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功能研究专栏(五篇)——祈使句式“V+了+NP”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祈使句论文,句子论文,专栏论文,功能论文,N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从功能上可以将句子分为四类:陈述句、祈使句、疑问句和感叹句,四种不同类型的句子一般产生不同的交际功能。①其中祈使句的主要作用是话语表达者要求(希望、命令、请求)话语的接受者做或者不做某事,[1](P12)如:去拿书!别忘了!一定要救活!等等。
祈使句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语法表现手段,一般来说,祈使句的主语常常省略或者使用第二人称形式;动词使用原形形式,排斥时数格等形态变化。所以在学习汉语祈使句的过程中,许多留学生刻意地将汉语表达时体范畴的语法形式“着、了、过”排斥在外。此外,一些对外汉语教材[2](P240)指出,祈使句是要听话人做什么不做什么的句子,使留学生产生了祈使句表达的是将要发生的行为,在语义上应与表示过去、现在、完成的“着、了、过”相排斥的错觉。另外,许多的现代汉语教材[3](P420)都指出“了”常常用于否定的祈使句,不用于肯定的祈使句。
实际上汉语的祈使句具有一般祈使句的通性,动词也常常采用没有添加语缀的格式,但是祈使句中的动词和“了、着”并不是完全排斥,“了”和“着”可以出现在祈使句中,例如:
1.看! 看着! 看着黑板1
2.吃! 吃了! 吃了饭! 吃了这碗饭!
许多学者都指出“V+了+NP”具有表达祈使意义的功能,例如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4](P351-8)中指出动词后的“”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跟动词“掉”的意义相近,这个意义的“”可以用于命令句和把字句,还可以在动词前加助动词。张斌先生的《现代汉语虚词词典》[5](P336-40)指出祈使句本身表示未然,加上“了”表示完成。袁毓林[6]指出“别+V+了”中是个语音弱化的结果补语,在北京话中读“lou”。宋春阳、李琳[7]在讨论“别+V+了+NP”句式的问题时对“V+了+NP”格式也有所提及。前人的研究为我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着重研究祈使格式“V+了+NP”,揭示格式成立的条件和规律,指明句式表达的特殊意义和效果。
二、祈使格式“V+了+NP”成立的条件
“V+了+NP”格式可以表示不同的功能,例如
3.a 吃了一个苹果。(表示陈述)
b 吃了那么多苹果啊! (表示感叹)
c 吃了几个苹果? (表示疑问)
d 吃了这个苹果! (表示祈使)
不同的句子类型表达不同的功能,对这一格式的要求也不相同,我们认为祈使格式“V+了+NP”对动词和名词都有特殊的要求。
(一)“V+了+NP”中动词的特征
祈使句对动词在句法和意义上都有着严格的选择,并非所有的动词都能进入祈使句,根据袁毓林[6]的分析,只有具有“自主可控”性的动词能进入祈使句,进一步的细分,表示褒义和中性的自主动词可以进入祈使句的肯定格式,表示贬义和中性的自主动词和一部分的非自主动词可以进入祈使句的否定格式。例如:
4.扶她进来!劝劝他们!把梨吃了1
5.别调皮捣蛋!别惯坏了孩子!别打扰他们!
“V+了+NP”是一种特殊的祈使句格式,对动词的要求和普通祈使句不完全相同,对这一格式的祈使句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在语义、构词、语音等方面祈使格式对动词上都有严格的选择。
1.能进入一般祈使句的动词不一定都能进入“V+了+NP”形式,例如:
6.A吃了这碗饭!扔了那本书!洗了那件衣服!
7.B*看了那个黑板! *唱了那首歌! *恨了那个人!*吓了那个小孩!
