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基于类型学的考察论文

解码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
——基于类型学的考察

严海兵1鲁小晔2

(1.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2.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要] 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的类型思维是现代政体类型学的理论基础和构造源流。运用科学化、系统化的类型学工具来重新审视并解读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具有学理上和方法上的双重意义。本文以矩阵类型学、分类类型学、组态类型学和序列类型学作为适用性的分析框架,通过矩阵构造、属性分类、组态分析、序列比较等形式化更高的类型学方法来全面解析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试图把握古典政体分类的科学逻辑,实现古典政体类型学与现代政体类型学的直接对话。

[关键词] 亚里士多德;政体类型学;类型构造

自亚里士多德以降,“政体类型学”成为一个标准的政治学研究议题。作为传统政体分类学说的鼻祖之一,亚里士多德继柏拉图之后,提出了最为经典的古典政体理论,其对古典城邦政体所作的学理性的、严整的分类和比较,是现代政体类型学的论说本源和理论基础。从政体分类到政体演变,从政体比较到政体优化,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类型学的研究可谓详实又广泛,他们大多数聚焦于从文本层面细化梳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通过逻辑推演论证并呈现政体类型和政体顺序。然而,这些研究成果缺乏方法论意义上的系统分类层级结构,对政体属性的分类界定也语焉不详,不足以说明亚里士多德政体理论与现代政体类型学的关系。

运用科学化、系统化的类型学工具来解读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亚里士多德最早将政治学视为一门“科学”,他以某一类相对独立的事物作为研究对象,并在研究个体对象的同时关注事物的共性、找出类属项。[1]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研究具备了“科学”特征,那么,科学化、系统化的类型学分析工具就是解码其政体理论的不二法门。其次,类型学作为一种良好的概念分析策略,有助于在政体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实现两个具有内在张力的目标:其一,增加“政体”概念的差异化和分析性区分度(analytic differentiation);其二,具备足够的抽象程度以避免概念拉抻(conceptual stretching)。[2]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概念及类型以城邦而不是民族国家为基点,尽管看似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结构,然而类型学的分析框架能够巧妙地区分其政体类型家族(family)内部亚类型的性质和等级并展现类属区分的高低程度,从而使分析结果更加直观且可视化。最后,政体类型学的研究需要方法论框架的支撑,否则就会显得内涵有余而形式化不足。回归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引入类型学基底的分类逻辑和属性界定思维,可以为古典政体的创新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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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运用概念类型学的方法体系,通过系统梳理政体的逻辑分类依据,结合约翰·吉尔林(John Gerring)总结的六种类型学中的四种方法(矩阵类型学、分类类型学、组态类型学和序列类型学),重新审视和解码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理论,论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政治科学,从而构筑古典政体分类与现代政体分类的对话基础。

一、分析框架

归类(classification),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基础和类别比较的逻辑起点,具有两大突出优势。一方面,它是首要的描述性工具,一个好的归类允许研究者提供详尽、甚至是确切的类型清单,从而在研究中降低复杂性、实现简约性;另一方面,一个好的归类能识别各种类型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通过呈现一个详尽的多维度列表,便于研究者进行类型比较与管理。[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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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学是一种形式化的归类体系,它由统一分类原则定义的、相互排斥且尽可能详尽的多维离散类别所构成,[4]144对概念形成和分类变量的构造作出了根本性贡献。[5]152类型学可以以一种新颖的、基于分析的富有成效的方式使术语和概念的内涵系统化,[5]161它具有不同于简单归类的两大特征:多维性和概念化。[3]4类型学的种类多样,肯尼斯·D.贝利(Kenneth D. Bailey)具体区别了概念性的类型学和经验性的分类学;[3]大卫·科利尔(David Collier)将类型学划分为描述性的和解释性的;[5]153而约翰·吉尔林在方法论上系统地阐述了六种类型学,分别是简单的(simple)、时间的(temporal)、矩阵的(matrix)、分类的(taxonomic)、组态的(configurational)和序列的(sequential)。[4]我们将简要介绍一下吉尔林的类型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分析框架。

