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忘记的逻辑应用史--与“逻辑学”作者商榷百年_逻辑学论文

不应忘记的逻辑应用史--与“逻辑学”作者商榷百年_逻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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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十一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逻辑告别了它艰难而辉煌的百年历史,跨入了又一个崭新的世纪。作为中国逻辑百年里程碑式的著作,《逻辑学百年》收集了大量的翔实资料,较好地展现了百年来我国逻辑学走过的曲折路程及在一些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但是,作为一本探索20世纪百年中国逻辑发成果的重要学术专著,它也留有一些遗憾,它缕清了一条逻辑的基本线索,而忘却了另一条逻辑的基本线索,下面就此发表几点浅见,仅与参加《逻辑学百年》编写的专家们商榷。

一、《逻辑学百年》缕清了一百年来我国引进和发展逻辑学理论的线索

《逻辑学百年》把20世纪中国逻辑学的历史发展分成四个时期:(一)初期(20世纪起——20年代前);(二)前期(20——40年代);中期(50——60年代);(四)后期(1978年至20世纪结束),从古典演绎逻辑到现代形式逻辑、从古典归纳逻辑到现代归纳逻辑、从哲学形态的辩证逻辑到形式化的辩证逻辑、从传统逻辑体系到普遍逻辑体系、从逻辑的引进到逻辑的大发展,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把逻辑百年历史比较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使逻辑学的理论研究与发展在历史长河中得到了较全面、较深入的概括。

二、《逻辑学百年》遗忘了百年来我国逻辑学的应用及其发展的线索

翻开逻辑学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西方逻辑学,还是东方逻辑学,无一例外地源于人们思维的实际需要。早在古希腊时期,正是由于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们在对自然与社会诸问题的解答与论辩中,不同程度地对思维本身进行了反思,对思维的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及规律问题加以研究,才使逻辑学的奠基著作得以诞生,并以《工具论》命名,使逻辑学一开始就作为思维的工具产生了。

逻辑学产生以后,又是在逻辑应用的摇篮里壮大成长。即使在中世纪,逻辑被强制成为神学的奴婢,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正是逻辑的应用赋予了逻辑学永恒的生命。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逻辑科学的工具性质被弗兰西斯·培根再一次强调,并以《新工具》突出逻辑与实践的关系,强调了用逻辑工具去获得新的科学知识的功能,由此创立了与演绎逻辑相对应的归纳逻辑,开了逻辑发展的先河。当逻辑科学引进了数学的工具并与之融合起来以后,逻辑科学的应用便进入了一个历史新纪元。

应当指出,西方传统逻辑能够系统地引入我国,也同样是源于人们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思维素质的需要。在变法维新的背景下,一批苦苦求索救国道路的先进思想家,以非凡的远见卓识,提出要拯救危难的祖国,首要的任务就是应向西方学习研究科学的方法。这样,逻辑学首先就是在学习、掌握西方先进的思维方法的意义上被系统地引入我国的。在中国逻辑百年的历史进程中,任何一场关于逻辑问题的讨论,任何一个逻辑分支的出现,都是由于人们思维的实际需要。人们始终是把逻辑学作为思维的工具,使其在思维实际的运用中得以不断地完善与发展的。逻辑应用始终是逻辑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在百年逻辑学发展的基本脉络及重要成果中,逻辑应用始终是与逻辑理论相伴而行的。逻辑理论应用的重要地位是绝对不容忽视的,这其中的任何有益的探索都应该得到肯定。

回顾历史,逻辑学作为一门历史性科学,走过了大起大落、曲折坎坷之路,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逻辑理论的应用,同样在我国也经历了由浅入深不断提高的发展历程。逻辑的应用大致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准逻辑应用阶段。这一阶段是指从西方传统逻辑学开始引入我国到解放前这一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思想先进的中国人纷纷提出各种救国兴民的主张。作为在中国近代系统引进西方逻辑思想的领军人物,严复、王国维、胡茂如、王延直等在翻译、编著逻辑学著作中,形成了一个共识:只有通过他们的行动,用逻辑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武装中国思想界,才能以此让国人掌握西方自然科学及技术的精髓。他们在揭示逻辑在思维中的作用时,已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关于逻辑的应用问题。例如,在20世纪初期,严复曾引用培根《穆勒名学》中的话称逻辑学“是学为一切之法,一切学之学”,这与列宁的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严复在实际思维中,非常重视概念明确问题,对当时社会上滥用语词、概念混淆等现象极为愤慨,强调指出“科学入手,第一层功夫便是正名”,主张用名不苟。王国维翻译了英国逻辑学家耶芳斯的名著《逻辑基础教程》,译本为《辩学》,其中第五篇“虚妄论”,就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介绍了逻辑谬误。王延直为了推广逻辑学,在1911年撰写了《普通应用论理学》,在《普通应用论理学·自序》中说:“吾国人欲程度增高,必自政、学两界始;而欲增高程度,又必自研究论理学始。”由此可见,作者非常强调逻辑学的作用。

