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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来五十华诞。在欢庆之际,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也将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半个世纪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发挥了哪些重大作用?在履行其主要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所普遍关心的。我们应当站在国家大局的高度,回顾人民政协与人民共和国共进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分析她的历史功绩和基本经验,以期更好地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新的世纪。本报愿就此发表管见,以求教于各位。
历史功绩和成就
人民政协自1949年9月成立以来,始终同人民共和国同风雨、 共命运。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始终十分关心并亲自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五十年来,无论是建国初期,为创建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而斗争,还是五十年代中期为实现中共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无论是粉碎“四人帮”后,为纠正“左”的错误,积极参与拔乱反正,还是为改革开放鼓与呼,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献计献策,人民政协都紧紧地把自己的命运同人民共和国联系在一起。历史已经表明,人民政协在五十年的历程中,为人民共和国的创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为反对侵略、争取世界和平,建立了不朽的功勋,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一、制订了为新中国奠基的三个历史性文件,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这是人民政协的第一个也是最辉煌的历史功绩。1949年9 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进步事业在世界东方所取得的最伟大胜利。中国革命胜利后以什么样的形式建立国家政权,这个历史任务摆在了中国人民的面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既没有照搬西方“多党制”、“两院制”的模式,也没有照搬当时苏联“老大哥”实行“一党制”的做法,而是把被独裁者蒋介石破坏了的政治协商会议形式加以改造,倡议成立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来承担建国的任务。是年9月21 日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600多位代表聚首北平, 代表了除国民党反动派以外的一切拥护人民民主的力量,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以及海外华侨和各界的代表,共同协商建国大计。这次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并通过了为新中国奠基的三个历史性文献,即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会议还协商决定了国旗、国歌、国都和纪年。一个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正如毛泽东在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上所庄严宣告的那样:“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虽然只开了短短的10天,但她以光荣地完成协商建国的神圣使命而永垂史册。
二、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巩固和发展了爱国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政治风云变幻,但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的亲密合作愈益巩固。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为此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以其政治上的包容性,工作上的平等协商,生活上力所能及的照顾,使自己成为共产党联系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一条重要渠道。五十年代中期,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激烈变动,人民政协及其参加单位通过政治学习、自我教育和训练积极分子,协助政府完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避免了通常与这类社会变革相伴随的局势动荡和生产力下降。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政治运动频繁、“左”的错误愈演愈烈,一些民主党派以及其它爱国民主人士不时遭受这样那样不公平待遇甚至打击迫害,而由于人民政协的存在及其工作,坚决执行多党合作的方针和统一战线的政策,使这些人士在困难的时候仍然对共产党抱有信心,对国家的前途充满希望。人民政协历来重视反映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其他爱国人士的愿望和呼声,协助党和政府制定或调整政策,使他们合理的要求得到满足,正当的利益得到照顾。例如,建国初期,全国政协财经组曾大胆反映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引起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随后采纳政协的意见,适当调整政策,使私营工商业度过了难关;1959年到1961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时期,全国政协认真贯彻毛泽东提出的“弛”的方针,采取“神仙会”等形式,倾听非中共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缓和化解紧张关系,并采取多种措施,对非中共的政协委员、各界代表性人士及其家属给予生活照顾;“文化大革命”伊始,周恩来主席亲自拟定名单,挺身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使其免遭“红卫兵”的冲击;1979年6月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大会的开幕词中, 明确宣布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已发生根本的变化,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原资本家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了彻底消除十年“文革”的后遗症,邓颖超主席亲自抓落实政策工作,平反冤假错案,查找、清退“破四旧”没收的财物,如此等等。患难见真情,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以真理和人格的力量,实践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巩固了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大团结、大联合。
八十年代以来,人民政协作为拥护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广泛联盟,在巩固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同时,为增进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增进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之间的团结,增进海内同胞和海外侨胞之间的团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围绕国家发展经济的中心任务参政议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政协为医治战争创伤和恢复国民经济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在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至第九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人民政协通过政协大会、常委会和委员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专题座谈等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对策建议。据不完全统计,从一届到九届二次会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委员提案多达39819件,其中一半是关于经济建设的。