简单类型学(simple typology),根据一个维度的分类标准将概念对象划分成几种简单的类型。

时间类型学(temporal typology)又称为时期划分(periodizations),是时间上有序的简单类型学。[4]145时间类型学的基本构造要求是必须确定一个或几个关键历史节点,以保证划分而成的周期类型是相互排斥且尽可能充足的。

矩阵类型学是从几个因素的交集衍生出的类别,也是多个维度的交叉表的类型学。使用矩阵类型学的分析模块,首先需要形成总括性概念,拣选分类维度以组成行变量和列变量,通过构造两个维度的矩阵,从而创建以单元格为基础的相互排斥的类别。科利尔等人指出,类型学所呈现的内容需要清晰且易于理解,包括它的显式矩阵(explicit matrix)及文本上的细化讨论。[5]167只有当矩阵和文本高度契合,即矩阵能够直观地反映抽象性文本,文本可以为具象化的矩阵提供构型依据,矩阵类型学才能成为基础性的政体分析和解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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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态类型学(configurational typology)虽然和分类法一样,也是从单个上位范畴中构成子类型,但是,源于上位范畴的子类型不是通过添加属性而是通过删减属性构造而成;它不同于分类法形成的扩充化的子类型,而是生成缩减的亚类型,这种亚类型有时被称为辐射型范畴(radial category),其是以上位范畴为基准向外辐射构成子范畴。[4]147其中,子范畴内包含了一个核心子范畴(central subcategory)对应于理想类型。作为理想类型,核心子范畴囊括了亚类型的全部属性;而亚类型仅具有理想类型的某个或某些属性。因此,在辐射型范畴内,非核心范畴(noncentral subcategory)更多地被理解为核心子范畴的变体。[6]91

差异化教学也就是“因材施教”,源自于孔子《论语·雍也》:“圣人之道,粗精虽无二致,但其施教,则必因其材而笃焉”。“因材施教”思想是对孔子在教学实践中重要的原则,即便在当今依然是教育界努力的方向。

序列类型学(sequential typology),也称为过程类型学。它既类似于简单的时间类型学,根据时间轴分割不同的时间段以划定类型,同时还强调事件发生顺序对后续事件的重要影响。序列包含时序和次序两大要旨,时序是指时间顺序,而次序是指优劣排序。像分类法一样,序列类型学也可以运用树状图的显示方式使结果直观、易于理解,但此处的“树形分支”代表时间序列,可能包含或不包含分类的特征。[4]150虽然序列类型学的构造方式称不上精细和复杂,但是“序列”在类型学上仍然具有重要意义,运用得当也可用于构建普遍化的理论或学说。

表 1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矩阵类型学

简单类型学只满足类型学构建的最低要求,时间类型学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简单类型学,它们都属于低级类型学的范畴。而矩阵类型学、分类类型学、组态类型学和序列类型学则是系统化、形式化的类型学,隶属高级类型学的范畴。高级类型学包含了低级类型学的所有类型特性和类型思维。一般而言,某种类型构造的理论包含的高级类型思维越多越好,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体现了全部四种高级类型思维(矩阵的、分类的、组态的和序列的)。因此,本文采用矩阵类型学、分类类型学、组态类型学和序列类型学作为分析框架,全面审视和解读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在此基础上讨论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对现代政体构造和分类的影响。

二、政体矩阵类型学

矩阵类型学(matrix typology),是一种涉及两个或多个维度的交叉表的类型学,由若干分类变量交互作用以形成分析类型。大卫·科利尔等人归纳了一套基于对对象的描述和解释都适用的多维类型框架的基本模块,并总结出矩阵类型学的四大构成要素,即总括性概念、行变量和列变量、矩阵、类型。[5]167他们认为,构造矩阵类型的首要任务是总括性概念的形成,分类变量术语的明确,以及对总括性概念与分类变量的等级关系的衡量。一个好的类型学的构建模块,应该遵循“明确总括性概念”、“组成行变量与列变量”、“建立单元格类型”等标准步骤。

