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五十年的历程与时代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改革论文,五十年论文,历程论文,时代特征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46(2000)02—0017—05
一、高等教育调整和改革的回顾
1.第一次重大调整
第一次重大调整是在党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进行的。为了改变旧中国形成的高等教育规模小、体系混乱、分工不明、管理不善、公私兼存的状况,适应我国政治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总路线的精神,1952年,教育部遵照党中央制定的“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以六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高等学校的院校调整、专业调整和布局调整。
院校调整。首先将所有私立大学改为公办,其次将高等学校按类型分为综合大学(文理两科)和专门学院(按工、农、医、师、财经、政法、艺术、语言、体育分别设置)两种。为了适应对专门人才的急需,重点发展专门学院,特别是工业学院和师范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保留部分专科学校。到1952年底,高等学校由206所调整为201所,其中综合大学21所,专门学院180所。1953年再次进行调整, 到年底高等学校调整为181所,其中综合大学14所,专门学院167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进行院校调整的过程中,还进行了高等院校的系科专业调整。具体办法是取消大学中学院一级,改为系并调出工、农、医、师范、政法、财经等系科合并到同类学院中或成立独立的学院,同时根据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设置专业。1953 年全国高校共设专业215种,到1957年,专业增为323种,通过调整,理工科专业急剧增加, 文史科专业有所减少。
院校布局调整。1952年和1953年进行的院校调整,是以当时的六大行政区为单位,在各个区域内进行的,因此,高等学校集中在沿海城市的分布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1955年7月, 根据高等教育部提出的高等教育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设置分布应避免过分集中,发展规模不宜过大,工业院校应逐步和工业基地相结合的要求,进行了高等学校的布局调整。即限制沿海城市高等学校的发展,支持内地新建和扩建高校,缩小学校规模。通过这次布局调整,全部或大部内迁的高等学校2所,新建或扩建的9所, 抽调力量扶植的2 所, 到1957年底,全国高等学校数达到229所。
第一次重大调整虽然有“全盘苏化”、照搬前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和管理模式之嫌,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鉴于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旧有高等教育体系的混乱和恢复国民经济的急迫需要以及当时的国际环境,这次调整仍为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教育新的框架体系,为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2.第二次重大调整
第二次重大调整是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进行的。同时,由于与前苏联在意识形态上发生了分歧,加上学习前苏联高等学校模式给我国高等学校造成了许多困难,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改弦易辙,探寻自己的发展道路。195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1961年7月, 教育部召开高等学校调整会议,对高等教育进行调整。
院校调整。在1958年至1960年的三年国民经济“大跃进”中,高等学校的发展非常迅速。1957年全国有高等学校229所,到1958 年增加到791所,1959年增加到841所,1960年增加到1289所。以这样快的速度发展高等教育,使当时国家的经济力量承受不起,同时许多新建高校的办学水平也较低,进行调整势在必行。1961年7月, 教育部召开高等学校调整工作会议,决定从当时的经济形势出发,适当照顾今后发展的需要,本着办少些、办好些的精神,对高等学校逐步实行裁并。到1963年,高等学校减少到407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1958年至1960年高等学校大发展期间,高校的系科专业也迅速增加。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安排,新专业增加过多过快,有的专业变动过大,有些专业分得过窄,有的专业名称相同而培养目标不同,有的专业培养目标相同但专业名称不同,有的专业下设多个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有1000余种。不利于宏观管理和人员使用,并易产生混乱。为改革这种状况,教育部决定,对于那些条件不成熟、方向不明确或综合性很强的专业,一般应予停办;老专业“翻新”过头或合并不适当的,应予复原;坚持“宽窄并存, 以宽为主”的原则进行调整。 到1962年,全国高等学校专业降为627种,1963年, 经过修订的全国通用专业目录为373种。
院校布局调整。在1961年和1962年进行的院校调整过程中,教育部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的布局要合理,在撤并高等学校时,应注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合理布局的问题受到充分重视,经济发达的沿海、沿江城市的高等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适应了我国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
这次调整事实上是在第一次调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太快、太滥、超越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经济的承受能力而进行自我完善的过程,但没有突破第一次调整后形成的框架结构。
3.第三次重大调整