随着西方逻辑思想和印度因明思想的引入,在20世纪初期,人们发现中国古代名辩思想与西方逻辑、印度因明有相通之处,于是人们开始重视古代名辩思想研究。梁启超在其1904年发表的《墨子之论理学》中,提出了应用问题,介绍了《墨子》一书对兼爱、非功等墨家学说是如何运用逻辑进行论证的。

五四后随着传统逻辑再度引入中国并得到普及,出现了一些由我国学者撰写的逻辑著作。其中的《名学纲要》是由屠孝实编著的、我国第一部传统逻辑教材。作者在书中明确提出,逻辑既是学、又是术;既用于治学方法,又是规范人们思维的科学。由以上一些思想家的论著可见,这一阶段,思想家们已明确了逻辑的应用价值,但尚未能把逻辑理论具体地用于实际的思维活动中,仍是在为逻辑的应用摇旗呐喊,做舆论准备。所以,我们称这一时期为准逻辑应用阶段。

(二)逻辑应用大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指解放以后,随着形式逻辑的不断完善,数理逻辑、辩证逻辑相继问世,特别是人们思维领域的扩大,一大批逻辑工作者看到了逻辑发展的广阔空间,积极投入到逻辑理论的应用工作中,并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一阶段可以细致地分为三个时期:

1.50、60年代逻辑运用的准备期。新中国成立以后,逻辑科学的研究与教学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人们对传统形式逻辑进行了广泛而持久的大讨论,提出要对形式逻辑进行修正与改造。人们普遍主张要解决形式逻辑脱离生活、脱离实际的偏向,要通过不断总结人们思维实践的新经验来发展形式逻辑,以满足人们对逻辑工具的多元化要求。在大讨论中,周礼全于1961年发表《形式逻辑应当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一文,明确指出,应当联系自然语言,联系语法、修辞来研究和发展形式逻辑。

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作出指示:“写文章要讲逻辑。”1958年在《工作方法(草案)》中,毛泽东再次指示广大干部“学点文法和逻辑”,并具体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新颖性、生动性……”毛泽东的这些指示在某种意义上指出了逻辑学的发展方向,明确了逻辑学在人类思维中的具体应用价值,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逻辑学、应用逻辑学的热情,从而使逻辑学成为当时一门十分热门的学科,它由课堂走向了社会,走向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中间,成为人们从事实际工作、表达思想认识的有效工具,人们在说话写文章时注意以理服人,科学研究中重视科学方法,讲逻辑成了一种风气。人们在自觉学习和应用逻辑知识中,逻辑水平得到了提高,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现了一批逻辑严谨、论证充分、被公认为是应用逻辑的佳作的好文章。这为粉碎四人帮以后,逻辑学得以在各门学科中广泛地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及逻辑应用理论研究开始形成的时期。经历文革十年的洗礼,我国逻辑科学在粉碎四人帮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逻辑工作者通过对传统逻辑学在中国传播、普及与发展历程的反思,发现传统逻辑学之所以不会自生自灭,就在于它深深地扎根于人们日常思维与实际表达之中,逻辑的常青树就是逻辑的应用。这一时期,与现实思维紧密联系的有关逻辑应用的文章、书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杜汝楫、黄菊丽在《侦察与审判中的逻辑》一文中,从逻辑推理的角度,研究了侦查、预审、判决中的逻辑问题。凌立坤在《逻辑与智力开发》中,从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出发,阐明了逻辑与智力开发的关系。李仲连、罗剑辉通过实验研究,写了题为《儿童逻辑推理能力发展的实验研究》一文,从儿童推理能力发展的水平和特点等方面为培养、提高儿童逻辑思维能力提供了心理依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人们思维内容的不断丰富,人们已不满足于仅仅对实际思维的具体问题作逻辑思考,而开始将普通逻辑规律、规则运用于特定的科学领域,在各领域相互渗透、彼此结合的基础上,逐渐提出了与逻辑学相交叉的学科分支,如侦查逻辑、法律逻辑、经济逻辑、医学逻辑、科学逻辑等应用逻辑,以及量子逻辑、模糊逻辑、道义逻辑、相干逻辑等实用逻辑,使逻辑学研究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时期出现了以研究逻辑应用理论问题为核心的大量逻辑著作,如周礼全著的《模态逻辑引论》、苏越著的《应用逻辑学》、杨百顺主编的《现代逻辑启蒙》等,这些逻辑著作和文章不仅开拓了逻辑研究和逻辑教学的新领域,也使逻辑科学增添了新活力,而且更为发展这门科学创造了条件。