使用分类类型学的方法论框架,首先需要确定分类法的基本范畴,它是总括性概念的核心要义;通过指定某些上位范畴,以递阶方式加入某个或某些特征属性并延伸至多个分析层级以形成分类法的下属层次范畴。某一事物或对象可以隶属于多个层次范畴,构成范畴的不同等级。层次范畴以呈金字塔的层次性为特征,位于金字塔尖的范畴高度概括、具有抽象性。金字塔越往下的层次范畴则越具体、细化。从哲学意义上看,范畴是最一般的概念,是具有高度概括性和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8]9-12从分类类型学的角度来看,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构造是一种明确层次范畴,并用属加种差的方式对各层次范畴进行定义的过程。

单元格中的六种政体类型代表了不同的古典政制形式,完全吻合亚里士多德对六类政体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政府)以一人为统治者,凡能照顾全邦人民利益的,通常称为‘王制’(君主政体);凡政体以少数人,虽不止一人而又不是多数人为统治者,则称为‘贵族(贤能)政体’;以群众为统治者而能照顾到全邦人民公益的,人们称它为‘共和政体’(1279a25-40)。”[7]136相应于上述各类型的变态政体,僭主政体为王制的变态;寡头政体为贵族政体的变态;平民政体为共和政体的变态。僭主政体以一人为治,凡所实施也以其个人的利益为依归;寡头政体以富户的利益为依归;平民政体则以穷人的利益为依归。三者都不照顾城邦全体公民的利益(1279b5-10)。[7]137在本文的分析范例中,矩阵类型学应用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具有科学性和严整性,作为一种分组归类方法的体系,一方面它较为全面地提取了古典城邦政体蕴含的基本信息,即执政者的数量和政体设立的宗旨;另一方面又集中归纳了各类古典政体的共同特点:从纵向来看,君主政体和僭主政体隶属一人执政的政体,贵族政体和寡头政体属于少数人执政的政体,共和政体和平民政体属于多数人执政的政体;从横向看,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都是以公共利益为宗旨的正宗政体,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则是以私人利益为依归的变态政体。

图 1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类型矩阵

与此同时,矩阵类型学还可以引入数学领域的象限,从横、纵两个方向进行“两分”、“三分”或多重分类。如果将亚里士多德的六种政体的分类标准进行矢量化,采取同一坐标下的、直观的呈现模式(见图1),那么横坐标的左侧为执政人数较少的政体,右侧为执政人数较多的政体;纵坐标的上方是利益代表性较高的政体,下方为利益代表性较低的政体。基于象限的四分特性,暂且将两种政体(即执政人数相对较少的政体)合为一组进行类比分析。象限一表示共和政体,即利益代表性和执政人数“双高”的政体类型;象限二表示利益代表性高但执政人数较少的政体类型,其中君主政体比贵族政体的最高治权的执行人数更少;象限三表示政体的利益代表性和执政人数“双低”的类型,其中僭主政体相较于寡头政体,执政人数更加稀少;象限四表示平民政体,该政体的特点是利益代表性低而执政人数高。由图1可知,通过调整政体划分标准的高低程度,某个象限的政体类型可以位移到另一个象限而成为另一种政体类型,这是最高治权的归属和统治者的利益导向交互作用的结果,其隐含亚里士多德政体分类的逻辑:政体之所以会分成若干不同类型,或者说城邦分化的基础,在于城邦组成分子的差异(1289b26-28)。“有时城邦所由组成的各个部分都参与政治体系,有时或多或少由若干部分参加,这样就一定会产生种类不同的若干政体(1290a3-6)。”[7]184-185因此,引入矩阵类型学的分析框架,可以更好地发掘亚里士多德的各个政体类型的潜在关联。这种动态、系统的思考方式,以文本理论为基础的分类逻辑,真实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是一门科学化的政体学说。

