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现状及其对策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体系论文,对策论文,中小企业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发展非常迅速,其中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占就业人数的60%左右,对GDP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在我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信息的不对称,融资渠道窄、获资金援助困难,人力资本短缺,经营当中遇到困难诊断咨询无处可寻等等。这客观上则要求要以城市为依托,以中小企业专门服务机构为核心,通过利用和优化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多元化、综合性、智力型的社会服务体系,以促进中小企业更快、更好、更强地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是指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以为全社会中小企业服务为宗旨,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目的,为中小企业的设立、生存和发展而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其主要包括信息、营销、采购、融资、研究开发、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正处于建设阶段,还有许多地方都不尽完善。
(一)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现状
1、经营环境逐步改善,相应的政策建议逐步出台
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这是我国目前出台的最完整的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文件。随即在2000年12月由经贸委召开了“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同样也是我国首次召开的全国性的,以中小企业发展为议题的会议,会议中讨论的重点就在于如何落实《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这份重要文件,并提出了诸多的工作要点。而就在会后不久,除了持续扩大推动已经在进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之外,2001年1月经贸委紧接着推动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并出台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定上海、深圳、青岛、哈尔滨、成都、兰州、镇江、抚顺、温州、滁州等10个城市作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这一体系侧重于信用担保、筹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领域,由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两层次构成,试点工作预计展开两年。另外,在国家发展的“十·五计划”中多次提及要进一步开放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以商业银行为主
商业银行由于提供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外部资金的很大部分,所以它也成为它们融资的首选对象。据国际金融公司提供的有关数据:1998年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约占外部资金的9.7%,股票份额约为1.3%,公司债券约为0.3%,尤其温州地区中小企业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重达到了17.6%。
3、省级信用担保机构已初步建立,再担保机构的建设正在开展
截自2001年6月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200多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机构也超过100多家,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联网和国家、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的建设工作也正积极展开。
4、风险投资业迅速发展
据维欣风险投资公司初步统计,目前在我国运作的风险投资机构约180家,风险投资资金约80亿元。其国内机构约为120家,不包括各种孵化器、中介机构和新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等。国外机构约60家,仅包括在我国国内和在香港有办事机构的公司,因为只有这些机构才会真正在我国开展风险投资业务。风险投资公司的迅猛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较好的途径。
5、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逐步发挥作用
1999年,全国共有创业中心100余家,其中经科技部批准认定的国家级创业中心37家。据1998年底对77家创业中心的统计,孵化场地总面积达88.4万平方米,正在孵化培育的企业4138家,累计毕业1316家,在孵化企业和毕业企业的年技工贸收入实现101亿元,从业人员14万人,为社会创造了新的税源和稳定的就业机会。
6、缺乏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方式落后
我国正在积极建设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网络,以使大部分中小企业能得到及时准确的政策咨询,以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但同时我国中小企业中,利用互联网来寻求信息服务的为数还不多,主要通过面谈和电话咨询来获取信息。另据统计它们中61.7%的企业利用亲人或朋友的信息。
7、政府对中小企业行政管理模式落后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有中小企业行政管理模式是按照所有制、按照行业的管理模式,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二)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因此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管理工作政出多门,职能交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国有企业、城镇与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改制不断发展,由所有制形式所决定的中小企业个性问题将逐步淡化,而作为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将越来越突出。由落后的行政管理模式造成的工作政山多门、职能交叉、扶持政策混乱。
2、开办企业和建设项目,办事程序繁琐、复杂
筹办一个中小企业,从开始到最后注册登记,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个别的甚至长达半年到一年。等到公司注册下来,市场需求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商机已一去不复返。时间过长,耗费投资方大量精力,并且影响到资金周转效率。
3、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在我国,由于存款利率降幅大,贷款利率降幅小,贷款片面向少数大型企业倾斜(对大企业集团的短期贷款占全部新增短期贷款的33%),加上过分控制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导致中小企业缺乏融资渠道,基本上只能通过商业银行融资,部分高科技中小企业可通过风险投资公司、海外上市这两种方式。
4、中小企业税费多、负担重
对中小企业,一方面缺乏权威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好像谁都可以干涉干扰中小企业的合法经营,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繁多,各种名目的检查评比繁杂,中小企业的税收和苛捐杂费负担重,各部门的收费也非常多。
5、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管理者、员工总体文化程度不高,人力资源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许多中小企业都希望通过一些专门机构所提供的培训服务来提高管理者或员工的专业水平。
6、银行对企业信用评级所持标准不同,得到的金融服务也各异
国家已经颁布新的《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分类评级,但有的银行采用新办法,有的依旧采用老办法,有的干脆按自己的意愿和标准。因此,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也各不相同。
7、诊断、咨询服务不足,加速了企业产销不对路
由于缺乏诊断、咨询机构的服务,有些中小企业的生产将成为或已经是无需求的供给,因此造成盲目生产,甚至错误生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二、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先进经验借鉴
其它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起步较早,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因此,他们的许多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一)资金和信贷的获得
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于公司股东提供的股本金及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这三个部分,这三部分占资金来源的70%。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比如SBA、普通商业银行、民间金融公司或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等多种渠道融得资金。
欧盟各成员国的中小企业通过欧洲投资银行提供综合贷款、欧洲投资基金以及“欧洲新市场网络”来融资。其中欧洲投资银行的综合贷款额度的95%给予欧盟成员国中的中小企业,自1990年来,欧洲投资银行已向45000家以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
我国台湾地区有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和地区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商业银行中设立有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部;同时还可以发行海外可转换公司债券(CB)以及海外存托凭证(CDR)融资。
(二)税收优惠政策
在德国,落后地区的新建企业,可免交5年的营业税,对新建企业所消耗的动产投资,免征50%的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使用内部留存资金进行投资的部分免交财产税;在我国台湾地区,从1998年开始也实行两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一的做法。
