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英国女性”及其相关概念的形成与意义_社会性别论文

清末民初“英雌”及其相关概念族群的生成及其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初论文,清末论文,族群论文,及其相关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33(2008)01-0026-05

与历史上众多的文化现象一样,中国古代英雄文化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男性文化。无论在起源发生学层面,还是在社会性别身份指认层面,亦或是在现实表现层面,中国古代英雄文化都是以男性为言说对象和塑型对象的,女性基本上被排除在英雄文化之外。这种情状到清末民初这个“极端的革命的年代”有了较大的改观。自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启动现代化进程。反思中国被拖入统一世界史的进程,知识精英所总结的教训之一是中国女性的“累国”。在他们看来,中国二万万妇女都是“分利者”,与泰西女子相比,乃为“不官、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的闲人、畸人[1]。承载了如此重负的国家怎能不落入“种族之伤”的境地。那么,如何使女子的民族国家意识在短期内得到迅速的提高呢?男性启蒙者们找到了一些速成的方法。他们提出了以“女国民”的高尚身份指认概念来代替女性作为“分利者”的卑贱身份,于是,在20世纪初,“女国民”的培养成为那时代启蒙运动和女权运动的重要一维。随着国难日益加剧,为了营造普遍的救国氛围,男性启蒙者们把“女国民”的内涵奋力推向了极致。他们以反男权的姿态,怒斥以“大丈夫”、“英雄”论世的男权主义传统:“世世儒者赞颂历史人物曰大丈夫,而不曰大女子;曰英雄,而不曰英雌,鼠目寸光,成败论人,实我历史之污点也。”[2],由此,“英雌”概念浮出历史地表,并迅速演变为清末民初民族国家振兴、女权振兴的典型话语形态之一。

一、“英雌”及其相关概念族群的生成

女权观念东渐和民族自强要求的一个极为可观的思想成果,便是对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的阐扬。这其中的一个重要衡量参数就是有关女性英雄指认概念的大量出现和运用,见下表:

需要说明的是,本表中有关女性英雄指认概念的罗列并不全面,我只是随机抽取了此期一些作者的非常有限的文本进行归纳,就发见了相关的概念近三十个。有学者称其时的有关女性英雄救国的文本可谓“汗牛充栋”[3],就我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我认为这一说法即使略有夸张之嫌,但也至少道出了这类文本比我们通常想象的要丰富得多这一事实。由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应该还有不少女性英雄指认概念没有发现或永远被埋没了,没能进入我们的视野。另外,在表中,我只列出了某个作者的某篇作品所运用的某种女性英雄指称。事实上,这些称谓在清末民初的报刊杂志、文学叙事中出现和运用的频率是很高的,它们既是英雌话语构建的最小单位,同时更是英雌话语构建的核心概念。

一个颇有意味的现象是,查阅《汉语大词典》等汉语言工具书,上表中的指称只有“女丈夫”榜上有名,而其词义为“妇女中的英杰”,言下似有“英杰”为男性专利之意。这至少可以说明:如果说由先秦发其端,汉代承其绪,主要把“英”、“雄”、“豪”、“杰”、“俊”、“士”字等组合的词,作为人物品格褒扬的中国文化,在造词理念上并没有强调这些词汇的性别指向的话;那么,在实践功能的层面上,这些词汇的应用对象却是基本框定为男性的。这才会出现如果人们要用这些词来称颂女子的话,必须在它们前面冠以女性性别符码之前缀的现象。即便如此,在晚清以前,传统的“男:外/女:内”的社会性别体系仍是比较稳固的,所以“女性符码+英(或雄……)”的构词方式并不多见。