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长江三峡工程的论证,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1993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政策的出台,宁夏扬黄扶贫灌区工程的立项,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制订,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等,都包含了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心血。特别是在水的问题上,包括大江大河的治理,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作为中华民族心腹大患的洪涝干旱两大灾害的防治等,全国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不少重要言论,其中不乏对今人和后人有启示的真知灼见。从1992年到1998年,仅8 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就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等重大课题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建议就有100多项,不少已被中央采纳。 人民政协对宏观经济决策和决策执行发表的意见、建议,使决策机关及时听到其它渠道不易反映出来的呼声和意见,从而有利于决策及其执行更加慎重、周密和科学。例如,1956年农业合作社过程中,梁漱溟委员在视察安徽农村后曾尖锐指出,许多县市乡并社过快、过大,如不及时纠正势必导致严重后果;1985年4月有167位全国政协委员单独或联合提出17件提案,建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应“慎重审议”、“科学论证”、“不要匆促上马”。来自政协的声音,尽管有的同当时决策机关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有的意见本身也未必完全成熟,但“兼听则明”,它们对宏观决策客观上起到了咨询、比较、警示的作用。近几年来,全国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个人,还在关心沿海地区发展的同时,关注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和开放,热情参与“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研讨、招商引资、扶贫救灾等活动,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作出了可贵的努力。
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推动我国科教文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从建国初关于文字改革的协商,到1956年上半年和1957年下半年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两次委员视察,到粉碎“四人帮”后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24次专题座谈会,一直到1998年政协九届二次常委会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十四条对策建议,人民政协对我国科教文事业情有独钟,或兴或革建言良多。1982年5月,全国政协组团分赴上海、浙江、 江苏、山东作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调查,以大量确凿事实披露了我国中年知识分子工作和生活条件恶劣的状况,并大声疾呼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这个调查报告引起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同志的高度重视,他就此写信给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指出:“我认为这是国家的一个大问题,确实要下大决心,在今明两年内解决,不能再按部就班地搞。”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国家设立教师节的倡议;关于打破高度集中的办学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提案;关于科技创新,实施“863 ”高科技攻关计划的建议;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提案建议;关于国家重视和发展中医中药事业的呼吁;关于民主党派率先开展智力扶贫的创举(仅1992年至1997年,各民主党派共派出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3.5 万人次到“老少边穷”地区,完成智力扶贫项目2.6万多项);关于保护文物、 扫除“黄赌毒”和反对伪科学的发言、提案,等等,都显示了人民政协在倡导科教兴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为。近几年来何祚庥等全国政协委员站在揭露批判“法轮功”的前列,表现出可贵的、战斗的科学精神。
从1959年周恩来主席倡导政协委员动笔整理亲历、亲见、亲闻的历史资料以来,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共征集了数十亿字文史资料,已编辑出版十多亿字。这些资料在存史、资政、团结、育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高举大团结旗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人民政协历来视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己任。从建国初期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到1959年支持平息西藏达赖集团叛乱,到1978年6月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 带头提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到支持平息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在北京的政治风波,一直到今年夏天参与公开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非法组织的斗争,人民政协始终同祖国和人民站在一起,成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一支可靠力量。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同分裂祖国、制造动乱的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不懈的斗争,赢得了各族人民的极大尊敬。参加人民政协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带头发扬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勇敢地站在斗争前列,同各种危害人民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邪恶势力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谱写了一曲曲爱国主义的凯歌。
六、开展民主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一种社会制度能否巩固和有效运作,决定性因素是国家政治生活中起支配作用力量的守法状况,因此监督对任何社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建国以来,人民政协履行了其他监督手段不可替代的民主监督职能。这就是人民政协及其参加单位和个人,依据政协章程,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从人民政协成立伊始的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到1955年开始的委员视察,到近几年来广泛开展的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和委员举报活动等,民主监督的内容逐步充实,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积极参与整顿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活动,检举揭发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走私贩私、偷税骗汇、卖官买官等不法行为。一些地方政协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举办委员论坛,针砭时弊,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尽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待加强,但它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执政党的纪律监督一道,已成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监督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发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历史使命,也是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点。