“生产”和“消费”,平衡“供给”与“需求”,逐步化解空间生产过程中资本过度积累和社会需求不足之间的矛盾,而不能以近期的权宜之计影响未来的发展。面向新型城镇化,空间生产既要顺应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也要规范管理,增强政府在空间协调、管理方面的能力。城镇化的制度设计应当避免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与空间隔离,促进城乡权利对等、资源公平交换、公共保障平衡分配等等;政策制定应当明确目标和对象,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措施。空间生产应当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层面的“空间实践”,服务于社会的公平正义!
图7 乡村关系、城市关系与“新型城乡关系”比较
Fig.7 Comparison between rural relation,urban relation,and "new urban-rural relationship"=
图8 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的理论框架
Fig.8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new socialist urbanization
当前,以土地、住房为主体的空间的商品地位已经确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空间生产的潜力仍然有待挖掘。空间生产带来的资本增值和价值创造仍然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以及资本循环的重要支撑。如何驾驭资本——包括如何有效地利用空间生产、维持资金良性循环,同时防范空间生产过剩以及资本过度积累——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从空间实践的角度看,走向新型城镇化的空间策略包括:重建城镇化的资本循环、探索城乡参与的土地开发模式、建立城乡税收调节机制、建立城乡政策分区、统筹城乡规划,等等。
第一,重建城镇化的资本循环。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满足人的空间需求,客观上要求大规模的空间保障以及资金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型城镇化”仍然要以空间生产作为保障。因此,新型城镇化不再是简单的消灭土地财政、截断资本循环,而是寻求满足空间使用需求,驾驭资本循环的出路。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本过度积累危机要求国家发挥调节职能,主动地调节和转移空间生产带来的资本积累[6]。一方面要活用政策规制空间生产带来的社会财富增值,另一方面也要努力把新增的财富适量地转移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科学技术的支出中去。借用哈维的三次资本循环理论,就是要加强对第二次资本循环的调节,促进资本向第三次循环转移,这是化解城镇化危机的关键举措(图9)。
第二,探索城乡参与的土地开发模式。土地开发是空间生产的关键环节,驾驶资本城镇化,必须抓住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突破。要建立土地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城乡公平社会公平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在未来的政策制定中,必须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划分的惯性思维,把城乡空间当作一个整体统一部署:在土地开发中,要逐步减少城市特权、缩小征地范围,努力将保障城市用地供给与赋予农村经济建设主动权统筹兼顾,进一步规范集体用地管理,完善和强化农用地转用纪律。
第三,建立城乡空间税收调节机制。在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的土地开发模式、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基础上,应当针对城乡土地开发、房地产买卖行为,建立城乡公平、统一的税收调节机制,特别是将集体土地开发、农村商业性房屋买卖纳入统一的税收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财产税制度。建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的税收体制机制,有助于规范和约束城乡空间发展、调节社会利益,也有助于地方财政逐渐与土地财政脱钩、有助于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化。可以预见,随着城乡开发模式和税收调节机制的转型,城镇化过程中空间生产的积极性将被广泛地调动起来,我国城乡建设的空间实践将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共同富裕。
图9 基于土地财政的资本循环与新资本循环模式比较
Fig.9 Comparison between the capital circulation based on land finance and the new capital circulation mode
第四,建立城乡政策分区。面向新型城镇化,国家应当逐步将城乡空间纳入统一的调节和监管,对城乡空间进行整体安排,在“城乡一体”的空间图景下,统筹全社会的土地、住房、公共服务以及人居建设等环节。就城乡空间管理的架构而言,建议按照《城乡规划法》中提出的“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基本精神,将整个城乡空间划分为“城市政策区”和“乡村政策区”两类政策区。“城市政策区”是未来城镇化人口的载体,主要功能是有效保障城镇人口的空间需求。“乡村政策区”是永久性的农村地区,主要功能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满足留守农民的基本空间需要。当然,“城市政策区”和“乡村政策区”都要进行土地开发,也要保护自然环境,但是主次有所区别。“城市政策区”内,应当根据未来城镇人口的居住、就业以及公共服务的空间需求,规划布局“城市发展用地”。“乡村政策区”内,应当根据未来乡村人口的居住、就业以及公共服务的空间需求,规划布局“乡村发展用地”。要建立起农村空间开发引导和管理体制,既要想方设法增加农村土地开发收益,也要避免无序开发破坏乡村人居环境。在城乡发展建设管理和规划引导上,应当将“城市政策区”和“乡村政策区”当作一个整体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分配应当面向城乡空间需求,根据人口城镇化的整体趋势,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也应当更加明确城乡空间“发展边界”,切实保护好农林生态空间。
“城市政策区”、“乡村政策区”的划分,有利于驾驭“资本逻辑”,引导空间开发的投资和收益有计划地从城市向乡村转移,缓解城乡利益矛盾。按照上述模式,随着城乡空间壁垒逐步消除,“城市政策区”和“乡村政策区”的空间开发、管理等机制将不存在本质区别,届时,两类政策区完全可以合二为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随着城乡土地开发模式、调节机制以及管理框架的整体转型,我国城镇化的空间生产也将转型。如果说传统的以土地财政为核心的空间生产,主要是地方政府直接推动的、城市一元的土地开发过程;那么,新型的空间生产,应当是建立在城乡统一体(即城乡发展一体化)基础之上的、以社会为主体的空间生产。当然,在空间生产的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职能转型的重大考验。政府应当转变其在城乡土地开发中的角色,从在一线的招商引资、扩大投资,转向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由城市的“经营者”和空间的“生产者”,逐渐转变为“调节者”和“监管者”,通过运用税收和规划管理等手段,对土地和住房开发的开发进行调控,以及促进资本的再分配。