A组动词可以自然地进入“V+了+NP”格式构成祈使句,B组动词进入“V+了+NP”格式句子不合法,虽然两组动词都是自主的可控性动词,都能进入普通祈使句,但是从语义上看,A组动词表示的动作都能使宾语受到某种影响,使宾语产生“位置,性质”等方面的变化;“吃了这碗饭”中的动词“吃”使它的宾语“这碗饭”从存在变为消失;同样,“洗了那件衣服”中的动词“洗”也使宾语“那件衣服”由原来的性质脏变化为干净。B组中的动词表示的动作不能对宾语产生影响,使之发生变化。
A组动词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B组的动词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两者的差异可以在形式上得到体现。A组动词都可以使宾语发生变化,动词后都可以自然地加入语义指向宾语的结果补语;把字句具有致使意义,强调动作对宾语的影响,因此A组动词构成的句子很容易变为“把字句”,例如:
8.A吃这碗饭。 吃完这碗饭。把这碗饭吃了。
洗这件衣服。 洗干净这件衣服。 把这件衣服洗了。
炒这盘菜。炒熟这盘菜。 把这盘菜炒了。
B看这块黑板。 *看好了这块黑板。 *把这块黑板看了。
唱这首歌。 *唱好了这首歌。 *把这首歌唱了。
恨这些人。 *恨死这些人。*把这些人恨了。
2.有的动词由于不具有自主性和可控性,本身不能进入常规的祈使句格式,但是由于自身带有致使的意义或者动词有使动用法,也能进入“V+了+NP”格式构成祈使句;例如:
9.*忘他。忘了他。
10.*沉船。沉了这只船。
11.*溶糖。溶了这些糖。
“忘”是非自主动词,不能进入普通的祈使句,但由于自身具有致使性,所以可以进入“V+了+NP”格式构成祈使句。不及物动词“沉、溶”不能进入普通的祈使格式,但是“沉”和“溶”的使动用法本身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沉”表示“使宾语沉”的意义,因此可以进入“V+了+NP”的格式构成祈使句。
3.自身带有补语的动词不能进入这一格式。
“V+了+NP”格式中的“了”自身是一种弱化的补语,表示动作对宾语影响的完成,所以动词自身不能包含补足成分,内部是动补结构的复合动词不能进入这一结构构成祈使句。例如:
12.吃了这碗饭。吃完这碗饭。*吃完了这碗饭。
13.绑了那个叛徒。绑住那个叛徒。*绑住了那个叛徒。
14.炸了敌人的碉堡。炸毁敌人的碉堡。*炸毁了敌人的碉堡。
“V+了+NP”格式构成的祈使句,表达对动作结果的强调,“了”是构成这一格式的主要元素,是弱化的结果补语,因此动词不能是动补结构的偏正复合词。例句中“炸毁了敌人的碉堡”在表示陈述意义时可以成立,“了”表示的是动作的“炸毁”结束;但是该句不能表示祈使意义。
4.“V+了+NP”格式对动词音节的限制。
从语音上看,能进入祈使格式“V+了+NP”的动词大多数为单音节动词,双音节动词和多音节动词一般不能进入这一格式表示祈使。例如:
15.拒绝他的请求。 *拒绝了他的请求。
16.消灭那伙土匪。 灭了那伙土匪。 *消灭了那伙土匪。
(二)“V+了+NP”格式中的“了”
一般认为现代汉语中的“了”有两个,一个用于动词之后,主要表示动作完成,是动态助词“”;一个用于句尾,表示事态发生了变化,或即将发生变化,是语气助词“”。“V+了+NP”格式中的助词“了”出现在动词之后,宾语之前,不会是语气助词,可以肯定“了”的属性是动态助词“”。
助词“了”主要意义是表示客体消失、客体脱离和动作完成,有时在口语中可以弱化为“喽”,我们认为,祈使格式“V+了+NP”中的“了”表示说话人要求听话人将动作“V”完成,直到宾语消失或者使宾语完全受到影响。“了”相当于一个结果补语。例如:
17.a 吃饭!
b 吃了饭!
“吃饭”是表达者要求接受者开始“吃”这个动作,不要做其他动作;或者表示区别性意义“别吃菜”,不对动作的结果提出要求。而“吃了饭”,动作可以没有开始也可以已经开始,表达者不是为了强调动作“吃”,而是为了要求接受者将“吃”这个动作持续到“饭”完全消失为止。“了”强调的是动作的完成和宾语的消失。
(三)“V+了+NP”格式的“NP”的确定性
一般认为现代汉语的主语具有定指性,而宾语不具有定指性,赵元任[8](P46)指出“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的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例如:“来客人了”中,“客人”位于宾语位置,不具有定指性,表示的客人是不确定的。但是在“客人来了”中,“客人”处于主语位置,表达的意义是确定的,因此“来客人了”不能变为“来了那位客人”;而“客人来了”却可以变化为“那位客人来了”。
祈使格式“V+了+NP”中的名词结构与陈述句中的宾语受到的限制不同,祈使句中的名词必须表示确定意义,而不能表示不定指意义。不然句子就只能是陈述句不能表示祈使意义。
18.吃了一碗饭。(陈述句)吃了这碗饭!(祈使句)
19.炸了两座碉堡。(陈述句)炸了那两座碉堡!(祈使句)
我们不难看出当宾语是有定的名词时才能表示祈使句,而且只能表示祈使句,当宾语是不定指的名词时表示的只能是陈述意义,不表示祈使句。名词表示定指的方式有以下几种,都能进入这一格式表示祈使。
能进入这一结构的名词可以是受到指示代词的修饰,例如:
20.吃了这碗饭!放了那个人!忘了这些事!