我的这个结论可以在美国学者高颜颐关于明末清初女性文化的研究中得到支持。在《闺塾师》一书中,高颜颐认为在十六七世纪的文人作品和其时的通俗文学中,出现了一些关于女性的“新标签”,进而他归纳了一批不符合旧的社会性别类型的女性称谓:“女史:通书;女士:女有士行;女丈夫:女有男行;女而不妇:知女道而不知妇道。”他还进一步指出,当时的文人作品和通俗文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女英雄不断增加的故事内容,进行了创造和再加工”[4]。所以,我们可以说,高氏的研究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明末清初,妇女的社会角色已呈现出由内向外转的趋势,女中丈夫的女性性别新质已引起社会的关注。但即便如此,有关女性英雄指认的概念的产生及应用仍然很少。

事实上,人们对女性分类和命名的特殊着迷,是与女性生活变化的现实紧密相依的。在清末民初这个国难唤英雄造英雄的时代,使得以往用于女性的赞美词语相形见绌,大有不敷应用之势。于是“英”、“雄”、“豪”、“杰”、“俊”、“士”等这些在实践运用层面往往指涉男性的人物品格褒扬词汇,就与有关女性的前缀叠加而成为那时代的时尚词汇,用以概括社会特别是男性对女性所具有和应具有的英雄主义精神的描绘和想望。

上表中女性英雄指认概念的生成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可以肯定在清末以前就存在的。如女丈夫,汉赵晔《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记载:“女子叹曰:‘妾独与母居三十年,自守贞明,不愿从适,何宜馈饭而与丈夫?越污礼仪,妾不忍也。子行矣。’子胥行,反顾女子,已自投于濑水。於乎,贞明执操,其丈夫女哉!”在这里,女丈夫之意侧重于女子的“自守贞明”、从一而终的贞节品行。但是,近代以来,“女丈夫”的寓意有极大的改变,它指的是妇女中的英杰。换言之,有些标明女性具有男性品格的名词在汉语中过去就存在,但到了近代它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新的意义,成为了构成现代女性英雄指认的“新”术语和概念。

二、在社会性别意识的约定俗成中,“英”、“雄”、“豪”、“杰”、“俊”、“士”等已被视为是男性所属品格的专利,于是人们若欲说明女性亦具备这些品格时,直接在这些字或由这些字所组合成的词前加上前缀“女性性别符码”就行了。如“女英雄”、“女豪”、“女英杰”、“女豪雄”、“女俊英”等等。这些指称在相关的词典及工具书上查不到,难以对它们出现的时空进行探源;但根据上面的分析,有一点似可以确定,即这些指称概念在清末民初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被赋予了与时俱进的新含义,得到了广泛、频繁的使用。

三、大致可以断定生成于清末民初的。根据我的判断,“国民女杰”、“女中华”、“英雄国女”的指称应是此期出现的。就“国民女杰”而言,现代意义上的“国民”是近世才有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正是在此意义上,有学者指出,在1907年时,一些知识女性对“‘女子国民’一语的出现大为兴奋”[5],并有女留学生燕斌做历史溯源:“‘女子国民’四个字,自从当初造字的老祖宗苍颉,造出这四个字,经过了四五千年,他们四个字总没有在一块亲热过一回”,而今四个字总算凑到了一块,这表明女子终于能跻身于现代国民之列了,所以,“本社最崇拜的就是‘女子国民’四个字。”[6]这样看来,“国民”与“女性符码”叠用的构词法似应为20世纪初的产物;依此类推,“国民女杰”亦应不会早于此时出现。

“女中华”之说最初出现在1902年。上海的《选报》登出了一则《志女中华》的消息。该消息称:一名自署为“裙钗真仆”的广东志士正在撰写《女中华》一书,并摘录此书自序中言:“今中华之男子皆须眉而巾帼矣,中华巾帼且耻须眉而不为乎?吾知今后中华非须眉之中华,而巾帼之中华也。中华舍二百兆之巾帼,其谁归乎?吾爱须眉,吾尤爱新造中华资格之巾帼。”[7]广东志士对女性价值的认定固然含有乌托邦的性质,但其希望中国女性腾飞而为创造新中华的主力军的愿望,却代表了那时代倡导女权的大多数社会精英的想法。由是,“女中华”的提法迅速流布。