3.现代逻辑的运用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现代逻辑开始大量引入我国。通过对西方现代逻辑著作、文章的翻译、介绍,人们对现代逻辑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掌握现代逻辑知识的队伍不断扩大,逻辑理论的应用也从简单形式走向复杂的深化形式。90年代以后,逻辑应用这一系统工程,不仅冲破了以往逻辑原理加逻辑实例的初步应用,开始把逻辑理论与思维实际进行有机的融合,而且加强了现代逻辑层面的应用研究,让表面看来深奥难懂、远离生活的现代逻辑回到现实中来,使其具有了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民族风格,逻辑应用真正步入了运用逻辑规律去解决实际思维的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的轨道。

1990年3月,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经费资助、苏越总体设计并组织编写的、被称为我国第一部多层次、多方位探索逻辑问题的大型丛书《逻辑应用多视角》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此套丛书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20多个学科。它既注意传统形式逻辑在一些业务领域中的作用,又使现代逻辑、辩证逻辑的效能在一些行业得以施展,使逻辑科学在实践中得到了综合运用。丛书作者们在运用逻辑理论时,并没有囿于某一特定逻辑体系,而是从各学科、各业务领域的思维实际出发,沿着工作的具体进程,力求总结出适应这一工作进程的逻辑应用的操作程序,从而揭示出各业务领域的逻辑规律,形成了各自应用的逻辑。这部涉及几十个作者的逻辑应用丛书的出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光明日报节选了其中一些内容,作了转载;全国各地许多高等院校纷纷订购,将一些具有学科特色的分册定作教学参考书。这套丛书中《现代逻辑推理技法》分册由韦泽民主编,作者通过对现代逻辑理论应用问题的潜心研究,在书中创立了具有实践价值的“筹算法”理论,提出了筹算术在量化逻辑中的应用,设计出了一种简便的手操计算器,大大提高了现代逻辑的演算效率,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为此武汉大学曾先后两次组织逻辑学、数学方面的专家对其进行鉴定,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此套丛书极大地推动了现代逻辑的普及工作,在将逻辑理论大面积应用于社会实践方面开了先河。

在众多的逻辑应用成果基础上,1993年苏越又主持编写了《逻辑应用新视野丛书》。这套丛书在尝试将现代形式逻辑工具应用于实践的同时,对“亦此亦彼”的辩证命题作了形式化的探索,并将逻辑的触角伸入到伦理道德领域,对道德伦理修养中的辩证逻辑程序进行了尝试性总结。

周礼全、王维贤、李先焜、陈宗明、苏天辅、马佩等一批逻辑工作者一直主张形式逻辑要在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方面起重要作用,形式逻辑的发展应与自然语言相结合,应与语形、语义、语用相结合,应和人们的思想感情的表达相结合。1994年周礼全组织编写了《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逻辑理论。

现代归纳逻辑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形式化、数量化并且用演绎方法处理的逻辑系统。但因其过于注重纯理论的协调与完善,一度脱离了理论的应用。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提高,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学者为了解决知识获取、不确定性推理等问题,开始从归纳理论中吸取营养,并对归纳逻辑推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样,在归纳逻辑的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新方向——归纳逻辑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王雨田提出了将现代归纳逻辑与人工智能“嫁接”理论。自80年代中期至今,围绕人工智能中的归纳问题,各领域的同行与逻辑界的老中青三代工作者,在携手研究各种课题中,思想不断交融,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理论,对归纳逻辑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近年来数理逻辑研究队伍日益壮大,数理逻辑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众多分支的庞大学科,数理逻辑工作者不但重视其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而且更加关心理论的应用。正象宋文坚在《逻辑学百年》中所说:“数理逻辑是一门基础性科学,作为基础理论和它的应用研究是相辅相成的。数理逻辑今后在理论和基础上新的发展和突破,一方面源于它理论本身的要求,而更重要的或许是为其它学科和实践向它不断提出新的求索所推动。”数理逻辑目前不仅广泛地深入到电子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领域,而且在语言学、哲学等多个领域也进行了具有开创性的应用研究。