第五,统筹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规划在城乡空间生产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影响,真正起到引导城乡空间发展、调节城乡社会关系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重编制轻实施、重效率轻公平、重土地轻民生、重眼前轻长远、重城市轻乡村等等倾向仍然比较明显。虽然“城市规划”体系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规划”。规划对于应对城乡发展过程中的危机和矛盾比较乏力,对于人口、环境、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快速变化,被动跟进、疲于应付。上述局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规划的传统的空间计划思维没有完全转变,规划的蓝图性强,而对于现实的空间发展和建设缺少现实有效的调节和管理手段,尤其在城乡二元体制下,规划对农村地区的空间管理很大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状态。
未来,城乡规划应当成为一个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城乡规划的价值观、方法论以及实践都要相应地发生变化。在价值观上,应当从“为土地开发而规划”转向“为人而规划”,将人的空间需求作为规划的核心诉求,承认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空间权利,也就是承认人对空间的差异化需求,包括差异化的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的空间需求。在方法论上,城乡规划应当由落实指令和计划的工具,力争转变为城乡空间利益的协调机制和政策工具。城乡规划不能再完全照搬传统城市规划“用城市统筹乡村”的做法,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依法规范管理城乡空间建设、调节城乡空间利益,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在实践上,城乡规划应当从追求空间终极蓝图或静态方案,转向探寻体现社会多元诉求的系统化改良路径,服务于覆盖城乡居民的空间保障体系建设和人居建设。
城乡规划如果能够真正面向“人的空间需求”,立足于“新型城乡关系”,协调城乡空间利益,发挥“社会规划”的功能,那么,在社会主义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将真正成为调节和规范空间行为、优化城乡空间利用、化解城镇化危机的有力武器!
5 在新型城镇化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
笔者从事城乡规划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城乡规划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要做好规划就必须洞晓城镇化的奥秘、努力领悟城镇化深刻的社会经济内涵。追溯马克思主义认识城镇化现象的历史起点与逻辑起点,发现资本主义大发展与工业化、城镇化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也发现资本主义城镇化的本质特征在于追求资本的积累与价值增值;综观全球城镇化的历史进程,笔者认为在全球化、城镇化进程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博弈、共存,形成对立统一体的现象,这也促使人们较为自觉地思考社会主义城镇化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规律,探讨资本主义城镇化和社会主义城镇化的异同,特别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应当走何种道路。笔者大胆地对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及相关马克思主义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总结、提炼和阐释,努力加深人们对中国城镇化规划与建设实践的理论认识,同时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提供基本的实践素材。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本质上是建立新型生产关系,通过改革城乡关系发展空间生产力。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城乡关系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反映。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以及人在社会生产、分配中的地位,形成一种人的社会关系。城乡关系是在城乡的生产、特别是空间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传统的城乡关系,也就是“乡村关系”,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与生产资料(土地)紧密结合的形式。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进,资本及生产过程都向城市集中和转移,城市主导了资本、主导了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也就形成了“城市关系”。透过城乡关系(更本质地讲是生产关系)来看,城镇化及其空间生产不仅是一个社会现象,而且是一个社会过程,是一个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社会利益再分配的过程。
当前,我国资本城镇化的空间生产中还存在内在的不合理的因素,这些因素正是源于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新型城乡关系实质上就是新型的城乡生产关系,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关系的变化对生产力会产生反作用。笔者认为,空间生产也是生产力,城乡矛盾是当前最大的矛盾,改革城乡关系、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有助于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与发展,甚至可以说,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空间生产的根本任务将逐步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型城乡关系下发展生产力(表1)。
第二,新型城镇化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种空间实践形式,也是与世界相联、与资本主义国家博弈竞争而共存发展的手段。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已经揭示了城镇化背后的社会内涵,新马克思主义则进一步揭示了城镇化深刻的政治经济内涵。特别是,城镇化不仅仅是一个结果,而且是社会经济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或者说一个有力的“武器”。当前及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发展都需要灵活地运用这个武器。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城镇化是资本的城镇化,是资本主义克服过度积累危机、维持社会经济再生产的一个重要机制。资本城镇化的核心是追求剩余价值。反观社会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必备条件,满足人的需求是考虑社会主义建设的出发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应当时刻保持警醒,经常反思社会生产的这个目的性。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民需求这个目的性,这种偏离已经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得以纠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吸取了资本主义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有效因素,推动了快速城镇化进程。然而,空间生产一定程度上也偏离了空间需求这个基本出发点,过分竞逐利益,城镇化危机涌现。城镇化危机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必须及时地加以应对,并且,如果空间生产不能被有效地驾驭,它将有可能把文化、自然以及人类自身卷入资本的漩涡,最终破坏社会主义发展的根基。
