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再认识——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韩荣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论文,再认论文,民主主义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研究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被访者简称为▲,下同):毛泽东和中共领导人建国前曾经设想,中国革命胜利后,新民主主义社会将存续一个较长的时期,待各方面的条件具备后,再依照苏联的先例,一举过渡到社会主义。但事实的发展却不是这样。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社会只存续了很短的时间,就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原因促使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改变了酝酿已久的初衷,而在建国伊始,就引领中国社会走上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之路呢?这个问题成了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可谓众说纷呈。其中有两种观点值得关注:一是认为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事起突然,有悖于毛泽东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二是认为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过于超前,毛泽东犯了民粹主义的错误。
●(采访者简称为●,下同):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热点。讨论这个问题还需要结合历史的发展.追溯一下这一时期毛泽东的思想轨迹。1947年7月,中国革命在历经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全线战略进攻,中国人民革命战争达到了“一个历史的转折点”。毛泽东指出:“这是蒋介石的二十年反革命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是一百多年以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是一个伟大的事变。”①过去,人们通常从军事角度、阶级力量对比的角度评述这个“历史的转折点”,较少注意毛泽东在此前后思维重点的深层变化,而这一点至关重要。
1935年,毛泽东曾经说过:“革命的转变,那是将来的事。在将来,民主主义的革命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革命。何时转变,应以是否具备了转变的条件为标准,时间会要相当地长。不到具备了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应有的条件之时,不到转变对于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有利而不是不利之时,不应当轻易谈转变。”②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具备了谈转变的条件呢?那就是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并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主导地位。1947年前,这种条件尚不具备。那时,建立新中国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还是一个奋斗目标,一个相对遥远的未来。但人民解放军转入全线反攻后,革命形势急转直下,我强敌弱已不是革命胜利后才出现的结果,而是革命胜利前既成的现实,正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毛泽东把自己的关注点,从新民主主义移到了对革命转变问题的思考和规划上。
▲:是不是可以认为,毛泽东之所以关注革命转变问题的首先是因为意识到中国共产党即将掌握政权。
●:是这样。因为在毛泽东看来,由于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已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新中国政权的性质,已由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转变为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为实现革命转变提供了政治基础。
1940年初,毛泽东面对蒋介石挑起的“中国向何处去?”的争论,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首次系统地阐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被无产阶级参加领导或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与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③
1945年4月,毛泽东在抗战即将结束,国内形势就要发生重大变化的关头,为争取战后出现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局面,以发展壮大人民革命力量,又适时地提出“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的中央政府”④的主张。毛泽东指出,“联合政府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坏的我们不希望的可能性,即要我们交出军队去做官。”“第二种可能性,也是以蒋介石为首,形式是民主,承认解放区,实质仍是蒋介石的独裁政府。”“第三种可能性,是以我们为中心,在我们有一百五十万军队、一亿五千万人民时,在蒋介石的力量更加缩小、削弱,无联合可能时,就要如此做,这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就是这样一个国家。”⑤显然,第一、二种是我们不能同意的,第三种是蒋介石国民党不能接受的。此时,毛泽东已预见到抗战胜利后内战难以避免,提醒全党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把基点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