目前由黄顺基、苏越、黄展骥主编,已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逻辑与知识创新》一书在张家龙等一批学者的参与下,已经修改定稿。据权威人士说,该书已经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列入重点图书项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书在把现代逻辑作为创新的重点之外,对于传统逻辑在知识创新、交流、使用与分配中的作用也予以足够的重视,相信它的问世,将在逻辑理论、逻辑应用、知识创新等方面给人全新的、多方面的启迪。

纵观逻辑应用的历史与现实,我们不能回避逻辑理论的应用中两种情况并存的事实。一方面,我国逻辑理论的应用已经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果,特别是数理逻辑在计算机等领域的科学价值已被人们揭示出来,并在应用中取得了新进展,有些成果已经达到了很高水平,有些在特定方面已转化成生产力。但另一方面,一些逻辑工作者或因其对逻辑知识把握得不够深入,或因其对具体领域专门知识了解得程度有限,在逻辑理论的应用中煮了一些“夹生饭”,远不能满足飞速发展的社会对逻辑思维工具的要求。正视现实,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逻辑应用永远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逻辑理论的完善、发展,人们的思维实际将对逻辑提出更多的要求,逻辑应用将会不断地提高其深度与广度,使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今天,逻辑应用虽然在一些领域已经有了一定的突破,但仍有更多的领域尚待开发,仍有许多逻辑应用的空白,需要我们现代逻辑工作者前赴后继、齐心协力,既要不断地向先进国家学习,同时又要肯于钻研,实事求是地研究逻辑应用新问题并科学地予以解决。现代逻辑应用方兴未艾,逻辑应用的前景无限广阔。

通过对逻辑理论在中国应用历史的回顾与展望,我们可以看到,逻辑生命不仅仅在于它的理论的发展,更重要的体现于它的科学价值。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思维领域的不断扩大,推动着逻辑理论研究不断深入,而逻辑理论的深入,又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逻辑应用的规律性问题,使逻辑理论应用的实践范围更加扩大。反过来,逻辑应用不断强化,不但可以检验逻辑理论是否正确,还能把逻辑理论研究引向深入,使逻辑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地体现并使其更富有生命力。逻辑作为思维工作,它一刻也离不开逻辑理论的应用。逻辑理论应用是逻辑理论发展的推动力之一。如果轻视或不重视逻辑理论的应用,那就违背了逻辑自身的使命。因此,《逻辑学百年》忽略了逻辑理论的应用及其发展的线索,就不可避免地留下了遗憾,未能客观而全面地反映中国逻辑的百年,使逻辑的应用发展历程留下了空白,成了跛脚的逻辑。回顾历史,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展望未来。《逻辑学百年》虽然留下了一些遗憾,但不难看到,它为我们讨论逻辑观与逻辑教学观提供了某些线索和依据。

三、逻辑观与逻辑教学观之我见

(一)逻辑观之我见。逻辑科学同任何其他历史科学一样,对其研究对象的界定,不同时期人们的认识是有变化的。而对其研究对象的界定问题可以说是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体系得以存在的逻辑起点。它决定着逻辑学研究的方向及人们的逻辑观。

追寻《逻辑学百年》呈现给我们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逻辑学在最早被传入我国时,人们非常重视其思维工具的性质。20年代的《名学纲要》中,作者称传统的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之法则之学”,指出逻辑学既是治学方法,又是规范人们思维的科学。当时旨在革新中国学术的严复,其逻辑观的突出特点,就是重视概念的明确,把概念作为逻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解放以后,我国逻辑界深受苏联逻辑思想的影响。由高尔斯基、塔瓦涅茨主编的苏联逻辑教材《逻辑》译本一直成为解放后50年代到60年代我国高校普遍使用的教材。它把概念、判断、推理、证明平列在一个层次上。在50年代至60年代逻辑大讨论中,关于逻辑研究对象问题也有所涉及,人们已将逻辑看作是与文法学、修辞学相似的一门工具性学科,更加突出了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不研究思维内容的特点。