三、政体分类类型学

作为一个分析性范例,我们将严格遵循矩阵类型学的基本模块来探索并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科学。(1)总括性概念。即矩阵类型学所衡量的概念,在本文为“政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体是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1278b5-10)[7]132。政体赋予了任一政治团体特定的品质或真正的形态。(2)行变量和列变量。这些变量即分类维度,它们通过交叉列表形成矩阵。其中行变量是“统治者的利益导向”(被二分为“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列变量是“最高治权的归属”(被三分为“一个人执政”、“少数人执政”和“多数人执政”)。(3)矩阵。结合两种维度交叉列表创建的2×3矩阵,如表1所示。(4)类型:位于单元格中的六种类型是不同的古典政体或者说是不同的政制形态,它们都包含富有意义的分类标签:君主的、贵族的、共和的、平民的、寡头的和僭主的。这些类型赋予每个单元格以概念意义,对应其在行变量和列变量中的位置。

组态类型学,作为处理概念属性的科学工具,以删减属性的方式从单个上位范畴中创建并生成缩减的亚类型(diminished subtypes),这些亚类型属于辐射型范畴,即在现实中对应的某一概念的相关子类型往往只具有理想类型的部分而非全部属性。简而言之,组态类型学是通过从核心概念中剔除某些属性来定义各个类别。使用组态类型学,可以明晰并推测古典城邦政体的分类层级和经验等级。

山西沿黄旅游带所含4市,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及运城市单位面积GDP经计算分别为415.19万元/km²、452.07万元/km²、563.95万元/km²、832.28万元/km²,由图1可以清晰看出,4个城市单位面积GDP由低到高分别是: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

古典城邦政体的“质”与“量”,可以概念化为政体属性,从逻辑上是指古典城邦政体的性质及各政体间的关系,也即属于政制实体的本质方面的特性。

通过分析文本中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的类型及其判定依据(见表2),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种政体属性:政制形式、集体多数、公共利益、善德、法治、财富和正义。这些属性包含了政体的显式属性和隐式属性:显式属性指古典政体的基本组成要素,它是亚里士多德划分政体类型的基本依据,即“量”,包括执政人数和利益导向;隐式属性指古典政体暗含的各种优异要素,它是亚里士多德界定并评价政体优劣的附属特性,即“质”,包括善德、法治、财富、正义等。

表 2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类型及判定依据

如果进一步细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属性,可以扩大到以下10个政体属性:政制形式、一人执政、少数人执政、多数人执政、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善德、财富、法治和正义。其中,“政制形式”是根本属性,即属,统治人数和利益导向是基本属性或显式属性,它们是亚里士多德划分政体类别的本质依据;而“善德”、“财富”、“法治”和“正义”是评价政体优劣顺序的隐式属性。显式属性和隐式属性,即为种差,它们共同丰富了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概念的外延,各大属性之间的集合与重组是进行政体类型划分和政体优劣排序的重要依据。

分类类型学,又称分类法(Taxonomy),它以增加属性的递阶方式(hierarchical fashion)延伸到多个分析层级,其中,下位层次(subordinate level)范畴都拥有上位范畴(superordinate category)的所有属性。[4]147因此,分类法中的任一概念都可以通过“属加种差”的方式加以界定,也就是说,通过指定其上位范畴或高层次范畴,加入(一个或多个)差异化属性进行定义。分类类型学的构造基础是根据分类层次来确定各种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关系,而它的构造过程可以通过表格或树状图进行呈现。