从目前我掌握的材料看,“英雄国女”出自海天独啸子的《女娲石》。《女娲石》描绘了各党各派、形形色色的女性革命者,但被称为“英雄国女”的只有春融党的革命者和金瑶瑟而已。她们与别的女革命党人的根本不同在于:她们自觉地以“色相”救国,“那党(指春融党,笔者注)不忌酒色,不惜身体,专要一般国女,喜舍肉身,在花天酒地演说文明因缘。”(《女娲石》第9回)“妓女大豪杰”则源自1903年张肇桐所作的《自由结婚》。在该小说中,张肇桐塑造了一个离奇的“妓女大豪杰”(《自由结婚》第13回)如玉的“英雌”形象。如玉本是良家女子,后成为维新党人,并自戕其身,托迹勾栏,成为“生殖无器,好合无从”的“不男不女的美人”,专去感化拯救那些混迹勾栏的无知少年,成绩显赫。(《自由结婚》第13回)除金瑶瑟、如玉外,清末民初还有一些“英雌救国”小说也塑造了“英雄国女”的形象。

另外,据研究晚清女性文化文学的专家夏晓虹考察:“受中外女杰榜样的感染,晚清具有壮烈情志的女子日益增多……此时因而出现了一批新造用语,试图准确概括这些新女性形象。”这些新造用语包括“英雌”、“巾帼人豪”“金闺国士”、“女中大志士”、“英雄巾帼”等等[5]。如万昭平、秦浩之称许创立“对俄同志女会”的郑素伊、陈婉衍、童同雪等人为“女中大志士”[8],高增则把红线、隐娘夸作“革命史中巾帼人豪”[9]。相对而言,高旭用“金闺国士”[10]来形容勾画其妻何昭的文武之才似更为精当,“国士”乃一国中才能最优秀之人物,世上当得上此称号的又有几人呢?女子而为国士,自是极高的赞誉。

当然,能使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得到完美体现的莫过于“英雌”概念的生成了。1903年,留日湖北学生在东京发刊《湖北学生界》杂志。著名的《支那女权愤言》一文就发表在此杂志的第二期。文章的主旨虽不脱倡导女权的范围,其立论却别有新意。作者为了使自己“尊女”的立场得到坚固有力的历史支撑,从《论语》中挖掘出“子见南子”的故事予以全新的现代释义:春秋时,使臣聘问,有拜见国君夫人之礼;“孔子圣,不能不屈于南子”,此无他,“是女权固孔子所公认”。由此铺演开来,作者进而推断:“孔子而生于今日中国,有提出男女平等之问题者,孔子必与于名誉成员之列,而不否决之也。”[11]站在圣人孔子的肩膀上,作者厉斥了“扶阳抑阴”的积习,强调正是诸如此类的社会弊病使女子豪气日衰,柔弱不堪,沦落为男子的“寄生物”,不尽失去了独立“言说”的机会,并且还被具有“话语”霸权的男性所歧视忽略:“世世儒者,赞诵历史之人物,曰大丈夫,而不曰大女子;曰英雄,而不语英雌。鼠目寸光,成败论人,实我历史之污点也。”[11]作者从女性被埋没的历史沟壑中耸立出“大女子”的“英雌”图景,其气度自是不凡。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作者竟署名为“楚北英雌”,以一个“英雌”的宏论来进一步证实历史上“儒者”“抑阴”的荒谬。从“英雄”到“英雌”,只是一字之差,却走过了两千年的漫长历程,至此,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已力求在语言学意义上与男性英雄观念进行了区分。

