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变动中的下岗女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女工论文,变动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44(2007)01-0061-04
在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处于职业变动中的下岗女工是一个尤其值得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为此,本文从职业变动的视角出发,围绕下岗这一职业变动的重要事件对下岗女工进行了新的探讨,包括女工下岗的原因、下岗对女工心理和生活的影响、下岗女工再就业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帮助下岗女工从容应对职业变动、努力实现再就业的相关对策建议,期望有助于引领下岗女工进行积极的职业变动。
一、下岗女工的基本情况
本文探讨的下岗女工主要是指原来在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的三种类型的女职工:一是因企业等原因而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没有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障,却与原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那部分人;二是完全脱离原工作单位的那部分人;三是符合企业内部制定的退养制度而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即“内退”或“退养”的那部分人。[1]
为了切实把握处于职业变动中的下岗女工的真实境况,笔者依托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女性职业变动的研究”,采取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下岗女工展开实证调研。共回收下岗女工问卷103份。其中,有效问卷95份,有效率为92%。问卷调查涉及到的 95名下岗女工,分布于广东、浙江、河南、山西、陕西、贵州等省,覆盖了中国的东、中、西地区。此外,笔者还采用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在河南省深度调查了10个下岗女工,作为对前述数据资料的补充。本文调查分析可以真实地再现调查所及的下岗女工在职业变动中所面临的种种境况。
本文所涉及到的下岗女工的具体情况如下:从年龄分布来看,调查所及的95名下岗女工分布在 29-60岁之间,且多集中在35-48岁之间,占总人数的77.1%;半结构式访谈所得的10个个案中,有8人超过40岁,其余2人,1人37岁,1人39岁。从下岗时间来看,这些女工下岗的时间普遍偏长,最长的下岗已13年,最短的下岗也有2年。从职业分布来看,这些下岗女工在下岗前73.7%为商业企业人员,13.8%为行政办事人员,5%为专业技术人员,5%为党政企事业单位人员,2.5%为个体经营者。在这里,商业企业人员主要是指企业工厂里的生产员工。从文化程度来看,这些下岗女工在获得初职时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学历的人员最多,占了总数的45.3%,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了总数的43.2%,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7.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下岗——职业变动的原因探究
造成女工下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具体分析,女工下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女工下岗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过去,我国实行的是统包统配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实行的是高就业政策,保证人人有工作,所以就出现了企业里一个人的活三个人干,人浮于事,企业的负担很重。而现在,我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为了获胜,就需把内部富余的人员分离出去,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轻装上阵。正如调查中个案1所说:“我以前在百货公司卖布,我们布组连上组长一共有7个人,但柜台就3个,所以我们平时都很闲。”
第二,女工下岗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结果。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增长迅速,远远地超过了社会生产的需要,适龄就业人数超过了就业岗位,造成了许多企业富余人员找不到工作而成为下岗人员。据测算,从1991年起的15年中,我国平均每年新增劳动力均达1800万人,扣除退出劳动力队伍的人口,九五期间净增5000多万人。[2]
第三,女工下岗是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还有很多深层次的矛盾没有解决,企业的负担还是很重,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势,再加上经营不善,使得一些企业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这也是造成下岗女工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调查中,个案1就说:“我们公司后来改制了,开始把各个部门分包给个人,让几个人包个部门。但很多都干不好,最后都不干了,直接(下岗)回家了。”个案5也说:“我们厂(造纸厂)后来都不行了,上头(领导)都不行,厂里的生产很多都停了,都没有人管。上头的人根本就不中(管理不行)。”
