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探析
于平平
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摘 要: 司法鉴定制度是一种司法保障制度,其结果决定了能否向当事方和司法机构提供高质量和可靠的司法鉴定服务。目前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笔者尝试从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设、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双线管理、鉴定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制度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鉴定体制;鉴定管理;司法改革;鉴定人
司法鉴定制度是一种司法保障制度,其结果决定了能否向当事方和司法机构提供高质量和可靠的司法鉴定服务。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历时十余年,改革道路崎岖前进,改革成果喜忧参半。党的十八大将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着重提出,2017年7月19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专门规定了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战略要求。中央文件多次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特殊安排,一方面表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司法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尝试从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设、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双线管理、鉴定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制度等方面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行完善。
一、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统一化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鉴定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各级各部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登记、准入、管理和处罚的权力机关。但受制于司法实践和各部门鉴定机构自我发展的需求,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司法鉴定管理力度仍不到位。比如说司法行政机关对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处罚后,法院不知情,仍然委托鉴定;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后,误工、交通等费用无法解决;同样的人身伤害,依据不同鉴定标准鉴定结果悬殊。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的作用,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委托和受理,促使其履行出庭作证义务,促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规范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具体而言,第一,明确司法行政部门的主管地位,加强对司法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管理力度。具体可以归纳为“一主管”“二禁止”和“一限制”模式。即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侦查机关限制设立鉴定机构。第二,制定完善的司法鉴定操作规范,推动鉴定标准的统一化。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标准委员会,提高司法鉴定的使用率和可行性能有效降低重复鉴定和鉴定纠纷的产生。
本次提升面积为7 077 m2。该节点不是人流集中的区域,参与性不强,以观赏性的微地形植物景观为主,在地形上有高低起伏韵律性变化,在植物景观空间上也有低中高复合层次变化,植物种类多样,营造四季景色各异的植物景观,如图12所示。
从其鹿编来到编辑部的那天起,就注定要走上一条麻辣的不归之路。以前能接受的带有“麻辣”二字的食物只有麻辣拌、麻辣香锅和麻辣小龙虾,然后在外卖单上备注:不辣。刚来编辑部的时候,吃辣还吃得挺开心,直到有一天其鹿编吃了一块不知什么品种的辣椒,开始不停地打嗝。以后只要看到小小的、油亮的红色的东西,就不敢下筷子。后来还发现,经常吃辣还会让脸长一种痘,而且很难消下去。所以其鹿编现在几乎告别食辣了,但如果有哪位意丝未来想要成为编辑部的一员,可要学会吃辣呀,因为吃辣可以刺激食欲,编辑部的工作多得很,要多多吃饭以保存体力。
二、加强对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双线管理
多年来司法鉴定行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队伍日益壮大,但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缺乏有效的总量控制,粗放型、外延式发展模式导致低水平重复设置,影响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当时的司法现状和立法背景来看这种做法无疑是有利的,但发展到今日大批量的司法鉴定机构存在鉴定设备低级、鉴定种类单一和鉴定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等问题,更有甚者由于部分地区相类似鉴定机构数量饱和进而产生的恶性竞争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因此,必须细化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双线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合法有序发展,既要保障鉴定机构的资源得到良好利用,也要确保鉴定人合法合规。第一,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细化鉴定机构准入范围,提高鉴定人员准入资格,完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违规鉴定的追责和惩罚机制,对于严重违规操作人员予以吊销鉴定资格的处罚。第二,增加对在职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新入职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的考核,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自我培训。第三,根据地区鉴定案件数量和人口数量要求妥善配置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机构,努力实现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符合整体规划,各地区鉴定机构合理配置。
三、完善鉴定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违规鉴定、“鉴定黄牛”等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再加上长久以来受地方保护和行业恶性竞争的缘故,我国目前司法鉴定监督管理中存在若干不足。司法鉴定制度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属于鉴定制度的事后监督,也是最直观的监督方式。司法行政机关下一步应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通报力度,对各地鉴定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制度。全面推开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目的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司法鉴定程序,促使鉴定人依据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合法操作。同时司法鉴定机构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处罚措施,保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敢违规、不能违规。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司法改革工程,除了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外,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厘清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与司法鉴定使用制度的关系以及建立与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平行的社会鉴定机构自律机构等都是未来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但无论司法鉴定如何改革,只要不偏离司法鉴定作为法定证据使用的设立初衷,司法鉴定必然有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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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8-0261-01
作者简介: 于平平(1995-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诉讼法学专业,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