就像资本和市场机制一样,空间生产和资本城镇化本身都是客观现象。面对这些现象,社会无需恐慌与排斥,而应当积极寻求资本以及资本城镇化的社会主义改良,同时这种改良也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改良。通过改良,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特别是以人为中心,体现城乡互补、社会和谐,这有助于促进我国城乡经济平衡发展、资本良性循环、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经济繁荣。这个追求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向是一致的。通过这种改良,实现民生与资本的平衡,也实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博弈与共处。在此意义上说,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城镇化,实际上已成为中国与世界联系、与资本主义国家博弈的重要实践形式。
第三,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城镇化是人类历史进程上的一次“巨变”。西方现代化实践经验表明,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源,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并不同步,这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近现代史是追求现代化的历史,空间实践为认识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经过乡村建设主导、计划经济安排、小城镇勃兴、城市发展带动等不同阶段,中国城镇化及其空间生产从无到有、从消极应对到主动发展,不同的空间实践形式正是不同的现代化方案的显著标志。
有序推进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关系着现代化的成败,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究竟如何在人多地少、城乡区域差异大、生态承载力接近极限的情况下推进城镇化?这需要妥善处理人地关系与城乡关系。笔者认为,城市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参与国家竞争的重要载体,离不开空间生产;乡村地区走向复兴,特别是绝大多数县城和一定比例的建制镇、村庄,也要参与到资本循环里面去、走上空间生产道路。关键在于,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不能在空间生产过程中各自为政,而是应当寻求平衡和互补。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空间生产既要成为改善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手段,也要发挥生态。文化、景观特色,成为空间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显然,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一条城乡共生、社会公平、空间共享的城镇化道路,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城镇化实践进行创造性结合的产物,这种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中国新型城镇化实践,将进一步证明什么是伟大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
总之,笔者借鉴新马克思主义城镇化理论,将城镇化视为一种空间实践,认为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生产也是一种生产力:笔者建议建立一种新型城乡关系,通过这种生产关系的改革,开展新型城镇化实践,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空间生产力,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空间需求。城乡规划,从本质上讲,是国家控制城镇化实践的一种法律手段和技术工具,不仅要使空间生产的外部物质形态合理化,而且还要维持或调整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⑦
在此意义上说,面向基于新型城乡关系的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有可能也必须成为调节和规范空间行为、优化城乡空间利用、化解城镇化危机的有力武器!在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城乡规划也将真正发挥至关重要的“龙头”作用!
本文的基本观点基于武廷海、张能、徐斌合著《空间共享: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城镇化》(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感谢两位合作者对本文的贡献。
①列斐伏尔(1901-1991)是一位和20世纪一同降生的现代法国思想大师。1928年与一批年轻的哲学家创办了法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刊物《马克思主义杂志》,1929年加入法国共产党,1939年出版《辩证唯物主义》一书。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早期,列斐伏尔的主要精力转向城市,他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将空间和地理的分析带进马克思主义中,强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的一面,空间本身积极地参与了整个商品的生产过程,同时更重要地也参与了历史进程。
②马克思(1859),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形态,译文采用日知根据联共(布)中央政治书籍出版局1940年俄译单行本的中文翻译,发表于《文史哲》1953年第1-3期。这段话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0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翻译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的乡村化”,根据陈光庭(1987,1998)的看法,此处关于“城市化”的翻译是不准确的。同样,本文认为,《全集》中关于“乡村化”的翻译也是不准确的。
③罗莎·卢森堡(1871-1919)是波兰、德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杰出女革命家,也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德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她主要活动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其思想直接影响着后来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
④(德)卢森堡(1912)著,彭尘舜、吴纪先译:《资本积累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第364-365页。1912年德文版Die Akkumulation des Kapitals,Paul Singer d Co.,Berlin。
⑤大卫·哈维(1935-)是当代西方地理学家中以思想见长并影响极大的一位学者。他1935年出生于英国,1957年获剑桥大学地理系文学学士,1961年获该校哲学博士学位。随后即赴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访问进修一年,回国后任布里斯托尔大学地理系讲师,讲授地理学方法论。1969年后移居美国。他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认为对资本主义社会城镇化的研究应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入手,只有这样才能揭露资本主义社会城镇化的本质及所产生的城市问题的根源。
⑥所谓“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见蔡昉:人口转变,人口红利与刘易斯转折点,经济研究,2010年第4期。
⑦马克思(1843)著《〈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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