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六种政体类型都具有一个共同属性,即“政制形式”。政体即政治体系,作为总括性概念,自然也涵盖了“政制形式”的根本属性。“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隶属于上位范畴,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划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本质是在“政制形式”的根本属性的基础上分别添加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这两个显式属性。无论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还是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僭主政体都具有程度适当的具象性,即作为自金字塔尖向下扩展的下位范畴,在上位范畴的基础上加入“善德”、“财富”、“法治”、“正义”等反映某类政体不同于其他属性所反映的政体的特殊性质。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科学运用了属(根本属性)加种差(显式属性和隐式属性)的分类体系,这一系列有关政体的概念术语可以通过树状图形式或表格形式进行嵌套说明(见图2和表3)。

图 2树状图形式的分类法

欣竹走后,思雨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当时想向欣竹要一根头发,然后把两根头发放在一起认真地比较一下,看看究竟是不是欣竹的长发。可当时他没有张开口。他也的确不知道怎么张口向欣竹要一根头发。思雨这么一想,竟然吓了一跳,如果这根长头发真的是欣竹的,那不更加麻烦了?在妻子面前就真的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但刚才看欣竹的头发时,又的确觉得那根长发丝跟欣竹的头发一样。那根长发丝如果真的是欣竹的,又怎么会沾到自己的毛衣上呢?同欣竹根本就没有过什么近距离的接触。他跟欣竹就是上下级的严肃关系,连手都没碰过。思雨觉得自己是越想越多了,应该先把这根头发搞清楚是谁的再说。找到了这根长发丝的主人,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表 3表格形式的分类法

正宗政体不仅具有“政制形式”的根本属性以及“公共利益”的显式属性,还具有“法治”和“正义”的隐式属性。“正宗政体”与“变态政体” 尽管同为并行的上位范畴,然而它们内含的属性数量存在差别,各成员的属性集合之间呈现相异性。共和政体是基于正宗政体的层次范畴以添加 “多数人执政”的属性;贵族政体在正宗政体这一上位范畴的基础上加入显式属性“少数人执政”和隐式属性“财富”;作为正宗政体亚类型的君主政体,扩充了“一个人执政”和“善德”的政体属性。纵观全表(见表3),无论是作为基本范畴的“政体”,上位范畴的“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还是作为下位范畴的六种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僭主政体),自上而下的层次范畴的属性数量正在增加,政体概念的外延扩大并得以细化。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体系符合“属加种差”的分类逻辑,体现了现代分类思维所具有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四、政体组态类型学

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凭其设立的宗旨及其执政人数而分类。就宗旨而言,凡顾及全邦公民的共同利益并有利于优良生活的是正宗政体;仅图谋统治阶级的私人利益的为变态政体。就执政人数而言,依统治者为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正宗政体可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三种类型,变态政体相应地分作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三种类型。然而,这种政权分类的实际不只在于执政人数的多寡,更在于政体基于不同的社会属性而分化的社会阶级。例如,寡头政体本质上是富户的统治而平民政体则为穷人的统治。[7]137亚里士多德用以划分政体类型的标准既是对“量”的描述,同时也反映了一种质的规定性。[9]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政体的种类依据城邦各个基本组成要素间的区别和各个优异要素间的区别而定(1290a11-13)。[7]185组成每一城邦的要素,有质也有量。所谓“质”是指善德、财富、自由身份、文化(教育)、门望、法律、正义、公平,等等;所谓“量”是指人数的多少(1296b17-20)。[7]213他认为,政体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体的质是否优于量,且质多大程度上优于量。[7]213-215

组态类型学工具的运用,是以理想化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类型为前提的,即“政体”这一基本范畴以及“正宗政体”、“变态政体”两个上位范畴囊括了政体子类型的全部属性,因此政体子类型仅具有理想政体类型的某个或某些属性。亚里士多德划分古典政体类型的思想体现了组态类型学的分类逻辑。他认为,城邦的本质是许多分子的集合,任何城邦的组合必须把所有的分子做出区别而加以配属(1264a6-7)。[7]58古典城邦政体同样可以增加或删减政体属性以配比构建不同类型的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它可以理解为两组相对不同的政体模式:第一组,由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构成的正宗政体;第二组,由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僭主政体组成的变态政体。每组中的每一种都强调了政体类型的不同方面。