二、关于“英雌”的逻辑性概念要素及意义

不错,从社会性别观念的现代性角度看,“英雌”概念是比较完美的。它纠正了“英”在实际生活中的男性指向性,而视其为两性共有的品格褒扬符码,并且还突出了女性在“英”之品格中的主体性存在。但,这只是一种概念的预设和规定性,我们不能错误地把理想的规定性看做是历史曾经照搬不误上演过的现实。实际上,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在清末民初的概念生成和实践经历都是有层阶性和混融性的。因着这种复杂性,我虽然把“英雌”视为此期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最有表现力的概念,但我还认为它也是具有兼容性的概念。它包容了上述两种概念生成模式,即“女性性别符码+指涉男性的人物品格褒扬符码”,或是“指涉男性的人物品格褒扬符码+女性性别符码”所生成的概念及其内涵。换言之,我们或者可以把上表中的概念称谓视为是“英雌”的不同能指,这些不同的能指表达了一些基本相同的所指,而后者就是关于“英雌”的逻辑性概念要素——基本内涵及其层面、方面。所以,“英雌”作为清末民初社会性别女性英雄指认的核心概念,它究竟包含了哪些逻辑性概念要素。这,是我们下面要探讨的问题。

“英雌”的出现是以“英雄”的存在为前提的。从造词的先后和方式看,先有“英雄”,因着清末民初知识者对“英雄”在历史的实践层面逐渐演变为特指男性性别的专有名词有强烈不满而仿造了“英雌”。在这一意义上说,“英雄”、“英雌”是相互对举,具有互文性和互释性的;前者主要指向男性,后者主要指向女性,虽然“雄”与“雌”、男与女存在着生理上的客观差别,但二者都能够成为“英才”“雄才”却是同一的。

从逻辑上讲,英雌至少包括“英之雌”和“雌之英”两重含义。前者在普遍的女性类别中彰显具有“英”质的女性;后者在人类性别模式中强调“英”质的女性性别身份、性别特点和性别要素,突出社会性别意识中女性英雄指认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因而我认为,“英雄”、“英雌”虽都具备“英”质,但作为置身于社会性别建构的共时性环境中的社会人,他们对“英”质的追求方式、表述方式和行为方式或多或少显示出同中有异的趋向。

那么,何谓“英雌”中的“英”之质呢?

首先,它含纳了“雄”、“豪”、“侠”等方面的内容,注重对女性戎装铁血、雄豪之风的培养和颂扬。1908年2月,高天梅在张堰创办钦明女校,作为培养革命女性的场所,柳亚子有《题留溪钦明女校写真,为天梅作》的长诗对学校的风范极尽赞美,“教育方针近若何?我言不畏人讥诃。良妻贤母真龌龊,英雌女杰勤揣摩。他年亚陆风云起,兰因絮果从头理。素手抟成民族魂,红颜夺尽男儿气。”[12]那时的有识之士往往反对“良妻贤母”的男性中心教育立场,要求教育应以培养女英女杰为宗旨,并且特别强调女子“夺尽男儿气”——男性所具备的“雄”、“豪”、“侠”——的革命精神。因此,可以说,“仿雄性”、“仿男性”是与“雄”、“豪”、“侠”等铁血气概一起成为“英雌”内涵的题中之意的。

其次,“俊”、“杰”、“彦”等亦是“英”质的内蕴,也就是说,具有卓异才能、才智、才德的女性在不同领域的非凡表现,都应被纳入“英雌”的意旨之中。关于这点,我们可用杨千里的《〈女子新读本〉导言》做实例来阐释。该《导言》大力倡导新的女子教育风范,以适应女子“爱国救世”的目的,基于此,作者“镜古得今,导源达流”,索于中西历史,开出了一份中西“英雌”人物拟目供其时的女性学习仿效:“拟目:(上编)孟母缇萦庞娥贾女李寄杨香木兰荀灌梁夫人洗夫人秦良玉狄梁公姨母班昭黄崇嘏卫夫人(下编)沙鲁脱玛尼他美世儿如安罗兰夫人缕志扶兰志斯流易设批茶苏菲亚、南丁格儿”[13]对于这个拟目,作者的解释是“列乎前者,我中国新女国民已去之导师也;列乎后者,我中国新女国民未来之摄影也”。大致而言,这些导师型人物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上述戎装铁血式的“英雌”,如中国的花木兰、梁红玉,西方的沙鲁脱、玛尼他、如安等等,另一类则是德才卓异式的“英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具有才能、才智、才德的女性。应该指出的是,这份中西女性导师人物拟目在当时很具有典型性,恰是她们及她们的事迹成为了清末民初女性英雌倡导仿效的典范[13]。