名词可以受到领属性结构的限制,例如:
21.偷了他的书!放了我的人!忘了他的好。
人称代词具有定指性,表示定指意义,因此也可以进入这一格式形成祈使句。例如:
22.放了我,饶了他。
名词受到序数或者表示全指的修饰也具有定指性,因此也可以进入这一结构。例如:
23.炸了第二座桥!放了所有的人! 忘了他所有的好!
李宇明[9]指出名词单独使用时也可以表示定指的意义,因此可以进入这一格式,进入这一格式的光杆名词只能认定是定指,不能是不定指的名词,例如:
24.吃了饭!
三、“V+了+NP”格式的意义及预设特征
“V+了+NP”格式构成的祈使句表示命令和请求,不用来表示劝阻,表达者要求接受者将动作做完,将动作持续到宾语完全消失或者完全受到影响,通过比较“V!”“V+NP!”和“V+了+NP!”的语义和预设特征能将它们的特点清晰地显现出来。
动词构成的祈使句常有“V!”“V+NP!”和“V+了+NP!”三种格式,三者表达的意义和具有的预设特征并不相同。
“V!”是最常见的祈使格式,话语的表达者要求话语的接受者开始做“V”这个动作,强调动作的开始。祈使格式的预设前提是接受者本来没有做动作“V”或者动作“V”停止,话语表达者要求将开始做“V”这个动作或者将动作继续。例如:
25.吃!
表达者用单独的动词“吃!”表达祈使意义时,听话人可能在做其他动作,或者“吃”这个动作中断,表达者要求听话人开始“吃”或者继续“吃”这个动作不要停下来。所以“吃!”后面可以有表示让其他动作停止的祈使句,或者让“吃”这个动作继续的成分。例如;
26.a吃!别光看啊。
b吃!别不好意思。
c吃!接着吃吧,天还早呢。
例句a说明听话者本来没有在“吃”,而是在“看”,说话者要求他开始“吃”,停止“看”。例句b.中,听话人可能在吃但由于某种原因停下了,或者吃这个动作没有开始,说话人要求听话人开始或者继续“吃”这个动作。例句c中听话人吃的动作中断,说话人要求听话人继续。
“V+NP”表达的意义是使接受者开始用“V”处理“NP”,祈使句的预设是听话人可能本来在做其他动作或者在“V”其他物体。表达者要求听话人开始动作“V”。例如:
27.吃饭!
表达者要求接受者“吃饭”,说明接受者可能在做其他动作,或者在吃其他东西,说话人要求将其他动作停止,开始“吃饭”这个动作。所以祈使句“吃饭”后可以接表示让其他动作停止的话。例如:
28.a吃饭!别老是看电视!
b吃饭!别老吃菜!
c吃饭!别一直搅!
“吃”和“吃饭”构成的祈使句,都强调其他动作的结束和“吃”这个动作的开始,但都不强调动作何时结束。
“V+了+NP”格式构成的祈使句,表达者要求接受者开始或者继续“V”这个动作,对“NP”产生影响,直到“NP”消失或者完全受到影响。祈使句的预设是接受者在做其他动作,或者已经开始“V”这一动作,但表达者不在意,不强调动作的开始。例如:
29.吃了这碗饭!
表达者不强调接受者是否在做其他动作,或者正在做“吃”这个动作,不强调动作的开始,也不在意动作的对象是这和那的区别,表达者要求“将这碗饭”吃完,接受者可以马上吃,也可以以后吃,但表达者不强调这一开始时间。因此“V+了+NP”格式后常常接完成动作后的其他动作。例如:
30.a吃了这碗饭!别剩下!
b吃了这碗饭!然后回家!
结论:本文着重研究了祈使格式“V+了+NP”,指出这是一类特殊的祈使格式,在语义和语法上对动词和宾语都有特殊的要求,能进入这一格式的祈使句都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而且一般为单音节,有些不能出现在一般祈使句中的动词由于具有[+致使]的特征也可以进入这一格式构成祈使句,出现在这一格式中的名词具有确定性,不然不能构成祈使句。这一类祈使句强调的是动作持续到宾语完全受到影响或者消失。①
注释:
①感叹句从根本上和陈述、祈使、疑问不是一个层面的范畴。我们将在以后的研究中论述,句子的功能在句法上只有陈述、疑问、祈使、和虚拟四个功能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