早在1954年8月,针对朝鲜停战后美国侵略者不甘心失败、 继续侵占中国领土台湾、蓄意制造国际紧张局势的倒行逆施,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58次常务委员会上,各党派、团体经过多次协商,毅然发表了关于解放台湾的联合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决不容许任何外国干涉”,表达了我国各族人民争取祖国统一、 维护世界和平的共同意志。 1980年元旦,邓小平主席在全国政协举办的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把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列为八十年代三件大事之一,全国政协进一步把这方面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1983年,全国政协把原设的对台宣传组调整为祖国统一工作组,后又改为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开展多方面的工作。1995年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全国政协坚决予以支持,并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台工作。全国政协曾多次发表声明,支持我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严正立场,谴责台湾岛内各种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动;热情接待来自台湾的团组,以各种方式向台湾同胞介绍祖国大陆的建设成就,澄清台湾当局对大陆的歪曲宣传,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同胞情谊,促进两岸“三通”。最近李登辉抛出“两国论”,蓄意分裂祖国,遭到了广大委员的痛斥。1997年香港回归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盛事,居住在香港地区的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欢欣鼓舞, 踊跃参加迎回归和筹组特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为争取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和保持香港经济的稳定繁荣作出了宝贵的贡献。为了迎接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居住在澳门地区的全国政协委员也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八、拓展人民外交,保卫世界和平。人民政协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积极宣传贯彻我国政府的和平外交政策,发起、参与保卫世界和平的活动。1950年6月政协全国委员会接受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的建议, 号召全国人民开展保卫世界和平的签名运动(到1950年11月征得签名高达2.3亿多人);1951年11 月政协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1951年3月和1952年9月,政协全国委员会曾两次组织慰问团赴朝慰问,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斗志。1954年12月毛泽东在谈到不执行人代会职权后人民政协的任务时,把“协商国际问题”列为五大任务之首。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具有“亦官亦民”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发挥自己的优势,拓展了我国的人民外交,在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我国良好国际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政协已同72个国家的108个机构和4个国际性、地区性组织建立了联系,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交流。1999年7月, 全国政协作为创始国和正式会员加入了新成立的“经社理事会和类似组织国际协会”,并成为该协会领导机构成员。李瑞环主席的出访,全国政协各代表团的出访,足迹遍及五大洲四大洋,进一步扩大了中国政协在国际上的影响。1996年9月全国政协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展望二十一世纪论坛”首次会议, 18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政治家和知名学者就二十一世纪亚洲与中国的和平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论坛”的举办,标志着人民政协正以更加矫健的身姿活跃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国际舞台上。
九、指导政协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人民政协在成立全国委员会的同时,就着手建立地方委员会。到1998年底全国已设有省、市、县级政协组织3300多个,50多万名政协委员。为加强对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政协全国委员会早期曾设立地方工作委员会。在全国政协的指导下,建国初期,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政协,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活动,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稳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如建国初期,上海市政协曾先后设立过税制、工商、文教、劳资关系、市政建设、财政、经济、政法等专门委员会;有时还为解决临时性问题,如胜利折实公债推销、税务复议、城乡物资交流、地价评议等,设立过特种委员会进行协商。综观半个世纪来,各级地方政协组织,认真履行政协章程规定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重要事务的讨论,在团结地方各界人士完成民主改革任务,巩固新生政权;调整公私关系、城乡关系;促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以及开展“三胞”联谊活动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20年来,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政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省会城市政协和沿海对外开放城市政协,一大批改革开放走在前列的中小城市政协,以及众多边疆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政协,创造性地执行政协章程,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群雄逐鹿、各领风骚,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风采。据粗略估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县以上地方政协提出的委员提案总数高达数百万件,专题调研报告约数十万件,源源不断地为各地党政领导机关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十、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为完善我国人民独创的民主形式积累了成功经验。建国以来,通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政协章程和各种制度愈来愈完备,政协组织愈来愈健全,履行主要职能的活动愈来愈经常和规范。特别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精辟论述,成为人民政协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的指南。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提出和解决,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这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要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审议决定,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决策运作机制,符合国情,富有效率。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尊重多数与照顾少数的关系、发展民主和维护稳定的关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课题,人民政协在这方面的实践探索是可贵的、有益的和成功的。
基本经验和启示