第四,女工下岗还有着其自身的原因。如前面所说,这些下岗女工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企业不可能聘用大量没技术、素质低的人员。因此,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这些女工只能下岗。如个案6就说:“我们科室后来每过一年就要考核一次,我不行,就下了。现在那个科室里的老人每天都过得很辛苦,就怕被年轻有文化的人挤下。”
三、下岗——职业变动所带来的冲击
首先,下岗对这些年龄偏大、下岗时间偏长、文化素质偏低的女工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许多女工不同程度地产生了焦虑、苦闷、彷徨无助感。如个案3说:“以前有班上还没什么感觉,但自从下岗以后,就觉得心里很不是味,看着人家都有事干,我闲在家里快疯了,每天没事干,想再找个(工作),但太难了,经济不景气,到处都是下岗的。我那一段时间晚上都睡不着,心里急得厉害,头发一下子白了好多。”
女工下岗以后,经济收入的减少甚至断绝不同程度地动摇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严重时甚至会对她们的婚姻、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她们希望能再就业,但再就业的门槛对她们来说太高了。现在企业招工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的多是一些年轻的、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而这些女工能符合条件的寥寥无几。面对这样的境况,下岗女工普遍感到前途渺茫,内心焦虑不堪,却又对现实无能为力。如个案 1说:“下岗了,没有了工资收入,家里全靠他(丈夫),刚开始还没什么,但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行了,我老是感觉花钱不舒服,心里别扭,所以那段时间我们也老吵架,为花谁的钱了。我想找个事,就算只给一两百也行,至少有收入,不会感觉低人一等。”
其次,下岗对下岗女工在生活上也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女工下岗前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很稳定,基本生活有保障,所以她们对原工作的满意度较高。据本次调查数据表明,这些下岗女工对原工作的满意度为71.3%。但自女工下岗以后,收入减少甚至断绝,对她们本人及整个家庭的生活而言都是严重的威胁。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6城市职工下岗情况调查》课题组于2002年对北京、天津、南京、西安、长春和武汉6个城市进行的调查显示,下岗职工下岗期间的家庭人均收入仅为每月202元,占下岗前月收入以及在职职工月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66%和55.49%,下岗职工在下岗期间的人均月支出为201元,也就是说几乎全部的家庭收入都用于当月的消费,下岗职工家庭没有什么多余的存款。[3]如个案1说:“以前我的工资有700多,虽然不多,但我俩(我和丈夫)的工资养活两小孩还可以,不能说很富足,但也够生活。但我下岗以后,家里的一切开销都靠他(丈夫),一下子就紧张了,我们现在自己都不买什么东西,只给孩子买衣服什么的,就那还是担心,就怕谁生病,家里已经负担不起了,现在看病花销太贵,生不起病啊!”
心理压力大,经济困难,家庭负担沉重,再就业前景渺茫,这一系列的下岗后遗症给下岗女工的心理和家庭生活都带来了严重伤害,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影响到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下岗——职业变动后的再就业情况
从再就业的情况来看,截止到调查结束的2005年底,问卷调查所及的95人中只有16人目前拥有较为固定的工作,实现了再就业。其中,5人从事个体经营,4人进入工厂做工,4人进入服务行业,2人进入机关工作,1人成为中学教师。在访谈的10个个案中,到调查结束的2006年8月,有3人从事个体经营,有3人因政府实施的“4050工程”而重新找到一个较为固定的工作,有2人在个体私营企业中打工,还有2人至今闲置家中,成为专职家庭主妇。
在问卷调查的95人中,在下岗后曾经找到工作的人数也很少。曾经变换过一次工作即曾经再就业过一次的有7人,变换过两次工作即曾经再就业过两次的有15人,变换过三次工作即再就业过三次的有3人,三者相加共有2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 26%。在访谈的10个个案中,曾经再就业过一次的有3人,再就业过两次的有3人,再就业有三次及以上的有2人。由这些数据可见,这些下岗女工的再就业情况不理想。
下岗女工在下岗后的职业变动中,中断工作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较主要的原因有:工资低,工作脏累,工作路途远,下岗女工自身的素质低、年龄大等等。如个案6说:“下岗以后,曾试着找工作,找到过一两次,但都不好。好工作人家(用人单位)要的是有文化年轻的,不好的工作一是钱少,二是工作太累,实在是做不来。”