事实的发展,正如毛泽东的预料。抗战胜利不久,蒋介石即撕毁了国共两党达成的“和平建国”协定,于1946年7月挑起了全面内战。面对蒋介石背信弃义的举动,我们一面站在自卫的立场上投入战斗,提出“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一面发动和领导了国民党统治区的爱国民主运动。1947年初,蒋介石对解放区的全线进攻,已难以为继,国民党统治区的爱国民主运动却日益高涨,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高潮。毛泽东在《对中国革命高潮的说明》中指出,这次高潮不同于过去的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那两次是国共两党共同领导的,历史证明,“凡是分掌领导权的都搞不好”,而“这一次高潮是由共产党单独领导的”⑥,这表明,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已经成为中国革命的唯一领导力量。同年10月,革命形势和阶级力量对比,进一步发生有利于我的变化。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改变了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的提法,郑重地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宣言在重申成立联合政府时,内容上有了两点变化。一是联合政府已不包括蒋介石集团;二是首次提出了“实行人民民主制度。”⑦联系到同年11月30日毛泽东致斯大林电中所说的,中国革命一旦胜利,在政权建设上,将“援苏联和南斯拉夫之例”的说法,可看出毛泽东对中国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的政权性质的看法,已开始发生变化。同年12月下旬,毛泽东在中央扩大会议的讲话中,在继续提出“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时,强调在政权中必须以我为主。他说:“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现在要公开讲,不公开讲容易模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⑧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⑨改变了过去使用过的新民主主义政权是无产阶级参加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提法,强调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是政权的唯一领导力量,工农劳动人民则是政权的主体。
同年3、4月间,毛泽东在《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及《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中国的革命性质作了新的概括:“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⑩“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11)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包含着两重性,一方面反官僚资本就是反买办资本,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另一方面反官僚资本就是反对大资产阶级,又带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既是民主革命题中应有之义,又超出了民主革命的范围。因此,就反官僚资本这一点来说,是“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可以毕其功于一役”。(12)
由于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己牢牢地掌握了革命的领导权,又由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已包含了部分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不但要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而且要打倒中国资产阶级中的主要部分大资产阶级,所以毛泽东在同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顺理成章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13)政权的阶级性则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4)在这里,毛泽东继前面提到的“人民民主制度”之后,又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由于它是与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同时提出的,实际上已明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实质。1949年1月末至2月初,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斯大林全权代表米高扬到西柏坡听取中共关于新中国政权建设等问题的意见,毛泽东与他进行了会谈。在谈到政权问题时,毛泽东说:“胜利后建立新政权的问题,它的性质、形式、组成、名义等等的明确化,已提到日程上来了。这个问题,我党已思考过。首先,这个政权的性质简括地讲就是: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而究其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不过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对于胜利后将要建立的政府,“我们认为,它必须是个联合政府。名义上不这样叫,而实际上必须是联合政府。现在中国除共产党外,还有好几个各色各样的民主党派,有的已同我们合作多年了。虽然他们的力量都不算大,人数也不多,他们在工农群众中或武装力量中没有什么联系和影响,但他们在知识界、海外侨胞中有一定影响。我们准备继续团结他们,照顾他们,给他们在政府部门的各个岗位上留下一定的位置。但国家政权的领导权是在共产党手里的,这是确定不移的,丝毫不能动摇的。”(15)为从组织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后新政权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毛泽东在随后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点明他和周恩来参加中央政府,由他担当国家主席,周恩来出任政府总理。同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将建立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总结为中国革命已经取得的主要的和基本的经验,指出这是实现革命转变的前提条件,只要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就“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16)。
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建国前和建国初的一段时间内,曾处于高度保密状态。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中共中央才在党内的《关于目前政权性质问题的指示》中,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由共产党一个党决定纲领政策和计划”的无产阶级专政。同时,出于策略考虑,该指示又要求在公开场合仍提“人民民主专政”。1956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首次向全党、全国人民公开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工人阶级在同几亿农民建立了巩固同盟的条件下取得了全国范围的统治权力,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政党,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17)
▲:除了政治因素外,毛泽东提出革命转变问题的原因还有哪些?