第三次重大调整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进行的。1971年4月,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了“两个估计”,即一是17年来教育战线推行的是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二是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这次高等教育调整工作主要是以“两个估计”为依据进行的。
院校调整。根据《关于高等学校调整问题的报告》,综合大学、工科院校一般保留下来继续办;农科、医药、师范院校多数保留,少数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合并;政法、财经、民族院校多数撤消。到1971年底保留了328所高校,比1965年减少了24.5%。
系科专业调整。在“教育要革命”口号下,要求理工科要“以阶级斗争为主课”,“开门办学,厂校挂钩,校办工厂,厂带专业”;要求文科要“以社会为厂”,“在斗争中学,在斗争中用”,“边干边学,学用结合”。为此,各高等学校的系科专业设置都进行了大的变动和调整,如一些理科专业靠向工科;一些综合大学的生物系改成了农学院的遗传育种系;一些通用的工科专业变成了某一行业乃至某一产品的制造专业;有的把哲学系、历史系合并为政治学系等。
院校布局调整。在1971年撤并高等学校的过程中,“以接触群众”和“联系实际”为原则,将一些高等学校从沿海地区迁往内地,从大城市迁往中小城市乃至农村,特别是医学院和农学院大都被迁往农村办学,高等学校布局比较混乱。
这次调整是在当时的特定政治环境中进行的。由于把高等教育完全变成政治需要的工具,很少考虑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结果破坏了高等教育的正常发展。
4.第四次重大调整
第四次重大调整是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在这次调整中,认真地吸收了过去调整中的经验教训,并注意学习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
院校调整。1976年全国只有高等学校392所,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一次批准恢复和新建高等学校169所、到1981 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704所。党的十二大以后, 社会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教育先行,以便为各条战线培养高级人才。1983年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提出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加速发展高等教育。各省、市、自治区按照这些原则积极设立高等学校,到1984年,高等学校达到902所,1985年又增加114所,到1986年全国高校达到1054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期间,教育部草拟了《关于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专业划分不宜过窄,专业设置力求稳定,努力体现先进性和适应性;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等原则。1978年和1979年,教育部两次召开专业调整会议,提出要“增设缺门专业”,“挽救断线专业”,“增加急需专业”,到1980年全国高等学校共设专业1039种。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必须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到1987年,高等学校的专业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善,新兴、边缘学科得到了加强和发展。
院校布局调整。关于高等学校的布局调整,教育部没有作明文规定,只是原则上要求各地根据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设立高等学校,吸取以前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布局合理,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这次调整是为了拨乱反正,恢复和发展我国被破坏了的高等教育事业。为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行各业急需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这种情况下,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恢复和发展一批高等院校,是完全必要的。但当时的经济体制使高等学校数量发展过快,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经济的承受能力,也出现了如高等教育资源浪费、办学经费不足、“条块分割”严重、办学效益低下等问题。
5.第五次重大调整
第五次重大调整是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等教育体制而进行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高等教育体制,沿用的是外延式发展模式,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效益不高、“条块分割”、重复布点、力量分散、办学经费不足、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国务院又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提出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1996年,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本世纪末,要使省区内高等学校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合理,全国高等学校数进一步减少,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进行实体合并。同时提出,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当发展民办高校。