表 4亚里士多德的组态类型学

“古典城邦政体”作为理想型概念,囊括了政体属性的所有方面,既有根本属性“政制形式”,又有显式属性“执政人数”、“利益导向”,以及隐式属性“法治”、“正义”、“善德”和“财富”。正宗政体作为古典政体的亚类型,删减了“私人利益”这一显性属性,包含了下一级子类型的九个政体属性。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是正宗政体的下一级子类型,它们仅具有理想化的正宗政体的部分属性。例如,君主政体剔除了政体的三个显式属性“少数人执政”、“多数人执政”和“私人利益”以及一个隐式属性“财富”。同理,变态政体通过删去政体的四个隐式属性(“善德”、“财富”、“正义”、“法治”)和一个显式属性“公共利益”从而构建了古典政体的亚类型(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僭主政体),其下属的子类型仅分别具有变态政体的三个显式属性。纵观全表(见表4),自上而下的政体属性逐渐递减,更加具象化的政体类型所涵盖的属性数量相较于抽象化、统御性的基本范畴或上位范畴则更加稀少。也就是说,组态类型学以基本范畴或上位范畴为基准向外辐射构成的政体亚类型是针对理想政体类型的特殊化。运用政体组态类型学的分析工具,使各种政体类型系统化地分析、比较得以进行;将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转化为组态,意味着构建由一系列政体属性(无论是根本属性、显式属性或隐式属性)所形成的特定组合。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理想化的政体分类标准便于研究者根据政体属性的数量来判断政体的优劣顺序。

树状图形式的分类法(见图2)较为简单直观,在此不做赘述。表格形式的分类法(见表3)更能体现亚里士多德在观察、比较、综合、抽象、概括和分类古典城邦政体时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如上所述,政体仅包含“政制形式”的根本属性,变态政体以统治者的私人利益为依归,兼具“政制形式”和“私人利益” 两大显式属性。自变态政体以下,依次添加属性“一个人执政”、“少数人执政”、“多数人执政”,由此将变态政体分类为一人执政的政制形式即僭主政体,少数人执政的政制形式即寡头政体,多数人执政的政制形式即平民政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若干生活良好的家庭或部族为了追求自足至善的生活,才进行结合而成的;城邦的作用及其终极目的是“优良生活”(1280b33-34,39)。[7]143所谓善德、财富、出身、门望、文化、自由、法律、平等、正义等建构优良政体的表征必须以城邦整体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善业为依据。[7]141-157凡利于全邦公民生存,达成共同善业,实现高尚生活的政体属性是评判一个政体优良的重要依据,也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正宗政体内嵌的特有属性。因此,善德、财富、法治和正义都是建构优良政体的隐式属性,变态政体自然不具有这些属性特征。

五、政体序列类型学

政体类型学不仅可以采用定类尺度(nominal scale)的形式,有些还可以运用定序尺度(ordinal scale)来揭示类别之间的隐式或显式顺序,序列类型学在此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序列包含时序和次序两大要旨。时序指的是时间顺序,时序类型学根据时间轴分割不同的时间段以确定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从而划分类型。次序指的是优劣顺序,次序类型学通过衡量属性价值、量化属性权重从而对概念的类型排序。亚里士多德的序列类型学兼具时序和次序,不仅能够解释雅典政体的存续阶段和城邦政制的演进逻辑,而且也能够对政体的各种类型进行优劣比较。