●:还有经济上的因素。由于没收官僚资本,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已由提倡自由广大的发展转变为利用和限制。
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提出的,它与此前提出的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和保护民族工商业合在一起,构成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大经济纲领。
在中国,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是在1927年取得政权以后,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封建势力勾结在一起,依仗反动政权的力量,一面掠夺工农劳动大众及其它小生产者,一面压迫民族资产阶级,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抗日战争时期和日本投降以后,达到了最高峰。
伴随着官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逐步加深了对它的认识并形成相应的政策。毛泽东在写《新民主主义论》时,虽然已提到“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但当时对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的区别尚不明晰,还没有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抗日战争的中后期,官僚资本有了很大发展,党对官僚资本的认识日益加深。1943年7月,在中共中央发表的《为抗战六周年纪念宣言》中,提出了在全国应实行“保护中小工业的生产,使之不受官僚资本与投机商业的打击”的经济政策,开始把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区分开来。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国民党主要统治集团代表的是“中国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的利益”,它“一面在口头上宣称要发展中国经济,一面又在实际上积累官僚资本,亦即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的资本,垄断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而残酷地压迫农民、压迫工人、压迫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18)为此,他重申凡具有独占性或规模过大能操纵国计民生的企业,应由国家经营。由于当时还处在国共合作的抗日战争时期,而官僚资本又集中在国民党统治的大城市,所以我们没有把反对官僚资本列入党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挑起全面内战。我党对官僚资本的认识和政策也有了变化。1947年10月,在我军已转入全线进攻,把战争引入国民党统治区,并在政治上明确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形势下,毛泽东又适时地宣布,在经济上“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兄弟等四大家族和其他首要战犯的财产,没收官僚资本。”(19)同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对官僚资本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说:“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二十年中,已经集中了价值达一百万万至二百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垄断资本主义,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密切地结合着,成为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就是蒋介石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因此,必须“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20)
官僚资本是我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它与民族资本的比例是八比二。几乎囊括了现代产业所有部门的骨干企业,如大工业、铁路、矿山、大银行等。没收官僚资本,“就把中国资本主义的主要部分消灭了”(21),使国营经济得以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没收官僚资本不仅是民主革命的内容,更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过去“讲到社会主义因素,只讲了政治条件,没有讲没收官僚资本”,现在不讲这一点“就不能解决问题了”(22)。面对没收官僚资本对革命性质和经济结构带来的深刻变化,毛泽东在这个会上放弃了他于1943年至1945年间多次讲述过的“新民主主义就是新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有它的生命力、还有革命性”(23)的说法。他说,现在再把我们的社会经济称作是“新资本主义”,“是不妥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24)现在,我们要建立的已不是什么“新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进一步点明了没收官僚资本在国家经济生活和革命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说:没收官僚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份。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25),是使我国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
▲:毛泽东思考革命转变问题,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地位认识上的变化应该认为是一个重要原因。
●:是的。从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到建国前,在“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大前提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大体经历了从被动的不没收、不禁止,到提倡自由广大的发展,再到有计划的实施利用和限制三个阶段。这些变化,真切地反映了毛泽东从着力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到把重点转向规划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历程。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所以“除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之外,“它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26)
1945年4至6月,毛泽东在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和相关讲话中,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说:“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27)因此,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提倡它的发展”(28),保障“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29)
1947年12月,在敌我力量对比发生重大变化和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情况下,毛泽东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提法,无论是在分寸的把握上,还是政策取向的重点上,都有了变化。此时,毛泽东虽然提出建国后的一个时期内,还应该允许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但关注点已放在利用并预防资本主义的风险上。他说:由于中国经济落后,在革命胜利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资产阶级发展生产的“这个积极性我们要利用”(30),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它的存在和发展。因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手里有着从官僚资产阶级接收过来的控制全国经济命脉的巨大的国家企业,又有从封建制度解放出来,虽则在一个颇长时间内基本上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的、但是在将来可以逐步地引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在这些条件下,这种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其存在和发展,并没有什么危险。”(31)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继前面提到的利用私人资本之后,又提出了对私人资本的限制问题。他说,对私人资本的利用是必要的,但必须与对私人资本的限制结合起来。要“限制它不利于我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同年10月26日,毛泽东在阅改经中央修改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时,又对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内涵做了重点说明。他在解释为什么把原件中的“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改为“决不可以过早地采取限制现时还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经济的办法”时说:“因为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32)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进一步论述了对私人资本的限制和斗争形成问题。他说,革命胜利后的一个时期内,我们虽然容许“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但这种发展却“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受到限制。而“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因此,“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33)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夜,提出的对私人资本的利用、限制政策和斗争形式的论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为新中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在毛泽东看来,有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基础,革命转变问题就势所必然地提上议事日程了。