院校调整。将高等学校按层次分为研究型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一般本科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五个层次,将研究型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作为“211 ”工程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建”、中央部委所属大学划转隶属关系、高校之间实行实质性合并、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大学改制为职业技术学院等方式,对高等院校进行调整。到1999年5月, 大部分中央部委属重点院校实现了与地方政府的共建,10所部委属重点大学划转教育部管理,在一般院校中,除铁道、邮电、石油、银行、航空航天等行业性强的院校外,其他部委属院校大都划转省级政府管理; 合并院校116所,新建高校34所,增设职业技术学院39所,发展民办高校17所,普通高校从1080所减少到1053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进行院校调整的过程中,还对系科专业进行了调整,并恢复了大学中的学院建制。为克服高等学校存在的专业分得过细、过窄的问题,建立适应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专业体系,为学位授予、招生安排、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工作依据,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对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12个学科门类、72个二级类、249种专业。 为了形成口径较宽、适应面较广的新型学科专业,培养具有较深科学文化底蕴、一专多能的复合型、通用型人才,许多高校在教育组织形式上相继改“校—系—教研室”三级建制为校—学院—系”三级建制,取消了传统专业对应的教研室,在系科之上组建大口径的学院,合并小专业为系,合并系为学院。
院校布局调整。根据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协调、与基础教育协调的原则,兼顾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依照如下原则对高等院校的布局进行调整:对高等学校密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原则上只合不建;对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区),可合二建一或合三建一;对高等学校密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高等学校数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速度快,社会对人才需求大的省(市、区),可适当增加高等学校数量。除省会城市外的地级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人口规模大的县级市,如没有普通高等学校,可办高等学校分校、大专班办学点或地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这次调整的目标是改变高等学校“条块分割”“小而全”的状况,提高高校综合实力,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大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的结构与布局,通过减少高等学校数量和扩大招生数量双重渠道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从而提高办学效益。
二、对第五次调整和改革中有关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由于第一次及其以后的几次调整定位于计划经济体制,第五次调整定位于市场经济,且第五次调整是跨世纪的调整,因此其牵涉面之广泛,影响之深远,在我国高教史上是空前的。尽管在第五次调整中国家制订的大政方针是正确的,但在具体的调整实践中所出现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仍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1.高校合并能否直接提高办学效益?
高校合并的意义,大多是从提高办学效益的角度来考虑的。1994年世界银行专家雷(Lee)对123个发展中国家和20个发达国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后指出,高等学校折合全日制学生的经济规模在1万人左右,学校规模突破1万人的临界规模后,办学效益将不再提高。 衡量办学效益的主要指标应该是生均成本,生均成本主要体现在生员(学生与教职员工)的比例上,显而易见高校合并之后不能直接降低生均成本,高校合并只能作为一种手段,为提高生员比创造条件。只有把高校合并与校内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拆“庙”和减员,才能达到提高办学效益的目标。如果合并的结果不是1+1>2,那就违背了合并的初衷。 况且从第一次的“分解”式调整到第五次的“合并”式调整,只不过是大学成长过程中的不同生长方式而已,事实上任何一种生长方式都不是永恒的。
2.大学是否越综合越好?
当前有一种时尚,就是希望把自己的学校办成综合性大学。所谓综合大学,应该是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在文、理、工、农、医、哲、商、法、师、史、管等学科中有数个学科门类,同时具备强大的文理基础学科、拥有一批博大精深的学术大师的高校。如果仅是一些单科性学院(特别是口径较窄的实用性学科)的简单合并,包含再多的学科也很难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大学。如果说第一次调整以后所形成的仅含文理两科的综合大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中国需要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综合大学,但也没有必要也不需要把所有大学都改造成综合性大学。各高校根据自己的条件,给自己一个恰当的定位,根据自己的优势,办出自己的特色,同样能在大学之林中占有一席之地。相反,盲目崇拜时尚,学校办得不伦不类,反而影响学校的发展和声誉。中国需要综合性大学,也需要多科性大学和专业性强的专门学院。
3.“条块”的问题解决了,“块块”的问题怎么办?
第一次调整后形成的中央、行业部门、地方高校三大条块,按行业需要培养人才的格局已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条块”分割的局面必须打破,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在具体的调整实践中,行业封闭结束了,地域封闭又形成了。行业没有了,学术活动大多只在省(市、区)内几所高校之间进行,大家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又不尽相同,很难进行学术交流和提高学术水平。同时学生来源于省(市、区)之内,师资又来源于省(市、区)内几所高校,甚至某一学科的师资只能从某一所高校引进,更加剧了“近亲繁殖”,不利于高校学术水平的提高和高校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