图 3序列类型学: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与演变趋势

从时间顺序看,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中期是古希腊君主政体存续的时期。君主政体又称王政,最早由荷马时代具有原始民主因素的政体形式演变而来;君主的权力来自于原始社会末期频繁的宗教、军事活动所树立的威信,君主的统治必须依据习惯法,受制于贵族议事会和公民大会。[10]145-147城邦形成之后,王政虽然保存,但权威已经降低;王权逐渐萎缩,相反贵族阶级的势力日趋成长。[10]201贵族阶级以传统氏族组织为基础,把君主排挤到从属地位,并剥夺广大城邦公民的权力。自公元前8世纪中期起至公元前7世纪中期,贵族政体取代君主政体,成为城邦的主要政制形态。贵族政体不是专制政体,它是由品德优良的极少数群体执掌政权实行统治,贵族政体所培育的法治精神阻挡了君主政体滑向僭主政体的演变之路。[10]210-213随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加剧,贵族为了维持城邦的宗教组织,巩固权力实行专政,而平民领袖欲废除法律、政治、宗教等阻碍(在平民看来是他们参与政治的阻碍)而不依合法程序成为僭主,由此贵族政体跌落成寡头政体或僭主政体,它们都是属于富户或平民尚未成熟的斗争产物。约公元前7世纪中叶到公元前6世纪末,城邦亦变更形状,从各小国家—家族—虚弱的结合到贵族与下等人民的结合。[10]229寡头或僭主的统治进一步削弱了贵族势力,为继起的共和(混合)政体或平民政体铺平了道路。到公元前5世纪,平民与新贵挑落旧贵族,平等趋势进一步发展,平民(民主)政体建立。然而,任何政制都无法剔除人性的弱点,民政信条并非坚不可摧,政权平等并不意味着民主就能取消贫穷,平民政体最终极有可能朝着民主暴君政制的方向发展。[10]274-282到公元前4世纪以降,古希腊人已经普遍认识到专制统治才是优良政体的对立面。除斯巴达以外,古典政体基本都属于混合的带共和性质的政制形式。[11]554以上分析侧重于从时间序列上划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从古希腊的城邦历史看,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僭主政体和平民政体是四种主要存续政体,而寡头政体和共和政体分别是贵族政体和平民政体的衍生品。

从优劣次序看,亚里士多德强调,古典政体的各个不同品种,按照它们各自的品质或高或低,价值或大或小,而一一安排其为先为后的次序(1296b5-6)。[7]213判断政体类型的品质高低,可以依据“公共利益”、“法治” 、“善德”、“财富”、“集体多数”等属性的比较来构建次序类型学。首先,“公共利益”和“法治”是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的辐射型范畴的核心属性,是区分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的最小标准。其次,“善德”、“财富”和“集体多数”是正宗政体内部排序的依据。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善德是人间至善,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而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282b15-16)。[7]152财富是城邦幸福的物质保障,是维持城邦公民日常生活和城邦政制有序运作的正向属性,是众善的一种。[12]13集体多数是保障公益的形式化途径。就集体性而言,多数民众执掌的政权比少数寡头更能照顾到全邦公民的福祉(1283a40-1283b)。[7]155但是,集体执政的政体因统治者缺乏至善之德和完备的财富易于滑向民主暴政最终成为专制政体。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善德优于财富,财富优于集体多数;拥有“善德”属性的君主政体优于拥有“财富”属性的贵族政体,拥有“财富”属性的贵族政体优于具有“集体多数”属性的共和政体。最后,变态政体内部的排序可以根据各正宗政体的优劣推导出来。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最优良而近乎神圣的正宗类型的变态一定是最恶劣的政体。君主政体或者是仅有虚名而毫无实质,或者是君主具有超越寻常的优良才德。所以,僭政是最为恶劣的,它同正宗偏反,处在相隔最远的一端;寡头与贵族政体相违背,是次劣的政体;平民政体是三者中最可容忍的变态政体(1289b1-5)。”[7]182因此,构造次序类型学成为自然而然的过程,亚里士多德的六类古典政体具有显著的优劣顺序: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僭主政体。