●:关于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毛泽东的经典论述是:“中国革命是包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现在阶段的革命和将来阶段的革命这样两重任务的。”“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完成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并准备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把它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上去,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光荣的伟大的全部革命任务。”(34)
中国共产党人从参加革命的第一天起,就宣誓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牢记着社会主义的大目标。然而,在很长的时期内,这还只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但是当历史进到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人民解放军转入全线进攻以后,由于敌我力量对比的根本改变,无产阶级已牢牢地掌握革命的领导权,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又逐步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已经指日可待。在这样的条件下,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终于提上了日程。
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把革命转变问题列入了会议议题,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毛泽东说:“这次会上什么都讲了,而且连前途问题都讲了。关于几年胜利的问题,过去所讲的只是可能性,对发展前途的分析谈谈就是了,并没有正式提到会议上,就是提出讨论了也没有结论。”现在情况不同了,“可以讲出带确定性的意见了。”(35)会上,毛泽东指出,因为新民主主义中有社会主义因素,而且是领导因素,所以我们的国民经济体系将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经济体系,“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36)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对私人资本采取适当的社会主义步骤。“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37)
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是在经过三大战役,国民党大部分主力已被歼灭,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情况下召开的。毛泽东在会上作的主题报告,不仅提出了迅速夺取全国胜利的方针、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建国后内政外交方面的基本政策,而且着重地分析了当时中国经济各种成分的状况和党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
毛泽东在报告中对我国基本经济状况作了总体分析。他说,由于旧中国是一个长期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十分落后,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悬殊,就全国范围来看,近代化的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只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个体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在中国革命时期以及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通过对这种基本状况的分析和把握,毛泽东提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任务,即“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38)这就在原则上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毛泽东在报告中还对我国复杂多样的经济成分进行了具体分析,制定了党的各项经济政策。第一,对官僚垄断资本的没收政策。中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虽小,但却极为集中,主要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中国官僚资产阶级手里。革命胜利后,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第二,对私人资本的利用和限制政策。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曾参加革命或保持中立,同时由于中国经济落后,所以在革命胜利后,还需要尽可能利用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中国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是要受到限制的,国家将采取各种恰当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并通过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将其纳入国家计划监管的轨道。第三,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政策,“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39)其发展途径就是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各类合作社和各级合作社的领导机关。毛泽东提出的这些经济政策,不仅指出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总格局,而且提出了要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下,通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改造个体经济,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造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主要途径。
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的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包含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一化三改)的主要内容。对此,毛泽东在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有过说明:“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1949年3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40)
▲:从您的介绍中可以得知,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对革命转变问题显然已成竹在胸,但在筹备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制定《共同纲领》时,却没有接纳一些代表提出的将社会主义前途写进总纲的建议。对于其中原因,可谓众说纷纭。
●:在我看来,其原因,并不像一些人所分析的是为集中精力建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而是出自以下考虑。第一,基于纲领的时限性。1949年8月26日,毛泽东在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上作了说明。他说,纲领只说现阶段的任务,如果再说得远一点就变得空洞了。就是说,纲领是带有时间性、有变动的。它是行动纲领,是为着规范当时的行动而规定的;它不同于《宣言》,不是描绘新中国社会发展前途的图画。第二,建国初期,国民经济有待恢复,土地改革尚未完成,国内还存在大量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尚未上升为主要矛盾。此时,不公开写明社会主义前途,可以防止一些人“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要实行的政策,超越现阶段的政策。”(41)第三,出于策略考虑,为了“避免过早地警觉资产阶级”(42)。四、《共同纲领》的制定,是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为理论和政策基础的。文字上虽然未写明社会主义,但“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要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43)