在近现代,随着数理逻辑在我国蓬勃发展,人们对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有了新的认识。80年代,李志才在《关于逻辑体系的改革》一文中指出:“形式逻辑是从既定思维形式的外在关系方面来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后来,有人干脆就提出逻辑学是关于推理的学问。

如果把逻辑学仅仅概括为关于推理的科学,这不但不能完整地揭示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逻辑学的存在价值。对于推理,没有哪门科学能与数学相比,数学家们的推理可谓是最准确、最完善、最精当了。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一门科学只有应用了数学知识,它才真正具有了科学的价值。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逻辑学既然就是研究推理的学问,岂不是说它就等同于数学了吗?这样一来,逻辑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们非常赞同《逻辑学百年》关于逻辑研究对象的界定,认为逻辑学属于思维科学范畴,它是研究以推理为核心的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因此,我们应该树立起正确的逻辑观。坚持逻辑要实现现代化。但是,逻辑的现代化并不等于逻辑的数理化。数理逻辑应该作为现代逻辑学的重要基础,但它不能等于现代逻辑学。

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之一,弗雷格是建构初步自足的一阶谓词逻辑演算的公理系统的第一人。他承认一个经验内容和一个表达式之间还存在着一个赋予意义的活动,而这个赋予意义的活动应属于逻辑学研究的领域。他在讨论数学问题时,正是从逻辑的层面,把对概念的语句分析作为主要任务,使一个数对应于一个特定的概念,通过这个数与这个特定概念的外延相等或相同,来对数加以解释,从而建构起算术的逻辑体系。由此看来,现代逻辑学应该是逻辑语法、逻辑语义、逻辑语用三方面的有机整体。以人工符号语言为基础的逻辑研究和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逻辑研究应该是现代逻辑研究的两个不同的层次。如果只强调某个层次上的研究与发展,而偏废另外层次上的研究与发展,逻辑的整体发展将是不均衡的。目前,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现代逻辑对人们日常思维有直接作用,在应用逻辑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现代逻辑学与自然语言相结合,能够更好地体现出其存在的科学价值。

(二)逻辑教学观之我见。《逻辑学百年》虽然在逻辑教学观方面没有给予明确的论述,但从它对西方逻辑思想的引进、国内一些逻辑教材目录的介绍,以及对逻辑教材联系现实的明显倾向的分析中,它还是给我们留下了不少启示。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都开设逻辑课,大部分授课对象是大学文科学生。有些院校因其特殊的专业性质,如公安大学等院校,对理科学生也开设逻辑课。针对授课对象的不同,我们主张,正确的教学观应该是普及、提高兼顾。对于逻辑专业的学生,除了开设普通逻辑课外,应该还要开设数理逻辑课以及若干趋于成熟的非经典的现代逻辑课,如模态逻辑、现代归纳逻辑、哲学逻辑等。要使逻辑真正实现现代化,逻辑工作者必须要先过数理逻辑这一关,这已经是大势所趋。而逻辑专业的学生一般是文科学生,数学基础较差。所以,就非常需要增加数理逻辑教学的力度,使学生不仅能够熟练地掌握普通逻辑知识、数理逻辑知识,而且还要力争使二者能够相互融合、贯通。而对于非逻辑专业的学生,重点应是逻辑知识的普及。对文科学生应重点开设普通逻辑课,对理科学生除了开设普通逻辑课外,还应将数理逻辑作为选修课。只有形成逻辑教学的这种多元化局面,才能使学生多有所获,逻辑教学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从而促进逻辑科学的全面繁荣。否则,不顾教学对象,教学不分层次,只一概讲授数理逻辑,很容易使逻辑教学走向孤掌难鸣、万马齐喑的寂寞境地。

另外,正确的教学观应该把提高思维素质放在首位,坚持逻辑理论联系思维实际,不论是逻辑的普及还是提高,其根本目的都应该是培养学生的逻辑素质,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特别是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系统的逻辑理论学习,使其能够在自觉运用逻辑知识中把握这一思维工具的真谛,使逻辑真正能够帮助、引导学生,从专业知识中不断发现新问题,找到新方法,实现知识的创新。否则,逻辑教学脱离思维实际,逻辑课内容无论多么现代化,也是舍本求末,其结果不但自身的科学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还会使逻辑教学的内容空洞无物、逻辑教学的命运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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