六、总结

自古希腊开启系统性的政体思潮起,政体类型及政体变迁成为政治学理论和比较政治学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作为“政体类型学”的奠基人,亚里士多德在吸收柏拉图政体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二分法和三分法创造性地提出了六种政体类型: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僭主政体。这六种政体将随着某个或某些政体属性的增加或删减而嬗变为另一种政体类型。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的分类思维对后世的政体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现代政体类型学的构造源流。

现代政体的分类逻辑高度契合了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的分类思维。首先,从矩阵类型学的层面看,亚里士多德既采用了分类法中的二分法,也采用了三分法。根据统治者的利益导向,将古典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根据最高治权的归属又将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各自依次细分出三种亚类型。现代政体的分类也主要采用了二分法和三分法划分政体类型。其次,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分类运用了属加种差的方法:从分类类型学的角度看,亚里士多德在明确了政体、正宗政体、变态政体的基本形态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添加政体属性以构造政体亚类型。从组态类型学的层面出发,亚里士多德设置了理想型政体来作为其他政体的参照系,通过删减政体属性的方式巧妙地实现了由完美政体(理想政体)到残缺政体(现实政体)的过渡。现代政体类型则通常以建构一种作为原型的政体类型的经验参照及其“缩减的亚类型”为手段,在“民主”或“威权”前面添加形容词。[13]这本质上是确定民主或威权政体属性的缺失元素,以属加种差的形式界定不同的亚类型。最后,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类型基于“程度主义”,不仅仅拘泥于政体属性的“有与无”,而且强调政体属性的“多与少”,以此确定政体的优劣顺序。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序列类型学还确定了哪些政体及其附加属性应被视为核心的、次要的或独特的,在属性分类中,逻辑的处理不再是二分的“是与否”,而是程度化的“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现代政体不仅有效吸纳了古典分类法、“属加种差”、“程度偏离”等分类逻辑,还运用设置阈值以赋值的形式操作化政体属性,从而使现代政体类别和民主顺序处于精确界定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和现代政体处于不同的时空,但是运用属类比较和综合性更高的类型学能够精细化描述政体类型并把握其分类的科学性与系统性,从而实现古典政体科学与现代政体科学的直接对话。●

注释:

①本文认为“政制形式”是所有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属性中的根本属性,即“属”。“统治人数”和“利益导向”是显式属性,符合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量”的规定。“善德”、“财富”、“法治”等政体属性并不是亚里士多德划分政体类型的必要属性,但它们在评价政体优劣顺序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将它们定义为“隐式属性”则更加恰当。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一种转化的方法,把计算刚体位移量的问题转化为计算投影质心的偏移量的问题。依据质心的偏移量信息,对投影数据作反向平移调整。记质心序列ξi,具体步骤如下:

② “缩减的亚类型(diminished subtypes)”是大卫·科利尔等人在构建“民主”的概念等级的过程中所提出的策略。他们将萨托利的概念的抽象阶梯(ladder of abstraction)调整为两种概念等级(conceptual hierarchy),分别是“种类等级(kind hierarchy)”和“部分—整体等级(part-whole hierarchy)”。其中,“部分—整体等级”是理解“缩减的亚类型”的基础,通过将总括性概念缩减一些内涵或特定属性来确定亚类型的缩减特征。也就是说,下级概念是上级概念(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下级概念对应的类型即为“缩减的亚类型”。鉴于其集中了不同属性的特定结合,“缩减的亚类型”可以提高差别化程度。参见David Collier and Steven Levitsky. Conceptual Hierarchies in Comparative Research: The Case of Democracy[A]. David Collier and John Gerring, eds. Concepts and Method in the Social Science: The Tradition of Giovanni Sartori[C].London: Routledge, 2009.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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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耘硕(1998.12-)男,汉族,江苏省徐州人,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Email:1003894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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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0-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7462(2019)04-0077-10

DOI :10.13977/j.cnki.lnxk.2019.04.010

(责任编辑:王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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