▲:您所坚持的观点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中国由此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中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中心内容。您知道,如何看待化与改的关系问题,也是一个热点问题。这其中牵涉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评价问题。
●:在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七年中,大体经历了以化带改、化与改并举和改造先行三个阶段。
从1949年10月至1952年12月是以化带改的阶段。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追求民族独立的同时的梦寐以求的理想。1944年5月22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工厂厂长及职工代表会上即指出:“中国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没有新式工业。”“要使中国的民族独立有巩固的保证,就需要工业化,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44)建国前夕,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进一步指出,建国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45)
建国初,百废待兴,工作千头万绪,矛盾错综复杂。毛泽东把恢复国民经济,为实现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构想。在各种经济成分中,把发展国营工业放在突出地位。
在化与改的关系上,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原理,并参照苏联经验,认为社会主义改造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应该优先发展工业,待条件具备后,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举过渡到社会主义。但此时毛泽东的认识并没有停留在先化后改的层面上。为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他结合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经验,提出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工业的发展,应该有步骤地把改的任务提上日程,开始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在三大改造中,首先起步的是对农业的改造。
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互助合作工作,把合作社看作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生长起来的社会主义因素。1943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西北局高干会上指出,对于农村和农民来说,经过土地革命破除封建剥削关系,“这是第一个革命”。而在土改的基础上,建立“劳动互助组织,即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工具没有根本变化的情况下,由于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变化了,“生产力才可以大大提高”,“这就是生产制度上的革命,这是第二个革命。”“这办法,可以行之于各抗日根据地,将来可以行之于全国。这在中国经济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46)在毛泽东的倡导下,到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互助合作组织已有了一定的发展。1949年6月,在中国革命即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时,毛泽东又及时提出“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47)依据毛泽东的上述思想,建国前夜制定的《共同纲领》作了如下规定:“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在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48)
建国初期,农业互助合作工作是伴随着土地改革工作的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工业化的起步,逐步开展起来的,也是伴随着同党内一些人主张的只有先机械化而后才能合作化的争论中开展起来的。1951年9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毛泽东直接主持了这个文件的起草工作。
决议论述了农业合作化与工业化的关系,认为在工业化已经起步的情况下,农业应该为工业提供更多的商品粮食和其他工业原料,以及工业品的销场。而这一切单靠农民的个体经济是不行的,只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才能实现。决议总结了各地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三种主要形式,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常年的互助组、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初级社)。并规定了党在不同地区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总的精神是,坚持自愿互利原则,通过典型示范和由低到高的形式,根据可能的条件,稳步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
决议的制定和实行,使全党对农业互助合作问题取得了共识,有力的推动了全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到1952年底,组织起来的农户,老解放区占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新解放区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全国还成立了四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
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开展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依据《共同纲领》提出的“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49)的规定逐步开展起来。但是,这项工作的起步并不平静,是在平抑了物价风潮并挫败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的条件下,才得以进行的。当资产阶级挑起的两次大的进攻失败后,信誉下降,经营普遍遇到困难。党适时地采取了调整工商业的政策,给私营工商业让出一部分市场和利润,以利其生存和发展。当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和经销、代销,并对其中一些要求国家“计划他”的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到1952年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私营工业已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五至四十,包括了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行业和主要工厂。
从1953年1月至1955年6月是化与改并举阶段。
1952年底,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始,伴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国内主要矛盾,党适时地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明确地提出了实施总路线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当时党内外都有一些人对公布总路线这件事感到事起突然,甚至把它当作新闻。他们的认识还停留在建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对此,毛泽东曾作了明确的回答。他说,这不是新闻,而是旧闻。因为“七届二中全会对社会主义问题是讲清楚的。当时没有公开讲,直到1953年才讲,原因是抗美援朝,恢复经济,土地改革。但是,做的百分之八十是社会主义的,百分之二十是半社会主义的(前者指对官僚资本的没收,后者指对私营工商业的初步改造——引者注)。当时不讲有个策略问题。”(50)
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对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关系的认识有了变化,即从以化带改转变为化与改同时并举。由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以工业化为中心的,为适应工业的快速发展,解决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农业生产之间存在的日益紧张的矛盾,在客观上要求加快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使农业与工业协调发展。而建国头三年的实践,则是已经组织起来的互助组和初级社,在生产工具没有大的改变的情况下,由于统一经营,集体劳动,能够合理利用土地,农业普遍增产。其中互助组高于个体经营,初级社又高于互助组。这种情况,促使毛泽东对化与改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即农业合作化可以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同步发展,做到相互扶持,同时并举。由此在过渡方式上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即由原来设想的一举过渡,转为逐步过渡。由于这种过渡的步骤和方式,是从中国的具体实际提出来的,完全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因而产生了巨大效果。这期间,工业建设和农业合作化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1955年夏,加入初级社的农户已达一千六百九十万户,占到总农户的百分之十五。