在调查中,还有一些下岗女工,自从下岗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过工作,至今仍闲置在家。问卷调查中就有51人没有找或者没有找到过工作,10个个案中也有2人成了专职的家庭主妇,再也没有从事过任何职业。这其中不乏因种种原因找不到工作的,但也有一些人根本就没有去找过。个案1就是个典型案例。她说:“下岗以后想着去找工作,但因为家里孩子还小,就想着先等几年再找,但等着等着 (自己)年龄都大了,也不好找了,所以后来干脆就不想这事了,就在家洗衣服做饭,照顾一家人。”访谈所及的个案2也是如此。
五、下岗——职业变动引发的对策思考
针对下岗女工在职业变动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推进下岗女工职业变动的合理走向:其一,就职业变动主体即下岗女工而言,首先应注重培养自我良好的职业变动心态,以从容应对职业变动所带来的心理挑战;其次应努力提升自我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含量,以增加自我在职业变动中的竞争力;再次应精心培养自我合理规划职业生涯、适时把握职业发展机遇的能力,以推动自我的职业能够平稳流动甚至向上流动。其二,就职业变动的运行环境而言,应努力消除下岗女工职业变动中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包括职业变动起点上的不平等问题与职业变动过程中的不平等问题,积极营造开放、宽容、公正、合理的职业变动的运行环境,为下岗女工职业的合理变动创造条件。当前,在进一步推进市场机制的同时,一方面应强调政府在制度——政策框架的构设和完善中,应始终贯穿公平的理念,采取积极行动,扶助下岗女工尽快走出职业变动的低谷期;另一方面,还应特别强调从系统运作的高度出发,强化对下岗女工的社会支持力度,以促进下岗女工尽快实现再就业。
本文所说的对下岗女工的社会支持主要是指对下岗女工的经济支持、精神支持和再就业支持三个方面。经济支持指的是金钱及其他有形物质帮助;精神支持指的是精神上的关怀与安慰;再就业支持指的是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提供就业机会等。[3]而对下岗女工的社会支持还可以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所谓的正式社会支持是指政府、企业和社区组织所提供的支持;非正式社会支持指的是家属、亲属及社会关系网络(朋友、邻里等)所提供的支持。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快正式支持系统的发展
就政府而言,就是要不断地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为下岗女工编织社会安全网,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
就企业而言,虽然下岗女工的原单位无法给她们提供全面的保障,但无法推卸继续为其提供经济支持和再就业支持的责任。企业应该视其情况为下岗女工交纳社会保障基金,提供医疗和住房补贴;在再就业方面,企业应该积极地为下岗女工提供切实可靠的再就业信息,开展再就业培训服务等。
就社区组织而言,就是要积极地利用各种有效资源为下岗女工提供精神支持和再就业支持。首先,社区应该开展各种集体活动,鼓动下岗女工走出家门,参与公共生活,消除精神空虚,缓解心理压力,帮助她们重拾自信;其次,社区组织应该积极开展各种免费培训班,帮助下岗女工开设家政服务、便民早点、托儿托老、美容美发等服务岗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一方面能满足社区居民对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能解决下岗女工的再就业问题。
(二)强化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的支持力度
现在,家庭、亲属及社会关系网络对下岗女工的社会支持作用日益突显,但由于目前的市场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格局没有完全被打破等深层次原因,[1]非正式社会支持的力度远远不够,能力也不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非正式社会支持能力。首先,要继续发挥家庭、家属在精神、经济上的支持作用。家人和亲戚在感情上的支持对下岗女工非常重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帮助,亲戚的经济支持,有助于下岗女工缓解精神压力,解决下岗女工家庭经济燃眉之急。其次,要引导下岗女工注重利用并拓展社会资本。中国社会是一个讲关系的熟人社会,利用并拓展社会资本有助于下岗女工获得较为准确的就业信息和实际帮助。因此,要加强对下岗女工的社会支持,离不开非正式社会支持的发展和强化。
(三)加强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与正式社会支持系统的有机结合
据调查表明,非正式社会支持在为下岗女工提供情感支持方面具有优势地位,而正式的社会支持由于其权威性和制度保证,在为下岗女工提供工具性支持,即经济和再就业支持方面更为有效。因此,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增强对下岗女工的支持效果,真正解决她们的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4]
总之,下岗女工是当代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弱势群体。她们由于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限制,在职业变动中整体上处于不利地位,阻碍了她们在阶层位序上的向上流动。解决下岗女工职业变动中所遭遇的种种困惑,需要下岗女工自身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职业变动与下岗女工自身发展的和谐互动。
收稿日期:200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