第三,“英雌”之“英”的更为重要意蕴指向和功能维度是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强国保种”、“救亡图存”。清末民初的人们虽然看好古代的“巾帼英雄”,但他们更推崇的是西方的女豪杰,原因就在于西方女杰的人格理想、思想境界与现代品格、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甚至是世界意识更为贴近。所以,金天翮认为,拯救法国的“圣女”贞德、俄国之虚无党女杰苏菲亚、为救助黑人脱离奴隶境地的美国女豪杰批茶诸人,“即班昭、庞娥、缇萦、木兰、冯缭等,亦不许望肩背也。”[14]而蒋智由更是将“英雌”之行厘为“身家主义”与“国家主义”:木兰代父从军,“未尝曰吾为国则然也”,因此蒋氏推断:虽国人“敬之重之而推为奇女子”,然“据其知识言之,固只知有身家者”;也所以较贞德的“奋臂大呼,身先士卒,累战克捷,尽返法之土地,而国以不灭”,木兰之行止终不免有狭隘之嫌。当然,分类的目的无非是使女性成为“取法乎上”的“英雄豪杰之女子”[15]。

当然,特别要强调的是,“英雌”以“雌”为本,“雌”在这里的基本含义应是女性类性别的指称。除此之外,这个“雌”既含纳了对其时女权思潮高涨的充分肯定之意,又包括了对“雌”作为类性别与“雄”作为类性别的应被平等看待之意。更不能忽视的是,“英雌”虽在最大程度上获得了男性的倡导与认可,但是,在民族国家危难与女权运动兴盛的双重语境中,“英雌”中的“雌”之“英”往往蕴有对男权思想、男性压制的反抗、斗争的因子。特别是在民族革命取得胜利,国家危难得以缓解的时候,两性间为着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而曾有的亲密的合作,往往会因着社会局势的更新而呈现出新的紧张,如此,这种因子也就会随着男权社会性别意识的再度活跃而迅速增长。总之,尽管“英雌”的逻辑性概念要素比较复杂,但其文武茂异、无私忘我,不辞艰险、为国为民、为女权谋的精髓却是基本的。

任何新名词——新概念的生成和应用,都有其社会文化、思想上的理由和意义。“英雌”及其相关概念族群的生成、运用也是如此。这些名词往往是作为新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资源”出现的,其功能和意义重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英雌”及其相关概念的生成与流播,是中国妇女生活及思想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现象,它拓展了国人关于女性的思想空间和深度,显示了国人在思维方式上逐渐表现出的对女性在公共领域中获取社会事功能力的重视。其次,“英雌”及其相关概念的生成与流播,对于近代国人关于女性思维方式的影响,还表现在这些词汇的构成形态本身带有的某种现代取向的思维诱导性、价值倾向性和连锁反应性上。由于它们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使得人们在考虑社会问题时,往往容易与妇女联系起来,特别是以“英雌”及其相关概念词汇为基准来联想问题,思考妇女在社会改革中的位置和作用。有时,这种价值倾向性对社会整体的诱导性极强,会在社会各阶层产生连锁反应,成为一种社会思维心理和社会风尚。作为人,我们总是存在言语之中,在话语的世界中,我们总是以拥有言语的方式建造我们自己的“世界”。作为生活形式的言语就是型塑我们的家。而在清末民初,女性英雄指认正是依凭“英雌”话语来建构女性生命的英雄家园的。

[收稿日期]200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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