人民政协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关于发展人民民主的智慧结晶;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的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半个世纪来,人民政协坚持立足国情,不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边实践边探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集中体现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三代领导集体有关人民政协的一系列精辟论述中,体现在人民政协的章程和各项制度中。认真重温这些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非常有益的启示,对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努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协工作,对于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坚持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这一条从人民政协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是明确的,其实质就是坚持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既不是一党制,也不是多党竞争制;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作为多党合作重要机构的人民政协,在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顺理成章的。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议会制度的根本标志,也是我们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和平演变”图谋的政治保证。坚持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集中表现在共产党的领导机关以自己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政协开展活动。各级中共党委应重视、支持并参与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活动;尊重人民政协的统战性和民主性,在人员组成上共产党员与非中共人士保持适当的比例并且长期不变;承认并正确对待统一战线内部的差异和分歧,尊重人民政协协商议事的程序及其结果;教育参加人民政协的共产党员模范执行政协章程,与非中共人士平等相处、合作共事等。人民政协各级组织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多交流、勤沟通,使党政领导熟悉了解政协的活动及其成果等。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努力,完全可以实现既充分发挥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的作用,又加强和改善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
二、政协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这一条实质上是第一条的延伸,关系人民政协的政治方向。执政党的中心任务同国家的大局是一致的。人民政协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理所当然要使自己的全部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服从和服务大局,这也是政协同党委、人大、政府协调配合的关键环节。政协围绕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来安排自己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同党委、人大、政府在工作目标和行动步伐上的一致。人民政协在履行主要职能过程中自觉做到“协商不代替,监督不对立,为了大目标,同唱一台戏”,有助于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协力共进的良好工作局面。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特点,也是其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多年实践还表明,政协组织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来部署工作,就能“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就能吸引广大委员热情参与,也有利于参政议政成果进入决策过程。人民政协只有同国家大局保持密切的联系,急国家之所急,急人民之所急,善于提出解决国计民生问题的良策,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把政协搞成“贵族院”或“清谈馆”,从而真正有效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三、重视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独特作用。1980年8月, 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这个论断,全面、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政协的本质特征。从一定意义上说,忽视政协的统战性和民主性,就等于忽视人民政协的本质;离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各界代表人士的作用,政协就不成其为政协。必须清醒地看到,建国五十年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们已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民主党派成员同共产党员相比是少数,民营经济同公有制经济相比也是少数。尊重少数,保护少数,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特点,也是人民政协履行主要职能的内在要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人民政协内部具有独特作用,不仅仅因为它们的成员是少数,重要的是它们同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政治生活中两部分非常积极的力量相联系,即同知识分子和民营经济相联系。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振兴,科技的创新,文化的繁荣,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这两部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民政协应当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的作用,通过政协这个渠道,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以利政府制订正确的政策,同时协助中共党委引导他们发扬优点、克服弱点,自觉地将其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纳入国家政策和法制的轨道。抓住了这一条,就突出了政协工作的特色和优势。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应当着力做好的大文章。
四、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和人才两大优势。人民政协不拥有立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但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确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同人民政协所拥有的民主和人才两大优势相联系的。人民政协位置超脱,不受部门和地方利益的束缚,因而能比较冷静客观地反映情况、揭露矛盾和提出对策,广大委员敢于讲实话、谏真言,这是民主的优势。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雄厚,素有“智囊团”的雅称(据统计九届政协2200多名委员中有高级学术职称的1389人,其中两院院士有142人),拥有丰富的参政议政经验和信息资源,因而能多视角、 高水平地为兴国安邦建言献策,这是人才的优势。这两大优势互为因果,相互补充。仅有民主而缺少人才,参政议政只能是低水平的重复;仅有人才而缺少民主,不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人才的优势也无从发挥。因此,要使人民政协充分发挥民主和人才两大优势,必须进行多方面的努力。一是协商政协委员构成时,既要考虑方方面面的代表性,又要考虑政协履行职能对人才的需求,注意选荐符合条件、资历浅而造诣深的高级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二是人民政协内部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创造民主的气氛,做到“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真诚欢迎不同意见特别是批评性意见的发表;三是积极探索发挥委员优势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把建国初期设立的工作组逐步扩建为若干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就是一个好办法。总之,要创造各种条件,使人民政协的民主和人才两大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充分体现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政协组织的整体功能。