在此期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系统展开。毛泽东依据形势的发展和实战的需要,对私营工商业的相关政策也进一步“明确起来和逐步地具体化”(51)。一是突出了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把对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政策,改为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二是明确了“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52),通过由低到高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一步一步地把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三是提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53)即通过渐进的和平方式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上述政策指引下,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并把工作的重点推进到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方面。到1955年6月,已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有一千九百多个,其产值占到资本主义工业产值的百分之五十八。
从1955年7月至1956年12月是改造先行阶段。
自1955年下半年开始,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速度明显加快。这件工作是从农业开始的。
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以来,虽然促进了农业的增产,但仍远不能满足工业发展的需求,使得“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个问题如不能尽快解决,“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54)这表明,能否提高农业增长速度,已成为工业化和党的经济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当时,毛泽东和党内部分同志认为,只有大办合作社才是解决农业增长过慢的唯一可行且见效最快的办法。
为了统一全党认识,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进程,毛泽东在7月末主持召开了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并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在我国迅速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应当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农业发展道路。毛泽东提出的中国农业“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55)的论断,意在说明随着合作化规模经营的日益扩大,会为机器的使用提供越来越大的空间,它并不排斥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逐步实行农业机械化,更不是待完全实现合作化以后再搞机械化,其出发点还是强调“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应当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56)毛泽东的上述认识无疑是正确的,但由于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中,不恰当地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上纲上线,扣上了“小脚女人”、“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把党内正常的不同意见的分歧提升为方针路线的斗争。这样的政治氛围,压制了不同意见,却助长了不顾生产力状况、片面强调改变生产关系的倾向的滋长,使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工业化的进程。到1956年底,全国农户已普遍地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其中加入社会主义性质高级社的比例占到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七。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全国城市也掀起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工作的重点也由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发展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6年1月,北京工商业者首先发起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股浪潮很快波及全国。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基本完成。
党在实现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对个体手工业也通过相应的步骤和由低到高的形式(由手工业生产小组到供销生产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到1956年底,全国已有百分之九十二的手工业者加入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基本上完成了从个体所有制到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谢谢您还原了历史和理论发展的双重逻辑。这些认识对于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从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中若干重大问题是很有帮助的。
●:关于这一问题,我还有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第一,革命理论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形成于国共合作的抗日战争中期,到抗战胜利前夜有了新的发展。在政治纲领中,提出了建立包括国民党在内的联合政府的主张,在经济上,对私人资本主义提出了更为宽松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也随之进一步发展变化。在内容的侧重点上,由如何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如何实现革命的转变上,适时地指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胜利后国内主要矛盾的转换,提出了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路线和政策。毛泽东的认识客观地反映了历史的必然,完全符合中国社会的内在发展规律。正是在毛泽东这一正确理论指引下,中国革命顺利地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衔接,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平稳转变。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第二阶段的开始。中国社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此起步,并在理论和实践上,突破了苏联传统模式的束缚,走出了一条新路。在过渡的步骤上,突破了先化后改,先打基础再过渡的框框,创造了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道路。在过渡方式上,突破了骤然改变所有制,一举过渡的框框,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政策,创造了由低到高的多种形式,循序渐进,逐步过渡,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的这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独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引领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的农业国家,在社会大变革,却没有社会大震荡,社会生产还有所发展的情况下,顺利地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三,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中心内容,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通常所说的“一化三改”。其中,“三大改造”是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社会生产力;“一化”则是直接发展生产力。在化与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关系中,毛泽东始终把社会主义工业化放在主体地位。无论是在贯彻执行总路线的以化带改阶段、还是化与改并举阶段、或是改造先行阶段,“三大改造”都是为了适应和配合工业化的发展。毛泽东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家,一贯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把它作为判断一切政党好坏和作用大小的根本标准。1956年初,当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社会主义工业化亦取得巨大进展时,他再次重申“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而解放生产力的目的,则是“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社会条件”(57)。1957年,当我国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后,毛泽东又结合我国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把社会主义区分为“建立”和“建成”两个概念。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还没有建成,“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58)在这里,毛泽东又一次把发展生产力提到了十分突出的地位。