(三)信用评级和担保服务
美国通常采取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信贷评分的风险管理办法,它是一种依据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预测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自动评价体系。该技术建立的模型主要根据企业的信息特征进行滚动评价,信贷评分模型再根据这些信息给出分数。
欧盟的欧洲投资基金为欧盟成员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担保,其提供的担保业务额度占欧洲投资基金总业务额度的35%。
在我国台湾地区有专门的信保基金,另外,1997年成立的“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会”,通过基金会的协调和保证,以协助担保品不足的企业以互助的力量取得银行贷款。
(四)技术支持
对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的技术开发,美国政府提供合同规定的企业负担费用的40%,并根据本国《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将逐步提高到占预算总额的1.25%。法国政府也从帮助培训科技人员、促进科研协作和改进专利权、生产许可证制度等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同时简化专利申请手续和降低申请费用。
(五)出口支持
美国在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扩大遇到困难时,出口经营公司和出口贸易公司作为他们的代理人或经销商,向国外推销其产品。法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产品和市场信息,对出口给予指导。同时政府出资为其分析研究市场行情,并对从事对外贸易的中小企业享有在住所办理报关手续等权利。
(六)信息服务的提供
据1999年欧洲统计公布,欧洲信息中心共设有227个网站及21个信息新闻中心,覆盖欧盟15个成员国,组成了一个含公营、私营、或公私混营的工作网络,直接为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中介(商会、地方开发署、银行)服务。同时,欧洲信息中心也为中小企业在欧盟范围内提供全方位专家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政策引导、投资与发展顾问、技术帮助,以及企业创业助理,很受中小企业欢迎。
(七)法律环境
各国政府都为提高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和营造公平的环境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共济法》等等。
(八)行政管理机构和有关公共团体
美国建立了直属联邦政府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其在美国各州设有100多个分支机构。此外,在美国商务部倡导下成立了旨在扶持中小企业的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日本在通产省下设置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小企业厅,专门指导与协调。另外,日本政府也出资建立了中小企业事业团、中小企业大学校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法国成立了“中小企业之家”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当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十条对策建议
(一)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十条建议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以上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下,对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有如下十条对策建议:
1、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法律、法规建设
加紧制定《关于培育和促进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培育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完善政府、各服务机构相互关系及其管理、监督、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如《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融资法》对中小企业进行依法管理,清除对中小企业不利的一些歧视政策和法规条文,使他们能够一视同仁的享受国民待遇。努力营造健全、公平的法律环境。
2、转变政府职能,逐步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转变职能,不再直接进行投资利经营。同时,应该重组我国地方政府中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成立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性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地方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行政管理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并实现政企分开,将政府对中小企业行政管理职能由“指令、干预”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局应当成为当地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龙头”。在服务体系中,政府的职能与角色如图1所示。
图1:政府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角色
3、简化程序、降低费用,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中小企业创业上,应该放宽对它们的准入限制,改变目前的审批式的、条件苛刻的、一般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不分的准入制度,大幅度的降低准入门槛,使企业注册成为真正的登记制,向国外流行的“一元钱”注册企业的做法靠拢。除了个别企业外,可以取消企业注册的诸多前置审批,减少企业注册的环节、取消各种登记收费和变相收费,节省注册成本,缩短注册时间。
4、开辟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可以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开辟专门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可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同时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改制,吸收有实力、有影响的中小企业入股;政府财政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可以成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会,专门为中小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和技改投资。
5、建立与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在调研的基础上,以试点工作开展较快、有一定基础的地区为重点,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跟踪测评机制进行研究,利用计算机网络,开发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和信用公示信息系统。
6、大力发展服务组织、机构,以及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管理诊断等“软”服务
继续支持发展各类中小企业服务组织,保持原有的突出特色的基础上强化专业;扶持具有带动力的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推进服务专业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应该在提供信用担保、融资等“硬”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管理诊断等“软”服务。
7、设立产权交易中心
可以设立专门的产权交易中心,为出资人提供很好的退出渠道,这样才可以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随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同时也能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8、设立“及时服务”中心
可以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解决难题的“及时服务”中心,“及时服务”中心应该沟通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在企业遇到难题时,应该能够集合整体实力,尽快为他们排忧解难。
9、建立中小企业协会
可以推动全国性行业协会建设,增强其行业服务功能,及时研究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同时,通过建立中小企业联合协会或互助协会来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这样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10、注重中小企业自身的完善发展
中小企业生存利发展对政府、社会所提供服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然而也是有边界的。政府及其服务体系如果服务不足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若“服务”过度以致于越俎代庖,同样是有害的。因此,无论如何强调、注重其他方面的服务或建设,但都取代不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故社会服务体系的成功运作只有依靠中小企业自身努力加社会化服务与环境的有效配合,只有这三者共同努力,中小企业才能更快速、健康的发展。
(二)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可以如图2所示,构建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图2:我国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框架(虚线表示相互之间的配套和关联)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的直接参与,更重要的是企业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参与利推动。对于我国来说,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更是任重而道远,这无疑要求我们实事求是,以中小企业的客观需要利我国的财力可能出发,发挥社会各个层面的主观能动性,为尽快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