五、用好人民政协履行主要职能的现有形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如何卓有成效地履行其主要职能,使政治协商郑重经常,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参政议政富有成效,从根本上说仍然是实践的问题,而关键在于把中央早已明确了的精神、政协章程早已规定了的制度贯彻好、落实好。正如李瑞环主席所反复强调的,要“结合新情况,落实老精神”。应当说,经过半个世纪来的实践、探索,我们已经在实行协商式民主方面创造了若干有生命力的活动形式,如例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专题座谈、反映社情民意等。当前工作中的主要弊端在于对它们重视不够,满足于一般化,很有必要强调重视并用好这些现有形式。例如,委员本人的思考和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如何转化为信息和提案,信息和提案如何转化为专委会的调研课题,专委会的重要调研成果如何转化为政协大会、常委会或主席会的议题和大会发言,例会的议题及其重要成果如何转化为建议案或提案,建议案、重点提案又如何转化为党政领导机关会议的议题,如此等等,对此我们尚缺乏认真、深入的研究,实际操作中下功夫也不够。因此,对政协现有活动形式,应研究它、熟悉它、用好它,使之互相贯通、互相促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要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每次会议、每项活动都应精心策划、精心组织,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组织的活动,更不能满足于“雨过地皮湿”。二、对参政议政的成果不能一报了之,走走过场,而要跟踪办理、注重成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催办。三、提高参政议政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些参政议政活动可欢迎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列席旁听或参与。对那些群众关注而又宜于公开宣传的委员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等,应争取电视、广播、报纸多加宣传报道,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加大参政议政的力度。民主监督是否有效,并不完全在于这种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约束力,关键在于批评、建议本身的质量。建议案、专题调研报告、委员提案、委员视察、委员举报、反映社情民意等,只要各级政协领导思想重视,亲自动手,精心组织,注意批评性同建议性的结合,就可使之成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民政协履行主要职能的内容和形式也应不断有所改进、有所创新。
六、加强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工作。人民政协事业的基础在各级地方委员会。地方政协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上级政协对下级政协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以总结交流经验的形式实现指导关系是一个创造。全国政协先后于1986年和1994年召开过两次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新时期地方政协工作的经验,对各地政协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来,各地政协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例如:政治协商“三在前”,即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根据经济成分多样化的特点,扩大政协组织构成上的包容性;发挥中心城市政协在履行职能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安排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同人大、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参与立法协商和执法监督;鼓励基层委员就近就岗参政议政;组织委员参与党政部门有关评议干部和廉政建设的活动等。所有这些,对地方政协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全国政协工作也有重要启示。县级政协具有地域特色明显、同实际工作联系紧密、活动方式灵活多样、同基层群众联系直接等特点,应注意从这些特点出发,把履行主要职能同围绕中心办实事结合起来,使县级政协有为有位。
七、发挥政协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人民政协机构精干,专职从事政协日常工作的委员在委员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实践表明,只要他们的精神振奋了,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那里的政协工作就会生气勃勃,广大委员的积极性就会充分调动起来并合理发挥出去。近几年来,各级政协在当地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发挥专职从事政协日常工作的委员的作用。例如,推举群众威信高、领导经验丰富、作风公道正派和熟悉统战工作的同志进入政协领导班子,尽可能减少安置性;不是党委常委的党员主席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应邀列席同级政府的有关会议;适当调配党政部门年龄未到限的现职干部充实政协专门委员会;加强对专职政协工作者有关统战政协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等。近几年来一批从地县级党政领导岗位转到政协工作的同志,热爱政协工作,很快进入角色,为地方政协工作增添了生气。在实践中他们创造了当好政协主席的经验,如认真转变观念,准确把握全局,用好现有形式,注重专题调研,发挥委员作用,广泛结交朋友,抓好机关建设,加强自身修养等,从而使其领导范围内的政协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
八、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这既是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对人民政协工作经验的总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我国已存在了五十年,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仍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人民政协作为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载体,只有不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才能减少和克服履行主要职能的随意性,使这一制度及其一整套做法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直接规定了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在条件成熟时,应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文加以疏理,有的要制订实施细则以增强其可操作性,有的地方性规章要加以总结提高,使之成为具有全国普遍指导意义的规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较为完备的人民政协规章制度体系。
我国宪法已载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展望二十一世纪,人民政协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中叶,正是我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必将为人民政协事业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必将对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带来新的变革和挑战。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继续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乘长风破万里浪,同心协力,开拓前进,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胜利推向新的世纪,为完成祖国和平统一的神圣目标,谱写更加辉煌灿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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