面对上述事实,有人却发表文章,说毛泽东在建国后忽视生产力的发展,无视工业化的进程,过早地把中国推上了社会主义,是民粹主义思想的表现。这种看法,显然不符合毛泽东思想发展的轨迹,也与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实践相背离。
第四,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只用了七年,是在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未能同步推进的情况下实现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囿于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固定观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只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并实行计划经济,就是实现了社会主义。这在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是一切共产党人的共识。这种认识既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学说,也来自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昭示。在这种预定的目标模式支配下,毛泽东把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归结为“解决所有制问题”,认为只有把限制商品和市场的措施推行到整个经济生活,才能有效地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当时还不懂得经济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并不要求经济基础的唯一性,在确立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情况下,还需要而且完全有可能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也不懂得社会主义需要有自己的商品经济和市场,需要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解决好在经济上如何利用资本主义的问题。
这是历史的局限。我们指出这些不足,不是以今天的认识苛求于前人,而是为了牢记这份厚重的历史经验,加深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自觉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实践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努力。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44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60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1947年,第9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67页。
⑤《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102页。
⑥《毛泽东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9页。
⑦《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37页。
⑧《毛泽东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32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72页。
⑩《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87页。
(11)《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17页。
(12)《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4页。
(13)《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5页。
(14)《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5页。
(15)师哲:《在历史巨人身边》,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376页。
(16)《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7页。
(17)《刘少奇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05页。
(18)《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46页。
(19)《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38页。
(20)《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53页。
(21)《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4页。
(22)《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0页。
(23)《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84页。
(24)《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9页。
(25)《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1页。
(26)《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8页。
(27)《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5页。
(28)《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1948年,第316页。
(29)《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58页。
(30)《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36页。
(31)《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255页。
(32)《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77页。
(33)《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1-1432页。
(34)《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51页。
(35)《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2页。
(36)《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6页。
(37)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海天出版社,1998年,第561页。
(38)《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7页。
(39)《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2页。
(4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301页。
(41)《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97页。
(42)《中央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提纲〉的批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459页。
(43)《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68页。
(44)《毛泽东年谱》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14页。
(45)《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7页。
(46)《毛泽东选集》第5卷,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1947年,第183页。
(47)《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7页。
(48)《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23页。
(49)《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页。
(50)《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陶铸发言时的插话》,1958年3月。
(51)《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1页。
(52)《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1页。
(53)《毛泽东在湖北》,中央党史出版社,1993年,第4页。
(54)《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31页。
(55)《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发社,1999年,第432页。
(5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31页。
(57)《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页。
(5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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